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申请探亲假的报告

关于申请休探亲假的报告

尊敬的XXXX领导:

我叫XX,20xx年参加信用社工作,父母远在千里之外的深圳居住,由于平时不能在公休假日与父母亲在家居住一夜和休息半个白天。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第4条之规定:“未婚员工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未婚员工探望父母,每年给假20天,也可根据实际情况,2年给假45天。上次联社领导关心照顾已经休了十天,目前弟弟已经高考结束,家中有些事情需要处理,特申请休完余下的十天探亲假,敬请领导批准。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

2014-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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