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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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
招标单位:
法人代表:
电话:
审批人:
编制日期:(年月日)
都江堰市建设工程招标办监制
第一章综合说明
一、总则
(一)工程概况
1、工程招标范围
2、现场施工条件
(1)建设用地面积平方米
(2)场拆迁及平整情况;
(3)施工用水、电;
(4)有关勘探资料;
(5)其它
3、上述工程按照,已办理招标申请,并得到都江堰市建设工程招标办(以下简称市招
标办)的批准,现通过招标方式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二)投标单位资格条件
1、参加示的施工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的施工资质。
2、为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投标单位应提供令招标单位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
符合投标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为此,所提的资格文件中应包括下列资料:
(1)有关在确立投标单位法律的地位的原始文件(或副本)。
包括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外地施工企业还有具有都江堰市建设委员会批准进入
本市投标的证明)
(三)投标单位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招标单位只
对末中标单位作适当的标书编制补偿,补偿金额为万元。
二、招标文件
(四)招标文件的组成
1、招标文件包括本文件及所有按第(六)条发出的补充通知和第(十)条所述的招标
答疑会记录。
2、投标单位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所有的内容,如果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不能符合招标
文件要求,责任由投标单位负。
(五)招标文件的解释:
投标单位在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疑问需要澄清,应于收到招标文件后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单位提出,招标单位以书面形式予以解答,并在招标答疑会后将答复送至所有投标单
位。
(六)投标文件的修改:
1、在投标截止日期7天前,招标单位都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
2、补充通知将交市招标办核准。
3、补充通知将以书面形式发给各投标单位,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
标单位起同等约束作用。
4、为使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进所能补充通知内容考核进去,招标单位可以酌情延
长递交投标投文件的截止日期,具体时间将在通知中写明。
三、投标报价
(七)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应是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其应包括施工设备、劳动管理、材料、安装、维护、利润、税金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等各项应有费用。
2、投标报价方式:本工程采用下列第种方式。
(1)固定价格报价。投标单位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建的市场风险和国家政策性调整确定风险系数计入总报表。今后不作调整。设计变更入招标单位要求变动的内容除外。
(2)可变价格报价。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可根据合同实施期间的市场化和政策性调整
而变动。
3、投标报价的计价方法:本工程彩下列第种方法。
(1)施工图预算计价。投标单位应根据招标单位提供的全套施工图纸技术资料,计算
工程量、单位和合价及各种费用。
(2)工程量清单计价。投标单位应根据招标单位提供的图纸和工程量计算填写单价和合价,投标单位没有填写单位和合价的项目将不予支付,并认为此项费用已包括在工程量清
间的基础单价和合价中
4、投标报价编制要求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
(八)投标文件的组成
1、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投标书应分为一号示、二号标分别密封,其中一号示为经济标包括:
(1)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2)投标报价(包括报价汇总表)
(3)施工组织设计
(4)项目班子的配置
(5)造价优惠承诺
(6)安全信誉
(7)总式期
2、投标单位必须使用标准投标文件格式填写,如不全时,由各投标单位自行编制和添
补。
(九)投标保证金
1、投标单位应提供不小于投标须知中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在收到图纸时与图纸
押金一并提交招标单位。
2、未中标的投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其退回图纸和有关资料时予以退回(无息)。
(十)招标答疑会
1、招标单位在发放招标文件后将按投标须知中规定的,组织召开招标答疑会,投标单位派代表出席。目的是澄清、解答提出的问题,设计单位对图纸进行答疑和组织投标单位考
察现场、了解情况。
2、投标单位将被邀请对工程施工现场和周围进行察勘。以获取须标单位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察勘现场所发生的由投标单位自己承担。
3、投标单位将被邀请对工程施工现场和周围进行察勘。以获取得须标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察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单位自己承担。
4、投标单位提出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问题在招标答疑会召开前以书面形式送达招标单
位(或在招标答疑会上递交)。
5、会议记录包括所有问题和答复,将在3日内提供给所有投标单位,并报市招标站备案,由招标答疑会而产生的对招标文件内容的修改,招标单位将按本文件第(六)条的规定,
以补充通知的方式发出。
(十一)评定标办法
评定标办法应执行的规定,按百分制打分,以得分最高者为中标间位。
(十二)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投标单位按本文凭第(八)条规定,编制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按规定计算机软盘。
投标文件正本和软盘如有不一致之处,一正本为准。
2、投标文件正本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打印或书写,由投标单位加盖单位公章和单位
法定脸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印鉴。
3、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招标单位的批示进行的,
或者是投标单位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修改处应由投标文件签署人加盖印鉴。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十三)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1、投标单位应将投标文件的正村和计算机软盘密封。
2、所有封袋上都应写明招标单位名称和工程名称,并开标时间以前不得开封、所有投标书必须在密封处加盖单位公章和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的印鉴。
3、如果投标单位未按上述规定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十四)投标截止期
1、投标单位应在投标须知中规定的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给招标单位。招标单位在
投标文件时将在投标文件上收到的日期和时间。
2、以按本文件第(六)条规定的以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在上述情况下,招标单位与投标单位以前的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
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期。
3、超过投标截止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原封退给投标单位。
(十五)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投标单位可以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以书面形式缶招标单位递交修
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的通知。在投标截止期以后,不得更改投标文件。
