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换土地协议书

对换土地协议书

泥屯镇权庄村村民:郝臭毛(简称甲方)

泥屯镇权庄村村民:郝果木(简称乙方)

村党支部村委会郝臭毛愿将下磨渠二亩地(西至郝金虎地边,东至王玉寿地边,北至楞底,南至地边)愿换给乙方郝果木耕作管理。

村党支部村委会郝果木自愿将上磨渠二亩五分地(西至郝臭毛地边,东至杨拴贵地边,南至路边,北至楞底)换给甲方郝臭毛耕作管理。

经甲乙双方商定,为了耕作管理方便,以地块为基础,不计亩数,进行对换,永不反悔。对换以后不影响原来国家的植补,空口无凭,立协议为证,同时报告村党支部和村委会知情见证。

甲方:

乙方:

党支部(盖章) 村委会(盖章)

年 月 日

 

第二篇:土地对换合同书

土地对换合同书

合约双方 甲方:xxx

乙方:yyyy

合约内容:

今由甲方(xxx)与乙方(yyy)共同磋商约定土地对换协议如下:

1、 乙方用门口垌塘底沿田零点零捌亩(0.08亩即8厘田)对换甲方水井塘(即乙方楼南边)相等面积建屋,(乙方又对换给李荣瑞,此与甲方无关),经双方商定同意对换。

2、 乙方所用的水田捌厘面积对换甲方的水塘同等面积作建筑,若今后集体土地有变动(如重新分配)时,乙方亦要把此水田面积划归甲方户,只要有集体土地划分到户之日,对换协议均不改变,后辈人不得违约。

3、 本合约若有变动处,均须由双方当事人按手印方为有效。

4、 本合约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当事人签字后即时生效,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当事人 甲方:

乙方:

证明人:

日期:20xx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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