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分户申请

结婚分户申请

本人 ,性别 ,身份证号码 ,住址: ;本人因 年 月 日 与登记结婚,现 本 人 已 成 家 立 业,申请将 主 户内另立一户;分户后不再申请合户。

申请人:

年 月 日

 

第二篇:结婚申请

20xx年4月版

申请家庭团聚/结婚签证须知

(德国签证)

请阅读本馆的申请长期签证须知,作为对本须知的补充。材料不全,不予受理。

:

1. 亲笔签名的护照(申请时护照有效期不少于6个月)并附上2份护照照片页的复印件 2. 2份用德语填写完整并亲笔签名的申请表 (RK1200申请表可在本馆签证处领取或网站下载)

3. 3张相同的白色背景的近期护照照片

4. 中国公民:附德文译文的户口本原件,及原件和译文复印件各2份;其他国家公民:外国人在华居留许可证原件及2份复印件

5. 从入境日期起生效的医疗保险证明

6. a) 德国户籍登记处出具的结婚登记申请的证明(证明户籍登记处的审核已经完成,办理结婚登记的时间已经确定)或:

b) 2份复印件和

? 申请人出生证原件、经过双认证并附德文译文的申请人出生证明公证件及2

复印件和

结婚申请

从份1

? 申请人未婚证明原件、经过双认证并附德文译文的申请人未婚证明公证件及2

份复印件

:上述情况下,最迟必须在户籍登记处审核结束后,签证签发前, 补交含有具体结婚登记时间的结婚登记申请的证明。

7. 未婚夫/妻护照复印件2份(必须复印所有含登记内容的护照页)和居留证的复印件8. 未婚夫/妻在德户籍登记证明及2份复印件(申请时距户籍登记证明签发日期不超过9. 根据德国居留法第68条,由在德的未婚夫/妻提供的经济担保书原件及

10. 德语语言证明原件及2份复印件(另参见本馆“境外配偶办理家庭团聚所需简单德语证明”)

1. 亲笔签名的护照(申请时护照有效期不少于6个月)并附上2份护照照片页的复印件2. 2份用德语填写完整并亲笔签名的申请表。(RK1200申请表可在本馆签证处领取或从网站上下载)

3. 3张相同的白色背景的近期护照照片

4. 中国公民:附德文译文的户口本原件,及原件和译文复印件各2份;其他国家公民:外国人在

华居留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5. 从入境日期起生效的医疗保险证明

22份。 6个月) 2份复印件

6. 德国结婚证书原件及2份复印件,或中国结婚证书原件、经过再认证并附德文译文的中国结婚

证书公证件及2的其它国家结婚证书公证件及2份复印件

7. 配偶的护照复印件2份(必须复印所有含登记内容护照页)和居留证的复印件2 份 8. 配偶在德户籍登记证明及2份复印件(申请时距户籍登记证明签发日期不超过6个月)。如果

夫妻双方同时移居德国:租房证明、个人资产证明、预计在德居住地址。

9. 德语语言证明原件及2份复印件(另参见本馆“境外配偶办理家庭团聚所需简单德语证明”)

6至12周。在此期间请勿询问申请的处理情

申请表和须知均免费。本馆不要求必须借助签证服务公司所

3 个别情况下可能要求申请人提交其他材料。本馆同申请人在德国未来居住地的外国人管理局合作,外国人管理局亦需联系德国其它部门。因为情况不同,申请的处理时间也有所不同。预计处理时间一般为况。除签证费外,签证处的所有公务活动、签证申请表和须知均免费。本馆不要求必须借助签证服务公司所除签证费外,签证处的所有公务活动、签证提供的填表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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