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车辆管理制度(新)

车辆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为了统一管理公司的所有车辆,有效使用各种车辆,确保行车安全,提高办事效率,减少经费支出,特制订本制度。

第2条 本制度所说公司车辆是指公司的专车、及公务用车辆。专车系指公司为部分特定人员或部门特配车辆。公务车系指除上述专车以外的所有车辆。所有车辆由行政部统一负责管理。

第二章  车辆管理

第3条  行政部负责所有车辆管理工作,包括车辆调派,维修保养,费用预算、核准、车辆年检及证照管理,投保、续保与出险索赔及司机管理。

第4条  公司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及其它特定原因对认定人员根据协议配备工作用专车,实行月费用包干,额度内凭票据报销,超过部分个人自理。公司认定特配部门使用的专车费用由公司稽核报销。

第5条  其他部门及人员原则上均不配置专用车辆,确需配置,须由其部门主管或个人以书面报告形式报公司行政部,由公司总经理审批,经批准同意后方可配置,并严格执行费用预算,超出预算的费用需经总经理审批后方可报销。

第6条  公司所有车辆原则上必须由公司专职司机(含专车使用人)驾驶,公司其它持有驾照人员驾驶公司车辆公出或私用必须按规定填写《车辆使用申请单》(附件1),经批准后方可使用。无驾照人员严禁驾驶公司车辆。专职司机应每周定期对公司车辆进行检查和保养,确保行车安全。

第7条  车辆行驶证,属专车的日常由专车使用人负责保管,如专车使用人出差或休假,需将专车车辆行驶证及车辆钥匙交由行政部保管;保险单由行政部统一保管,按车建立资料、费用档案。

第8条  每车设置《车辆行驶记录表》(附件3),当班司机使用前应核对车辆里程表与记录表是否相符,与前一次用车记录是否相符,使用后应记载行驶里程、时间、地点、用途、费用明细等,对发生的票据编号整理,以备报销时核对。

第9条  车辆每日使用完毕和节假日应停放在公司指定场所,并将车门锁好,将钥匙交回给行政部保管。

每车设置《车辆加油记录表》(附件5),经手驾驶员在发现车辆油量不够需加油时,凭公司统一发放的针对每辆车配置的加油卡加油,同时在《车辆加油记录表》上作好记录以备查。

第10条  行政部人员每月不定期抽查一次,如发现记载不清、不全或者未记载的情况,应通报司机并对相关责任人提出批评,不听劝告、屡教屡犯者应给与处分,并停止其使用资格。

第三章  车辆使用

第11 车辆使用范围

(1)公司员工在本地或短途外出办事、联系业务、接送。

(2)接送公司宾客。

(3)专车专用。

第12条 车辆使用程序

(1)车辆使用实行派车制度。

① 属个人使用的专车由使用人自行驾驶,一般不纳入调派,如专车使用人出差或休假,专车由行政部调派;属部门使用的专车使用实行报备制度,只需填写《车辆使用申请单》 ,由部门领导签字确认,出车前交行政部备案。公务车由行政部统一调派。

② 公务用车,使用人向行政部提出申请并填写《车辆使用申请单》,说明用车事由、地点、时间等,部门经理签字后交行政部负责人审批调派。行政部负责人依重要性顺序派车,各部门用车不得直接与司机联系,不按规定办理申请者,不得派车。车辆使用申请尽量作到当班用车1小时前申请,下午用车上午申请,次日用车当日申请,夜间用车下班前申请,集体活动用车2天前申请,以便统一安排。

③ 由行政部将《车辆调派单》(见附件2)交与司机,司机根据《车辆调派单》予以出车。

④ 遇紧急情况或突发事件可随时派车。事后一天内由使用人补办手续。

⑤ 任何人均依上述程序申请派车,否则不予派车,司机不可擅自出车,擅自出车一次罚款200元。

(2)司机按用车人员的目的地行车。行车前需选择好最佳路线。对同一方向、同一时间段的派车要求尽量合用,减少派车次数和车辆使用成本。

(3)用车完毕,司机填写用车实际情况记录。使用人用车完毕在《车辆行驶记录本》上签字确认。

第13条  车辆驾驶人员必须持有驾照,熟悉并严格遵守交通法规。

第14条  驾驶人员于驾驶车辆前,应对车辆做基本的检查(如水箱、油量、机油、刹车油、电瓶液、轮胎、外观等)。如发现故障、配件失窃等现象,应立即报告,隐瞒不报而由此引发的后果由驾驶人员负责。