2、投标单位的修改或撤通知,应按本文件第(十二)条规定的要求编制、密封、标志、
盖章和上交(密封袋上应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
3、投标截止以后,投标单位不得撤回投标文件,否则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六、开标
(十六)开标
1、在所有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在场的情况下,招标单位会议,参加开标会
议,参加开标的投标单位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
2、开标会议由招标单位组织并主持,都江堰市招标办进行指导和监督,被邀请出席开
标会的单位有:
3、投标单位代表在规定的开标会时间后到达或未参加开标会议的将视为自动弃权。投
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视为无效:
(1)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密封、标志;
(2)未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单位业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的印鉴。
(3)未按规定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影响评标;
(4)投标书未经录入软盘的;
(5)投标截止期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4、招标单位会议主持人当众宣布评委名单、被查投标文件密封和标志情况,并宣读投
标单位投标书。
5、唱标顺序按现场抽签的顺序进行。
6、招标单位宣读经过审定的且密封完好的标底。
七、评标
(十七)评标
1、评标工作根据在都江堰市招标办的指导、监督下,由评标小组组织进行。
2、评标办法。本工程按上列第方法进行评标。
(1)单因素评标:是指仅对人格因素进行评定,以得分最高的选定中标单位。
(2)综合因素评标:是指对价格、信誉、工期、质量、施工组织设计、企业信誉和业
绩等因素逐项打分,进行综合评标,以得分最高的选定中标单位。
(十八)投标文件的澄清
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小组可以个别地要求投标单位澄清其投标文件。有关澄清的要求与答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但不允许更改投标报价或影响投标的
实质性内容。
八、授予合同
(十九)中标
1、确定中标单位后招标单位将评标有关资料报送市招标站,经核准同意后由市招标站
向中标单位签发“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织部分。
2、中标单位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在天内与招标单位签订施工合同。
(二十)签订
1、招标单位与中标单位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规定,依据招标文件
和投标文件双方签订施工合同。
2、招标单位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后,招标单位将及时通知其他投标单位其投标未被接
受,未中标单位应当在接到通知后7天内,按预缴保证金全额给予退回。
第二章合同主要内容
合同条件采用示范文(GF910201)的《合同条件》。
协议条款将由招标单位(甲方)与中标单位(乙方)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协商后签订。以下为招标单位提出的合同协议条款主要内容,涉及投标单位的条款在投标文件中进行承
诺。
一、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一)进度计划
1、投标单位应将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或者施工方案作为投标书的组成内容一并投报,若有不完善之处,招标单位在审议投标书时可提出质疑,中标单位应在与招标单位鉴前将修
正后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交招标单位批准。
2、乙方必须按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代表对进度的监督、检查。工程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报甲方事实施。
(二)工程工期
本工程下额工期为天。甲方要求施工工期天,合同工期执行下列第条。
1、国家定额工期
2、甲方要求工期
3、乙方投标承诺书中自报的工期
(三)工期延误
1、如果由于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后,乙方有理由延期
完成工程或部分工程,甲方代表应在同乙方商议后决定竣工时间延长和期限。
(1)额外的或附加的工程数量。
(2)由甲方造成和延误、障碍、阻止。
(3)不可抗力。
(4)可能且出现的,但不是乙方的过失或违约造成的。
2、非技术原因,乙方不能按工期完成,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向甲方支赔偿费。赔偿费
支付办法按下列第条。
按合同工期推迟一天赔偿合同价格的。限额为。
甲方可从应向乙方支付的任何金额中扣除此项赔偿费。此赔偿费的支付并不能解除乙方
应完成工程的责任或合同规定的其它责任。
(四)工期提前
1、合同工期提前于国家定额工期按下列条实施奖励。
(1)按支付赶工措施奖。
(2)按支付提前竣工奖。
2、实际施工工期提前于合同工期按奖励。
二、质量
(四)工程质量
1、本工程应符合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条件。乙方应按现行的国家施工验
收质量评定标准施工。
2、乙方自报的质量等级达到优良以或优良以上,甲方将按下列第条支付质量奖。
(1)乙方投标承诺书附录中自报的质量奖。
(2)按合同价格%。
(3)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万元。
3、如达不到约定条件的部分,甲方现场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返工,直至达到合同约定条件。并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返工后仍达不到约定条件,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按
下列第条支付赔偿金。
(1)按合同价格%。
(2)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万元。
4、因甲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甲方承担返工的经济的支出,工期相应顺延。
5、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
三、合同价款与支付
(五)合同价款的确定及调整
中标单位的投标价格一经确定即作为合同价款,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如需调整将在
合同协议条款中具体明确。
(六)工程款支付
1、工程款预付
正式合同签署后并在开工以前,甲方向乙方预付工程款。
开工后将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比例分次扣回,此费用仅用于乙方支付施工开始时与
本工程有关的动员费用。如乙方滥用此款,甲方有权立即收回。
2、工程款支付
四、材料设备供应
(七)四方供材料、设备
甲方供材、设备的种类、规格、数量、单位(另见附表)。
(八)乙方采购材料、设备
除甲方从应材料、设备外均需乙方自选采购。
五、保修
(九)保修
1、乙方应按国家规定,对本工程进行保修。保修期从甲方代表批准的工程实际竣工之
日算起。
2、保修期限、保修金额和支付办法将在合同协议条款中明确。
3、甲方将在保修期满后20天内结算起将自剩余保修金和按协议条款约定利率计算的利
息一起退还乙方。
第三章技术规范
一、本工程彩的技术规范
二、对材料的质量和试验要求
三、对施工工艺的特殊要求
第四章图纸和技术资料
绿化工程
施工招标文件
(园林绿化工程 不进行资格预审)
招标单位:
代理机构:
编制时间:
目 录
第一部分 投 标 须 知
一、总则……………………………………………………………1
二、投标工程综合说明……………………………………………3
三、投标报价方式和要求…………………………………………8
四、结算原则及付款方式…………………………………………10
五、招标文件的内容和效力………………………………………11
六、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13
七、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与标志………………………………18
八、开标……………………………………………………………18
九、评标与定标办法和原则………………………………………20
十、确定中标单位…………………………………………………22
十一、授予合同……………………………………………………22
十二、日程安排……………………………………………………24
第二部分 投 标 格 式
一、 投标格式一…………………………………………………25
二、 投标格式二…………………………………………………26
三、 投标格式三…………………………………………………27
四、 投标格式四…………………………………………………28
五、 投标格式五…………………………………………………29
六、 投标格式六…………………………………………………30
