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家协议书范本

分家协议书范本

甲方:郑栋

乙方:郑权

丙方:郑新

兄弟三人均已经成婚,准备分家另过独立生活,为划清

产权,避免争议,团结和睦,经父亲、母亲,以及村两委、妹妹郑翠芝见证特立此分家协议书,以及父母今后赡养义务。

协议书条款如下:

一、 房产分割:原有宅基地一处,建房五间。 兄弟

三人各一间,另外两间归父母所有,用于父母的养老。

二、 甲丙哥两个各出资1500元给乙方,乙方出去盖

房。

三、 原来哥三个的三间房归甲丙所有。

四、 父母所有的的两间房百年后由父母支配。

五、 父母的赡养协议:

1、口粮由甲乙丙共同承担。

2、父母的医药费以及其他费用由兄弟3人共

同承担(在父母用去其本人所拥有的部分钱物之后不够

部分),

3、当父母卧床不能自理时,兄弟3人轮流照

顾,轮到一方照顾时,如果需顾保姆的,费用由顾保姆

方自理。

六 、本协议共2页一式四份,父和母、甲、乙、丙各执一份,一经签字按手印,兄弟双方对以上协议均不得反悔。未尽事宜兄弟三人协商解决。

立协议人:

父 亲:郑桂荣 母 亲:蔡桂芬 大儿子:郑栋

二儿子: 郑权

三儿子:郑新

见证人: 女 儿:郑翠芝

见证人: 西丁村村委会:

年 月 日

 

第二篇:分家协议书

分家协议书

主分人:马恒成、马碗云

我是钱清镇白马山村村民马恒成,妻马碗云生育四个儿子,一个女儿,长子马敏君、二儿子良、三儿子马万祥、四儿子马小强、长女马菊仙。目前儿子已婚配,女儿早已出嫁,现有土地庄落马家缕国号5-1-8,宗地267楼房三间,面积114平方米;宗地271楼房一间,面积37.74平方米,根据现实情况,由父母做主、儿子、女儿共同协商同意,主分家如下:

一:长子马敏君另建新房,不分得父母继承遗产,作自愿放弃权利。

二:二儿子良分得土地庄落马家缕国号5-1-8宗地267楼房三间,面积114平方米。

三:三儿子马万祥另批宅基地,不分得父母继承遗产,作自愿放弃权利。

四:四儿子马小强不分得父母继承遗产,作自愿放弃权利。 五:父马恒成、母马碗云二人留土地庄落马家缕国号5-1-8宗地271楼房一间,面积37.74平方米,作自己居住。

六:女儿马菊仙早已出嫁,不分得父母继承遗产,作自愿放弃权利。

七:父母抚养费及医疗费均由四个儿子承担。

以上分书由父母做主,儿子、女儿共同协商同意,按此办理,决不反悔。

主分人: 自愿放弃人: 受主人: 自愿放弃人: 自愿放弃人: 自愿放弃人:

申请报告

钱清派出所户籍科:

我是钱清镇白马山村村民马恒成,全家人口五人,目前儿子已婚配,要求立产,请立户主:马恒成、妻马碗云二人为一户。请立户主:马敏君,儿子马琪蒜二人为一户。请立户主马万祥一人为一户。前来贵所立户,请贵所给予办理,特此报告为盼!

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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