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工作手册(学生新)

 

实习工作手册

A Handbook for Practice

院    系:                     

专    业:                     

班    级:                     

姓    名:                     

实习类型:                     

指导教师:                    

实习单位

指导教师:                      

实习单位:                      

实习时间:                      

湖南科技学院教务处制   

实习纪律与注意事项

1、实习工作手册应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结合实际和实习任务的要求逐日完成、应书写工整、文理通顺。

2、要遵守实习单位的各项有关规章制度,不得迟到、早退、缺课和旷课,不得夜不归岗,不得占用实习时间外出活动。

3、要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实习期间的考勤由带队老师和实习小组组长共同负责,并由实习小组组长负责填写好考勤表。

4、实习地点栏必须写至班、组。

5、实习工作周记除记录当周的主要活动外,还应对当周实习中所遇到的有一定意义的现象、事情及问题加以认识、分析和判断,把自己的简介和得出见解的认识过程记入,避免记流水账。

6、实习结束后,学生应由指导教师组织集体返校,不得分散行动,防止出现意外。

7、实习鉴定表由指导教师及所在实习单位完成。

8、实习工作手册须在实习结束后两天内交给指导教师,由指导教师统一交各系存档备查。

实习工作手册

A Handbook for Practice

1、实习工作计划………………………………………………………………………1

2、实习单位基本情况…………………………………………………………………2

3、实习工作周记………………………………………………………………………3

4、实习工作总结鉴定…………………………………………………………………4

   ● 实习报告……………………………………………………………………  

● 实习鉴定表……………………………………………………………………

实习纪律与注意事项(封二)                                                  

实习考勤表(封三)


实 习 工 作 计 划

实 习 单 位 基 本 情 况

实 习 工 作 周 记

 


一、实习周记要求:

实习生必须每周要求撰写实习周记,实习周记总篇数不得少于6篇。

二、实习周记格式:

1、实习时间:实习的具体时间;

2、实习地点:实习单位及实习岗位;

3、实习目的与要求:实习具体业务项目;

4、周记内容:实习的主要活动和具体内容;自我的心得、体会、感受、总结等,内容字数不得少于600字

实 习 工 作 周 记

日期:             日 -----                日   


实习工作总结鉴定                         

● 实习报告

实习报告内容必须包含下面四个方面:

①  实习目的:言简意赅,点明主题。

②  实习单位及岗位介绍:要求详略得当、重点突出,重点应放在实习岗位的介绍。

③  实习内容及过程:重点,要求内容详实、层次清楚;侧重实际动手能力和技能的培养、锻炼和提高,但切忌周记或记帐式的简单罗列。

④  实习总结及体会:精华,要求条理清楚、逻辑性强;着重写出对实习内容的总结、体会和感受,特别是自己所学的专业理论与实践的差距和今后应努力的方向。

 整体实习报告的内容必须与所学专业内容相关,字数不少于5000字 。

● 实习鉴定表


实 习 报 告

               


湖南科技学院实习鉴定表

实 习 考 勤 表

注:出勤 √      病假 ▲       事假 ☆      旷工 ○     加班  ◆    

考勤人签字                

 

第二篇:中央警察大学学生总队实习干部工作手册

中央警察大學學生總隊實習幹部工作手冊 中華民國93年5月修訂印發

中華民國93年12月23日修訂

中華民國97年11月10日修訂

壹、總綱

一、宗旨:

(一)本手冊訂定目標乃依據學生總隊工作方針,以法、理、情漸進方式協助師長輔導、

管理學生。

(二)本手冊訂定目的,在求實習幹部協助推行各項事務之標準化、具體化,並瞭解工作

內容,進而學習領導統御之方法。

(三)本手冊為本校學生實習幹部工作準則,凡任實習幹部者皆應依照手冊內容,切實協

助推行各項事務,提高幹部效能。

二、對象:本手冊所稱實習幹部,係指實習總隊長、實習副總隊長、實習督導、實習中隊長、實習訓導、實習區隊長、實習班長,凡任實習幹部者均應依其權責分別適用本手冊之各項規定。

貳、實習幹部之權責與工作項目

一、實習總隊幹部之權責與工作項目

(一)共同部分

1.權責:

(1)督導學生遵守校規,服從命令。

(2)督導考核學生之優劣言行。

貳-六-1

(3)實習幹部對一般事項之執行與決定,須不違背學校政策與規定。

(4)實習總隊幹部執行任務時,各級實習幹部及全體學生應遵守服從。

(5)學生應對實習幹部按其職務行應有之稱謂與禮節。

(6)實習總隊幹部除特殊情形外,不服差勤。

(7)實習幹部不得以任何名義逕行發文或洽公,應循組織體系辦理。

(8)實習幹部執行任務發生錯誤時,學生可於事後陳述理由請求更正,不得當場

爭辯;惟對於顯有不當且構成立即侵害之處理,得不予服從並立即報告隊職師長請求仲裁。

(9)實習幹部任職屆滿之後,應對所屬實習幹部及學生逐一考評,並將考評結果

送交任職隊師長,以供考評參考。

(10)病患慰問與照顧。

(11)核轉學生建議。

2.工作項目:

(1)督導學生總隊活動秩序之管制。

(2)督導學生總隊各集訓隊集訓秩序。

(3)負責學生查課之規劃與執行。

(4)籌辦總隊晚點名相關事宜。

(5)實習總隊長(實習副總隊長)及總隊值星隊之實習督導應出席總隊會報。

(6)籌辦實習總隊幹部會議及出席相關會議。

貳-六-2

(7)督導考核各中隊各級實習幹部工作之執行。

(8)督導各中隊學生生活秩序。

(9)督導各中隊學生勤務規劃及執行。

(10)督導各中隊環境整理。

(11)協助隊職師長實施學生生活輔導及訪談,並製作訪談紀錄。

(12)臨時事故之處理與報告。

(13)其他依權責辦理及交辦事項。

(二)個別部分

1.實習總隊長

(1)權責

A.規劃每週工作事項流程表陳報總隊值星官核閱並執行。

B.協助指揮督導考核各實習中隊幹部之工作執行。

C.協助指導全總隊學生參加各項校內外活動。

D.全總隊學生生活管理之策劃及督導。

E.代表學生接待外校學生參觀訪問活動。

F.主持實習幹部各種會議。

G.反應學生生活狀況及困難問題。

H.學生總隊生活作息及服裝規定。

I.獎懲職權:

貳-六-3

(A)獎勵:

a.優良言行之紀錄。

b.口頭獎勵。

c.加分。

d.嘉獎以上之建議權。

(B)懲罰:

a.過失言行之紀錄。

b.口頭糾正。

c.扣分。

d.申誡以上之建議權。

(2)工作項目:

A.綜理及督導規劃實習總隊全盤業、勤務。

B.指揮督導各級實習幹部執行各項工作。

C.主持有關會議及擔任總隊晚點名指揮。

D.轉陳實習總隊、檢閱實習中隊幹部工作日誌。 E.兼辦各項專案業務。

F.兼服實習總隊各項督導勤務。

G.兼任急難救助金主任委員及依規定辦理事項。 H.其他依規定職權辦理及交辦事項。

貳-六-4

2.實習副總隊長

(1)權責:

A.襄助實習總隊長處理有關實習總隊業務。

B.代理實習總隊長職務。

C.督導學生生活管理及輔導工作事項。

D.各級實習幹部之輔導考核。

E.反映學生生活狀況及困難問題。

F.獎懲職權:比照實習總隊長。

(2)工作項目:

A.襄助實習總隊長綜理實習總隊全盤業、勤務之督導考核。

B.製發相關會議之通知與通報。

C.兼任急難救助金之執行秘書。

D.辦理停車場管理專案業務。

E.編排各實習中隊幹部餐廳督導表。

F.兼服實習總隊各項督導勤務。

G.其他依權責辦理及交辦事項。

3.實習督導

(1)權責:

A.協助實習總隊長、實習副總隊長執行有關各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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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協調實習幹部與學生間之意見。

C.輔導學生課業及反映學生生活狀況及困難問題,並慰問病患學生。

D.督導考核所督導期隊各級實習幹部工作之執行。

E.輔導考核所督導期隊學生之優劣言行。

F.獎懲職權:比照實習總隊長。

(2)工作項目:

A.生活方面:

(A)督導學生校內外言行活動概況。

(B)督導各中隊晨間活動。

(C)督導學生午休秩序。

(D)督導晚自習秩序。

(E)督導學生總隊水電燈火之管制。

(F)督導學生放假之秩序。

B.紀律方面:

(A)編排及執行查課勤務,臨時因調課或其他要公無法執行時應事先協

調他人代理,必要時得由區隊長執行。

(B)糾察學生服裝儀容、禮節儀態。

(C)不定時抽查學生內務。

(D)查察學生不依規定使用電話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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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查察學生巡邏勤務之勤惰情形。

(F)維持餐廳學生用膳秩序。

(G)巡視綜合警技館、籃球館、活動中心、體育館、圖書館之秩序。 (H)總隊公差勤務之派遣督導與考核。

C.環境衛生方面:

(A)督導與考核學生打掃環境之勤惰情形。

(B)隨時查察校區環境之整潔。

(C)檢視學校各項設備並陳報修繕。

(D)查察各隊餐廳環境區域之整潔。

D.其他依權責辦理及交辦事項。

二、實習中隊幹部權責與工作項目

(一)共同部分:

1.權責:

(1)督導學生遵守校規、服從命令。

(2)督導考核學生之優劣言行。

(3)實習幹部對一般事項之執行與決定,須不違背學校政策與規定。

(4)實習中隊幹部執行任務時,全體學生應遵守服從。

(5)學生應對實習幹部按其職務行應有之稱謂與禮節。

(6)實習中隊幹部除特殊情形外,不服差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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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實習幹部不得以任何名義逕行發文或洽公,應循組織體系辦理。

(8)實習幹部執行任務發生錯誤時,學生可於事後陳述理由請求更正,不得當場

爭辯;惟對於顯有不當且構成立即侵害之處理,得不予服從並立即報告隊職師長請求仲裁。

(9)實習幹部任職屆滿之後,應對所屬幹部及學生逐一考評,並將考評結果送交

任職隊師長,以供考評參考。

(10)病患慰問與照顧。

(11)核轉學生建議。

(12)實習區隊長以上幹部可擔任受理假單之第一層執行者,但須再由師長複核

(13)實習區隊長以上幹部對於已批准之假單放行條有核章放行權。

(14)實習區隊長以上幹部對於請假之收假有註記權,但需補陳核。

(15)實習區隊長以上幹部對於服務護照時數得先行認證,再由師長複核。

2.工作項目

(1)中隊各項活動之籌劃、督導與考核。

(2)督導中隊各集訓隊秩序。

(3)實施查課。

(4)協助隊職師長實施中隊學生生活輔導及訪談,並製作紀錄。

(5)帶隊升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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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督導檢查環境清潔工作。

(7)督導檢查學生服裝儀容。

(8)督導中隊各項勤務之執行。

(9)參加隊務會議並籌辦各項中隊實習幹部會議。

(10)臨時事故之處理與報告。

(11)其他依權責辦理及交辦事項。

(二)個別部分

1.實習中隊長

(1)權責:

A.督導學生遵守校規、服從命令。

B.協助隊部指揮掌握全隊學生參加各項活動。

C.指揮督導所屬幹部執行工作。

D.維持全隊學生紀律及秩序。

E.核轉學生建議。

F.臨時事故之處理與報告。

G.抽查學生內務、服儀、勤務、環境清潔及其他事項。 H.督導考核學生之優劣言行。

I.獎懲權責:

(A)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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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優良言行之紀錄。

b.口頭獎勵。

c.加分權。

d.嘉獎以上之建議權。

(B)懲罰:

a.過失言行之紀錄。

b.口頭警告。

c.扣分權

d.申誡以上之建議權。

J.准駁四小時以內之榮譽假或已奉准之公假。

(2)工作項目:

A.輪值總隊值星工作事項:

(A)假日輪值隊部值班。

(B)協助總隊值星官規劃各項勤務。

(C)學生總隊差假人數之統計與回報。

(D)主持本隊幹部會議,於會後主動陳報有關討論及決議事項。 (E)督導校門口收、放假之秩序。

B.平時工作事項:

(A)檢查內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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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帶隊參加總隊週會。