第15条  驾驶员不得擅自将公用车开回家,或做私用,违者受罚,经公司特别批准的除外。

第16条  车辆应停放于指定位置、停车场或者适当的合法位置。任意放置车辆造成违犯交规、损毁、失窃,由驾驶人员赔偿损失,并予以处分。

第17条  驾驶人员应爱护车辆,保证机件、外观良好,使用后应将车辆清洗干净。

第四章  维修保养

第18条 本公司的车辆的维修保养,原则上按照车辆技术手册执行各种维修保养,并须按照预算执行。

第19条 车辆维修、保养、加油程序

(1)   司机发现车辆故障或者需要保养时,应先填写《车辆维修保养申请单》(附件4)向行政部提交车

辆保养维修申请、申报维修保养的项目及费用预算,行政部会同相关人员进行确认核实后,由总经理批准后予以送指定维修厂检修。

(2)维修结束,提车时,送修人应对维修车辆进行技术鉴定,检验合格,收回更换的旧部件,并核定维修费用的合理、准确性后,方可在维修厂家的单据上签字。送修人对费用的真实性负责。

(3)车辆的维修保养应在指定厂家完成,否则维修保养费用一律由送修人承担。

(4)可自行维修者,可报销购买材料和零件的费用。

(5)车辆于行驶过程中发生故障急需修理时,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理,但非迫切需要或者维修费用超过2000元时,应与公司联系请求批示。

(6)由于司机使用不当或者疏于保养造成车辆损坏或机件故障,所需费用视情节轻重,由公司和司机按照比例共同负担。

(7)行政部每月负责统一购买汽油,并分配到各车辆油卡上。一律采用油卡加油,非特殊情况严禁现金加油。特殊情况(加油卡损坏、加油点网络中断等)下需现金加油者,向行政部说明原因,得到允许后方可加油。每次加油时,司机需填写《车辆加油记录本》(见附件5),以备报销时核对。

7、行政部对车辆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内容包括:本制度执行情况、车内外卫生、一般保养状况等。检查不合格者,对司机或相关责任人处50~200元不同程度的罚款,情节严重者取消驾驶员驾驶资格。

第五章   车辆保险

第20条 公司通过商定,确定承险保险公司。

第21条 公司所有车辆的保险,统一由公司支付分担。

第22条 公司车辆投保险种以及标准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不得私自增加或减少投保险种,也不得私自提高和降低额度。

第23条 一旦出现车辆保险索赔事件,行政部应在第一时间与保险公司取得联系,并保存好索赔资料。事故处理完毕后,办理索赔手续。

第六章   违规与事故处理

第24条 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况下,违犯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后果,由驾驶人全部承担,并予以记过或免职处分。

(1)无照驾驶。

(2)未经许可将车借给他人使用。

(3)酒后驾车。

第25条 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由司机个人(含非专职司机)和公司各自承担50%,涉及驾照扣分的由当事人负担。行政部负责每周在网上查询维章记录一次,并做好处理。

第26条 各种车辆在运行过程中遇到不可抗拒的因素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员,向附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并主动与公司取得联系协助处理。如属小事故,可自行处理后向公司报告。

第27条 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情况由司机与公司按比例承担。

第28条 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当事人赔偿,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差额由司机与公司按比例承担。

第七章   费用报销

第29条  车辆维修保养及过境/过路费用按凭证实报实销。司机于每月10日、25日前将所负责车辆当月高速费、过桥费及停车费等票据贴好,连同该车辆行驶记录本、车辆加油记录本交行政部审核签字后,交财务负责人审核签字,最后报主管副总/总经理签字后,方可报销。

第八章  附则

第30条  本制度经呈总经理核准后公布实施,修改时亦同。

附件1《车辆使用申请单》

附件2:《车辆调派单》

附件3:《车辆行驶记录表》

附件4:《车辆维修保养申请单》

附件5:《车辆加油记录表》

附件6:《车辆情况一览表》

附件1                   车辆使用申请单                                                                      年     月      日

附件2                           车辆调派单                        

        


附件3                                 车辆行驶记录表


附件4                   车辆维修保养申请单

                                                    年    月    日

 

附件5                     车辆加油记录表


 

第二篇:新公司车辆管理制度111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为使公司车辆管理统一合理化,合理有效的使用各车辆,为了进一步提高车辆的使用效率,降低物耗,最大限度的节约成本,且更有效的控制车辆使用,对公司所有车辆的保养和维修进行控制,以确保车辆安全、良好的运行状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公司各部门的所有车辆。

