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竞买申请书

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竞买申请书

普安县国土资源局:

经认真审阅贵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文件,并实地踏勘宗地后,对《挂牌成交确认书》、《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其他规定无异议,我们要求申请参加贵局于20xx年1月1~10日举行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挂牌出让活动,竞买普安县盘水镇东街18号(原矿冶公司商业门市)共有国有土地使用权面积293.23平方米(其中共用分摊面积37.05平方米)及建筑面积91.8平方米。 附: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身份证复印件。

我们愿意支付本次竞买的履约保证金人民币8万元整及报名费人民币500元。如能竞得,我们保证按规定与贵局签订《挂牌成交确认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于挂牌成交确认书签定后10日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否则,履约保证金可由贵局没收,并由我们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竞买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地 址:

邮政编码: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篇: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须知

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须知

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第39号令)、?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关于发布实施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307号)、?国土资源部监察部关于落实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78号)以及?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实施办法〗的通知?(闽政办〔2007〕127号)等有关规定,经南平市人民政府批准(批准文号:南政〔2008〕地178号),南平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闽北经济开发区三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一、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的出让人为南平市国土资源局,具体组织实施由南平市国土资源局授权委托南平市闽北经济开发区国土资源分局承办。

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三、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

(一)1#地块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

1、出让地块位置及面积。出让地块位于闽北经济开发区童游 5

工业园区5号台地,面积42112平方米(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确认面积按规划部门最终提供的规划用地面积为准),具体位置详见规划红线图。

2、出让地块用途及使用年限。出让地块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五十年。

3、出让地块现状。权属清楚、界址明确,地形地貌以公告期间的现状为准。

4、出让地块的土地使用条件。

(1)项目准入条件:金属制品业;投资总额≥5180万元;

(2)规划指标:容积率不低于0.7、建筑密度30%—45%、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占项目总用地面积比例不高于7%、工业企业内部一般不得安排绿地(但因生产工艺等特殊要求需要安排一定比例绿地的,绿地率不得超过20%)。

(3)、用地内建、构筑物后退42米道路红线不得小于10米。

(4)、工业项目所属行业已有国家颁布的有关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的,应同时满足国土资发[2008]24号文和有关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的要求。

(二)2#地块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

1、出让地块位置及面积。出让地块位于童游工业园区6号台地,面积643289平方米(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确认面积按规划部门最终提供的规划用地面积为准),具体位置详见规划红线图。

2、出让地块用途及使用年限。出让地块用途为工业用地。土 6

地使用年限为五十年。

3、出让地块现状。权属清楚、界址明确,地形地貌以公告期间的现状为准。

4、出让地块的土地使用条件。

(1)项目准入条件:医药制造业、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目;投资总额≥11965万元;

(2)、规划指标:容积率不低于0.8、建筑密度30%—45%、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占项目总用地面积比例不高于7%、工业企业内部一般不得安排绿地(但因生产工艺等特殊要求需要安排一定比例绿地的,绿地率不得超过20%)。

(3)、用地内建、构筑物后退42米主干道红线不得小于10米、后退15米支路红线不得小于5米。

(4)、工业项目所属行业已有国家颁布的有关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的,应同时满足国土资发[2008]24号文和有关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的要求。

(三)3#地块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

1、出让地块位置及面积。出让地块位于出让地块位于闽北经济开发区位于童游工业园区、建阳火车站西北侧,面积19489平方米(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确认面积按规划部门最终提供的规划用地面积为准),具体位置详见规划红线图。

2、出让地块用途及使用年限。出让地块用途为商业、住宅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商业用地四十年、住宅用地五十年。 7

3、出让地块现状。权属清楚、界址明确,地形地貌以公告期间的现状为准。

4、出让地块的土地使用条件。

(1)项目准入条件:商业、住宅等房地产开发项目;

(2)、规划设计控制指标:

容 积 率:<3.0(容积率指标含地下室、半地下室的建筑面积,包括地下室、半地下室作为停车场〖库〗的建筑面积,不含地下室、半地下室为人防设施的建筑面积;底层架空层作为公共开放空间的不计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

