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管理规章制度范本1

公司管理制度

二〇##年四月捌日修订

目  录

第一章    管理总则  …………………………………………………………… 3

第二章    员工守则  …………………………………………………………… 3

第三章    人事管理制度  ……………………………………………………… 4

第四章    行政管理制度  ……………………………………………………… 6

第五章    考勤制度  …………………………………………………………… 7

第六章    工作服管理制度  …………………………………………………… 22

第七章    出差管理制度………………………………………………………… 25

第八章    保密制度  …………………………………………………………… 22

第十章    晋升制度  …………………………………………………………… 25

第十一章  奖惩制度  …………………………………………………………… 26

第一章   管理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管理细则。

    第二条  公司全体员工都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和各项决定、经律。

    第三条  禁止任何组织、个人利用任何手段侵占或破坏公司财产。

    第四条  公司禁止任何所属机构、个人损害公司的形象、声誉的行为。

    第五条  公司禁止任何所属机构、个人为小集体、个人利益而损害公司利益或破坏公司发展。

    第六条  公司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管理、经营水平,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第七条  公司提倡全体员工刻苦学习科学技术文化知识,公司为员工提供学习、深造的条件和机会,努力提高员工的素质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和业务过硬的员工队伍。

    第八条  公司鼓励员工发挥才能,多作贡献。对有突出贡献者,公司予以奖励、表彰。

    第九条  公司为员工提供平等的竞争环境和晋升机会,鼓励员工积极向上。

    第十条  公司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

    第十一条  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欢迎员工就公司事务及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对作出贡献者公司予以奖励、表彰。

    第十二条  公司尊重员工的辛勤劳动,为其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提供应有的待遇,充分发挥其知识为公司多作贡献。

    第十三条  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端正工作作风和提高工作效率,反对办事拖拉和不负责任的工作态度。

    第十四条  公司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降低消耗,增加收入,提高效益。

    第十五条  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人违反公司章程和各项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第二章  员工守则

    第十六条  遵纪守法,忠于职守,克己奉公。

    第十七条  维护公司声誉,保护公司利益。

    第十八条  服从领导,关心下属,团结互助。

    第十九条  爱护公物,节约开支,杜绝浪费。

    第二十条  努力学习,提高水平,精通业务。

    第二十一条  积极进取,勇于开拓,创新贡献。

第三章  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节  总则

    第二十二条  为进一步完善人事管理制度,根据国家有关劳动人呈法规、政策及公司章程之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十三条  公司执行国家在关劳动保护法规,在劳动人呈部门规定的范围内有权自行招收员工,全权实行劳动工资和人事管理制度。

第二十三条  公司对员工实行合同化管理。所有员工都必须与公司签订聘(雇)用合同。员工与公司的关系为合同关系,双方都必须遵守合同。

第二十五条  公司劳动人事部,负责公司的人事计划、员工的培训、奖惩、劳动工资的编制及执行、劳保福利等项工作的实施,并办理员工的考试录取、聘用、商调、解聘、辞职、辞退、除名、开除等各项手续。

第二节  员工的聘(雇)用

    第二十六条  各职能部门对聘(雇)用员工应本着精简原则,可聘可不聘的坚决不聘,无才无德的坚决不聘,有才无德的坚决不聘,真正做到按需录用,择才录用,任人唯贤。

    第二十七条  公司聘用的员工,一律与公司签订聘用合同。

    第二十八条  公司聘用的员工,一律由公司按照需要和受聘人的实际才能予以聘任。

    第二十九条  各职能部门确需增加员工的,按如下原则办理。

    1.先在本部门或企业内部调整;

    2.内部无法调整的,由用人部门提出计划,报总经理批准后,由人事部进行招聘。

第三十条  新聘(雇)员工,用人单位和受聘人必须填写“员工登记表”,由用人单位签署意见,拟定工作岗位,经劳动人事部审查考核,符合聘雇条件者,先签试用合同,经培训后试用          

学习:1、每年会有专业的培训课程;

2、优秀的员工有机会送往外地学习深造;

    第三十一条  新员工正式上岗前,必须先接受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学习公司章程及规章制度,了解公司情况,学习岗位业务知识等。培训由各部门主管负责。员工试用期间,由人事部协同用人部门考察其现实表现和工作能力。