七、 投标格式七…………………………………………………31
八、 投标格式八…………………………………………………32
关于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的使用说明
招标人在使用本《招标文件》时,招标文件中的空格必须按实填写,招标人可根据需要补充填写内容。所有增加或修改部分内容、空白栏目的填写必须采用四号华文行楷字体,删减部分必须附书面说明。如果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而不采用上述方法进行标识说明,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招标人自负。
招标文件进行备案时,必须同时加盖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使用招标文件示范文本承诺书
湛江市监察局、湛江市人民检察院、湛江市建设局:
我单位进行如下承诺:在 工程招标活动中:
一、严格按照湛江市建设局的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制作招标文件,所有增加或修改部分内容、空白栏目填写均按要求采用四号华文行楷字体,删减部分附书面说明。
二、因在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设置与我市招标文件示范文本要求不一致条件而引起的责任由我方承担。
三、如果对招标示范文本进行了改动而没有按上述方式进行说明或标识,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我单位承担。
四、我单位在本工程中对招标文件示范文本进行了如下修改(删减):
本版本为园林绿化工程20090605版。
招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
招标单位分管领导:(签字)
招标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
招标单位:(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 年 月 日
第一部分 投标须知
一、总则
1、项目建设依据:
(1)计划批文:
(2)规划批文:
(3)国土批文:
2、定义
本招标文件使用的词语定义如下:
(1)“招标(建设)单位/招标人/发包人”指 。
(2)“投标人”指参加本招标工程投标并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当事人。
(3)“中标人/承包人/承包单位”指其投标被招标人接受,并与其签订工程承包合同的当事人。
(4)“监理工程师”指发包人委托的监理单位派出的监理工程师及其授权代表。
(5)“投标文件”指投标人按本招标文件要求向招标人提交的全部文件。
(6)“书面函件”指打字或印刷的函件,包括电传、电报和传真。
(7)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所涉及的费用全部以人民币表示。
3、招标说明
(1)本招标工程建设引入竞争机制,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通过“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竞争原则,选择有经验、有实力、社会信誉好的企业承担本项目的建设任务。
(2)本招标项目属于 投资性质,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其中部份资金用于本工程项目施工合同项下的合格支付。
(3)本招标工程由 负责设计。
(4)本招标工程实行监理制。
(5)本次招标工作由 代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和湛江市建设工程招标程序进行,实行业主负责制。
(6)本工程的工程量清单和投标报价的编制、合同价款的确定与调整、工程结算均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和粤建价字【2005】145、146、147、148、149号文的规定,结算方式不得改变。
(7)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费用。
4、资质与合格条件的要求
投标单位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必须具有主项或增项城市园林绿化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
(3)拟派本工程项目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单位人员和在湛江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备案的人员,持有广东省园林绿化项目负责人证书和园林工程师以上职称证书,在报名时及中标后,该项目负责人不能担任其它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中标单位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在施工阶段未经业主同意不到位或擅自更换的,按施工合同专用条款35.2款中的有关约定进行处罚。
(4)无论何种原因,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到场参加开标会。
(5)未在本市备案的投标单位,报名时必须提供湛江市市政园林局备案资料,否则不得报名。
(6)本招标工程只接受投标人的总公司报名,不接受其分公司报名。
(7)过去已承接的市政园林项目不能按期(因发包人及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除外)竣工的企业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具体以湛江市市政园林局提供的书面材料为准。
5、投标单位的确定:
符合上述资格条件的报名单位不少于5个,大于或等于5个均可直接参加投标。
二、招标工程综合说明
1、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建设地址:
(3)工程概况:本工程预算总投资: 元。
(4)施工工期: 个日历天。
(5)资金来源: , 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并将部分用于本工程合同项目的支付。
(6)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情况: 。
(7)工程质量要求: 。
2、现场条件
(1)施工场地: 。
(2)施工用水: 。
(3)施工用电: 。
(4)临时设施: 由施工单位自行搭设。
(5)施工用水用电及生活用水用电按实际使用数量,施工用水 元/吨,施工用电 元/度扣回给发包人。
3、工程招标范围及内容
工程招标范围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施工图、工程量清单、有关资料、说明和涉及的标准、规范所涉及的内容,范围包括: 。
4、承包方式
根据招标人提供工程的施工图、施工图说明、工程量清单、相关资料及说明,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和粤建价字【2005】145、146、147、148、149号文的有关规定以及合同专用条款中的有关约定,由中标单位包材料、包施工、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进行承包。不允许转包,不允许违法分包,如确需分包的项目,必须与建设单位协商并得到建设单位的同意,并且分包方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资质方可分包。
5、工期要求及规定
(1)完成本招标工程全部工作内容的招标工期为 个日历天,开工日期由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开工令中指定的日期算起,以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人送交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作为实际竣工日。
(2)招标人欢迎各投标人根据企业自身实际能力,在施工组织和施工方法合理、可行的前提下,对本招标工程的工期进行优化,提出相应缩短工期的投标文件。
(3)本招标工程要求中标人按中标工期完成,每延迟一天竣工罚款人民币伍万元(因发包人及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除外)。
(4)因发包人及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在得到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的认可后,工期相应顺延,双方办理同意顺延工期手续。
注:不可抗力的约定:经有关部门鉴定的发生于本工程中心位置200公里范围内五级以上地震,正面吹袭本工程的十级以上台风和龙卷风及 .区出现降雨量大于200mm/h特大暴雨,雷击引起的火灾,并执行国家有关规定。
6、工程施工技术要求
(1)严格按施工图纸、技术资料的要求及国家和地方现行施工验收规范、标准进行施工。
(2)各种文物均属国家所有,中标人在土石方工程施工过程中若遇有文物,应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并即时报请发包人处理,任何人不得隐瞒或私自占有。
(3)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言及之项目负责人及主要施工机械等必须按投标书所述到位,否则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
