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
公 诉 意 见 书
被告人×××
案 由×××
起诉书号×××
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百六十条的规定第一百六十五条和第一百六十九条的规定,我(们)受×××人民检察院的指派,代表本院,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席法庭支持公诉,并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现对本案证据和案件情况发表如下意见,请求法庭注意。
??
综上所述,起诉书认定本案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认定被告人有罪,并应(从重,从轻,减轻)处罚。
公诉人
年 月 日
公诉意见书
审判长、人民陪审员:
今天,萧山区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公开审理本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吴根良徇私舞弊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53条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15条之规定,我们受本院检察长的指派,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席法庭支持公诉,并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在刚才的法庭调查过程中,公诉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吴根良,宣读并出示了大量书证、证人证言,尽管被告人吴根良在某些环节上避重就轻,推卸责任,但大量的证据已足以证明被告人吴根良徇私舞弊的犯罪事实,其理应受到法律的惩罚。为更好地履行公诉人的职责,阐明公诉人的观点,现就本案情况发表如下公诉意见,请合议庭评议时予以充分考虑并采纳。
一、被告人吴根良身为司法工作人员,徇情枉法,对明知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其受到追诉,其行为已构成徇私舞弊罪。
无论是现行《刑法》第399条规定的徇私枉法罪,还是79年《刑法》第188条所规定的徇私舞弊罪,都体现了打击司法工作人员渎职犯罪这种司法腐败现象的决心和力度。依照法律规定,徇私舞弊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由于徇私、徇情而实施的枉法行为。
l、主体是司法工作人员,即具有侦查、检察、审判或监管职责的工作人员。本案的被告人吴根良是开化县公安局局长兼党委书记,是公安局行政首长、一把手,具有司法工作人员的主体身份。
2、主观方面是故意。即明知而故犯,犯罪的目的是放纵罪犯和冤枉好人,结果是出入人罪,犯罪的动机可以是徇私,也可以是徇情。被告人吴根良正是接受许xx、胡x等人的说情、请吃,并考虑到今后开展工作上的顺利,才实施了枉法行为。
3、客观方面表现为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徇私枉法的行为。表现为三种情况:(1)利用司法权,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到追诉;(2)利用司法权,对明知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3)利用司法权,在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作出枉法裁判。吴根良的行为属于第2种情况。吴根良明明知道何宗林非法制造枪支案的严重性,明明知道何宗林案的其他同案犯都被判重刑,明明知道何宗林的取保候审期限将要届满,应当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由于接受他人说情而丧失了起码的原则,自作主张决定何宗林案不移送起诉,致使一名本应判处重刑的犯罪分子在将近两年的时间里逍遥法外,未受到应有的惩罚。
4、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司法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是国家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司法工作人员由于握有执法权,这就需要他们在执法时,忠于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忠于法律,忠于事实真相,不枉不纵。如果滥用职权徇私枉法,就会破坏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损害它在人民群众中的威望。由于被告人吴根良的行为,致使开化县公安局的正常活动受到影响,在当地人民群众心中造成极为恶劣的影响。