建筑密度:<30% 绿 地 率:≥30%

建筑高度:≤90米

停车场(库)面积:不小于总建筑面积的10%。

建筑面积的计算以?房产测量规范?的要求为准。

(3)、建筑后退用地红线、后退道路红线及建筑间距要求: ①建筑后退用地红线、道路规划红线及相邻建筑间距必须符合?南平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和消防技术规范以及相关的设计规范要求。

②道路规划红线以批准的闽北经济开发区童游组团控规道路红线为准。

(4)、建筑的设计标高必须与该地段的道路规划设计标高相协调。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必须接入城市的污水管道。

(5)、用地内西北角设有市政排洪渠, 建设单位必须保证排 8

洪渠的正常使用及安全。

(6)、按总建筑面积2‰的标准,无偿提供社区管理活动用房,具体位置由规划分局确定。

(7)、用地范围内的组团道路、绿化(含公共绿地)等,必须按规划要求同步建设,同时投入使用。

(8)、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宅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住宅总建筑面积的70%以上。

(9)、开发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配置物业管理用房: ①建筑面积十万平方米以下的按照不少于总建筑面积千分之四配置,但最少不低于五十平方米。

②、建筑面积超过十万平方米的,超过部分按照千分之二配置。

本项目建设在满足上述规划设计条件外,还须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等要求。

四、竞买资格及要求。

(一)1#地竞买人需满足以下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

(2)竞买人应在竞得本地块之日起15天内成立注册资金达到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金属制品企业,并以该企业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届时,若竞买人未成立符合 9

上述条件的企业,出让人不予退还竞买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并重新组织该地块的出让活动。

(二)、2#地竞买人需满足以下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

(2)竞买人应在竞得之日起15日内成立注册资金达到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医药制造业或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企业,并以该企业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届时,若竞买人未成立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出让人不予退还竞买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并重新组织该地块的出让活动。

(三)3#地竞买人需满足以下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

(2)竞买人应在竞得之日起30日内应取得相关资质、成立房地产开发企业,并以该企业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届时,若竞买人未成立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出让人不予退还竞买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并重新组织该地块的出让活动。

五、申请和资格审查

(一) 挂牌文件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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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可于20xx年12月5日起至报名申请截止时间前(20xx年1月1日16时前),到南平市国土资源局闽北经济开发区国土资源分局(地点:建阳市朱熹大道胜德山庄胜德楼)获取挂牌文件。

挂牌文件具体包括:

1、挂牌出让公告;

2、挂牌出让须知;

3、竞买申请书;

4、挂牌出让报价单;

5、宗地界址图;

6、宗地规划指标要求;

7、成交确认书;

8、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9、其他相关文件。

(二)提交申请

申请人可于20xx年12月5日起至报名申请截止时间前(20xx年1月1日16时前),到南平市国土资源局闽北经济开发区国土资源分局(地点:建阳市朱熹大道胜德山庄胜德楼)提交书面申请。申请文件包括:

1、申请书;

2、法人单位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3、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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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5、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

6、挂牌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它文件。

上述文件中,申请必须用中文书写,其他文件可以使用其他语言,但必须附中文译本,所有文件的解释以中文译本为准。

申请人必须提交书面申请(不接受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及口头等竞买申请)。

(三)资格审查

我局负责对拍卖出让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收到的申请进行审查。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通过资格审查的,方能取得竞买资格。竞买保证金必须从申请人的帐户支付,申请人汇入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xx年1月1日16时(以资金到达本公告指定账户为准)。申请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请汇入以下指定的银行账户:

户名全称:南平市国土资源局闽北经济开发区国土资源分局 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建阳市支行童游分理处

帐号:13-930401040001898。

经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申请:

(1)申请人不具备竞买资格的;

(2)未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

(3)申请文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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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委托他人代理,委托文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确认竞买人资格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xx年1月1日17时前发给?竞买人资格确认书?确认其竞买资格,并通知参加挂牌活动。

(五)答疑

申请人挂牌出让文件有疑问的,可在挂牌活动开始前以书面或口头方式向我局咨询。

六、本次挂牌出让活动有关时间

挂牌交易时间:挂牌开始日为20xx年12月25日,挂牌出让结束日为20xx年1月3日,每天的挂牌有效时间为8:00至12:00、14:30至5:00。

七、挂牌起始价、竞买保证金、增价幅度:

1#地块挂牌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470万元,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94万元;

