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常见通知格式

本文提要:物业通知格式九:关于机动车停车卡使用办法的通知,尊敬的车主: 您好!为了能对小区内的机动车实行规范化的管理,我管理处提醒各位车主:如果您办了月租,那您手中的月卡就是凭证,请在进出大门时候一定要交给护卫查验。

物业通知格式一:小区关于办理业主卡的通知

尊敬的住户:

你们好!现本小区已进入装修阶段,进出苑区人员日益增多,管理处为加强小区人员进出管理,确保苑区的安全和谐,须对苑区住户办理业主卡,住户须凭业主卡进出苑区。请业主于近期内到管理处办理,谢谢合作!

办理业主卡需带资料:

一、业主及家人:

1寸照片2张,身份证复印件1张

二、租住户:

租房合同复件;身份证复件1份;1寸照片2张

三、公司员工:

租房合同复件(限租住户);公司营业执照复件1份;公司介绍信;身份证复件1张;1寸照片2张。

**商务公寓管理处

**年**月**日

物业通知格式二:关于灭鼠的通知

尊敬的业主/住户:

您好,春天临近,为了防止小区出现鼠患,我管理处将从**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每天**:**在小区内的草坪等公共区域内投放鼠药,次日**:**收药。请各位业主/住户在此期间注意安全,特别是一定要看管好自己的小孩,家中有宠物业主/住户也要照顾好自己的宠物,以免其误食。谢谢合作!

**管理处

**年**月**日

物业通知格式三:关于变更24小时服务电话的温馨提示

尊敬的各位业主/住户:

您好!

因公司管理需要,即日起我管理处原24小时物业服务电话:0***-*******停止使用,同时启用新的24小时服务电话:0***-*******。如您需要帮助和服务请拨打更改后的电话号码,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管理处

**年**月**日

物业通知格式四:元旦节放假的温馨提示

尊敬的各位业主/住户:

您好!

新年将至,我公司恭祝大家新年快乐,万事如意!为了大家能过一个安全、温馨和舒适的节日,我公司在加强各小区出入口控制和日常巡逻的同时提醒各位业主和住户:

1、如您外出,/注意关好门窗以及水、电、气的开关,同时请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不要将大额现金留存家中,以免发生火灾和失窃。

2、请您将车辆停放在指定位置,并检查确认车门车窗是否完全锁住,以免造成经济损失;如您长时间外出,而车辆停放在小区内,请及时告之管理处。

3、请不要随意给陌生人开门,以防不测。

4、在使用家用电器及天然气时,请注意用电用火安全,切勿违规操作。

5、请大家将自家阳台上摆放的物品移至安全地方,以避免高空坠物;同时也请楼上住户不要将物品向楼下丢弃,以免伤及楼下行人及车辆和影响小区的卫生状况。

6、根据派出所要求,商铺的商家在节日期间如要歇业,店内请留人值守(特别在夜间),营业结束后不要将贵重物品(如电脑等物)放置在店面上,以防失窃。

7、请照看好自己的小孩,不要在水池边玩耍及在小区内燃放烟花爆竹,预防溺水及火灾事件的发生。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物业通知格式五:国庆节放假的温馨提示

尊敬的各位业主:

您好!

国庆节将至,为了让小区业主能渡过一个愉快、安全的大假,我公司在这里特别提醒大家:

1、如您安携家人外出旅游、访友,请一定认真检查水、电、气、门窗是否已关闭好,避免留下安全隐患。

2、如果您和家人将外出较长时间,建议您到物管处进行登记备案,在您外出期间,物管处将在您外出期间对您的住处进行重点检查巡逻。

3、建议您在家里不要存放大量现金,并妥善放置好贵重物品(如金银首饰等)

4、在大假期间小区将停止一切装修活动,以确保节日期间有一个安宁、和睦氛围。10月8日恢复小区装修活动。

5、节日期间小区来访的亲朋好友较多,请提醒他们配合物管的查询、访客登记工作,以确保小区节日的安全。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物业通知格式六:关于缴纳各项费用的通知

尊敬的业主/住户:

您好!

**年**月的公摊电费、二次供水水费已经核算完毕,请各位业主/住户在**月**日之前到管理处缴纳。同时现在开始收取**年**月—**年**月的物业管理费,请大家到管理处来缴纳。如您在此期间来管理处缴费用有困难,请务必和管理处联系协商解决,联系电话:*******。谢谢您的合作!

**管理处

**年**月**日

物业通知格式七:关于举行消防演习的通知

尊敬的业主/住户:

根据上级机关文件指示精神,保障小区设施设备及业主人身、财产的安全;为增强我管理区域护卫人员素质及全体员工的消防意识,提高员工抗御初期火灾的能力,我管理处特定于****年**月**日在本小区停车场举行消防演习,欢迎各位业主/住户到场观摩。

特此通知!