   第三十二条  员工试用期满15天前,由用人部门作出鉴定,提出是否录用的意见,经人事部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批准录用者与公司签订聘订聘(雇)用协议。

第三节   工资、奖金及待遇

    第三十三条  公司全权决定所属员工的工资、待遇。  做满一年的员工底薪加100元,满两年的底薪加200元,以此类推。

    第三十四条  员工的工资,由决定聘用者依照前条规定确定,按期编制公司员工工资、奖金、福利方案;由劳动人事部行文通知财务部门发放。

    第三十五条  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向上,多做贡献。员工表现好或贡献大者,所在单位可将材料报审,经总经理批准后予提级及奖励。

第四节  假期及待遇

    第三十六条  员工按国家法定节假日休假。因工作生产需要不能休假的过后只能安排补休,不另外支付其他的经济补贴。

    第三十七条  员工按国家规定享有婚假:法定婚假3天,晚婚(男25周岁、女23周岁)假13天,假期内工资照发。

    第三十八条  产育假:

    1.女23周岁以下生育第一胎的,产假98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生育时难产的(如剖腹产、III 度会阴破裂等)可增加产假30天;

    2.女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胎的,产假120天;难产可增加30天;

    3.产假期满后至婴儿1周岁,每工作日享有哺乳假1小时。

    5.产假期间,工资照工资照发,不影响原有福利待遇。

    第三十九条  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丧假3天;异地奔丧的适当另给路程假。假期内工资和津贴照发。

第四十条  员工按国家规定享有年休假,年休假由人事部会同各部门统筹安排员工休假。做满一年的员工有5天带薪公休;满二年的7天;满3年10天以此类推;公司每年都有一次省外旅游活动。

第五节  辞职、辞退、开除

    第四十一条  公司有权辞退不合格的员工。员工有辞职的自由。但均须按本制度规定履行手续。

    第四十二条  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辞职的应向人事部提出辞职报告,到人事部办理辞职手续。用人部门辞退试用期人员,须填报“辞退员工审批表”,经批准后到人事部办理辞退手续。

    第四十三条  员工与公司签订聘(雇)用协议后,双方都必须严格履行协议。员工不得随便辞职,用人部门不准无故辞退员工。

    第四十四条  合同期内员工辞职的,必须提前1个月向公司提出辞职报告,由用人单位签署意见,批准后由劳动人事部办理辞职手续。

    第四十五条  员工未经批准而自行离职的,公司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第四十六条  员工必须服从部门安排,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凡有违反并经教育不改者,公司有权予以解聘、辞退。

    第四十七条  公司对辞退员工持慎重态度。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不得辞退协议期未满的员工。确需辞退的,必须填报“辞退员工审批表”,提出辞退理由,经人事部核实,对符合聘用的领导批准后,通知被辞退的员工到人事部办理辞退手续。未经劳动人事部核实和领导批准的,不得辞退。 辞退员工,必须提前1个月通知被辞退者。

    第四十八条  离职流程:递交辞职信---部门经理批准-----部门经理填写《辞职申请表》---完成交接工作----报送总经理核准---离职

    第四十九条  员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后果严重或者违法犯罪的,公司有权予以开除。

    第五十条  员工辞职、被辞退、被开除或终止聘(雇)用,在离开公司以前,必须交还公司的一切财物、文件及业务资料,并移交业务渠道。否则,人事部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第四章  行政管理制度

第一节  总则

    第五十一条  为完善公司的行政管理机制,建立规范化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使公司各项行政工作有章可循,照章办事,制定制度。

第二节  办公用品领用规定

    第五十二条  公司各部门所需的办公用品,由办公室统一购置,各部门按实际需要领用。

    第五十三条  所有员工对办公用品必须爱护,勤俭节约,杜绝浪费,禁止贪污,努力降低消耗、费用。

    第五十四条  购置日常办公用品或报销正常办公费用,由部门主管审批,购置大宗、高级办公用品,必须按财务管理规定报总经理批准后始得购置。

第三节  电话使用规定

第五十五条  电话为办公配备,禁止员工为私事拨打长途电话。

第五十六条  联系业务时应尽量减少挂发长途电话,降低费用

第五章  考勤制度

第五十七条  为加强劳动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制订本制度。

打卡流程制度:

1、早上:9:00—12:00;午休:12:00-13:00;下午:13:00-18:00

2、无故不来上班的,一律按旷工处理,旷工严重的一律开除,要求一律先追究旷工给公司带来的损失再计算补偿给公司。

3、辞工制度一律提前规定月做书面申请,领导签字后在职期间尽职尽责,无违规不旷工。

4、(1)托别人打卡的扣(50分);

(2)迟到、早退每分钟扣1分;

(3)旷工1天扣当月工资;

第五十八条  员工必须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上班时间不得擅自离开作岗位,外出办事须经所属部门负责人同意。

    第五十九条  财务部负责考勤统计,每月将员工出勤情况汇总后按公司薪酬制度编制工资表,报财务部门审核。

    第六十条  严格请、销假制度。员工因私事请假3天以内的(含3天),由主管部门的领导批准,4天以上的,报总经理批准,公司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律由总经理批准,请病假必须持有医院证明,并经领导批准,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

    第六十一条  旷工1-2天的每天扣发2天工资,连续旷工3天至5天的,扣发半个月的工资,连续旷工6天至10天的,扣发1个月的工资,连续旷工11天至14天的,扣发1个半月的工资。对旷工者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连续旷工15天经上或年累计旷工30天以上的,按规定予以除名等处分。

    第六十二条  迟到、早退按月累计,每达3次按旷工1天处理。

    第六十三条  员工按国家规定享受公休假、婚假、产育假时,必须报主管领导批准,未经批准者按旷工处理。

第六十四条  员工的考勤情况,由各部门负责人进行监督。

第六章  工作服管理制度

第一节总则

第六十五条  为了规范公司工作服的管理制度,提高员工素质和公司的整体形象。特制定以下制度。

    第六十六条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工作服的定制,发放、领用及折旧标准

    第六十七条  工作时间着装及仪表要求

1、所有员工必须按照公司规定着装,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

2、工作时间必须穿着工作服上班。注意仪容仪表、穿着整洁、得体大方;

3、工作服应经常换洗、不得出现掉扣,脱线现象。

                         第二节  工作服的发放标准及配置

第六十八    员工工服为公司财产。公司因不同岗位工作需要,为员工配备相应工服。员工应爱惜配备给个人的工服,按照公司规定穿戴、清洗、保管,在规定使用年限内,不得随意损坏、丢失,否则应照价赔偿。

第六十九条   员工工服统一式样,统一制作,统一着装;包括冬装、夏装。

第七十条     员工发放工作服冬装和夏装各一套;

第七十一条   办理正式入职手续的员工收取300元工作服押金,待离职待续齐全后退回;

第七十二条   如个人原因,造成工作服的丢失、失窃或未到期破损,须按要求提前换发,并由本人补缴相应的费用;

第七十三条   工作服不能擅自修改,修改后视为自购买。

                        第三节、使用年限

第七十四条   办公室员工配置的工服更换期限为二年;西服配套的衬衣更换期限为二年;商场员工配置的工服更换期限为四年;西服配套的黑色毛衣更换期限为二年;更换期限到后,拿旧的工作服可更换新的一套。

第七十五条   员工工服达到更换要求后,员工可根据工服的完好情况延长更换期限。公司鼓励员工延长工服的更换期限,以杜绝浪费、提倡环保,但要在工服完好、整洁而不影响公司形象的基础上。

                       第四节 工服的领用

第七十六条   新员工入职未满试用期的,公司管理部调配合适的旧工服,旧工服的破损、丢失与新工服管理办法一致(赔偿视情节确认,但不高于新工服的赔偿规定);没有合适的旧工服则直接发放新工服并做好登记、签收、备案等工作。

第七十七条     员工试用期满后由部门经理申请制作新工服(试用期直接发放的除外),并经部门经理签字确认并交管理部备案、采购、发放。员工在领取新工服时需要退还试用期时暂领的旧工作服,退还标准同离职退还。

 

              第五节  工作服的折旧标准及退还

第七十八条   员工离职时,需将工服洗净后交回管理部,并由工服管理人员在“离职交接单”上签字确认。工服自员工领取之日起,为公司继续工作服务未满一年的需缴纳工服折旧费;折旧费从当月工资中扣除,款数不够,员工需要在办理离职手续时补足折旧费。