2#地块挂牌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689万元,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138万元;

3#地块挂牌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1462万元,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292万元。

各幅地块的加价幅度均为10万元或10万元的整倍数。 各地块挂牌出让起始价均包括征地补偿拆迁安置费用、土地 13

出让金、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开垦费、公摊用地成本及挂牌费用。

八、挂牌程序

(一)公布挂牌信息

1、挂牌人将有关宗地的位置、面积、用途、使用年限、规划要求、起始价、增价规则及幅度等挂牌公布;

2、挂牌主持人介绍地块情况。

(二)挂牌竞价

1、挂牌主持人介绍挂牌起始价、增价幅度等竞价规则,宣布挂牌竞价开始;

2、竞买人填写?挂牌竞买报价单?进行报价;

3、挂牌主持人收到?挂牌竞买报价单?后,对报价单予以审核,对符合规定的报价予以确认;

4、挂牌主持人确认该报价后,更新显示挂牌价格,继续接受新的报价。

(三)挂牌截止

挂牌截止应当由挂牌主持人主持确定。在公告规定的挂牌截止时点前1个小时,竞买人应当出席挂牌现场。本次挂牌出让活动不设底价和保留价。

1、在公告规定的挂牌截止时点前1个小时内仍有竞买人提出新的最高报价的,挂牌主持人应当宣布挂牌出让转入现场竞价,并宣布现场竞价的时间和地点,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14

2、在公告规定的挂牌截止时点前1个小时内没有竞买人提出新的最高报价的,在公告规定的挂牌截止时点,挂牌主持人宣布最高报价及其报价者,宣布挂牌活动结束,并按下列规定确定挂牌结果:

(1)最高挂牌价格不低于底价或保留价,并符合挂牌其他条件的,挂牌成交,最高挂牌价格的出价人为竞得人;

(2)最高挂牌价格低于底价或保留价的,挂牌主持人宣布挂牌出让不成交。

(四)现场竞价

现场竞价由挂牌主持人主持进行。若挂牌期限届满有两宗以上地块转入现场竞价,则转入现场竞价的地块顺序号依次为1#、2#、3#。取得相应地块挂牌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均可参加现场竞价。现场竞价按下列程序进行:

1、挂牌主持人宣布现场竞价的起始价、竞价规则和增价幅度,并宣布现场竞价开始。现场竞价的起始价为挂牌活动截止时的最高报价增加一个加价幅度后的价格。

2、参加现场竞价的竞买人按照竞价规则应价或报价。

3、挂牌主持人确认该竞买人应价或者报价后继续竞价。

4、挂牌主持人连续三次宣布同一应价或报价而没有人再应价或报价,且该价格不低于底价或保留价的,挂牌主持人宣布最高应价或报价者为竞得人。最高应价或报价低于底价或保留价的,挂牌主持人宣布现场竞价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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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场竞价中无人参加竞买或无人加价的,以挂牌截止时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但低于挂牌出让底价或保留价者除外。

(五)签订《成交确认书》

确定竞得人后,挂牌人与竞得人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

(六)出让结果公布

我局将在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按规定公布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结果。

九、1#、2#地块的相关程序办理

(一)领取《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书》

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南平市国土资源局闽北经济开发区国土资源分局申请领取?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书?。

(二)竞得人办理相关立项、规划和环保等手续

竞得人应在取得?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书?之日起1个月之内办理项目审批(核准、备案)、规划(建设)许可、环评审批等相关手续。

(三)签订出让合同

竞得人在办理立项、规划和环保等相关手续后,应按?成交确认书?的约定,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按期全额缴清地价款。

(五)地价款的缴纳、出让地块的交付与核发《建设用地批 16

准书》

竞得人应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六十日内,缴付全部地价款,其中竞得人已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可抵交地价款。

出让人同意在受让方缴清地价款后十日内将出让宗地交付给受让人,并由南平市国土资源局向竞得人核发?建设用地批准书?。

(四)出让地块的建设要求

(1)出让地块动工开发期限。出让地块应在取得?建设用地批准书?之日起60天内动工建设。

(2)出让地块开发建设期限。应在取得?建设用地批准书?之日起730天内建成投产。

(六)出让地块的土地登记

竞得人在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按期足额缴纳全部地价款及契税后,可申请土地登记手续,#b@2费用由竞得人另行缴交。

