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基本情况简况表

干部基本情况简况表

填表说明: 1. “籍贯”栏中填写祖籍所在地;“出生地”栏中填写干部本人出生的地方。“籍贯”和“出生地”按现在的行政区划填写,要填写省、市或县的名称。

2. “入党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年份用4位数字表示,月份用2位数字表示,如“1972.05”。

3. “专业技术职务”栏中,填写主管部门评定的专业技术职务。“熟悉专业有何专长”栏中填写干部所熟悉的工作业务及专长。

4. “学历”应填写接受相应教育的最高学历。“全日制教育”栏填写通过全日制教育获得的最高学历;“在职教育”栏填写以其他学习方式获得的最高学历。获得学位的,应同时填写,并写明何学科学位。


填表说明:5. “简历”从参加工作时填起,大、中专院校学习毕业后参加工作的,从大、中专院校学习时填起。简历的起止时间必须填到月,要有任乡科级职务的具体时间。在大、中专院校学习的经历,要填某年某月至某年某月在某院校某系某专业学习,院校、系及专业要填写毕业时的名称。

6. “奖惩情况”栏,填写受省、地级以上的奖励和记功;受处分的,要填写何年何月因何问题经何单位批准受何种处分,何年何月经何单位批准撤销何种处分。没有受过奖励和处分的,要填“无”。

7. “家庭主要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栏,主要填写干部本人的配偶、子女和父母的有关情况。

8.  身份填写公务员、事业干部、村干部、大学生村官等。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