(C)規劃大掃除有關事項。

(D)主持早、晚點名及全隊性活動。

(E)核轉每週建制區隊實習幹部每週班長及班員考核表。

(F)核轉言行加減分週報表、內務統計表(每兩週一次)及榮譽假管制紀

錄。

(G)主持收、放假及查舖。

(H)督導各項活動之集訓及籌劃。

(I)有關學生加、扣分之核轉批駁。

(J)中隊查課事宜。

(K)無課四小時以內之公差勤務公假、奉准在案公假及榮譽假。 (L)任期結束時,應召集實習幹部召開任職隊學生操行考評會議。 (M)其他依權責辦理及交辦事項。

2.實習訓導:

(1)權責:

A.協助訓導策劃與執行各項訓導活動。

B.病患學生之照顧與慰問。

C.學生生活之輔導。

D.協調實習幹部與學生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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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獎懲職權:比照實習中隊長,並於實習中隊長差假時,代理其職務。

(2)工作項目:

A.籌辦隊週會、生活座談會、讀訓等相關事宜。

B.生活月記、讀訓心得報告及各項比賽作品之整理、陳閱。

C.協助籌劃隊部各項政訓及體康活動。

D.文書表格之製作。

E.特殊表現學生資料之蒐集與整理。

F.每週彙整病況表、各系生活週報表及班員考核表。

G.各項活動之籌劃、督導管制。

H.獎勵學生寫作。

I.其他依權責辦理及交辦事項。

3.實習區隊長:

(1)權責:

A.輪值隊值星勤務。

B.協助區隊長領導建制區隊學生參加各項活動。

C.公差勤務之派遣與督導考核。

D.核轉學生建議。

E.臨時事故之處理與報告。

F.督導考核建制區隊之幹部與學生。

貳-六-12

G.獎懲權責:

(A)獎勵

a.優良言行之紀錄。

b.口頭獎勵。

c.加分之建議權。

(B)懲罰:

a.過失言行之紀錄。

b.口頭警告。

c.扣分之建議權。

(2)工作項目:

A.輪值本隊值星工作事項:

(A)週五、十六時起接值星,輪值隊部值班並準時查察校區。

(B)督導值星班長執行一切職務。

(C)核對二週內務統計表、言行週報表及榮譽假管制簿陳報實習中隊長

核轉。

(D)週五、廿三時卅分督導學生熄燈及查舖。

(E)抽查假日內務。

(F)週(假)日廿三時督導熄燈及查舖。

(G)主持早、晚點名及全隊性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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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每日十九時前回報差假人數。

(I)每日填寫實習幹部工作日報表。

B.平日工作事項:

(A)每週實施學生寢室內務檢查至少二次(全體實習區隊長之總數)。

(B)檢查學生服裝儀容,實施儀態訓練。

(C)督導本隊環境區域之打掃情形。

(D)督導本隊學生遵守文康室使用須知之各項規定。

(E)督導學生各種集會及晚自習秩序。

(F)主持早、晚點名及全隊性活動,並清查人數。

(G)協助實習訓導推展各項文康活動。

(H)督導學生熄燈及就寢秩序。

(I)每週彙整班員考核表並填寫學生優劣言行記錄彙報單。

(J)督導晚自習秩序及晚自習出入登記簿填寫之管制。

(K)各項集訓及文康活動之籌劃、督導與考核。

(L)督導宣布事項記錄簿之登錄。

(M)各種公文及資料之整理歸檔。

(N)帶隊升旗。

(O)查舖、督導校門口收、放假秩序。

(P)督導、檢查環境區域清潔工作及學生服裝儀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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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各項勤務之抽查。

(R)建制區隊學生操行之初評與建議。

(S)參加隊務會議。

(T)彙整一週巡邏勤務簽到表陳報實習中隊長核轉。 (U)實施查課。

4.實習班長:

(1)權責:

A.輪值值星勤務。

B.領導全班參加各項活動。

C.班公差勤務之派遣。

D.領導該班學生整理內務及清潔環境。

E.臨時事故之處理與報告。

F.其他事項。

G.獎懲職權。

(A)獎勵:

a.優良言行之紀錄。

b.口頭獎勵。

c.優蹟以上之建議權。

(B)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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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過失言行之紀錄。

b.口頭糾正。

c.劣蹟以上之建議權。

(2)工作項目:

A.平時工作事項(週一至週五)

(A)六時督導學生起床。

(B)六時廿分集合學生參加早點名(或升旗)。

(C)十三時四十分督導學生起床。

(D)十九時三十分協助督導晚自習秩序,並注意燈火管制。 (E)廿一時二十分集合學生參加晚點名。

(F)廿二時督導學生熄大燈並維持秩序。

(G)廿三時查舖,並回報實習區隊長。

(H)隨時查看公佈欄,將公佈三日以上之加扣分單及各種宣佈事項已過

時者,收至隊部。

(I)每週繳交班員考核表。

(J)環境區域內公物之維修。

B.假日工作事項:

(A)執行校園巡邏及其它各項勤務之擔任。

(B)週五、六,廿二時督導學生熄大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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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週五、六,廿三時卅分督導學生熄小燈並且查舖。

(D)收假日二十三時床舖上點名收假。

參、隊職師長輔導實習幹部之實際作法

一、實習幹部任職前之輔導

(一)舉辦職前講習:目的在使實習幹部了解本校教育目標及管教理念,並指導觀念與

作法,藉以提昇幹部工作能力,以期發揮實習幹部制度之功能。講習課程重點如 下:

1.權責了解與角色定位。

2.工作內容與流程說明。

3.領導要領與溝通協調技巧。

4.公文製作要領與流程說明。

5.會議主持技巧與程序介紹。

6.儀態訓練及指揮調度要領。

(二)舉行實習幹部交接會議:每任實習幹部任期屆滿時與新任之實習幹部舉行交接會

議,並由該任職隊之隊長列席指導。透過實習幹部交接會議,交流經驗,俾使新 任實習幹部了解工作重點、執行技巧與態度及相關注意事項。

二、實習幹部任職期間之輔導

(一)指導實習幹部執行生活教育事項

1.指導實習幹部督導考核學生之優劣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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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審核實習幹部每週陳報考核學生之優劣言行紀錄表,指導其考核是否詳實具

體,以落實考核制度,發揮輔導功能。

(2)學生反映實習幹部處理不當或構成立即侵害之作為,請求隊職師長仲裁時,

隊職師長應秉持客觀之態度,了解事實之原委。若屬幹部處理不當,應告知幹部錯誤之處,並做適當修正處理,並於事後實施案例教育,以避免類似錯誤再度發生。

(3)實習幹部針對學生之優劣言行應於報請隊職師長核可後填寫優劣言行加減分

通知單陳核公布,並於每週彙製週報表,陳報隊職師長複核。隊職師長應審查其獎懲是否得宜及引用條文是否適當,並適時處置提出修正。

(4)實習幹部任期屆滿後,應公平、客觀地對其輔導之學生逐一考評,隊職師長

應實施複評,並對不適當之部份予以修正。

2.列席實習幹部主持之各項會議、集會及活動

(1)列席實習幹部主持之早晚點名、實習幹部會議、專案會議及各項文體康活動

,對實習幹部之儀態、言詞及作為是否合宜、程序是否正確等,適時提出必要之修正。

(2)隊職師長應督導實習幹部落實查察學生生活作息,以避免學生乘隙產生投機

取巧之心理。若發現幹部未確實查察,應提出糾正告誡,以養成其負責的態度。

(3)每週審查實習幹部之查察工作及作息管制簿,以考核幹部執行情形,並就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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紀錄內容予以指導或修正,以培養其督導考核能力。

3.指導實習幹部執行指揮派遣及審查相關報表、紀錄之繕造情形

(1)隊職師長對於實習幹部執行之指揮派遣,應要求掌握時效及建立回報制度,

並適時提供必要的協助。

(2)審查實習幹部繕造之各種報表及工作紀錄是否具體、詳實,並對於其不適當

之用詞及錯別字予以指導改正,以增進其公文之能力。

4.指導實習幹部執行查課勤務

(1)隊職師長應指導實習幹部規劃全校性查課勤務。

(2)隊職師長應不定時查閱實習幹部查課紀錄簿,以指導實習幹部落實查察。

(3)實習幹部應就其執行查課之結果與處置,填寫陳報單或參辦單。隊職師長應

每週審閱其陳報單或參辦單,若有不當之處,應就其缺失部份予以改正。

(4)實習幹部因上課而無法執行查課勤務時,隊職師長應主動協助執行。

5.指導實習幹部查察學生各種勤務及出入登記

(1)隊職師長應指導實習幹部落實查察學生各種勤務、夜間出入登記及外(留)