(4)该项目负责人必须到施工现场向发包人现场代表签到,到场签到时间不能少于总工期天数的90%。到场签到时间少于总工期90%的,每少签到一天罚款2000元。
7、材料要求和供应方式
(1)本工程招标范围内的工程材料由中标人自行采购。
(2)本工程禁止使用自拌混凝土,禁止使用实心红砖。
(3)主要工程材料是指湛江市建设委员会湛建施[1999]31号文中规定的主要材料。该类材料由业主在施工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指定具体规格型号或根据施工图纸有关规定,由中标人按要求购买。
(4)本工程的所有设备材料必须为国家合格产品且符合设计图纸的要求。所有主要工程材料必须具备生产许可证及出厂合格证。材料应提前进场,材料进场前承包人应将进场材料的有关资料交监理工程师确认,在材料使用前提前24小时通知发包人代表及监理工程师共同验收并书面确认材料符合要求后方能投入使用。若材料未经发包人代表和监理工程师书面确认而承包人擅自使用,一经发现,承包人必须向发包人交纳 违约金,并由发包人代表及监理工程师对进场材料进行检验,若材料符合要求,继续使用,若不符合要求,已使用和未使用的该批材料均一律退场,退场完成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后,方能按要求重新进材料。若由此导致工期延误的,由承包人负责,工期不予顺延。
(5)若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向发包人提供材料样品,因而导致材料不能按时采购而影响工期,由承包人负责,工期不予顺延。
8、工程质量标准和保修期
(1)本招标工程执行国家现行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工程质量按合格等级进行目标管理,由发包人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及其他有关各方依照国家有关验收规范、标准,按《城市园林绿化验收标准》及《湛江市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实施意见》(试行)有关规定对工程进行验收和评定。
(2)工程质量不合格、不符合设计标准、达不到设计要求的,或施工程序不按施工规范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停工和返工,因停工和返工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工期不予顺延。工程质量合格,但达不到投标时承诺的质量等级,承包人必须向发包人交纳 违约金。
(3)本招标工程的保修期按照国家现行建筑工程保修有关规定的保修期限实行。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在保修期内承包人需承担因施工质量问题而造成的返修,其费用由承建商负责。在工程保修期内,承包人在接到发包人提出要求返修的通知24小时内应派人根据发包人要求,按有关规范、标准进行返修,若非承包人原因造成返修的,返修费用由发包人承担。若在规定时间内承包商违约,不派员按发包人要求进行返修的,发包人可自行派人维修。若承包人经过两次返修仍不能解决同一质量问题,发包人可自行派人维修。若因承包人施工质量原因造成返修的,发包人自行派人维修,返修费用由工程保修押金中扣出,若返修费用超出保修押金时,发包人将按有关程序向承包人追讨。发包人因承包人违约而委托他人对工程进行的维修不解除承包人对本工程的保修责任。
9、工程竣工资料的要求
(1)承包人的工程档案资料必须符合有关规范要求并符合湛江市城建档案馆对工程档案资料的规定,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及时收集、汇总、整理工程档案。
(2)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前按《城市园林绿化验收标准》及《湛江市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实施意见》(若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新规定,则按新规定执行)的有关规定提供工程资料,若工程资料不全或承包人不按规定提供工程资料,则不予进行工程质量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一切损失由承包人负责,工期不予顺延。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协助业主完成工程备案手续。
(3)若本工程按湛财综[2003]38号文的要求使用新型材料,中标人需按湛财综[2003]38号文的要求预留足够的时间通知发包人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中标人还需按湛财综[2003]38号文的要求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的资料。若因中标人原因建设局未将预收金额全额退还发包人,未退还部分的金额由中标人承担,由发包人在应支付的工程款中扣出。
(4)工程结算完成终审后20天内,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交一式叁份符合市城建档案馆要求的工程技术档案资料,并协助发包人到市城建档案馆办理档案移交手续。
10、其它要求
(1)在本工程施工过程中,若中标人不具备承建某部分工程的资质,中标人应在征得发包人同意后将该部分工程分包给资质符合要求的分包商施工。
(2)中标候选人须在公示期内填写《建筑工程施工单位派驻项目人员架构表》,并把本项目派驻人员证件报送建设局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审验合格,否则废除其中标资格。[l1]
(52)凡投标人获得投标资格后不参加投标的,必须在该项目开标时提交书面文件,说明不参加投标的原因,否则,将对该企业按一次不良记录处理;无论何种原因,凡获得投标资格后不参加投标在6个月内达到3次的企业,按一次不良记录处理。湛江市建设局将把不良记录的企业在湛江建设信息网及其他媒体予以公布。
11、招标文件公布价
经湛江市工程预结算审核中心审定的本工程招标文件公布价为: . 元,其中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为 元(在投标报价时必须按招标文件公布价中给出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项目金额报价,不得改变金额,否则作废标处理)。
三、投标报价方式和要求
1、投标价格
(1)本工程的工程量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所规定的方式确定。
(2)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填报综合单价和合价,不得改变项目名称和数量。工程量清单计价格式中列明的所有需要填报的单价和合价,投标人均应填报,未填报的单价和合价,视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单价或合价中,任何与此有关的工程价款,招标人将不予支付。
(3)投标人报价中每一项目的清单综合单价最高上浮不能超过招标文件公布的相应项目清单综合单价的3%,否则作废标处理。
(4)投标人提供的报价清单中若出现某一项目工程数量与综合单价的乘积不等于合价或所有项目合价的累和与总报价不相符,则按废标处理。
(5)“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作为非竞争性费用,招标人在编制招标公布价时已按湛建管[2004]162号文的规定计算,投标人报价时必须按招标公开价中的金额报价,不得改变金额,结算时按湛建管[2004]162号文的规定调整。[l2]
(6)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投标报价(即投标总价)应包括施工设备、劳务、管理、材料、养护、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的费用。
(7)投标报价为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
(8)经确认的中标人投标总报价(中标价)为本招标工程计费范围内各项费用的总和。
2、投标报价的费用组成和计算方式
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造价,应包括按招标文件规定,完成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的全部费用,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和规费、税金。工程量清单采用综合单价计价。规费和税金按照湛江市现行有关规定计算。
3、标价编制说明
(1)投标报价应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资料和说明、工程量清单、设计文件所涉及的规范、标准以及招标文件为依据编制。招标文件所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列明的数量是根据设计图计算的,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但它只是为投标人提供的一个共同基础,不能完全作为最后对承包商进行工程款支付的依据;投标人不得自行修改工程量的项目和数量,否则业主有权拒绝该工程量清单;投标人必须根据全面掌握的工程信息认真计算,作出投标报价。
(2)本招标工程不限制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使用何种定额,投标人应根据市场价格和企业自身优势并自行考虑风险情况后进行报价。措施项目费按20##年《广东省园林建筑绿化工程综合定额》的有关规定由投标人自行报价。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项目在投标报价时必须按招标文件公布价中的金额报价,不得改变金额,否则作废标处理。
