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委员邀请函

专家委员邀请函

专家委员邀请函

中国民间中医医药研究开发协会

咨询开发部

关于启动中国民间中医医药研究开发协会民间中医药继承

与创新平台建设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专家:

我国是中医学的原创国,中医药在我国具有极其广泛的社会基础,在党和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中医药已成为我国医疗卫生领域三大支柱之一,在医疗、科研、教育、产业等领域获得了长足发展。中医药深深扎根于民间,民间始终是中医药理论创新、技术创新的沃土。在新形势下,为了推动中医药创新,充分发挥民间中医的创新潜力,中国民间中医医药研究开发协会在卫生部、民政部、科技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大力支持下,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反复论证,决定启动全国民间中医药开发工程,推动民间中医药创新发展,在进一步提高民间中医药理论和实践水平的同时开展理论创新、医药创新、技术创新、管理创新,踏踏实实地提高民间中医和民营中医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水平,切实发挥中医药在我国医疗卫生领域的作用,同时为创新型国家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

为了配合和落实这一工作,中国民间中医医药研究开发协会咨询开发部将在全国范围内对当前中医药的继承与创新情况进行广泛的调查研究,挖掘、整理、研究、开发民间疗法独特、疗效显著的方、药、剂、法,经专家论证后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广泛推广;协助市场前景预期良好的创新科技成果进行产业化。以此为方向,主次有序的展开以下工作:

一、组建并完善专家指导团队(专家顾问委员会)。专家团队将主要由来自于政府、社会团体、学术单位、企业家、中医药科技工作者等领域的中坚精英组成,主要为工作的开展提供政策、技术上的咨询与支持。

二、与在中医药继承创新领域做出贡献的单位合作共建研发(培训、示范)基地 。

三、建设电子信息平台,充分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医药继承与创新方面做出杰出贡献的个人与单位事迹 、成果。

四、每年召开一次“全国民间中医药继承创新论坛”,旨在总结经验、推广成果,表彰先进。

详细内容请见附件。

中国民间中医医药研究开发协会

咨询开发部 20xx年12月08日

附件1:

关于建设“特色疗法专家顾问委员会”

的具体实施方案

专家顾问委员会由来自政府、行业协会、企业、医疗院所、大专院校等各个行业精英技术人才自发组成,为此项工作提供各领域技术支撑与咨询服务。同时也为中医药科技工作者搭建一个平台,进一步推动中医药科技工作者之间、中医药科技工作者与政府及行业协会之间,中医药科技工作者与企业之间深层次、多途径、全方位的交流与互动,拾遗补缺、共同推动中医药发展。

鉴于您在专业领域内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以及所取得的成绩,经研究决定邀请您加入 特色疗法 专家顾问委员会并担任 专家委员 职务。具体方案说明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与职业道德;

2、在本专业领域内具备较高学术水平,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

3、在单位担任领导职务具有丰富管理经验;

4、具有地区或行业代表性,单位社会形象好,美誉度高;

5、事迹突出受到表彰或对社会公益、慈善事业有一定贡献;

6、其他协会、学会、研究会的成员符合上述条件者可以跨会申请成为本会成员。

二、权益回报

1、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以及对本会各项工作有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2、颁发证书及精致亚克力匾牌,并通过本会官方网站予以长期公告,证书可在官网(好中医网)查询;

3、优先、优惠参加本会召开的有关会议及专业培训和研修班;

4、可在有关活动中冠以“中国民间中医医药研究开发协会咨询开发部专家顾问委员会专家成员”字样;

5、将长期在宣传网站(好中医网和养生保健产业网 )上予以重点推荐,推荐内容:个人照片、简介、专业擅长及单位简介,内容可随时免费更新;

6、优先推荐在核心期刊上发表文章,协助申请国家级继续教育学分;

7、可优先申请成立办事处(工作站)或示范基地(科研基地);

8、业绩突出者可推荐成为中国经济网络电视(简称中经电视,是目前中央重点新闻网站中规模最大、设备最先进的视频节目制作基地)、中央电视台及关联媒体栏目主讲嘉宾,优先优惠举办或承办新闻发布会、专题论证会、高层论坛等;

9、协助成员知识产权申报与保护(类如专利、版权、商标申报等);