综上,被告人吴根良身为司法工作人员徇情枉法,利用职权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到追诉,其行为完全符合徇私舞弊罪的构成要件,依法应受到惩罚。
二、从被告人吴根良徇私舞弊一案中应吸取的教训。
翻开吴根良的简历,可以看到他出生在一个普通的农民家庭,高中毕业后做代课教师,22岁加人公安队伍后从最基层的工作干起,先后在预审股、治安股、派出所、秘书科等部门工作,90年7月任常山县公安局副局长,95年7月任政委,同年10月交流到开化县公安局任局长。应该讲,吴根良从一名普通的农家子弟,成长为公安局长,确实付出了自己大量的心血和汗水。吴根良今年只有45岁,正值年富力强之时,本应勤奋工作,更好地回报社会,但今天,他却从公安局长的交椅上跌落下来,站在被告席上接受法律的审判。从一名公安局长变为阶下囚,反差实在是太强烈了,公诉人也为其感到惋惜。究其原因,公诉人认为:
1、情大于法而枉法,是吴根良走上犯罪道路的主要原因。
人生活在社会而不是生活在真空,而且我们中国人又最讲究人情味,多少会有自己的亲朋好友。但作为一名执法者,理应保持清醒的头脑,在情与法的选择上答案始终只有一个:决不能拿法律作交易。可惜是吴根良没有把握好其中的关系,在情与法的较量中败下阵来,被说情人和说情人的情面给吞噬了。
2、权力膨胀、一意孤行,也是吴根良走上犯罪道路的一个原因。
徇私枉法目前较多发生于公安机关,这是因为公安机关涉及面广,权力相对较大,又是准军事化单位等诸多因素所决定的。从法庭调查已查证的大量事实可以看出,吴根良知道何宗林案的严重性,分管副局长姜xx当时已签署同意起诉意见并交付打印,预审科科长邱xx也多次找其反映情况,告知案情、分析利弊,但在他人说情的影响下,吴根良根本听不进去,从96年7月一直到97年4月,因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在邱xx“局里再不研究决定,就要按姜局长签署的同意起诉的意见,在 5月13日前移交审查起诉”的再三催促下,吴根良才同意交局党委研究讨论。拖了快一年的研究会,又是怎样一个会呢?仅仅是几分
钟临时碰头会,仅仅是没有办案人员参与的会议,仅仅是吴根良一个人说了算的会议,草草开会、草草决定、草草收场。如果吴根良能多下基层听听预审科承办同志的真心话,如果吴根良这个行政首长行使权力时能多一道监督程序,那么吴根良也就不致于落到今天这个地步。
3、说情者在本案中扮演了不光彩的角色,是吴根良走上犯罪道路的外在因素。 在说情人名单中有当地的检察长,也有当地重点企业的厂长,在开化这个小山城,他们都算得上是头面人物,他们为了同一个人向吴根良说情,请你关照,面子也算够大了,吴根良在这些头面人物的说情、请吃下,没有好好把握,最终实施了枉法行为。
公诉人希望通过今天的审判活动,被告人吴根良能真正认识到自己的行为所造成的社会危害性。其不仅仅践踏了法律,而且也给开化的公安机关,开化政法队伍的总体形象带来了较大的损害。同时也希望参加旁听案件审理的人员从中吸取教训,以此为诫,用好人民赋予的执法权。
审判长、审判员:
最后公诉人就被告人吴根良的量刑发表如下意见:被告人吴根良徇私枉法,对明知是有罪的人故意包庇,不使其受追诉,其行为已构成犯罪,依照从旧兼从轻原则,适用79年《刑法》第188条的规定,认定为徇私舞弊罪,应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请合议庭认真考虑吴根良的认罪态度,结合其在庭审中的表现,对其作出公正的判决。
意见
一、 医疗安全
1、 要严格执行各项医疗制度,严格执行各项医疗
文书的告知,医疗文书要实事求是,不得伪造。
2、 要严格执行各项医疗诊疗规范,要加强各项医
疗操作的学习及动手能力。
3、 各科室的负责人的业务能力是否胜任,不能胜
任要及时增强或更换负责人(负责人需要有业
务把关能力及对各种危急情况的处理能力)。负
责人要掌握自己科室各人员的业务能力及及时
分配各项工作。各科室要建立特殊疾病的三级
诊疗制度,不得从事本人能力外的医疗操作(如
外科、妇产科建立主刀医师的能力考评,考评
范围手术操作能力,预防和处理各种并发症的
能力等),以减少各种医疗纠纷及医疗事故。出
现医疗差错、医疗事故医务科及科室要组织业
务讨论,讨论结果要及时落实。
二、 医疗服务
1、 服务态度:医疗科室、护理单元的服务态度,窗口
科室(收费、药房等)的服务态度,辅助科室的服
务态度,后勤各科室的服务态度,一切要以病人为
服务中心,以减少医疗纠纷为宗旨。
2、 服务能力:业务能力,交流能力(谈话技巧),社交
层面等。
3、 医院内部的协调服务:后勤各科室要做到一切以为
一线临床科室的服务为准则。要做到随叫随到,及
时处理各种问题,临床科室使用不方便的材料,设
备等要及时更换(尤其是一次性的各种医疗耗材)。
4、 建立信任:要让病人及家属对我们的医疗能力及服
务信任(多学习,多交流),要科室同事之间互相信
任、互相协作,要做到医院同事之间的互相信任(连