第七十九条  退回工服未经清洗或者清洗不到位的将直接收取干洗费,以协助员工完成工服清洗工作。具体干洗价格按市场干洗价为准。收回的工服由工服管理员登记并妥善管理。

第七十八条   员工工作服夏装、冬装收取折旧费;

第七十九条   员工自动离职的全额收取工作服费用;正常辞职流程办理的员工按公司工作时间长短收取相应折旧费;

第八十条   员工在辞职办手续时,其工作服应事先洗干净叠好再退还给仓管员,仓管员视工作服新旧情况进行分类保管, 以便下次优先发放使用;

折旧标准:

(1)、1---3个月(含3个月):折旧费为50%;

(2)、3---6个月(含6个月):折旧费为40%;

(3)、6---12个月(含12个月):折旧费为20%;

(4)、12---18个月(含18个月):折旧费为10%;

(5)、一年半以上:折旧费为0;

(6)    如缺件或丢失按原价赔偿,一年以上按半价赔偿;

第八十一条   如不愿穿本公司提供的工作服,可自行购买与工作服相似的款式(指打底衣)。

  第八十二条  着装要求

1、上班时间必须统一着装公司配发的工作服及佩戴工作牌;

2、员工对配发的工作服有保管、修补的责任;

3、员工不得擅自改变工作服的样式;

4、工作服保持整洁,如有污损,员工应自费进行清洗或修补;

5、员工未按要求穿着工作服,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罚10元/次;

6、员工人为损坏,丢失工作服(洗涤、保存方法不当)按原价赔偿;

7、员工穿着工作服和仪容仪表的情况,将作为个人绩效考核的依据之一;

8、主管级上以员工有指导与监督员工规范穿戴工作服的责任。

第八十三条  本制度由管理部制订并负责解释,呈总经办签发执行,修改亦然。

第七章  出差管理制度

第一节总则

第八十四条  为了保证出差人员工作与生活需要规范公司员工因公奉派出差事项管理流程,加强出差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第八十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员工出差,出差涉及事项均须按照本制度规定执行;

第八十六   本制度涉及审核批准的事项中,权责单位因故无法实施的,其指定代理人或指定授权人可代理实施,未经明确指定的人员确认无效;

4、公司员工因公务需要在国内出差按照本制度办理

第二节出差程序与审核权限

第三条  员工出差前应填写“员工出差申请表”。出差期限由派遣负责人视情况需要而定。

1· 员工将填写好的“员工出差申请表”公司留存,记录考勤。

2· 员工在出差途中生病、遇意外、或因工作需要延长差旅时间时,应打电话向公司请示不得因私事或无故延长出差时间,否则差旅费不予报销。

第四条 出差人凭核准的《出差申请单》,按预支标准填写《费用暂支单》向财务部暂支相当数额的差旅费。短途当天返回,借用限额制金额为500元;到广东以外地区出差5天以内,借用限额制金额为1000元;到上广东以外地区出差10天以内,借用限额制金额为2000元。特殊情况另行报备处理。

第三章       出差费用报销

第五条  出差费内容包括交通费、出差补贴、住宿费、伙食费其他

第六条  出差费用标准及相关规定:

,规范差旅费管理制度,并按照勤俭节约,从紧必须的原则,制定本标准。

一、出差时间核算:

1、出差当日12:00以前出发按1天计算;

2、出差当日12:00以后出发按半天计算;

3、出差当日12:00以前返回按半天计算;

4、出差当日12:00以后返回按1天计算;

第七条:出差费用预支、核销程序

一、出差费用预支方式

1、因公出差的员工需预支出差费用的,凭核准的“出差审批单”至财务单位按规定办理费用预支,预支金额为核准金额的80%。

2、出差人员亦可先行垫付出差费用,出差完毕后凭相关票据进行核销;

二、出差费用核销程序

㈠核销规定

1、住宿费用按标准报销,超标自付,欠标不补;由对方接待或公司安排的餐饮费、交通费、交际费不得重复报支。

2、交际费用额度由总经理核准,未经核准费用自理。

3、所有报销项目均需凭发票等票据报销;不得虚报、冒领,上述情形一经查出,除追回报销款外,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以不同程度的处罚。

