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员工合理化建议管理制度

山东宏源集团有限集团公司

集团公司员工合理化建议管理制度

HYGLZD【2013】019号

1、目的

为鼓励集团公司员工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推动管理创新,增强内部活力,发掘各类有利于公司发展的可行性改善建议,达到提高工作效率、提高合格率,优化操作流程,降低成本,促进公司增产增效,实现企业稳定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2、术语

合理化建议,是指公司所有员工提出的节约成本、改进工作流程或管理创新的合理化建议,以及技术改进、检测技术、市场营销方案等诸方面的构想和方案。

3、适用范围

集团各子公司、各部室全体员工

4、管理机构和职责

4.1集团公司设立合理化建议评审小组,为非常设管理机构,由下列人员兼职组成:集团副总魏同福、审计部陈乐军、财务部王天霞、企管部张民,由审计部陈乐军兼任组长。

4.2企管部负责组织合理化建议的申报工作,负责各类建议的征集、资格审查、登记、传递、存档等日常工作,必要时可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评审鉴定。

4.3各子公司、各部门负责本公司、本部门合理化建议的收集、反馈,以及协助企管部进行建议的可行性审查、实施监督、效果评价等工作。

4.4评审委员会负责对申报材料的技术可行性及经济可行性进行评价;总经理办公会负责合理化建议的最终审查意见,并确定奖励标准。

5、合理化建议的范围

集团公司鼓励并应采纳的建议如下:

⑴ 经营管理思路和方法的改进

⑵ 各种工作流程、规章制度的改进

⑶ 新项目开发、营销、市场开拓的建议

⑷ 施工工艺、设备、技术改进

⑸ 材料节约、废物利用

⑹ 经科学论证的新技术、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⑺ 品质的改进、降本增效

⑻ 安全生产、环保革新措施

⑼ 加强企业文化建设、提高企业凝聚力

⑽ 其他任何有利于公司发展和生产效益的改进事项

6、提交办法

6.1各级员工均有权对公司经营管理、生产组织、技术改进等提出建议,并可联名提出。

6.2集团公司可定期或不定期公布若干经营管理问题或难题征招建议。

6.3合理化建议提案应填写《合理化建议申报审批表》。

6.4合理化建议可通过电子邮件发至“合理化建议信箱”或直接送到企管部。邮箱地址:hyrsqh@163.com

7、评审流程

7.1企管部收到提案后,即对提案进行登记、编号,同一内容以先提者为准,同一日提案视为联名。

7.2经初步分类整理后送交专业部门或被提案单位进行初审,不予以受理或暂保留的,应在收到提案后一周内通知原建议人,并准予原建议人申诉一次,初审时间为一周。

7.3初审通过后,企管部将合理化建议提交评审委员会进行复审。

7.4复审提案的合理性、可行性,并对提案进行效果评估与效益测算;管理类创新建议报请总经理办公会批准后开展工作。

7.5由评审委员会确定提案的执行方案,落实提案的执行部门和主办人,并填写《合理化建议成果评审表》,复审应在两周内完成。

7.6合理化建议在通过复审后,由企管部负责对提案落实执行情况进行调查、跟踪,并协调解决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7.7在合理化建议执行三个月内,由企管部负责对提案执行情况进行总结,并拟定奖励方案,报总经理办公会核准后张榜公告。

7.8人力资源部负责对提案以及评估、效益测算等相关资料归档保存。

7.9提案改进结果所导致的专利、专有技术和成果,其知识产权归集团公司所有。

8、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见下表:

9、奖励等级

奖励等级见下表:

