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 电 申 请 表

用 电 申 请 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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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电须知

1、用电客户填写好用电申请表并按要求提交齐全报装资料后,居民客户供电企业在3个工作日内对用电现场进行查勘并下达供电方案通知书,其它低压客户7个工作日,高压单电源客户不超过15个工作日,高压双电源客户不超过30个工作日下达供电方案通知书。

2、供电方案通知书自下达之日起至客户受电工程开工之日止供电方案有效期:低压为三个月,高压为一年,超过有效期需重新办理用电申请。

3、客户接到供电方案通知书后自行选择有设计、施工资质的单位对受电接入工程进行设计和施工;自行选择有相关资质的物资供应商,选购受电工程中所需材料。但设计、施工前须将设计、施工单位资质及委托设计施工的书面材料送供电企业审核、备案后方可实施。

4、客户受电工程设计应严格按照供电方案通知书进行设计,设计完毕报供电企业审查,审查通过后方可按设计方案实施。

5、客户在受电工程施工中,应严格按照审查通过的设计文件进行安装,若发生变动需到供电企业重新申请,审批。

6、客户受电工程检验合格并办理相关手续(如签订供用电合同,预交电费等)后,居民客户供电企业在3个工作日内装表接电;其他低压客户在5个工作日内装表接电;高压客户在7个工作日内装表接电。

7、客户新建线路涉及占用、跨越其他产权所有人的土地,建筑物的需在供电企业下达供电方案通知书前协商,并签订协议送供电企业备案。

8、客户在供电方案有效期内,若发现原审批的接入点线路及杆号发生变化,请及时与供电企业联系。

9、客户用电过程中涉及改变用电性质、变更客户名称、销户、增加用电容量等必须到供电企业办理变更手续。

以上内容已知晓(客户签字)                   。                     

 

第二篇:低 压 客 户 用 电 申 请 表

低 压 客 户 用 电 申 请 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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