**管理处

**年**月**日

物业通知格式八:关于小区停水的通知

尊敬的业主/住户:

由于小区管网维修,本小区将在**年**月**日**:**—**:**停水,请各位业主及住户提前做好储水储备,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谢谢合作!

**管理处

**年**月**日

物业通知格式九:关于机动车停车卡使用办法的通知

尊敬的车主:

您好!为了能对小区内的机动车实行规范化的管理,我管理处提醒各位车主:如果您办了月租,那您手中的月卡就是凭证,请在进出大门时候一定要交给护卫查验。如不能出示月卡,那只能视为临停收费。同时,如果您的月租到期了,请及时到管理处办理手续,逾期未办理手续的车辆,当您进出小区时我们将按临停收费。护卫在您进小区时将给您开具“进出凭条”,此条是您车辆进出小区的重要凭证,因此请车主保管好该凭条。如果您不小心遗失了,为了您的车辆安全,请及时通知管理处,并到管理处办理遗失手续。我管理处将严格按照此规定检查月卡和凭条,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谢谢您的合作!

特此通知

**管理处

**年**月**日

物业通知格式十:温馨提示

尊敬的业主/住户:

您好,春节将至,为了让大家能过一个安全、温馨和舒适的节日。我管理处在加强出入口控制和日常巡逻的同时提醒各位业主和住户:

1、外出时,注意关好门窗以及水、电、气的开关,同时请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以免发生火灾和失窃。

2、请您将车辆停放在指定位置,以免丢失;如您长时间外出,而车辆停放在小区内,请通知管理处。

3、请不要随意给陌生人开门,以防不测。

4、在使用电器及天然气时,请注意用电用火安全。

5、春节期间,小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6、请不要让您的小孩到水池边玩耍,以免出现安全事故。

7、商铺的商家在节日期间如要歇业,店内请留人值守(特别在夜间),以防意外发生。 祝大家新年快乐,万事如意!

**管理处

**年**月**日

物业通知格式十一:关于天气变化的温馨提示

尊敬的业主(住户):

您好!

近阶段时期,气温变化较大,请注意服装填减,以防疾病。夏季即将来临,风雨、雷电天气可能会频繁出现,希望各位业主注意自身身体健康外,对居室中放置在阳台、窗台的杂物,如花盆、晾晒的衣物等请妥善放置,避免在刮大风时丢失、砸伤行人或毁坏其他物品,雷电时请注意保护好您家中的电器。在外出时切记检查家中水管、电器、煤气、门窗是否关好,以避免安全隐患。

**管理处

**年**月**日

物业通知格式十二:关于电梯使用的温馨提示

尊敬的各位业主及各装修单位:

为了确保电梯的合理使用、正常运行和大厦物业的有序管理。请遵守大厦电梯管理规定:

1、一号和二号为客用电梯,行人请使用此电梯;

2、三号电梯为货运电梯,货物运输请使用此电梯;

3、请遵守规定的乘坐人数和承载重量,超载时警报鸣响,轿门不会关闭,因此,请最后搭乘的客人退出或卸载超重货物;

4、在轿厢内蹦跳时有可能使安全装置动作,电梯在途中停止运行,造成故障的原因,因此请

静静乘用;

5、请勿随意或乱按候梯厅或轿厢内的按钮;

6、电梯内禁止吸烟,为了乘用电梯时,心情愉快,请遵守规定

7、开闭电梯时,有危险,请注意勿碰到门或依靠门边站立;

8、有幼儿搭乘时,必须有保护者在场;

9、火灾、地震时的避难,请勿使用电梯。

爱护公物人人有责,请各位业主及装修单位遵守大厦电梯管理规定,配合我们的管理工作! **大厦管理处

**年**月**日

物业通知格式十三:温馨提示——请注意厨房用火安全

某小区业主在做饭时,将油倒入锅中点燃天然气便离开厨房到外屋接听电话,由于长时间未返回厨房处理,导致锅内菜油加热过度引发燃烧,业主发现后发出惊呼,该小区物业公司工作人员立即持灭火器迅速赶往现场紧急处置。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及时排除了险情。这一幕不是电影中的场景,而是前两天某小区刚发生的一起失火事件。该小区相关领导也在第一时间内赶到现场,向业主询问了具体情况,及时对业主情绪进行了安抚,安排保洁员协助业主对失火房间进行了清理。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在对该户业主厨房进行检查时发现:燃气灶胶管烧坏,气灶上方一块玻璃破损,其它均无损失。此次失火事件虽未给业主造成较大的损失,但着实让人后怕。在此我们提醒各位:请注意厨房用火安全:

1、 定期检查煤气管道接头是否漏气;

2、 外出时请务必确认煤气阀门是否关闭;

3、 发现异常情况请及时报修,发生紧急情况请及时报警;

4、 煤气灶处于明火状态时请勿离开厨房。

厦门市物业管理公司

XX管理处

二○○六年四月二十日

物业通知格式十四:物业通知格式高空抛物温馨提示

尊敬的业主/住户:

近期管理服务中心接到业主/住户反映,有人从楼上向下扔杂物、烟头等,此不良行为严重危及他人安全。

为杜绝类似事件发生,敬请各业主/住户不要高空抛物,您的细心大家齐安心。

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年 月 日</P< p>

 

第二篇:物业管理中的常见纠纷及分析

物业管理中的常见纠纷及分析

一、前期物业管理

前期物业管理的纠纷一般集中在以下两种:

(1)业主以其未签订前期物业管理合同为由而拒绝履行合同。

分析:前期物业管理合同是指在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前,房产开发企业委托物业管理企业实施物业管理而与其签订的合同。它不同于普通物业管理合同是由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而是由房产开发企业直接与其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这是因为,在前期物业管理期间,由于业主入住率尚不能达到法规、条例规定的成立业主自治组织(业主委员会)的标准,作为此时物业最大业主的房产开发企业为维护整个物业的正常运作,代表全体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前期物业管理合同,其效力及于已入住的业主和尚未入住的业主。在实务中,房产开发商在与业主签订购房合同时,往往将已经签订的前期物业管理合同作为购房合同的附件(《上海市居住物业管理条例》将其规定为“应当”),这样,业主实际上已对前期物业管理合同作出了接受承诺。本案中,由于前期物业管理合同的特殊性,该业主拒付物业管理费的理由并不成立,在享受了物业管理服务后,应承担相应的缴纳物业管理费的义务。

(2)物业管理企业利用前期物业管理的特殊性侵犯业主的合法权益。

分析:根据现行有关物业管理的法规、条例,前期物业管理合同的期限,应至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为止。因此,有必要在今后的物业管理专项立法中,规定前期物业管理的最长期限(2-3年),以堵塞漏洞。另外,由于业主没有实际参与前期物业管理合同的签订,不排除开发商与前期物业管理企业在合同其它事项中作出有损业主利益的约定。对此,房地产律师认为,可参照《合同法》中有关格式条款的规定,房产开发商首先有义务提请业主注意相关条款,并按照对方要求对该些条款作出说明;其次,条款中有违反《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规定情形的,该条款当然无效;对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作出对房产开发商和前期物业管理企业不利的解释,以维护作为弱势一方业主的权益。

二、物业管理企业是否有权停水、停电

物业内的水、电供应是由相关的供水、供电部门负责的,作为物业管理服务单位的物业管理企业是无权擅自停止对业主日常生活至关重要的水、电供应,否则即是对业主的侵权。在实务中,物业管理企业往往受有关部门委托代其收取水、电费,但也只是代收费用而已,有关部门并未授权物业管理企业能停止对业主供水、供电。因此,物业管理企业停止对业主供水、供电,没有任何法定或约定的授权,如果造成业主损失,即构成侵权,应承担相应责任。

三、业主人身或财产受到损害,物业管理企业是否应当承担责任

分析:由于我国尚无统一的关于物业管理企业保安职责的法律规定,从各地方法规、规章、政策性文件的规定来看,保安的职责主要是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为维护区内的公共秩序和安全而采取的一定安全防范措施,其目的是为了保障管理区域内的财物不受损失,人身不受伤害,工作、生活秩序正常。因此,在判断此类案件时,物业管理企业是否尽到了保安职责就是关键之处。

一般而言,如果在物业管理合同中明确约定了物业管理企业应尽到何种程度的保安责任,并对该种程度的标准及相关赔偿作出特别约定,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纠纷的处理就以双方约定为准。但在实务中,物业管理合同往往并没有