10、协助成员科技成果产业化(类如保健食品、消毒产品等前期论证、检测以及批文的

获得);

11、符合要求者,推荐参与中国民间中医医药开发研究协会“民间名医”以及“特技人

才”评选;

12、协助、推荐各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人保部的技能资格证书培训、取证等事宜。

三、义 务

1、遵守本会工作规范及各项管理制度,执行本会决议;

2、参与策划组织本会的各项活动,对每次会议的议题进行认真的准备,不得隐瞒自己的观点,积极发表建议性意见;

3、向本会提供专业信息,提出研究、推广先进技术策略的建议;

4、接受本会邀请,作为授课专家出席本会及各地合作单位的公益讲座,会议培训等活动;

5、不用本会成员的名义进行任何非法活动;

6、按照规定缴纳活动资助经费。

四、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中国民间中医医药研究开发协会咨询开发部

通讯地址:北京市房山区广阳中路绿地启航国际15号楼1206室 邮编:102488 联系电话:010-53799181 传真:010-53799111 E-mail:zxkfbtcy@126.com 联 系 人:陶春宇 136xxxxxxxx

特色疗法专家顾问委员会

专家委员申报表

专家委员邀请函

中国民间中医医药研究开发协会咨询开发部制表 注:申报所需资料:申报表、两寸免冠照片4张、身份证复印件,职称或资质证书复印件。 联系人:陶春宇 136xxxxxxxx E-mail:zxkfbtcy@126.com

 

第二篇:理事邀请函

企业管理杂志社

企管[2011] 01号

关于发展《企业管理》杂志全国理事单位的邀请函

为了充分发挥《企业管理》杂志作为国务院国资委主管、中国企业联合会主办的全国经济类核心期刊的影响及作用,帮助企业正确把握国家经济政策,提高企业管理现代化水平;引导和推动全国企业加快发展方式转变,加大自主创新力度,提高核心竞争力;同时,更加及时地反映企业在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企业管理》杂志将依托自身的政府资源、信息资源、管理资源和媒体资源的优势,在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企业基础上,建立《企业管理》杂志全国理事会,为中国企业及企业家创造一个开拓视野、促进交流、提炼总结、宣传报道的优势平台。

《企业管理》杂志作为国内创办最早的专门面向企业和企业家,在同类刊物中发行量大,覆盖面广,以企业经营管理为主要内容的刊物。袁宝华、陈锦华、王忠禹、张彦宁、李德成、赵维臣等同志任顾问,现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邵宁同志任杂志编委会主任及主编,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副理事长刘鹏同志任杂志社社长。为了吸收更多的优秀企业积极参与办刊,提高杂志质量,更好地贯彻“面向企业,为企业和企业家服务”的办刊宗旨,现面向全国优秀企业发展《企业管理》杂志理事单位。

鉴于贵单位在业界知名度和良好的社会形象,在此,我们诚邀您以及您的企业加入《企业管理》杂志全国理事会。同时,《企业管理》杂志也将更好、更深层次、多角度的为您和您的企业服务。

《企业管理》杂志全国理事会秘书处

联系人:陈丹丹

电 话:010-68712068

传 真:010-68701132

E-mail: cddqygl@163.com

网 址: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南路17号

邮 编:100048

附件:一、《企业管理》杂志全国理事会章程

二、《企业管理》杂志全国理事会理事单位申请回执表

三、《企业管理》杂志特约通讯联络员申请登记表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六日

2

附件一:

《企业管理》杂志全国理事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名称及发起单位

为了吸收优秀企业参与《企业管理》杂志的发展事业,更好地贯彻“面向企业,为企业和企业家服务”的办刊宗旨,由《企业管理》杂志社发起,成立“《企业管理》杂志全国理事会”(以下简称理事会),并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理事会的宗旨

介绍成功经验,倡导创新理念,传播管理思想,扩大企业宣传,促进企业与企业、企业与协会、企业与政府之间交流和合作,为全国企业和企业家服务。

第二章 理事会组成机构与条件

第三条:理事单位组成

1. 国家政府有关部门及学术研究机构。

2. 行业协会及商会。

3. 国内知名企业。

第四条:理事单位资格

凡承认本章程,能履行理事义务,承担理事责任,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 国家有关政策研究权威机构及中央、省(市)级大型企业。

