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民事答辩状

(离婚案)民事答辩状

答辩人:XX,30岁,农民,住XX县XX镇XX社区XX西路XX号。 因原告XX诉答辩人离婚一案,现提出答辩意见如下:

一.原告和答辩人是有感情基础的。

原告和答辩人于20xx年5月经原告表叔介绍认识后,通过几个月的了解,经原告家多次请求,于20xx年6月领取结婚证。领证后又经过一年多时间的相互了解、相互沟通、相互敬慕、相互尊重,达到了爱的顶峰,于20xx年10月举行婚礼,与原告所述“缺乏了解、草率结合”相矛盾。婚后答辩人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倾其所有积蓄和征收款1.2万元,并恳请娘家投资投劳建房。当时夫家(分家时)只分得2间正房(合计40平方米),并拆掉杂屋和厨房(原来有建房证的),在老屋边新搭建占地150平方米共两层合计300平方的住房,在此期间,答辩人从娘家及朋友处筹款6.1万元,并说服原告从他姑姑和舅舅那里借到1.2万元。为家庭建设答辩人付出了艰辛的努力,为以后的舒适生活和事业的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建设完工后,答辩人一直在外打工,将其所得全部用于偿还债务。

二。原告所诉答辩人的行为并非事实。

原告称答辩人“爱打牌、懒惰等不良习惯”不符合事实。婚后大约半年,答辩人怀有身孕,由于建房劳累过度,心理压力过大,在骑摩托车采购材料摔跤流产,原告很清楚这件事。后来答辩人又患上输卵管阻塞疾病,经过多方求医已经治愈。原告也很清楚这些事情。答辩人治病回家发现原告更换了门锁,造成答辩人有家不能归,只好回娘家暂住。20xx年原告开始挑起家庭矛盾,漠不关心答辩人,经常发生家庭暴力,打得答辩人不敢归家,严重的时候用柴刀砍伤过答辩人。原告称答辩人“爱打牌”根本不存在,答辩人最多是和邻居和来访亲戚娱乐一下,打的都是2.5元的小麻将,根本不属于赌博。原告称答辩人懒惰也根本不存在,答辩人为了建设好家庭一直在外打工,先后在本县城全友家私,多乐士,鹰卫浴,美的电器等民营企业打工。原告称答辩人经常“外出不归”,主要是因家庭暴力所致。答辩人回家经常遭到原告暴打,确曾负气在下班后回到娘家住了几回。但在期间用自己的打工所得为家里添置了格力空调、美的饮水机、消毒柜、迅达燃气灶等家用电器(有#5@p可证明)。造成分居的直接原因是原告私自更换门锁和难以承受的家庭暴力。目前的分居事实是原告和一个贺姓女子非法同居,原告和被告分居是原告一手造成的。

三.原告起诉离婚目的是为了婚外情的圆满。

20xx年开始,原告经常夜不归宿。开始我还不太相信他有婚外情,因为充分相信他,所以没有刻意去找什么证据。到20xx年9月,他肆无忌惮,在我夫妻闹矛盾分居期间,干脆把情妇接到家中居住,我碰见过2次,原告与贺姓女子现在已经非婚生育,为急于拿结婚证,急于分到征收款,并霸占我夫妻共同财产才多次起诉离婚。目前,原告和贺姓女子在XX宾馆旁非法同居,并经营一家烟花鞭炮店。原告和贺姓女子非法生育一小孩寄居在贺姓女子娘家。(附图片)

四.答辩人坚决不同意解除婚姻关系。

我们的婚姻是有感情有爱的!答辩人至今没有移情别恋,原告是造成婚姻矛盾的过错方,答辩人为搞好家庭建设,付出了一个弱女子能付出的所有心血。因此,答辩人坚决不同意离

婚。

答辩人:XX 20xx年6月5日

 

第二篇:民事离婚案件旁听体会心得

民事离婚案件旁听总结

理论应用的窘境在现实应用中总是被展现的异常清晰,也许从法学理论的角度,我们无法应然的概括法律实务与理论的间隔,但当我们在法律实务中检验自己的所学时,由理想与现实差距而产生的感悟必定不少。

为了体验现实司法,亲身感受法庭流程,4月17号下午,我们民法小组组织去越城区人民法院旁观了两场法庭审理。第一场案件主要关于离婚案件的判决,第二场则将全部注意集中在了债权的审理上。因为是旁听案件的感悟,我将不赘案件的详细,只对现实法庭流程谈谈自己的理解。

首先,触动我最深的是庭审时存在的程序下自由。并不是说法官审判案件时可以随心所欲,而是说在法庭调查、辩论、调解、审判的阶段性前提下,法官可以通过相对自由的方式审判案件。

其一,方言的适当应用在基层法庭中很普遍。中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这不仅仅体现在户口本上对民族的简单划分,还体现在各民族拥有不同的环境、语言、文化。故而法庭上使用当地语言,不仅有利于当事人沟通交流,还能帮助法官详细了解事实经过。

其二,自由的方式还体现在形式上的从容。在案件审判到分配夫妻共有财产时,双方就如何处理共同持有的25000股某公司的股票价值产生了争议。由于股票存在不稳定性,隔天股票价格相差幅度也会很大。股票的衡量分割应以当日价格为准,所以我以为双方当事人应在出庭前对股票价格达成共识。出乎我意料,双方未曾对股票分割有任何准

备。慌张中,双方在法官的敦促下,通过网络勘察和实际电话查询,确定了当日确价股票,分割终于有了着落。庭审的从容代表着:法庭审判时,突发了一些新情况或者审判到新阶段时,审判会因而终止。在新情况不影响现有审判时,庭审可以继续进行,及时给双方公正合理的判决。

其次,庭审的效率也让我惊叹。同行的一个组员告诉我,浙江一年平均一个法官要处理245件案子,有时同一个法官一天要审判好几个案子。所以案件审判必须要及时,绝不能拖泥带水。可是案件的审判速度对一件案件能否得到公平合理的解决带来挑战。故而审判的效率至关重要。在旁听的两个案件审理过程中,法官能熟练的控制庭审进展,合理流畅的进入法庭的下一阶段。在遇到争议或新情形时,比如文章上一段所涉及的当日股价问题,均能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平息争端。倘若双方出现争吵,也能迅速缓和法庭气氛。在上学期的模拟法庭中,我们小组也是做离婚案件的审判,可是庭审过程用了1个多小时。此次庭审共计用了近40多分的时间,使得案件得到了应有的解决。 这些便是我此次旁听民事案件的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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