二、公司车辆管理范围和归口部门

1、 公司车辆管理范围:公司现有公司出资购买的车辆和今后公司各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由总经理审核、董事会审批后出资购买的车辆,或为某项工作、某部门、某职位配备的专用车辆。车辆所有权归属公司。

2、 管理归口部门:车辆管理由行政部行使管理职责

三、 车辆使用管理

1、职责

1.1 行政部负责公司车辆派遣及使用,并对各部门用车进行审批、协调、安排,保证办公室车辆的有效使用。

2、车辆使用管理

2.1 各部门车辆出车由行政部统一指定专职保管员与驾驶员驾驶,公司任何人员不得私自调度车辆,更不能因私使用公司车辆。

2.2 公司车辆驾驶人员须有驾驶证件,并且要熟知交通相关法规。

2.3 公司车辆不得对外出租和出借。

2.4 其他与部门间车辆业务相关方面的协调处理应经部门经理批准。

3、公司用车顺序

3.1先领导用车,后其他部门;先接待用车,后日常用车;先正职用,车后副职用车;先集体用车,后个人用车;先多部门共同用车,后单部门用车,行政部根据上述原则有权协调出车。

3.2 员工婚嫁或直属亲属丧事,每次公司出车一趟的来回过路过桥费、油费、

停车费费用由公司承担。

3.3 其他情况用车,由总经理审批执行。

3.4 员工私人借用公司车辆,须在不影响公司业务情况且在空余时间段允许

时,经总经理批准后由行政部协调派车,承担当次出车所发生的全部费用,财务

从用车者当月工资中或在报销用车费用中扣除。

暂定各项目部用车每月 1600 公里,公司领导2000公里,超过部分由专职

负责人自负,不得以超过公里数推托正常业务用车。各项目部配车后,不得报销

任何的士费和租车费。行政部根据每项目的用车公里数和年度公司小车费进行费

用分解,纳入目标考核的费用进行考核。

四、 车辆用油管理

1、职责

1.1 行政部负责对公司车辆的用油进行监督、控制,财务部辅助配合监控管

理。

1.2 各部门应加强车辆用油管理,节约用油开支,使车辆均能在经济耗油的

情况下有效的运营,一般日常用车尽可能使用低价位车,高价位车尽可能少用;

车辆使用时能共用就共用,尽可能减少单独用车。

六、 车辆维修、保养管理

1、职责

1.1 行政部负责保存维修质量、维修记录等资料。

1.2 驾驶员负责及时发现、检查故障,并填写《车辆保养及维修申请单》;

确认保养维修合格;对维修质量进行及时反馈。

1.3 驾驶人员负责车辆的保养、维修、年检及事故处理的联系,执行,验收.。

2、工作流程

2.1 日常检查、保养、维护。

2.1.1 驾驶员须保持车辆内、外清洁。

2.1.2 行驶中注意车辆是否有异常声响。

2.1.3 经常检查各润滑点,发现缺油或油变质应立即补充或更换。

2.1.4 驾驶员按车辆规定进行正常检查保养。

2.1.5 每月由驾驶人员对电瓶外表进行清洁,经常检查电瓶使用情况,保持电瓶周围干燥清洁和有效工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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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定期保养

2.2.1公司承担车辆行程5000公里内按车辆保养手册规定的正常保养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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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公司承担按车辆保养手册内规定的正常保养费用,非保养手册内的一切其他维修费用由车辆专职负责人自负。

2.2.3 保养维修必须在指定的维修厂进行,驾驶员不得自行选择修理厂。

2.2.4驾驶员根据车辆运行里程数填写运行记录,经行政部核实后,由驾驶员安排车辆保养时间。

2.2.5驾驶员须办理完审批手续后方可对车辆进行保养、修理,不允许先斩后奏。

2.2.6定期保养操作流程:

驾驶员填写《车辆保养及维修申请单》---审批(需要财务经理及部门经理审批)--凭审批后的《车辆保养及维修申请单》(项目、金额)通过报帐中心借款---对审批后的项目进维修---维修过程中如需增加维修项目,由驾驶员确认维修---对维修车辆进行检查---索取#5@p及维修清单----会计人员对维修项目进行审核------通过报帐中心冲销借款。

2.3 突发故障

2.3.1在行驶过程中发现故障,驾驶员应及时检查,查明原因并判断故障严重程度和对行驶安全的影响程度,主动设法排除故障。

2.3.2如驾驶员无法排除故障,须估算费用就近寻找修理厂处理,对故障严重程度及发生故障的原因应及时汇报,向上级请示处理方案,回来后补办手续。

2.3.3突发修理的操作流程:进行维修(不能到指定处修理时,选择就近的修理厂)---补填《车辆保养及维修申请单》---对维修质量进行反馈和记录-----部门经理签字----报行政部备查----走报帐中心报销。