4、当日出差者不报销住宿费。

5、出差人员未经核准出差时间超过审批时间的,停留期间的涉及补贴、交通费按3折给付,特殊情况由总经理核准后予以全额报销。

6、本制度中涉及报销的费用,如遇特殊情况超支须提交书面报告经总经理审核批准后方可报销;

7、若出差应报销住宿费无相关凭证者,则按相应住宿费标准的50%支付。

8、员工出差期间原则上不得报支加班费;节假日出差的,经其所属权责单位批准并由人力资源部复核后,可酌情安排补休。

㈡核销程序

1、员工须在出差结束后3个工作日之内完成差旅费的报销工作,并呈交一份“出差报告单”。

⑴从财务单位领取《报销单》后,依财务单位规定的标准粘贴相应的正式发票(补贴部份不需发票)。

⑵填好《报销单》的所有明细,出差人员签字后,呈报核决权限逐级核准:

A:分公司/部门经理出差报销单据须经公司总经理核准;

B:分公司部门主管出差报销单据须经分公司经理核准;

C:业务或其他人员出差报销单据须经所属单位经理/部门主管核准;

2、财务单位复核程序

⑴财务单位人员按照本制度规定,复核单据的规范情况,包括“出差审批单”、票据的张贴、金额核实、权责单位核准签字、报销时间等;

⑵经其复核确认后,予以办理涉及人员的出差费用报销事项;

⑶对于出差费用的超标部分不得报销;

⑷涉及超出规定时间进行费用报销的,出差费用按照标准的6折支付;

3、出差人员为两人或两人以上差旅费支出、报销说明:

⑴出差小组中须指定专人管理所有人员差旅费的支出、报销工作,其他人员仍须签字证明;

⑵《报销单》中的补贴金额由报销人根据“公司出差费用标准”中的标准分发补贴金额;

⑶出差期间发生的费用中,如有公司不予报销项的支出额,由出差人员(除董事长、总经理外)根据“公司出差费用标准”中的标准分摊;

  (4)·随同高层人员出行的一般工作人员,其差旅费用可按高层人员的差旅费用支付。

4、所有员工出差所发生的差旅费,均分列入项目成本;

5、借款及报销原则为:前款不清,后款不借。

第八条:附则

1、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2、本制度的拟定、修改由人力资源部负责,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修改后亦同

第九条  出差人员凭核准的“员工出差申请表”向财务部暂支相当数额的差旅费,返回后 3 日内填具 “差旅费报告单”,并结清暂支款。

1.如有特殊原因,应在一周内办理报销手续。从出差返回后第二周起末来报销出差费用,其借款金额在工资中扣。如第二个月起仍未报销出差费用,从出差返回第二周起,按借款额1%罚款,并将借款金额和罚款在工作中扣,直至到借款金额归回。

2.出差人员预支的差旅费及个人垫付支出的差旅费的使用明细,需在填具费用报销一览表内以日志形式详细注明,在报销标准内的予以报销,若属于个人开销则不予报销。

第四章  出差事务反馈

1.    售后服务人员在客户现场工作时,对客户提出的批评 建议改善意见 甚至抱怨等一一记录完整清楚,并把信息完整清楚的反馈回来给相关领导。

2.    售后服务人员在客户现场工作时,应当充当公司发言人的作用,为公司良好形象的树立起到正面宣导作用,一旦得知客户有继续订货的意愿时,立即把信息反馈给销售人员。

3.    服务人员在保养 维修完后,应请客户在《客户意见表》表上签字,作为认可维修工作的凭证。

4.    业务人员出差返回后一周内必须写《业务人员出差报告书》与《客户意见书》一并上交直接上级,不接受口头报告,不交或敷衍了事者,不予报销。

5.    《业务人员出差报告书》必须书写规范,写明出差售后、安装发生的问题,原因及解决方案。供公司整理存档。

6.    业务人员结束出差事物后应尽快返回工作岗位,不接受任何个人原因旷工。若需要请假,应正式填写请假单向公司申请,得到批准后才可以请假。

7.    与公司代收款项者,应在返回公司的第一个工作日交至财务处。

第五章审核权限

第一条  技术服务人员出差申请表应由总经理签字。

第二条  暂支费用应经财务签字,暂支物品应由生产主管签字。所签字单据交由文员保管。

第二条     费用报销单据填写后由财务部审核,审核完成后由总经理签字,予以报销。

第三条     《客户意见书》由技术服务人员填写服务事项,其他由客户签字及评分。

第四条     《业务人员出差报告书》撰写完毕后,交至生产主管处。

第八章  保密制度

    第一百六十八条  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发展和利益,制定本制度。

第一百六十九条  全体员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的,视情节及危害后果予以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直至予以除名。