自己本院的同事都不信任你科室及你个人的能力,
你拿什么让社会及患者对你信任)。
三、 医疗管理
1、 医院管理:党政管理,工作纪律的管理,人事管理
(医院整体人员是否过多,后勤人员是否过多,各
科室负责人的业务能力及管理能力是否合格,后备
人才的培养及储备等)。财务管理(医院非医疗开支
的比例,药品比例,各种耗材的开支比例,尤其不
能收费的耗材,要注重纯收入的增加,医院职工及
家属的福利的及时发放等),宣传能力(做了事要多
宣传,多吆喝,对新的医疗技术、业务带头人的能
力的宣传等),各医院领导要多下临床科室交流沟
通。
2、 科室管理:各科主任、护士长的业务能力及管理能
力是否合格,各科倒班人员的业务能力,各科人员
的配置、排班是够合理,各种急救设备要配置齐全
(如吸引器、吸面罩、吼镜、气管导管、急诊科的
洗胃机、心脏除颤仪、开口器、各种急救药品等),
保持随时可以使用的功能状态。科室会诊到科时间
的规定(尤其急症及手术主刀医师)。下午查房制度
(医生、护理都要,例子一个病人晚上去护士站请
假回家住,说一天都没人去病房看她,住医院和住
家里一样的)。各科要建立各种凝难杂症、危重急症
的会诊制度及主导负责制,各科室要多组织业务学
习(切实有用的),进行新业务更新,增加新的业务
项目等。外科、妇产科医生要多参观手术,多互相
讨论(业务好的要多带带新人,不可敝帚自珍),建
立一种良好的业务学习氛围(一个好的团队才能显
现个人的能力,一个人的能力再好也不可能做好一
个团队。),不可一言堂尤其行政干预其它科室的业
务管理。对危重急病人的危急意识差(宫外孕病人,
15:40入院,16:30签字,17:25才进手术室,病
人进手术室时说早知道这么久就去县医院了,后来
手术中腹腔积血1400以上,我想如果能快点应该不
至于出那么多血吧,其实这病人上午10点多就在急
诊科看了,上午还在吊盐水,加强业务能力)。
四、 医疗收费
1、医疗费用的减少:各科室要梳理一切不合理的收
费项目,不可多收、不可乱收。建立常见病的住院总费用设定(如阑尾炎,斜疝,剖宫产,内科、儿科的常见病等),让老百姓确实得到实惠
2、医疗费用的增加:开展新的业务技术,增加医院
的纯收入。
3、节约:水电、非医疗开支的节约,对一些不可收
费的耗材节约等。
总结:一个年轻人对医院的现状的堪忧,也是比较片面的,比较主观的见解,不合理的、考虑不周全的地方忘见谅。 麻醉科 潘朝荣
人民检察院公诉意见书被告人案由起诉书号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百六十条的规定第一百六十…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公诉意见书被告人李德明案由故意伤害罪起诉书号京朝检刑诉20xx1305号审判长审判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
人民检察院公诉意见书被告人案由起诉书号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百六十条第一百六十五条和…
公诉意见书被告人朱凡案由本案由莱阳市公安局分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朱凡涉嫌故意杀人罪于20xx年月日转至本院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20x…
公诉意见书的范文来源未知作者秩名日期100723人民检察院公诉意见书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条的规定我…
公诉意见书的范文来源未知作者秩名日期100723人民检察院公诉意见书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条的规定我…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公诉意见书被告人李德明案由故意伤害罪起诉书号京朝检刑诉20xx1305号审判长审判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
邱兴华杀人案公诉意见书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邱兴华故意杀人抢劫一案今天在这里公开开庭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和第…
公诉意见书格式及实例学习资料20xx0531170235阅读1401评论0字号大中小订阅公诉意见书格式及实例格式人民检察院公诉意见…
关于全面推行手指口述安全确认工作法和岗位描述的安排意见公司各部门:为全面推行五精管理模式,实现公司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根据以下材料制作起诉意见书贪色命赴黄泉谋财引颈受刑最近汕头市公安局达濠分局快速破获了一宗谋财害命的恶性案件谁也没有想到这么一宗特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