10、奖励规定

10.1一般合理化建议于每月进行一次颁发奖金和奖证。

10.2重大合理化建议于每季度进行一次结算,发放奖金。

10.3是否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作为年终优秀个人评选的必要条件之一。

10.4对积极提出经企管部受理的合理化建议每年累计3项以上的个人,在集团公司年终晚会上给予额外的礼品嘉奖。

11、本制度自发行之日起执行,由企管部监督落实并负责解释。

    附件1:《合理化建议申报审批表》

    附件2:《合理化建议成果评审表》

合理化建议申报审批表

提交日期:   年   月   日

合理化建议成果评审表

评审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篇:合理化建议相关制度

合理化建议管理制度

一、目的作用为了培养员工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参与意识,发挥员工的聪明才智,调动员工为公司出谋划策的积极性,提高其自主管理能力,激发员工关心企业、热爱公司的热情,鼓励员工为公司的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推动公司各项工作的有效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职责

1、总经办是公司合理化建议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建议的收集、筛选、呈报、组织评议、跟踪、反馈,并对已采纳的合理化建议的实施情况进行记录及奖励等方面的组织工作。

2、为确保工作质量及有效性,对合理化建议能正确评估、合理授奖,公司设置“合理化建议审核评议委员会”(以下简称审委会),其工作职责如下:

(1)研究与制定合理化建议的管理政策与制度建设。

(2)对重大建议事项进行评议,决定是否采纳。

(3)对已采纳实施的建议进行过程跟踪,以防范决策失误,并及时予以调整,避免风险。

(4)对实施后产生效益的合理化建议进行效益评估。

(5)制定奖励政策,审核各项获奖项目的具体内容。3、各职能部门主管人员均应动员本部门下属员工积极参与公司合理化建议活动,并做好各项建议的传递申报工作。

三、合理化建议的征集方式

1、所有合理化建议均得用书面的形式提出,填写公司统一制定的《合理化建议申报表》。

2、员工提出合理化建议可以直接交至总经理办,或交至本部门的主管再转至总经理办,也可以投入合理化建议箱。

3、分厂或各部门可不定期地组织开座谈会,直接收集部门员工的合理化建议,然后统一用书面形式转总经理办公室。

4、市场营销部门可在日常营销工作过程中,注意听取与收集来自客户与商家的合理化建议,整理后转至总经理办。其他部门同样也应按此办法仿效实施。

5、为了使合理化建议征集工作更具有目的性与有效性,公司可以结合经营过程不同时期的中心工作,公布一些重点攻关项目,以征集措施与方案,公布的内容可登在公司内部报刊上,也可用宣传栏、黑板报方式提出。

四、合理化建议的质量把关及管理程序

1、总经办在接到书面建议书后,首先应进行初步审查把关,对建议书中以下内容填写不清的应退回重新填写清楚:(1)说清楚建议事由及其作用、目的意义。(2)说清楚原有缺失。即在建议案未提出前,原有情形之未尽妥善处理及缺陷的程度。(3)详细说明改进意见与具体办法,包括措施、程序及实施步骤等。(4)要阐述预期效果,详细说明建议案采用后,可能获到的成就,包括提高效率、简化作业、消除危害、节省开支、增加销售、保证质量、创造利润等方面的具体内容。(5)如果建议提案需公司在人力、物力、财力及时间上有较大的投入,则必须要有投入产出分析报告及经济、技术可行性论证的详细资料。

2、建议书内容如偏于批评,或无具体的改进内容,或不签具真实姓名者,总经办应作为内容不合要求,不予交付审议。

3、总经办收受建议书后,认为内容完全者,应区分两种情况进行办理。(1)建议提案明显合理,不存在实施风险,具投入成本较低的方案,可直接与实施部门沟通,然后报请上级领导同意后,下达实施令。(2)建议提案所涉内容复杂,或方案重大,或投入时间长,或专业性很强不能简单识别的,应提交公司审委会办理。

