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侦查案件卷宗装订顺序

刑事侦查案件卷宗装订顺序

诉讼文书卷(正卷一)装卷顺序

刑事侦查案件卷宗装订顺序

前款第十一至二十项所列内容仅为装订的一般顺序,实践中可按采取强制措施的时间先后排序。 对一案涉及多名犯罪嫌疑人的,应当按人头分别单立诉讼文书卷;其中不能拆分的材料,如立案

类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等,装入主要犯罪嫌疑人卷内或复制后分别装入各卷。技术性鉴定材料较多的,可单独立卷。

诉讼证据卷(正卷二)装卷顺序

刑事侦查案件卷宗装订顺序

对涉及多名犯罪嫌疑人或多起案件,材料较多的,可对每个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和辩解及相关文书,分别立卷;对其他材料,以每起案件为一个完整的组成部分,分别立卷。

视听资料不能装订入卷的,放入资料袋中随案卷移送起诉。

实物证据不能装订入卷的,应拍成照片入卷。

侦查工作卷(副卷一)装卷顺序

刑事侦查案件卷宗装订顺序

刑事侦查案件卷宗装订顺序

侦查保密卷(副卷二)装卷顺序

刑事侦查案件卷宗装订顺序

第九条对于人民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在补充侦查完毕后,应另设补充侦查卷,连同原案卷一并移送起诉。

补充侦查卷按下列顺序排列装订:

(一) 卷宗封面;

(二) 卷内文件目录;

(三) 补充侦查决定书;

(四) 补充侦查事项或提纲;

(五) 补充侦查报告书;

(六) 补充侦查的证据材料。

装订案卷的要求:

(一) 卷装订统一按照A4纸规格进行,对纸张规格不一的文书材料及其他不便装订的材料要用胶

水裱糊或折叠压平,破损的文件材料应托裱,未留装订线的应加边。

(二) 用铅笔或圆珠笔书写的文书材料,不能重新制作的,应将原件复制一份,复制件放在原件

之后一并入卷。

(三) 每册卷宗以不超过200页(厚度为2厘米左右)为宜,超出200页的应分卷装订。

(四) 卷内文书材料张次统一使用黑色铅笔编写,用阿拉伯数字顺序标注在正面的右上角(背面

的左上角),空白面不编号。

(五) 诉讼卷的封面和封底统一使用公安部规定的牛皮纸规格和式样,侦查卷的封皮统一使用公

安档案部门规定的无酸卷皮规格和式样。

(六) 装订案卷要做到整齐、美观、坚固、不压字、无金属物品,采用三孔一线法装订,结头在

背后中孔。

 

第二篇:各类案件卷宗装订顺序

各类案件卷宗装订顺序

刑事案件卷宗装订顺序

一、正卷

1、卷宗目录

2、审判流程信息表(属于哪个审判环节填写的,必须认真填写齐全)

3、立案登记表、立案通知书

4、起诉书、刑事附带民事诉状

5、证据目录;

6、送达起诉书副本通知书、换押票

7、送达回证

8、辩护人、监护人、代理人函件

9、立案庭案件移交单

10、审限监督卡

11、出庭通知书、公告、传票

12、提押票

13、鉴定结论、各种证据材料

14、调查笔录

15、法庭审理笔录(调解笔录)

16、公诉词、辩护词、代理词

17、原、被告提交的书面陈述

18、撤诉申请

19、裁判文书、调解书副本

20、宣判笔录

21、送达回证

22、取保候审决定书

23、逮捕决定书

24、抗诉书、上诉状

25、上诉移送函

26、二审法院退卷函

27、二审法院裁判文书或者调解书

28、执行通知书回执

29、赃物、证物移送清单及处理手续

30、司法建议书

31、备考表

32、证物袋

二、副卷

1、卷宗目录

2、阅卷笔录

3、合议庭笔录

4、案件审理报告

5、审委会笔录

6、裁判文书原件及正本

注:

1、诉讼材料的排列顺序,应按照诉讼程序的进程和时间的自然流程顺序,兼顾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进行排序,如果有些材料没有被列入上述排序中,则应根据该材料的性质决定它在卷宗中的相应位置。

