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协议书

股份转让协议书

转让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受让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店铺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持有的 深圳市好鲜宜生活超市股权转让给乙方持有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1. 转让方(甲方)转让给受让方(乙方)深圳市好鲜宜生活超市的 33%股权,受让方同意接受。

2. 由甲方在本协议签署前办理或提供本次股权转让所有股东同意并且在协议中签字确认。

3. 股权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支付期限:

按照总股份的三分之一计算,即股份为33%,乙方以现金方式支付甲方: 人民币 元整。乙方在协议签订日起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转让费首期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余下款项在 月内付清。

4. 本协议生效且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股权转让对价后即可获得股东身份。

5. 股权转让前及转让后公司的债权债务由公司依法承担,如果依法追及到股东承担赔偿责任或连带责任的,由新股东承担相应责任。转让方的个人债权债务的仍由其享有或承担。

6. 股权转让后,受让方按其在公司股权比例享受股东权益并承担股东义务;转让方的股东身份及股东权益丧失。

7. 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立约人各执一份,股东存档一份,报工商机关备案登记一份。

8. 本协议自将以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9.违反本协议甲乙双方有权向深圳福田法院起诉。

甲方:(出让人)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让人)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第二篇:煤矿转让协议书

煤矿转让协议书

甲 方:代表人: 身份证号:

附全体股东同意转让并授权代表人作为全权代表的股东协议书。

乙 方:

代表人: 身份证号: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根据《合伙企业法》、《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甲方同意将织金县牛房煤矿全部财产份额一次性转让给乙方,经协商一致,就上述转让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转让标的

甲乙双方约定本次转让标的为:织金县牛房煤矿100%的财产份额。

转让标的主要包括:

1、织金县牛房煤矿所有的形资产(包括但不限于织金县牛房煤矿享有的土地使用权,所有井下巷道、电力设施,井上所有房屋和生产设备、生活设施、库存物品、煤矿自修人行路、运输公路、工业场地的所有权、仓库、车间及场地上的新旧零件、坑木、液压支柱等一切材料设备,同时甲方在经营期间上交给各级业务部门的各种安全保证金、土地复 1

垦保证金、矿山环境治理保证金、地质灾害储备金、矿山维简费。并将已交过款项的收据及凭证全部移交给乙方,归乙方所有。)

2、织金县牛房煤矿所有的无形资产(包括但不限一于采矿权及采矿证规定的开采范围与煤矿有关的技术资料、证照包含的权益等)。

二、权利保证

1、甲方承诺就所转让财产份额未向任何单位及个人设定过担保物权,也未被法院查封,不受他人追索,甲方为财产份额合法的、完全的所有权人。

2、甲方保证在财产份额转让时该煤矿没有未披露的债务。

3、甲方保证于本协议签署之日并无与该煤矿有关的任何查封、诉讼、仲裁或行政程序正在进行。

4、甲方承诺保证提供给乙方的各种证照,现有采矿工程平面图纸等一切资料的真实性。

三、转让价格及付款方式

1、转让价格为:人民币(大写) 万元整(小写金额: 万元)。

2、付款方式:

(1)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乙方五个工作日首付人民币(大写)转让总额的30%(小写金额: 元) 2

的款项到甲方指定帐户。

(2)由乙方负责办理恢复30万吨/年的技改手续,合同签订生效首付款付清后自五十个工作日内支付转让总额60%(小写金额: 万元)的款项到甲方指定帐户,恢复技改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3)剩余款项转让总额的10%(小写金额: 元),待采矿许可证采矿权人及工商营业执照法人变更至乙方名下,乙方收到变更的采矿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后,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余款汇入甲方指定帐户。

四、甲方债权、债务的处理

甲方在转让前的一切债权、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原买矿款、退股金及业务部门规定应交的各种保证金、工人工资、工程款、税款、社保金、土地租赁费等)在乙方首付款付清之日起十个工作日以内由甲方自行一次性处理及支付,乙方接管后新产生的债权、债务及按规定未交的资源价款、滞纳金、各种保证金、税费等由乙方承担。

其中:1、甲方已预订的所有设备概归乙方,未付清部分由乙方按合同支付,已竣工工程和已采购设备的质保金和应付款乙方在收购款中按实扣除。

2、现有矿区范围内甲方已租(征)用的土地全部无偿移交给乙方,包括协议及租(征)用费的付款凭证原件。因地质灾害已通过有关部门鉴定或由甲方协议商处理的地灾、 3

房屋补偿款由甲方 。

3、井上、井下所有未完工的工程按现状移交,甲方按实际工程量付完本协议签订之日前的工程款。未完工程由乙方负责。

五、甲、乙双方权利、义务

1、自本协议签字后,乙方将首付款人民币 汇到甲方指定帐户,甲方应协助乙方监管煤矿资产,正式接管日期第二期转让款付清后由乙方择日接管,甲方无条件配合。

2、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甲方全体股东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向乙方提出合同规定之外的任何权利和主张,亦不得以任何事由向乙方提出其它任何形式的经济补偿。

3、甲方应在乙方接管织金牛房煤矿之日,移交煤矿的一切合法手续(包括煤矿技改所需的各级业务部门所发的有效批文、煤矿合法证照、印鉴、真实的技术资料(含电子版)、股东合伙协议、有关合同和租(征)用地土协议等,除矿上个人用品外,其余物品都要全部移交给乙方,如未真实移交,根据物品价值由甲方补偿给乙方)。

4、由甲方自行办理煤矿采矿权、营业执照变更等手续,乙方配合,办理转让手续所需缴纳的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城建税、教育附加税、印花税、契税等各种费由乙方承担。

5、乙方必须按照协议约定的付款方式履行付款义务。 4

六、违约责任

1、在协议生效后因违约方原因导致不能按照本协议约定收购,协议方应承担双倍返还首付款的违约责任及承担相关损失。

2、乙方未按协议规定履行付款义务,须承担按迟延支付金额每日万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七、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引起的任何争议,双方通过支好协商的试进行解决,协商不成,由织金县人民法院管辖。

八、其他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2、本协议全部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之组成部分,与本协议主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的任何变更均经双方协商同意后签署书面文件才正式生效,并应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4、本协议正本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全体股东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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