(3)报价应结合投标人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
(4)质监费用由招标人负责向有关部门交纳,投标人不计入报价。
(5)招标单位代付应由中标人支付的有关费用,在支付工程预付款中扣回。
四、结算原则及付款方式
(1)本工程采用固定单价合同。工程量按实际发生计算。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和市场价格,结合企业实际以及包括施工现场情况与周围环境条件、工程地质条件等影响投标报价的因素和风险在内的所有风险系数都考虑在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内,结算时综合单价按中标价中相应清单综合单价固定不变,不受市场上材料、设备、劳动力和运输价格的波动及政策性调整而改变;工程量按实际发生计算[l3] 。
(2)在施工过程中由于签证项目、设计变更及非承包人原因导致的工程量增减而引起的工程价款调整的项目,必须得到业主、设计工程师和现场监理工程师的书面同意和签证并经市财政局核准,才能进行相应调整。
(3)本招标工程的最后结算根据招标人提供工程的施工图、施工图说明、相关资料及说明,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和粤建价字【2005】145、146、147、148、149号文的规定进行工程结算。
(4)结算时,除招标人引起的工程变更及经招标人书面同意的设计变更、暂定量、暂定材料价、规费外,其余不作调整。在施工过程中由于设计变更及非承包人原因导致的工程量增减而引起的工程价款调整的项目,必须得到发包人和现场监理工程师的书面同意和签证,并执行湛建管【2004】137号文的规定才能进行相应调整。
(5)“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结算时按2006《广东省园林建筑绿化工程计价办法市政工程计价办法》中相应的规定执行。
(6)由于招标人引起的工程变更、设计变更的结算按照如下规定执行:
①若合同价中有相应或类似的单价,则按中标价中的相应单价计算;
②若合同价中没有相应的单价,则按现行有关定额计算或法定信息价并乘以中标价与招标文件公布价的比值;
③若现行定额没有,则由发包人、承包人和监理公司进行市场调查,按市场价乘以中标价与招标文件公布价的比值,并报有关部门审核后确定。
2、付款方式
(1)本工程的中标价作为拨付工程进度款的依据。
(2)本工程的工程款必须汇入中标人的基本帐户。
(2)按湛江市人民政府《转发省人民政府印发省级基本建设项目财政性资金集中支付暂行办法的通知》(湛府[2000]33号)规定,工程款实行国库集中支付。
(3) 付款方式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性基本建设投资财政管理的通知》(湛财建[2003]20号)规定:合同生效后10天内,按工程款的总额预付10%的启动资金,工程开工后工程进度款累计额大于10%时,则开始按月进度拨出工程进度款。工程预付款的扣返方式由招标人与中标人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承包人申报的工程进度款经监理工程师审核后7日内交发包人,发包人在接到进度款申报表进行审核后14天内,按核定的质量达到合格要求的已完工程进度的80%支付承包人该月工程进度款。(若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对承包人工作提出合理的整改意见,承包人不实施整改的,发包人可拒绝支付部分或全部进度款,直至承包人整改工作得到发包人及监理工程师认可为止)。工程进度款付至合同价款的80%即停止付款,工程完工并结算经财政局审核后30天内,工程款按财政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财建[2002]394号)的规定付至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95%,其余工程款作为质量保证金,壹年保修期满一个月内付清(无息)。在施工过程中,按“专用条款”第23条规定所调整的造价也在当月的进度款中同时支付。
(4)中标人应在每月28日前向工程监理工程师申报本月份的已完工程进度,作为申请拨付工程进度款的依据。经监理工程师审核后7日内交招标人。招标人在接到该申请表进行审核后14天内,按核定的质量达到要求的已完工程进度的80%为中标人办理该月工程进度款支付申请手续。
(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经质检部门认可)并交付使用后,承包人应在两个月内完成工程结算书的编制,并提供一份完整的工程结算资料交监理工程师审核。
(6)业主在收到监理工程师送交结算资料后,在政策规定的期限内审查后,将完整的结算资料送市工程预结算审核中心审核结算。
(7)承包人在向业主提交一式叁份完整的、符合要求的工程技术档案资料后,持经审查的工程结算报告向业主申请结算余款。业主在收到申请及有关资料后,经审核无误后在扣出工程保修金后付清结算余额。
(8)工程保修金:本招标工程保留工程结算总造价的 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质量保修金银行利息为 。发包人在质量保修期满后30天内,将剩余保修金和利息返还承包人。
五、招标文件的内容和效力
1、招标文件的组成:
(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部分 投标须知
第二部分 投标格式
第三部分 合同
第四部分 附件
第五部分 工程量清单(及工程量清单格式)
第六部分 招标答疑会的会议纪要
第七部分 图纸与技术资料(含设计图纸、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及施工用地范围)
(2)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投标须知、技术和报价要求、图纸资料。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招标人有权拒绝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
2、招标文件的解释
(1)本招标文件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2)投标人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解释,应以书面函件的方式通知招标人。招标人将以书面函件或招标答疑会的方式答复(包括对询问的解释,但不说明询问的来源),答复经湛江市建设工程招标中心备案后将送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3、招标文件的修改
(1)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招标人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
(2)补充通知将以书面函件的方式发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投标人在收到补充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函件的方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补充通知。
(3)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把补充通知的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经招标中心、交易中心同意,可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4、招标文件的效力
本招标文件是编制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依据。
六、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
1、投标文件的语言
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使用中文(打印或手写)。
2、投标文件的组成:(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需要年审的证件必须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年审合格才有效,如到期未年审,必须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未组织年审的说明,否则视做无效证件)。
(1)投标人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投标人的工程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3)投标人的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4)银行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复印件,如果基本帐户帐号变更,还必须提供开户行出具的有效帐号变更证明复印件;
(5)拟派广东省园林绿化项目负责人的证书和园林工程师以上职称证复印件;
(6)投标保证书原件(投标格式一);
(7)派驻本项目人员名单(投标格式二)
(8)履约保证金承诺书原件(投标格式三);
(9)拟派项目负责人承诺书原件(投标格式四);
(10)投标报价书原件(投标格式五);
(11)工程开标一览表原件(投标格式六);
(12)工程量的报价清单原件(投标格式七、八);
以上(1)至(12)需编目录按顺序装订并用密封袋密封包装,开标时提交。
3、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必须单独提交以下资料(不需密封):