十、3#地块的相关程序办理。

(一)签订出让合同

竞得人在竞得该地块后,与出让人当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按期全额缴清地价款。

竞得人在竞得该地块后,需取得相关资质、组成房地产开发企业后才可从事本地块的开发活动,届时应以新成立企业与出让 17

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所有权利与义务由新成立企业享有和承担。

(二)地价款的缴纳、地块的交付与核发《建设用地批准书》 竞得人应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六十日内,缴付全部地价款,其中竞得人已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可抵交地价款。

出让人同意在受让方缴清地价款后十日内将出让宗地交付给受让人,并由南平市国土资源局向竞得人核发?建设用地批准书?。

(三)建设要求

(1)出让地块动工开发期限。出让地块应在取得?建设用地批准书?之日起两年内动工建设。

(2)出让地块开发建设期限。应在取得?建设用地批准书?之日起两年内完成开发建设。

(四)出让地块的土地登记

竞得人在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变更协议?的约定,按期足额缴纳全部地价款及契税后,可申请土地登记手续,#b@2费用由竞得人另行缴交。

十一、报价规则

(一)本次挂牌以价高者得为原则确定竞得人。

(二)本次挂牌以增价方式进行报价,每次加价幅度不得小于挂牌主持人宣布的增价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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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竞买人以填写?挂牌竞买报价单?方式报价,?挂牌竞买报价单?一经报出,不得撤回。

(四)在报价期间,竞买人可多次报价。

(五)竞买人报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报价:

1、报价单未在挂牌期限内收到的;

2、不按规定填写报价单的;

3、报价单填写人与竞买申请文件不符的;

4、报价不符合报价规则的;

5、报价不符合挂牌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报价相同的,先提交报价单者为该挂牌价格的出价人。

十二、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须全面阅读有关挂牌文件,如有疑问可以在挂牌活动开始日以前用书面或口头方式向我局咨询。申请人可到现场踏勘挂牌出让地块。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买人对挂牌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二)本次挂牌为无保留价挂牌。

(三)竞买报价单一经提交,不可撤回。

(四)确定竞得人后,竞得人在挂牌现场与挂牌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委托他人代签的,应提交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并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成交确认书?对挂牌人和竞得人具有法律效力, 19

出让人、挂牌人改变挂牌结果的,或者竞得人放弃竞得宗地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五)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挂牌成交后抵作受让地块的土地出让金。未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我局在挂牌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挂牌人应当在挂牌开始前终止挂牌活动,并通知竞买人:

1、竞买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2、挂牌工作人员私下接触竞买人,足以影响挂牌公正性的;

3、应当依法终止挂牌活动的其他情形。

(七)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挂牌人可取消其竞得人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1、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的;

2、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

3、竞得人开出的银行支票或汇票在有效期内不能兑现或不能全部兑现;

因竞得人违约,竞得人应当支付本次挂牌活动所支出的全部费用;挂牌人另行出让的价格低于原挂牌成交价的,原竞得人须按实际差额支付赔偿金。

(八)挂牌成交价即为该幅地块的总地价款,包括征地补偿拆迁安置费用、土地出让金、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开垦费、公摊用地成本及挂牌费用。该幅地块挂牌成交价币种 20

为人民币,竞得人若以外汇支付,须征得挂牌人同意。

(九)竞得人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应当按出让合同约定支付挂牌成交价款。竞得人未按出让合同约定的期限全部支付出让金的,从期满次日起每日按欠缴款额的千分之一加收滞纳金。滞纳金超过60日仍未全部支付的,出让人可解除出让合同,并可请求违约赔偿。

(十)竞得人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的,拍卖人可取消其竞得资格,终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经政府批准,可撤销其?国有土地使用证?,造成损失的,按相关法律规定追偿。

(十一)竞得人付清全部挂牌成交价款后,依法申请办理土地登记,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

(十二)挂牌不成交的,应当按规定由我局重新组织出让。 (十三)参加挂牌活动的人员,应遵守现场纪律,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

(十四)我局对本?须知?有解释权。未尽事宜依照?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福建省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交易管理办法?、?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实施办法〗的通知?(闽政办〔2007〕127号)等规定办理。

南平市国土资源局

二00八年十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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