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报刊登发票遗失声明广告专栏

中国税务报刊登#5@p遗失声明广告专栏

《中国税务报》是税收宣传的主渠道、主阵地。创刊十几年来恪守“让税务了解社会,让社会理解税收”的办报宗旨,坚持“立足经济、置身经济、面向社会”的编辑方针,努力把报纸办得具有专业性、权威性、可读性。

为方便纳税人根据法规规定在新闻媒体上公告各类#5@p遗失、税务登记证遗失、办税卡和印章遗失等,《中国税务报》特在第二版设立《遗失声明广告专栏》,欢迎刊登。 遗失声明广告专栏刊登内容:

增值税专用#5@p、普通#5@p、车辆购置税完税证等各类完税证、退税单、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销货清单、统一收款收据、防伪税控系统(防伪税控机、金税卡、IC卡)、税务登记证、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财务章及#5@p专用章等的遗失声明。

登报格式

#5@p类格式一

Xxxxx省Xxxxx某公司遗失已填开的增值税专用#5@p(#5@p联、抵扣联)1份,代码:xxxxxxxxxx,号码:xxxxxxxxx,已盖#5@p专用章(或未盖章)[1]

#5@p类格式二

Xxxxx省Xxxxx某公司遗失广州市天河区国家税务局代开的增值税专用#5@p(抵扣联、#5@p联)1份,代码:4400064170,号码:00083660,已盖#5@p专用章。

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格式三

XXX省XX市车主XXX遗失车辆购置税完税证,证号:XXXXXXXXXXXXXXXX,车型:XXXXXXXX,车牌号:XXXXXX

刊登手续

刊登人须到单位所属税务机关开具登报证明或者填写税务机关提供的专用刊出登记表,加盖企业公章和税务机关公章后方可生效。

主管单位:国家税务总局主管

电话:(010)56192848、(010)56013613

广告经营许可证:京宣工商广字:0009号

国内统一刊号:CN11-0175

邮发代号:1-150

国外代号:D4253

创刊号,1991.01.03

零售价:2元

总发行处:北京市报刊发行局

国外发行:中国国际图书贸易总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槐柏树后街21号

 

第二篇:中国税务报遗失声明刊登表

《中国税务报》涉税遗失声明刊登表

中国税务报遗失声明刊登表

备注:刊出内容应填写纳税人名称、遗失#5@p份数、代码、号码、联次、是否盖#5@p专用章、备注等。

申请日期: 2012 年月 07 日 申请单位签章:

《中国税务报》:010-56192848 139xxxxxxxx

客户登报须知:

1.客户刊登广告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2.客户广告内容应真实,合法,如有不妥之处本公司有权删改;

3.部分广告客户需交有效证明文件;如证件不齐本公司有权拒登;

4.广告内容以客户签字确认为准,如刊登有误,由客户承担全部责任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