(1) 对湛江市人民检察院承诺的承诺书原件(一式二份);
(2) 法定代表人有效证明书原件(若为本子式必须提交复印件,开标时提供原件核对);
(3)被委托人有效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的不需提供)。
4、投标人在开标核对资料时需提交以下资料原件进行核对:
(1)投标人的湛江市建设工程投标信息卡(IC卡);
(2)银行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如果办理IC卡后基本帐户帐号变更,还必须提供开户行出具的有效帐号变更证明);
(3)拟派广东省园林绿化项目负责人的证书和园林工程师以上职称证复印件;
(4)拟派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无论何种原因,项目负责人本人必须持身份证到场)。
5、投标有效期
(1)投标文件在本须知规定投标截止日期起,在45个日历天内所有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2)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向所有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期的投标人,不需要也不允许修改他的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地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
6、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应提供 元人民币金额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基本帐户汇到湛江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专用帐户,开户名:湛江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户银行: 湛江市商业银行振兴支行 ,账号为: 500011799909016,该保证金必须在开标前1日汇到湛江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专用帐户,否则作废标处理。该保证金汇款凭证必须在用途栏注明 投标保证金,否则,可能导致无法确认该笔投标保证金的用途,一切因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该银行汇款凭证、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是投标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应放入投标文件中。若经查实由于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保证金未能到账的,将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处罚。
(2)排名在前3名(含第3名)的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署施工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返还(无息)。
(3)排名在第3名之后的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公示期结束无异议后5个工作日内返还(无息)。
(4)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按要求提供履约保证金并签署施工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无息)。
(5)如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况,将被没收投标保证金:
① 投标人在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② 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
③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有违反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行为的;
④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签署施工合同。
7、履约保证金
为了保证本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招标人保证按合同规定拔付工程进度款同时投标人必须提供 元人民币履约保证金;投标人在投标前必须向招标人提供履约保证金承诺书(投标格式四),该投标承诺书应放入投标文件中。若投标文件中没有履约保证金承诺书,作无效标处理。
中标人在接到招标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10天内将履约保证金转入招标人指定的帐户(开户名: ,开户银行: ,账号为: ),并凭银行出具的资金转入有效证明和业主确认该款项到帐后到招标人财务处领取履约保证金收款收据。若中标人未能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将该履约保证金转到招标人指定帐户并向招标人提交 .出具的资金转入有效证明时,招标人即取消该中标人的中标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确认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中标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违约行为,招标人可视情况全部或部分没收其履约保证金,并按合同有关条款追究其违约责任。
如中标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没有违约责任,发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完成工程结算且提交符合要求的工程竣工资料后5个工作日内应中标人的要求全额退还履约保证金,并按银行同期存款活期利息计取履约保证金的利息给中标单位。
8、招标答疑会
(1)投标人需要招标人及设计单位解释或说明的问题,请按本须知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书面函达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书面提问必应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投标人应派代表持被委托人有效授权书及本人有效证件按本须知所述的时间和地点出席招标答疑会。不参加答疑会的投标人,视为对招标文件无异议并已认同答疑会会议纪要内容。
(3)投标人购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应在领到招标文件后3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条款、格式和标准要求等,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且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4)招标答疑会的目的是澄清、解答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后和现场踏勘中可能提出的任何方面的问题,并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负责作出会议纪要。
(5)会议纪要包括对所有问题的答复,将迅速提供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6)招标答疑会的会议纪要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工程等级填写要求
只能填报合格、湛江市优良样板、广东省优良样板。
10、投标文件的份数和要求
(1)投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交经济标一式叁份(一正二副),提交的标书均应按招标文件规定内容、格式编制并按“A4”幅面(210mm×290mm)在左侧装订(有关图表可用A3纸打印,但必须按A4幅面折叠装订),并明确标明为“正本”和“副本”。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处,以“正本”为准。
(2)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均应使用黑色墨水打印或手写。投标文件的经济标中有需要签名和盖章的部分,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亲自签名,并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3)工程量清单及其计价格式中所有要求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由规定的单位和人员签字、盖章。
(4)工程量清单及其计价格式中的任何内容不得随意删除或涂改。
(5)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删改是根据招标人的书面通知进行的,或者是招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修改处须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证明或加盖投标人校对章。