2. 有影响力的行业协会及商会。

3. 高等院校、学术研究及管理咨询服务机构。

4. 所在行业的知名大中型优秀企业。

5. 获得各类荣誉称号的企业。

6. 在业界享有良好信誉的发展型企业。

第五条:理事会的领导构成

理事会设名誉会长,会长,执行理事长,秘书长,副秘书长,理事长,副理事长单位,常务理事单位,理事单位。理事会日常办事机构为秘书处,设在《企业管理》杂志社内。

第六条:理事单位资格年限

理事单位资格年限为叁年,自办理入会手续完毕之日算起。

第三章 权利、回报和义务

第七条:理事单位的权利

1.理事会将以《企业管理》杂志为载体,积极报道理事单位的工作业绩和重要经验,提高理事单位的知名度,扩大社会影响。

2. 推荐参加由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组织认定各类评选、培训及活动,如“全国优

秀企业家”、“企业信用评价”、“企业文化”、“管理创新成果”、“中国企业500强”、“全国企业家活动日”及企业管理岗位培训等。

3. 理事单位优先参加由《企业管理》杂志主办的“全国优秀企业管理成功案例、全国十大企业 3

管理创新人物、全国十佳企业管理案例”评选活动及其他各种活动。

4. 出席每年一届的全国企业管理年会暨《企业管理》杂志全国理事大会。

5. 对《企业管理》的编辑、出版和经营事业的发展有了解权和建议权。

6. 理事单位对于《企业管理》提供的广告服务享有超值的优惠权。

7.理事单位享有获得《企业管理》杂志举办各种活动的优先协办权。

8.理事单位享有《企业管理》杂志提供的政策咨询服务、市场信息服务及其他咨询服务。

9.为理事单位出版专刊、特刊,以及联合举办有助于理事单位形象的大型公关活动。(费用另计)

10.根据理事单位的要求,提供企业管理咨询、专家队伍服务。(费用另计)

11.协助理事单位每年举办1~2次新闻发布会。(费用另计)

第八条:理事单位的回报

1.《企业管理》杂志每期刊登理事单位名单及标识。

2.《企业管理》杂志为理事单位颁发证书。

3.在各理事单位设《企业管理》杂志特约通讯联络员1名,为杂志报道提供新闻线索与信息。

4.优先刊登理事单位的文章。

5.《企业管理》杂志为每届期内赠送理事长单位8个内页彩色广告版面、1次封面人物专访以及企业相关报道;副理事长单位5个内页彩色广告版面、1次封面人物专访以及企业相关报道;常务理事单位4个内页彩色广告版面、1次内页人物专访以及企业相关报道;理事单位3个内页彩色广告版面以及企业相关报道。

6.理事单位在第一次刊登的同时,杂志将用专版的1/3版位对其做简要介绍。

7.理事单位可获得在《企业管理》杂志上的优先新闻报道权。

8.为任期内理事单位赠寄10套全年《企业管理》杂志。

第九条:理事单位的义务

1.遵守理事会章程及其他规定,维护《企业管理》杂志的声誉。

2.支持《企业管理》杂志开展有关社会活动,关心杂志的发展。

3.承担理事费用。

第四章 理事会费标准

第十条:《企业管理》全国理事会会费标准

1.理事长单位:每届30万元人民币。

2.副理事长单位:每届18万元人民币。

3.常务理事单位:每届12万元人民币。

4.理事单位:每届6万元人民币。

第五章 经费与管理

第十一条:理事会的经费主要来源于会员单位交纳的会费,会费须一次汇入杂志社账户。

第十二条:理事会成员所交纳的会费主要用于理事会年会,举办活动及《企业管理》杂志的事业发展。 第十三条:理事会费用管理由《企业管理》杂志社负责。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四条:本章程未尽事宜,根据需要,可另行补充。

第十五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属《企业管理》杂志社。

4

附件二:

《企业管理》全国理事会理事单位申请回执表

编号: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理事邀请函

5

附件三:

《企业管理》杂志特约通讯联络员申请登记表

编号:

理事邀请函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6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