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样本

房屋买卖合同

卖方: (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 (房屋共有产权人) 身份证号: 买方: (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私有房产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所售房屋的基本情况:

1、甲方所售房屋位于 ,房屋结构为 ,房屋用途为 。

2、甲方所售房屋为三室一厅的套房,建筑面积约 平方米(实际面积以产权证为准)。

3、房屋为毛坯房,无任何装修和内部设施。

4、本合同中所述房屋为 ,是 和 的家庭(夫妻)共同财产。原建房售房单位允许转卖,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不存在房屋抵押,债权债务,以及其他权利纠纷。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甲方故意隐瞒此房屋的原产权所属人、房屋位置、质量问题,影响乙方的居住及使用时,乙方有权要求退房,并由甲方承担由此带给乙方的所有损失(详见违约责任及纠纷处理方法)。

第二条 房屋价格及其他费用: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房屋成交价格为:人民币 元整(大写: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2、甲、乙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双方交易过户税费由 负担。

第三条 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同意合同签订( 年 月 日)当日以 付款方式

一次性付款,付款金额为人民币 元整(大写: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含已付定金 元。付款当天甲方开具收款收条给乙方,并注明收款数额及款项用途。余款人民币 元整(大写: 万元整)在甲方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后付给。

第四条 房屋交付:

甲方应在乙方付款当日将房屋交付乙方,包括拆迁安置房屋相关的所有手续、文件及票据的原件、全部钥匙交付给乙方。甲方如未于当日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使用,乙方有权按已交付的房价款向甲方追究违约金。

第五条 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1.因本房建房售房单位及其他原因,此房房屋产权证及其手续尚在办理中,但因甲方及其房屋共有人需要,甲方自愿将此房卖与乙方。待房产证办理下来后,甲方须将证书交予乙方协助办理过户手续。乙方在本房屋买卖合同成立后,无论办理房屋产权证及其过户手续与否,将此房出租出售,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方法阻挠,并应协助乙方办理过户事宜。

2.经协商,乙方有权在收到甲方的房屋及其手续后,延缓办理房屋产权证过户手续(延缓期限不超过房屋产权证首次发证时间后 年)。但如乙方有提前办理房屋产权证及其过户手续的需要,向甲方提出要求,甲方应该于收到通知 日内提供一切与之有关的手续及资料(原房屋产权人的产权证及国土证,原房屋产权人结婚证及复印件,原房屋产权人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其他房屋共有人同意出售的书面意见等),并协助乙方在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规定的期限内向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办理权属登记手续,不得用任何方式拒绝阻挠。

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外,如因甲方的过失造成乙方

不能在乙方向甲方提出过户要求之日起逾期不超过 30 天(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甲方须赔偿乙方损失,每延期一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甲方按乙方已支付房价款金额的 1%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逾期超过 60 天,则视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按下列两种约定,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按乙方累计已付款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并在90 天内办理过户。

2.终止合同,甲方将乙方累计已付款全额退还乙方,并按房价总额10%月利率,从购房之日起付给利息。

第六条 甲方户口迁出的约定及其违约责任

甲方应在办理产权过户前将登记于该房的全部户口迁出,如在规定的此房屋户口迁出时间内未将本合同所述房屋中的全部户口迁出,即视为甲方违约,并支付乙方违约金贰仟元整,并应在三十天办理结束全部户口迁出手续。

第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其补充约定由甲方、乙方、见证方三方共同协商解决,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八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需由甲方,乙方,见证方三方共同签字后方能生效。

第九条 双方本着友好协商,公平合理的原则签定本合同,签定本合同后,双方应严格遵守执行,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相关部门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见证方(中间人)一份,留存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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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最新房屋买卖合同样本

房屋买卖合同

卖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买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

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将自有的房屋及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

使用权(以下简称房地产)转让给乙方。房地产具体状况如

下:(一)房地产座落在重庆市万州区

房屋类型:

结构: ;

(二)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该房屋占用范围内

的土地使用权[面积][分摊面积] 平方米。

(三)房地产四至范围

1

(四)该房地产土地所有权性质为[国有][集体所有]土

地;土地使用权以[出让][划拨]方式获得;

(五)房屋平面布局及附属设施状况、套内装饰标准:

(六)甲方依法取得房地产权证号:

乙方自愿买受甲方上述房地产。

第二条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上述房地产转让

价格为( 币)计 元。(大写): 拾 万

千 百元整。 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合同自签订之

日起的 天内,乙方将上述房地产转让价款中的 万元支付给甲方,余下的 元在办好房产证等相关手续后 天内一次性支付完毕。

第三条 甲方转让的房地产为[占地移民方式][出让方

式][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按下列第[一][二]款办理。

一、甲方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为 年(从 年 月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受让上述房地产,拥有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年限为 年 2

(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为乙方依法使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有效期限。甲方将上述房地产转让给乙方后,出让合同载明的权利、义务一并转移给乙方。

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

[应办理][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应由[甲方][乙方]按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

第四条 甲、乙双方同意,本合同生效后,除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外,甲方定于 年 月 日将上诉房地产交付(转移占有)乙方。

交付标志: 。

第五条 除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依法作出不予过户决定外,上述房地产权利转移日期以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受理该房地产转让过户申请之日为准。

第六条 上述房地产风险责任自该房地产权利转移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七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及本市有关规定缴纳税、费。在上述房地产转移占有前未支付的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物业管理费、水电气费等其他费用,由甲方支付。

3

第八条 甲方转让给乙方的房地产在办理转让过户变更登记后,甲、乙双方应共同到物业管理单位办理该房地产转让后变更使用、维修管理户名及有关手续。

第九条 甲方保证在上述转让的房地产交接时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如上述房地产转让交接后发生交接前即存在的产权或财务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条 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付款的,应按逾期未付款向甲方支付利息,利息自应付款之日起第二天至实际付款之日止,利息按同期银行存款利息计算。逾期 天后,乙方除应支付利息外,还应按逾期未付款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第十一条 除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外,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将上述房地产交付给乙方的,应按已收款向乙方支付利息,利息自约定交付之日起第二天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利息按 计算。逾期 天后,按下列内容处理。甲方除应支付利息外,还应按已收款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乙方有权通知甲方单方解除合同,甲方除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 日内向乙方返还已支付的房款和利息(自乙方支付房款之日起至解除合同之日止)外,还应按已支付房款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甲方应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应由甲方据实赔偿。 4

第十二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未尽事宜,在不违反本合同原则的前提下,可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甲、乙双方订立的补充条款和补充协议及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铅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对各自的权利,义务清楚明白,并按本合同规定履行。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重庆市万州区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一份,重庆市万州区房地产登记机构一份。

卖方: 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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