七、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与标志
1、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1)投标人须将投标文件经济标包装密封。
(2)包封上应:
①按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密封袋的格式要求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
②投标文件的密封袋封口处应贴骑缝条并加盖单位公章;
(3)如果投标文件包封上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和标志,代理机构及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放错或提前开封的责任,由此造成的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予以拒绝而退还给投标人。
2、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将投标文件递交给代理机构。超过规定期限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八、开标
1、代理机构及招标人将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开标会议,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和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时参加并签名报到(投标单位来人不得超过两人)。
2、开标会议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组织主持。招标人和代理机构将检查、启封所有投标文件,对投标文件是否密封与标志,是否提供了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承诺书,内容是否完整、文件签署是否正确等有效性当众进行校验。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由招标代理机构当场宣布为无效标:
(1) 已办理湛江市建设工程投标信息卡(IC卡)的投标人开标时不能提供IC卡进行核对;
(2) 投标文件未按本文件有关规定进行密封;
(3)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未按时参加开标会议;
(4)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出席但未能出示有效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5)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出席但未能同时出示有效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被委托人有效授权书;
(6) 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开标时,未能携带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亲自参加;
4、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由评标委员会确认为无效标:
(1) 投标人不能提供与报名所需资料相符的原件进行核对;
(2) 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3) 基本帐户帐号变更,无法出示经办银行的有效帐号变更证明原件;
(4) 需要年审的证件到期未年审,不能提供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未组织年审的说明;
(5) 开标时未能提供一式两份对湛江市人民检察院的承诺书;
(6) 开标时无法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所需资料原件核对。
(7) 投标文件中注明要求签字盖章却没有按要求签字盖章的;
(8) 未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和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编制商务标的;
(9) 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10) 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书;
(11) 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承诺书和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承诺书;
(12) 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13) 投标文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总报价;
(14) 质量等级填报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
(15) 不响应招标文件或投标文件有缺项的;
(16) 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报价为恶意低价的;
(17) 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的。
如果投标文件中存在缺陷或不足,但对投标文件的合法性、有效性不构成影响,评标委员会不得废标。
5、代理机构当众启封投标文件,当场公布核查结果,宣读并纪录投标文件的主要内容。
九、评标与定标办法和原则
1、评标办法
本招标工程评标定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二次平均值评标法。
(1)确定有效投标报价。有效投标报价范围为: (招标文件公布价×90%)≤有效投标报价≤ (招标文件公布价)×97%元。不在有效范围内的投标报价不予评审。
(2)确定第一次平均价。对所有有效投标报价计算算术平均值,该平均值为第一次平均价。
(3)确定第二次平均价。取小于等于第一次平均价的所有有效投标报价计算算术平均值,该平均值为第二次平均价。
(4)确定标底价。标底价=第二次平均价×(1+N),且标底价最高不高于招标文件公布价。
N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有关部门监督下,从0,+0.05%,+0.10%,+0.15%,+0.20%,+0.25%,+0.30%,+0.35%,+0.40%,+0.45%,+0.50%十一个数值中公开随机抽取。
(5)中标候选人排序:有效投标报价小于或等于且最接近标底价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依次类推;高于标底价的按最接近标底价为起点,依次排于低于标底价的之后。若出现2个或2个以上最接近标底价的相同报价时(任何计算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按湛江市本地企业优先于外地企业的原则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序,如还未能确定排序,再通过比较投标人近3年(即20##年1月1日)以来所获的园林绿化工程质量奖项,奖项高者优先(仅限在广东省范围内获得的国家级园林绿化工程质量奖项、广东省园林绿化工程质量奖项、湛江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奖项。省级奖项必须由工程所在地的省级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行业协会颁发。湛江市奖项必须由湛江市行政主管部门或湛江市行业协会颁发),再相同,则按在湛江市所做工程获奖优先,再相同,则在相同条件的投标人中通过公开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的排序。随机抽取程序为:1、在有关部门监督下,由业主(或代理机构)在交易中心通过公开随机抽取确定投标人的号码;2、从所确定的号码中随机抽取一位投标人作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并依此法排列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的顺序。投标单位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准备好企业奖项原件,当出现相同报价需要比较奖项时必须在接到通知后一小时内提交奖项原件,否则将视作无奖项处理。
(6)在评标过程中,对于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成本、可能影响工程质量、安全和工程进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对其工程量清单报价进行详细评审,必要时应通过变音系统对投标人进行询问。
(7)若投标文件互相雷同,经评标委员会确认,可以认定投标人串通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2、评标委员会的确定
评标委员会由7人组成,在开标前1小时由湛江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专家库随机抽取。
十、确定中标单位