第十章  晋升制度及奖励制度

第一节  总则

    第一百八十条  为鼓励员积极向上、多做贡献及改善员工工作表现,提高工作效率,加强和提升员工绩效和公司绩效,合理配置岗位和人员,促进经营目标的完成。奖励先进、选拔贤能,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百八十一条  本制度所指的晋升,是指公司对符合晋升条件的员工给予工资的晋级或职务的升迁。

第一百八十二条  公司员工工作努力、业绩突出者、通过考核者均可成为被晋升的对象。对员工的晋升应当严格要求,公平对待。

2、 对满七个月以上的员工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入下:

(1)公司制度、仪态仪表、言行举止、团对合作精神、责任程序。

(2)产品知识、客诉反馈、问题解决能力、沟通能力、经验与技能。

(3)员工工作时间表现、个人素质、工作态度、工作成绩。

第二节  分则

第一百八十三条  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都予晋升工资一级

1.忠于公司,在公司效力满1年且表现良好者;

    2.积极做好本职工作,突出受到公司表彰者;

    3.对公司发展提出重大建议为公司采纳,并产生重大经济效益者;

    4.领导亏损单位扭亏为盈,经营管理有方者;

5、年度考核通过者,考核标准如下:

方案一、满分:A:60分-45分,B:40分-30分为及格C:30分为不及格(主体为:办公室所有人员)

方案二、满分:A:50分-35分,B:35分-25分为及格,C:25分为不及格(主体为一线导购员)

1、)月度综合评判为"A"者,在下个月将得到50元工资(不包括工龄工资)的 增长;

2、)月度综合评判为"B"者,在下个月将得到30元工资(不包括工龄工资)的 增长;

3、)月度综合评判为"C"者,其薪资待遇保持不变;或从新培训考试或辞退。

四、 考核时间安排在十五日前,若逢节假日,依次顺延。 满7月个第月8月份考、满15月个月第16月份考、满28月个月第29月份考。年度绩效考核结束后,应由直接上级安排对下属的绩效考核面谈。绩效考核面谈应在考核结束后一周内由上级主管安排,并报行政人事部备案。     

  6.有其他突出贡献,董事会或总经理认为该给予晋级嘉奖者。对成绩特别突出或贡献特别重大者,可给予晋升二级;同时具备领导才能者,可给予提升行政职务一级。

    第一百八十四条  晋升程序如下:

    1.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单位提名;

    2.人事部审核;

    3.董事会或总经理批准。

    第一百八十五条  晋升手续由劳动人事部负责办理。

第三节  处罚

    第一百九十三条  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经批评教育不改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扣除一定时期的奖金、扣除部分工资、警告、记过、降级、辞退、开除等处分:

        1.违反国家法规、法律、政策和公司规章制度,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2.违反劳动法规,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的;

        3.不服从工作安排和调动、指挥,或无理取闹,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的;

        4.拒不执行董事会决议及总经理、经理或部门领导决定,干扰工作的;

        5.工作不负责,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办公用品,造成经济损失的;

        6.玩忽职守,违章操作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或经济损失的;

        7.滥用职权,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公司资财,损公肥私,造成经济损失的;

        8.财务人员不坚持财经制度,丧失原则,造成经济损失的;

        9.搬弄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劣的;

        10.泄露公司秘密,把公司客户介绍给他人或向客索取回扣、介绍费的;

        11.有其他违章违纪行为,董事会或总经理应予以处罚的。

        员工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第一百九十四条  员工行为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责任人除按上条规定承担应负的责任外,按以下规定赔偿公司损失:

        1.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以下(含5万元),责任人赔偿10%-50%;

        2.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的,由总经理或董事会决定责任人应赔偿的金额。

    第一百九十五条  对员工进行处分,应书面通知本人,并记入档案。

    第一百九十六条  受处分的员工,在处罚事项未了结之前,不得调离公司(公司宣布辞退、开除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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