2、卷宗内材料应全部为A4稿纸,不符合规定的应粘贴,裁剪或者折叠。

3、卷宗内的证据材料的书写必须是碳素墨水或黑蓝墨水,是圆珠笔书写的单另复印一份,一并随入卷内。

4、卷宗封面应填写正确、工整,不得有任何改动,案由应与裁判文书确定的案由一致,审判人员应与裁判文书所列审判人员一致,处理结果一栏的填写要明确、具体。

5、装订线要加封条,并加盖骑缝章。

6、证物袋内附该案的两份裁判文书或调解书。

民商事、行政案件卷宗装订顺序

一、正卷

1、卷宗目录

2、审判流程信息表(属于哪个审判环节填写的,必须认真填写齐全)

3、立案登记表

4、起诉书及相关证据材料(包括法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等)

5、受理案件通知书

6、诉讼费减、缓、免申请及审批手续

7、诉讼费收费票据

8、送达回证

9、立案庭案件移交单

10、审限监督卡

11、应诉通知书、答辩状及相关证据

12、被告法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等

13、送达回证

14、开庭公告、传票、出庭通知书

15、庭审前的各类裁定文书

16、司法鉴定书

17、法院依职权调取的证据

18、司法鉴定书

19、原、被告的举证材料

20、调查笔录

21、法庭审理笔录(调解笔录)

22、原、被告代理人代理词

23、撤诉申请书

24、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副本

25、宣判笔录

26、送达回证

27、上诉状副本、上诉案件移送函

28、二审法院退卷函

29、二审法院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副本

30、生效法律文书移送书

31、备考表(须空白纸)

32、证物袋

二、副卷

1、卷宗目录

2、阅卷笔录

3、合议庭评议笔录

4、审理报告

5、审委会笔录

6、裁判文书原件及正本

7、备考表

注:

1、诉讼材料的排列顺序,应按照诉讼程序的进程和时间的自然流程顺序,兼顾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进行排序,如果有些材料没有被列入上述排序中,则应根据该材料的性质决定它在卷宗中的相应的位置。

2、卷宗内材料应全部为A4稿纸,不符合规定的应粘贴,裁剪或者折叠。

3、卷宗内的证据材料的书写必须是碳素墨水或黑蓝墨水,是圆珠笔书写的单另复印一份,一并随入卷内。

4、卷宗封面应填写正确、工整,不得有任何改动,案由应与裁判文书确定的案由一致,审判人员应与裁判文书所列审判人员 一致,处理结果一栏的填写要明确、具体。

5、装订线要加封条,并另盖骑缝章。

6、证物袋内附该案的两份裁判文书或调解书。

7、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不分正、副卷。

执行案件卷宗装订顺序

1、卷宗目录

2、审判流程信息表(属于哪个审判环节填写的,必须认真填写齐全)

3、立案登记表

4、申请执行书

5、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或公证文书

6、审判庭生效裁判文书移送通知书

7、受理执行案件通知书

8、缓交申请执行费申请书及审批手续

9、申请执行费票据

10、申请人身份证明书

11、送达回证

12、立案庭执行案件移送单

13、执行期限监督卡

14、执行庭分办案件审批表

15、阅卷笔录

16、执行通知书

17、送达回证

18、调查、执行笔录及有关证据材料

19、查封、扣押等强制执行笔录

20、合议庭笔录、审委会笔录

21、公告、查封、扣押、搜查、冻结、划拨等法律文书原稿、清单及有关材料

22、罚款决定书、拘留决定书、复议决定

23、案件延期执行审理报告及审批手续

24、执行和解协议或执行和解笔录

25、撤回执行申请书

26、中止或终结执行裁定书、不予执行裁定书

27、有关案件执行的请示报告及批文

28、传票、送达回证

29、执行当事人款物收据

30、发还当事人款物票据清单、明细表

31、执行工作日志表

32、执行结案报告

33、执行案件结案审批表

34、司法建议书

35、备考表

注:

1、诉讼材料的排列顺序,应按照诉讼程序的进程和时间的自然流程顺序,兼顾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进行排序,如果有些材料 没有被列入上述排序中,则应根据该材料的性质决定它在卷宗中的相应位置

2、卷宗内材料应全部为A4稿纸,不符合规定的应粘贴,裁剪或者折叠。

3、卷宗内的证据材料的书写必须是碳素墨水或黑蓝墨水,是圆珠笔书写的单另复印一份,一并随入卷内。

4、卷宗封面应填写正确、工整,不得有任何改动,案由应与裁判文书确定的案由

一致,执行人员应与裁判文书所列执行人员一致,处理结果一栏的填写要明确、具体。

5、装订线要加封条,并另盖骑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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