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列的先后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并在市建设局将中标候选人公示三个工作日,如在公示期间有接到异议的,经核实若存在与本招标文件废标条件相符的,可废除其中标资格;中标候选人须在公示期内填写《建筑工程施工单位派驻项目人员架构表》,并把本项目派驻人员证件报送建设局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审验合格,否则废除其中标资格。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被废除中标资格的,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的、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出现前款规定同样原因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招标人没有义务向未中标的投标人解释不中标的理由。
十一、授予合同
1、中标通知书
(1)在开标后,评标结果经过三个工作日公示后,如无异议,招标人将以书面函件的形式向确定为中标的投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2)招标人将及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的投标人。
(3)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无合理原因而改变中标结果的,或中标人放弃中标的,应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签订合同
(1)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的30天内,招标人将邀请中标人派代表前来商议、签订合同。
(2)招标人以本工程招标文件、招标答疑会纪要及其补充资料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投标承诺及合同条款为依据,参照广东省建设厅制定的《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粤建管字【2006】10号)与中标人签订施工合同。
(3)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对上述文件有异议或增加招标文件外的要求,不愿遵照执行招标文件的条款时,招标人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取消其中标资格,由评标结果排位第二名的投标人为中标单位。
若中标人未能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内向招标人提交 出具的资金(履约保证金)转入有效证明时,招标人即取消该中标人的中标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确认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招标人和中标人将在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若因中标人原因不能在30天内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确认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中标人。招标人将通知排名在前3名的投标人要求延长投标有效期30天。
十二、日程安排
1、踏勘现场
时间:200 年 月 日8:30时
地点:
2、招标答疑会
时间:200年 月 日 时
地点:
3、递交投标文件、开标及评标
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投标截止时间)
地点:湛江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4、投标保证金退还
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退还投标保证金(无息)。
招标人:
招标人联系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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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投标格式
投标格式一
投标保证书
致 :
我方同意从确定的接受投标之日起至投标有效期满止,在此期间的任何时间,本投标保证书和投标文件一直对我方具有约束力,我方将承担以下责任:
l、按时递交投标文件;
2、不撤回本投标文件;
3、按要求不损坏及如数返还设计图纸:
4、随时接受中标,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向贵方提交履约保证金。
5、随时接受中标,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按规定期限与你方签订工程建设施工合同。
在投标期间,若我方违反上述责任中的任何一款或招标文件中的要求,你方有权在本次招标结束后没收我们交纳的投标保证金,我方愿意承担由此所造成给业主一切损失的费用。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并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投标格式二
派驻本项目人员名单
注:投标单位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报合格的人员,项目负责人不得变更。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并盖章):
年 月 日
投标格式三
履 约 保 证 金 承 诺 书
:
为保证 建设工程施工顺利进行,我们 (投标人名称) 现作出如下承诺:
1、我们承诺为该工程项目提供 元人民币履约保证金,于贵方发出中标通知书确定我们为中标人后,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将履约保证金转到招标人指定帐户。
2、我们承诺在该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前不动用上述资金。
3、我们承诺在该工程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我方有违约行为时,贵方全权处置该履约保证金。
4、我方同意若我方没有在招标书规定时间内完成有关手续将履约保证金转到贵方指定帐户(即未取得 行出具的资金转入有效证明)或完成的有关手续不符合招标文件有关要求时,贵方有权取消我方中标资格而另行确定中标人。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并盖章):
日期:
投标格式四
承 诺 书
湛江市建设工程招标中心:
我司参加 工程施工投标,拟派出的驻场项目负责人由 同志担任,目前没有担任其他工程项目负责人。如有违反兼任规定或有弄虚作假的行为,自愿放弃并作废标处理,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我司将承担责任,并一年内不进入湛江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参加投标活动,特此承诺。
投 标 单 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并盖章)
年 月 日
投标格式五
投 标 报 价 书
:
l、根据你方 工程的招标文件,经考察工程现场研究上述工程招标文件所有条款后,现投送该工程投标文件,我方愿以人民币(大写)
(¥ )的报价,按招标文件之规定范围与条件以及投标文件所有条款的承诺,承担责任。
2、一旦我公司中标,我方保证在接到开工令后在要求时间内开工,在限定工期 日历天内完成并移交合同规定的全部工程。
3、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规定向你方提供 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共同地和分别地承担责任。
4、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书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
5、我方理解:你方不必一定授标给最低报价的投标或收到的某一投标。
6、我方的金额为人民币 元的投标保证金已交到你方指定地点。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并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投标格式六
工程开标一览表
注:质量等级只能填报合格、湛江市优良样板、广东省优良样板。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并盖章)
投标日期: 年 月 日
投标格式七
工程
工程量清单报价表
投标人: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名并盖章)
造价工程师
(或预算员或造价员): (签名并盖执业专用章)
编制时间:
投标格式八
投 标 总 价
建设单位:
工程名称:
投标总价(小写):
(大写):
投 标 人: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名并盖章)
编制时间:
[l1]绿化工程现尚未要求报建,因此此条应删去。
[l2]建议删除
[l3]建议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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