对物业管理企业应尽到的保安责任作出明确约定,对此,房地产律师认为,此时判断物业管理企业是否尽到保安职责的关键就在于其是否尽到了勤勉、谨慎的注意义务。因为安全、和平、宁静的小区生活环境是业主在入住物业时所首先考虑,而业主也往往是基于这种信赖而选择物业管理企业的,同时,业主在支付的物业管理费里也已包括了保安费用,因此,物业管理企业应尽到的就不仅仅是普通的一般注意义务,而应该是勤勉、谨慎的注意义务。判断物业管理企业是否尽到勤勉、谨慎的注意义务,可以参考以下标准:1、物业管理企业是否切实履行了物业管理合同约定的或者是与其收费标准相适应的保安措施;2、物业管理企业的保安制度及保安人员的配备是否完备、合理,是否符合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物业管理合同约定的要求;3、物业管理企业雇佣的保安人员是否勤勉尽职,是否保障了安保设备的正常运作;4、当有意外情况发生时,能否及时采取相应合理措施;5、当业主提出合理怀疑或指出不足时,能及时加以改进。上述案例中,夏某某等人认为“新独院”公司违约,没有尽到保安责任,要求该公司赔偿损失。因双方没有就保安责任作任何特殊约定,在此情况下,综合现有证据,“新独院”公司已经尽到了勤勉、谨慎的注意义务,故夏某某等人的请求无法得到法院的支持。

四、业主擅自搭建问题的处理

分析:根据建筑物区分所有理论,业主对自己购买的物业享有专有所有权,是一种排他的支配权。在积极方面表现为,可以自主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在消极方面表现为,有权排除他人妨害、请求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的权利,区分所有权人可以自主地行使这两方面的权利,无须征得他人同意。但是,这种专有所有权的行使是有限制的,这种限制不仅仅限于一般的相邻关系而施加的限制,还基于自用部分与其它部分不可分或建筑物的整体性而产生的限制。也就是说,区分所有权人在行使自己的专有所有权时,需考虑各自独立部分系一完整物业的组成部分,尽共同维护整体物业存在和良好的义务。因此,当业主不恰当的行使自己的专有所有权时,就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当业主存有不恰当行为时,应由谁来主张何种救济呢?房地产律师认为,此类问题应对前期物业管理和一般物业管理加以区别处理。在前期物业管理期间,由于业主入住率尚不能达到法规、条例规定的成立业主自治组织的标准,作为此时物业最大业主的房产开发企业代表全体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前期物业管理合同,其效力及于已入住的业主和尚未入住的业主。而前期物业管理企业为了维护整个物业的正常运作,应与入住业主签订《临时业主公约》,约束业主在前期物业管理期间的行为。此时的前期物业管理企业实际已临时代行了业主自治组织的权责,其有权根据与业主签订的《临时业主公约》,甚至在没有签订任何约定的情况下,为了整个小区物业的公共利益及绝大多数业主的利益,对少数业主的不当行为加以劝阻,并督促改正,在业主拒不接受劝阻和改正的情况下,可以作为适格的主体提起诉讼。在一般物业管理期间,由于物业管理企业实际只是小区物业的管理服务企业,对业主的不当行为,只能加以劝阻,并督促改正,对拒不接受劝阻和改正的,应及时告知业主委员会,由作为小区全体业主权益代表的业主委员会提起诉讼。

五、业主权益的维护

分析:在实务中,上述案例所反映的情况十分普遍,物业管理公司在收取高昂物业管理费的同时,却提供着低劣的服务。这一方面是由于物业管理公司自身角色定位错误,忽视了自己应是物业管理企业,是处于为广大业主提供优质物业

管理服务的地位,而将自己凌驾于业主之上,无视甚至侵犯业主权益,有的只收费不服务,有的多收费少服务。有些地方性物业管理法规、条例也往往出现偏差,强调保护物业管理企业的利益,对业主利益保护的规定不到位,使业主的弱者地位更突出,业主正当的权益难以得到切实的保护。另一方面,业主能提供的证据确实十分有限,一般多为证人证言或照片、录像等。其中证人证言多为小区其它业主的证词,因其与物业管理公司存在着利害关系,故该些证人证言在法院认证时多不为采用;照片、录像等证据材料一般只能证明某一特定时间段的情况,而不能反映连续状态的情况,且照片、录像等根据民事诉讼举证规则的有关规定,在对方存有异议的情况下,是不能单独作为定案证据的,但要处于弱势的业主再提供其它证据以形成证据链在事实上是十分困难的。因此,处于弱势地位的业主往往因为现行举证规则所限,在物业管理纠纷中处于不利地位。有鉴于此,房地产律师认为:首先,作为全体业主利益代表的业主委员会在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管理合同时,应在合同中规定物业管理企业应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的标准,使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应履行的义务得以明确;其次,在今后就物业管理单项立法时,可以参考在处理医疗纠纷时所采用的举证责任倒置的规定,由物业管理企业负责举证其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符合管理合同的约定,若不能提供,则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由此判断其违约或业主的抗辩成立。因为与物业管理企业相比,业主在专业知识、信息来源、经济能力等方面皆处于弱势地位,但在举证一节上却要求其承担与对方相同的责任,显然是不利于保护作为弱势一方业主的权益。因此,由处于相对强势地位的物业管理企业承担举证责任,更符合公平及公正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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