宿登記,以維護校區安全。

(2)隊職師長每週應核閱實習幹部之查察紀錄及參辦紀錄。

(3)隊職師長另應不定時抽查學生執勤及登記情形。

6.指導實習幹部執行學生內務及服儀檢查

(1)實習幹部應規劃每週內務及服儀檢查之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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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隊職師長應不定時查閱內務檢查簿及服儀檢查紀錄。

(3)實習幹部應統計檢查之結果,每兩週統計壹次並辦理獎懲,陳隊職師長審閱

(4)隊職師長應主動抽查學生內務及服儀。

7.指導實習幹部處理學生建議及慰問、照顧學生病患

(1)隊職師長每週應審核實習幹部彙整之各系生活週報表,指導其處理學生建議

,對於實習幹部不當之處置,應適時予以更正。

(2)審閱實習幹部陳報之學生病況週報表,指導實習幹部慰問及照顧生病、受傷

之學生,使實習幹部能適時給予學生關懷與協助。

(二)指導實習幹部執行環境清潔工作

1.指導實習幹部於每學期初規劃全校環境清潔區域,執行例行校區環境整理工作。

2.隊職師長應指導實習幹部執行專案或重點清潔任務。

3.隊職師長每週應率各級實習幹部實施環境聯合督導,並就缺失部份督促其改進。

(三)輔導實習幹部籌辦各項活動

1.輔導實習幹部籌劃、執行每學期之全校性活動

(1)依據學生事務處排定之每學期活動計畫,輔導實習幹部規劃細部活動計畫,

並製作進度管制表。

(2)隊職師長應依據活動進度管制表,督導實習幹部執行活動並給予適當之指導

,對實習幹部不適當作為應予以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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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隊職師長應列席實習幹部召開之活動檢討會議,針對活動優劣提出檢討,提

供日後參考改進,並對實習幹部之表現實施考評。

2.指導實習幹部籌劃、執行各中隊之學期活動

(1)隊職師長應指導實習幹部規劃專案活動,並從旁協助其製作相關計畫及進度

管制表。

(2)隊職師長應依據活動進度管制表,督導實習幹部執行活動並給予適當之指導

,對實習幹部不適當之作為應予以改正。

(3)隊職師長應列席指導實習幹部召開之專案活動檢討會議,針對活動優劣提出

檢討,提供日後參考改進,並對實習幹部表現實施考核,專案簽陳獎懲。

肆、實習幹部任職成效之考核與輔導

實習幹部完成專案任務或任期屆滿後,隊職師長即應對其所完成之任務作成效考評,針對其作為之優劣提出檢討藉以輔導實習幹部學習檢討改進,以期精益求精。

一、例行工作檢討

(一)實習總隊幹部會議:每週由實習總隊長召集各實習中隊幹部舉行實習總隊幹部會議

,針對實習幹部擬定之每週流程及工作成效提出檢討與修正。總隊值星官應列席指導。

(二)實習中隊幹部會議:每週由實習中隊長召開實習中隊幹部會議,針對實習幹部擬定

之每週流程及工作成效提出檢討與修正。中隊值星官應列席指導。

二、各種活動檢討

貳-六-21

(一)計畫性之學期活動:隊職師長應依據隊務分工將學期活動指派實習幹部規劃與執行

,並從旁輔導、協助與考核,待活動結束後召開檢討會議提出檢討與改進意見,並製作紀錄備查。

(二)臨時性之專案活動:指派實習幹部規劃執行臨時受命之任務,隊職師長應從旁輔導

、協助與考核,於達成任務後舉行檢討會,並製作會議紀錄備查。

三、卸任後之檢討與考核

(一)實習幹部卸任後應召開工作檢討會,針對任職期間之工作內容及成效提出檢討與建

議,並製作紀錄備查。隊職師長應列席指導。

(二)隊職師長平時應對實習幹部實施輔導與考核,並於實習幹部卸任後召開實習幹部考

評會議,依會議結果辦理獎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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