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发微信群管理办法的通知

关于下发微信群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部室、各单位:

为更好的利用现代化网络信息技术,加强沟通联络,提高办公效率;现中心内部已建立多个微信群,为进一步规范中心微信群的管理工作,特制定《微信群管理办法》,具体办法如下:

一、微信群建立流程

由需求部门提出,经分管领导同意后建立,并将微信群信息报综合办公室备案。

二、微信群管理要求

(一)建群要求

1.新建微信群必须指定微信群名,明确应加人员、微信发布内容及群管理员。

2.群成员一律实名制。具体操作步骤:进入微信群后,点击屏幕右上角的图标,在打开的菜单中对“我在本群的昵称”进行修改即可。

(二)信息发布要求

1.信息发布为通报内容需固定频次及时间,按时通报。

2.中心建立微信群只用于公务交流。

3.严格保守公司机密,对业务通报、群内信息、工作内容等严禁转发给非相关人员。一经发现则按相关条例进行考核。

4.保持网络畅通,对于在群内反映到的问题,相关部门责任

人争取及时予以回复确认。

(三)微信群管理员职责

1.群管理员由综合办公室指定,执行微信群管理规定,负责群成员实名制、聊天监管、违规处理等。

2.每日检查群成员,不应加入人员予以剔除。

3.对群成员发布非本群应发容有权制止,并指导其到相应微信群发布,有权终止不合时宜的话题和言语。

三、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请遵照执行。

 

第二篇:0606微信群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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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6微信群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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