4、总经办对提交审委会的建议案不得拖延时间,必须在收件三日内编号密封送审委会召集人,审委会也应及时组织好评审工作。

5、为避免审委会各委员对建议人的主观印象偏见,影响评核结果的公平起见,总经办在建议提案未经审委会评定前,对建议人的姓名给以保密,不得泄露。

6、审委会收受建议书后,经过评议,按评议结果进行区别办理,具体有以下几种方式:(1)如果评议认为该提案的设计不科学,采纳价值不大,或不具备实施条件,投入风险太大,则应给予否决,由总经办退还建议人。(2)如果建议提案的意见很好,评议时从总体上给予了肯定,只是某些方面还不够完善,需要作些调整个性将会更周密可靠。对这种情况应视为基本通过。可由建议人按审委会意见去加以完善,或直接由审委会讨论个性后定稿下达实施令。(3)在对建议提案评议时认为构思很好,但缺乏可靠的论证,则不必急于拍板决定,应通知建议人如无条件和能力调研,可由公司进行这项工作,待论证结果出来后,再决定是否采纳。(4)如果建议提案经评议确认合理、科学、有价值、理由充分、方案严谨,应立即向上级领导汇报并下达实施令。合理化建议的审理及管理过程必须按以上要求和工作程序进行。

五、合理化建议实施与效果评估的管理

1、经由审委会评议通过的各建议案,一旦公司正式下达了实施令,任何部门和个人均不得对建议人的地位或其他个人偏见而产生歧视,更不得有意出难题阻挠实施与拒不实施,否则公司将严加惩处。

2、实施部门在接到经公司领导审批同意实施的合理化建议后,应与提合理化建议的人员进行沟通,了解方案内容的细节问题,共同商量实施的具体方法及步骤。

3、方案的实施应结合本部门实施和资源状况,要作出详细、合理的安排,并应列出实施进度表,报公司领导审批同意后组织好实施。

4、总经办应对合理化建议的实施进度进行跟踪,实施过后详细情况和产生的成效变化,均应将信息反馈给审委会。

5、合理化建议在进行实施中,若出现不佳状况应及时加以分析,是属于工作中的问题,应加强实施的管理力度,若是建议案本身缺陷,则应果断停止避免产生更大的损失。

6、合理化建议是进行创新的活动,万一实施失败,也不应对建议人加以责备,而应当从中总结经验,特别要从审议的管理工作中找出不足之处。

7、每项建议案实施完毕,实施部门应根据结果,写出总经报告,实事求是地说明产生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果,报总经办。

8、有些建议案的项目应分阶段实施,如生产工艺技术的改进,应先进行实验性的作业,待完全成熟后再行推广和全面实施。这是操作中应注意的事项。

9、总经办应将实施完毕的建议案提交审委会进行效果评审,确定奖励等级,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应整理材料,上报总经理审批后,给建议人颁发奖励。

10、总经办应做好合理化建议的统计记录及资料归档管理。

六、合理化建议范围

1、公司规章制度、工作程序的建立和完善建议。

2、企业文化建议、团队精神和凝聚力的培养和建议。

3、公司组织机构的岗位设置,人员配备的建议。

4、激励机制的建立,绩效评估与考核的建议。

5、员工培训方面的建议。

6、人才吸纳、选用、晋升及个人职业生涯设计的建议。

7、市场开发、网络建设及客户管理和销售政策的改进建议。

8、广告创意设计与营销策划的设想和改进建议。

9、信息管理方面的建议。

10、管理方法、手段创新的建议。

11、新产品开发与改进的建议。

12、企业发展战略的建议。

13、生活后勤的改进建议。

14、财务管理方面的改进建议。

15、改进生产作业提高产量、质量方面的建议。

16、各种预防危害、减少损失或节省费用方面的建议。

17、能为公司带来收益的其他各种改进工作的建议。

七、考核与奖励办法

1、为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合理化建议的活动,公司对所有被采纳实施建议提案的人员发给鼓励奖,每一项建议均可获得奖金50元,在提案被总经理批示采纳时即可发放。

2、公司审委会对提案的实施效果,要认真检查考核,可在实施部门上报的总结报告等资料基础上组织评估复核。并按公司制定的《提案审议评分标准》的内容,逐项评分。3、公司将根据各提案评分的情况发放贡献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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