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计算机管理规定范本》

公司计算机管理规定范本

第一条 购置和维护、维修

1. 公司指定专人负责统一制定公司计算机系统的各种软、硬件标准,只有

符合这种标准的设备方可使用。

2.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软、硬件及相关服务的供应商由公司指定专人进行挑

选(包括设备的采购)。公司及各部门软、硬件及相关通讯线路的安装和连接有公司指定的专人监督。

3. 软、硬件设备的原始资料(软盘、光盘、说明书及保修卡、许可证协议

等)根据档案保管要求保管。使用者必需的操作守册由使用者长借、保管。

4. 公司及各部门计算机的维护、维修由公司指定的专人负责。

第二条 使用

1. 公司及各部门的计算机只能由经办公室授权及培训的员工操作使用。

2. 使用者应保持设备及其所在环境的清洁。下班时,务必关机切断电源。

3. 使用者的业务数据,应严格按照要求妥善存储在网络上相应的位置上。

4. 未经许可,使用者不可增删硬盘上的应用软件和系统软件。

5. 严禁使用计算机玩游戏。

第三条 安全措施

1. 公司及各部门的业务数据,由该公司文件管理员至少每周备份一次;重

要数据由使用者本人向文件管理员申请做立即备份。

2. 公司计算机系统的数据资料列入保密范围。未经许可,严禁非相关人员

私自复制。

3. 未经许可,任何私人的光盘、软盘不得在公司的计算机设备上使用。

4. 使用者必须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用户名和密码,严防被窃取而导致泄密。

5. 计算机的所有软驱都被屏蔽,使用者不得擅自解除屏蔽,如需使用,必

须通过系统管理员。

第四条 上述各项,如有违反,按公司有关规章制度严肃处理

 

第二篇:公司计算机、网络管理规定

****************公司

**** [2010] QG *号

公司计算机、网络管理规定 为保证网络使用的安全和建立良好的网络环境,有效利用公司计算机及保障网络环境的安全性,特制定本规定,公司各部门和员工必须执行。

一、公司所有员工使用计算操作时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不得利用计算机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破坏社会安定的违法犯罪活动,不得查阅、发布各种有害信息。凡国家法律、法规所禁止的都是本规定所禁止的。

二、任何部门与个人,不得利用联网计算机从事危害公司网络和服务器、工作站的活动。 三、办公区从事施工、装修或布线等,不得危害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安全。

四、任何部门和个人严禁在公司网络上使用来历不明,引发病毒传染的软件。对于可能引起计算机病毒的软件,应使用杀毒软件检查、杀毒。使用移动设备传输数据时,要确保移动设备的安全性。当个别工作站发现病毒,使用人应立即上报部门负责人和行政部,行政部协调技术部门及时检查,作杀毒处理。

五、公司的服务器应由主要使用部门保管,专人负责开启和关闭,上传的储存的数据信息、资料或传递信息任何人未经负责人批准和管理员批准不删除和修改。未经总经理或者技术副总同意,不得将服务器的系统软件、应用软件和资料信息转录、传递到外。

六、公司网站发布图文信息和数据资料等,需要发布信息的部门或员工应将要发布的内容汇报总经理批准执行。发布信息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 七、公司网络中服务器、工作站里的系统软件、应用软件及信息数据必要时实行保密措施。可采用权限管理,实行分级,如:可向互联网公开的;可向本单位公开的;限于部门内使用;限于个人使用的或重要相关几人使用的。用户对信息资源的使用权限,由部门管理人员确定或报总经理批准确定。

八、上班时间内不得利用计算机和网络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能抢占资源,下载与工作无关的东西、在线看视频等,影响网速。

九、计算机网络IP地址的管理方法采用计算机使用者实名、固定IP对应计算机自身MAC地址登记和使用权限制,具体做法如下:。

行政部将IP地址分号段按公司各部门人员配置所需配给。然后各部门负责人将IP地址号逐一配给各岗位人员,分配完成后,要求计算机更名,按部门+使用人姓名命名,其中部门是同拼音首个字母大写缩写,姓名是拼音全称,要求做到每台需使用网络服务的计算机有一个使用人,有唯一IP地址对应MAC地址,形成实名登记。部门负责人统计后交由行政部统一整理备档。

若有人员变动,如增加、离职补充或调整等,相应部门应做好变更管理,并将变更信息结果交至行政部进行修改登记。

十、处罚规定

凡使用公司网络产生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部门或个人,交由国家法制机关予以处理

对故意输入计算机病毒,危及公司网络安全的,或者未经许可出

售公司信息系统安全的,公司处以严重警告,没收违规所得,对个人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部门负责人承担连带责任;情况严重的,公司要求赔付、除名及提交至国家法制机关处理。

违反第八条规定,初次或情节较轻的,行政部将在企业群或宣传栏通报批评,并记录;情节严重或两次以上者,处以100元以下的罚款,并在企业群或宣传栏通报批评。部门负责人将接受同等处罚意见。

违反第九条规定或私自修改计算机名、IP地址等,按违反第八条规定处罚规定执行。 十一、计算机属于公司固定资产,其维修、移交、报废等都应归至行政部按公司固定资产管理规定执行。行政部是公司计算机使用的管理部门,有权对各部门计算机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记录,执行处罚措施。

十二、本规定由公司质量管理部负责解释,从20xx年11月01日试行,20xx年1月1日正式执行。

附件:公司各部门计算机用户名、IP和MAC地址登记记录

工会主席: 总经理:

二0一0年十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网络 安全 制度

抄 送:行政部,研发中心,营销中心,采购部,产品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

附件

公司各部门计算机用户名、IP和MAC地址登记记录

公司计算机网络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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