2.4 车辆维修因驾驶员操作使用不档及非正常因素引起的维修费用由驾驶员负责。

3、特别事项

3.1 公司应指定有资质的专门车辆保养、修理点,便于修理、维修。

3.2 车辆保养、修理不允许驾驶员用现金交易,驾驶员应在指定维修点修理后,由公司次月统一支付。

七、车辆罚款及理赔管理

1、车辆罚款管理

1.1 车辆停车罚款

1.2.1驾驶员应熟知交通停车相关规定,将车辆停放在允许停车的地方。

1.2.2该类罚款公司不允许发生,如有发生,应详细了解罚款原因,属于驾驶员出于个人利益而发生的乱停车罚款,公司不予报销。该类罚款在报销时应特别注意审核。

1.2 车辆其它罚款

1.2.1公司公务车辆下班时,应停放在公司指定地点,关好门窗,违规一次扣款50元。

1.2.2 公务车无出车申请单的私自出车者,扣驾驶员200元/次,如有意外事故费用全部由驾驶员承担。节假日无总经理的批准不得出车。

1.2.3 违规如超速、超载、乱停、越线、闯红灯等违反交通规则之事项罚款由当班驾驶员自行负责。特殊情况写出书面材料,由证明人签字,经总经理同意方可按比例报销但不高于50%。

1.2.4无照驾驶、酒驾和未经许可将车借予他人使用造成的交通事故及违反交

通规则造成的经济损失及后续责任由该车专用驾驶员或专职保管员负担。

2、车辆事故理赔管理

2.1 车辆事故理赔是基于车辆保险的意外保证,驾驶人员应在提高自身驾驶技能的同时,认真遵守交通法规,特制定此办法。

2.2 车辆在发生交通意外事故时,必须保留现场,并在第一时间内联系交警部门、保险公司和公司办负责人,由保险公司进行事故鉴定,出具鉴定报告;如当事人发生交通事故逃逸或未保留事故现场,未联系交警部门、保险公司和公司办负责人,由驾驶员负全部责任。

2.3 驾驶员应及时到保险公司指定的修理点将车辆尽早修好,不要耽误正常工作,修理费先由驾驶员垫支或凭保险公司的事故受理单向公司借款支付。

2.4 保险公司在受理交通事故后,会将一联写有理赔号码的受理单交于驾驶员,尔后保险公司系统会将该起事故的理赔号码发送至驾驶人员所留的手机上,驾驶人员应妥善保管。

2.5 驾驶人员应将正确无误的公司名称及银行帐号告知保险公司,在保险公司受理事故后应跟踪保险公司及时将理赔款汇之公司帐号。

2.6 当公司已确定收到该笔理赔金额时,驾驶人员应凭载有理赔号的受理单 或理赔号来财务部领款或办理冲账手续。

2.7 财务部应根据所报理赔号与银行到账凭证载明的号码与车牌号对应,确 定相符后方可支付或冲账,否则不予办理。

八、私车公用管理

为提高办事效率,公司鼓励员工个人购买车辆,并倡导私车为公司服务,并给一定的补偿。

1、 补偿标准:

1.1私车固定每月为公司某项工作负责,实行补贴包干制,根据每月工作量和车的档次,由公司与个人签定协议,双方协商确定补贴标准,于每月底凭有关

票据报销。

2.2其他私车公用,短途(含长、望、浏、宁、株、潭),按1.5元/公里实行补贴,凭用车申请单和相关票据,经行政部审核,总经理审批后,按公司财务

制度进行报销。

2.3公司在特殊情况下,租用私车跑长途(指长、望、浏、宁、株、潭外)按1元/公里衽补贴,可报销过桥、过路费(当次报销)。

2.4 私车拥有者发放上述补贴后,不得在公司报销市内交通费和其他任何相关费用;为某项工作领用固定补贴者,公司亦不再为该项工作派车。

2、 私有车辆(含公司出车),自己驾驶出现意外事故者,一切损失由个人承担,公司不负任何责任。

九、节假日车辆费用报销管理

国家法定节假日与春节假日期间除总经理以外,公司任何车辆所发生的费用不给予报销,如因公事所发生的车辆费用,需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报销。

十、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属公司

附表一:《公务车辆使用申请表》

附表二:《公司车辆派遣登记表》

附表三:《车辆保养及维修申请单》

附表一:

公务车辆使用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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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二:

公司车辆派遣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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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三:

车辆保养及维修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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