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外国人来华开展经贸活动邀请函办理审核办法

北京市外国人来华开展经贸活动邀请函办理审核办法

1.邀请函申请主体:外国人来京开展经贸活动必须由北京市各乡镇以上人民政府、各公司、企事业单位(包括国营、集体、合资、独资、私人公司)为其办理与其来华目的相一致的签证邀请函。
  2.办理途径:网上受理并审核。在北京市商务局办理《被授权单位签证通知表》。外商凭此通知表到我驻外使、领馆(处)办理签证手续。
  3.受理机关:北京市商务局除受理北京市各单位邀请外国人来京从事经贸活动的申请审核签发一次商务类签证通知(F)外,同时受理职业(工作)类签证通知 (Z)、紧急情况下的机场落地签证通知等。

 

基本流程


外商来华邀请函申报基本流程:

第一步:登录北京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eservice.beijing.gov.cn/  ,点击右上角“登录”按钮,

进入登录界面:

第二步:输入用户名和密码(在线申请的用户名以本公司注册地的区县代码为准,密码统一为:123456)登录,各区县代码如下:

点击登录,找到核发外商来华邀请函,点击其菜单中“在线申请”进入邀请函申报主页。

第三步:阅读常见问题后点击“申请外商来访报告表”

第四步:填写报告表并提交

报告表填写特别提示

1.   邀请方为中方公司名称

2.   被邀请方为境外公司名称(如果外商是来华工作,可填写其境外公司名称或是来华人员姓名)

3.   身份为境外公司职务(如:总经理。如果来华工作,则填写就业许可上列明的职务)

4.   签证次数为1次

5.   有效期为3个月

6.   停留天数为30天(如果是来华工作签证,停留天数为365天。)

如实填写后,点击“提交”

第五步:申报成功5个工作日后上网查询审批结果(重复流程第一步到第三步),选择“审批结果查询”;

第六步:审核通过后,点击打印《外国人来华申请报告表》和《邀请外国人来华安全管理保证函》, 由邀请单位主要负责人、经办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注意:如果审核没有通过,按照审核提出的要求进行修改,修改后再次提交。

    第七步:持上述《外国人来华申请报告表》和《邀请外国人来华安全管理保证函》,到北京市商务局办事大厅11号窗口办理,一般情况下所需材料为(如有特殊要求,窗口工作人员会当面提出):

(1)邀请外国人来华安全管理保证函正本一份(法人签字、单位盖章);

(2)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外国人来华申请报告表》一份;

(3)邀请方申请函(注明外商来华目的,被邀请公司名称,来华人员情况,在华行程等);

(4)邀请方营业执照复印件;

(5)入境人员护照复印件;

(6)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第八步:经审核无误后,由窗口工作人员签发《被授权单位签证通知表》正本一份。

第九步:将取回的《被授权单位签证通知表》送达需要来华的外国客商。

第十步:外国客商到我驻外使、领馆,签证处办理入境签证。外国人凭正本的《被授权单位签证通知表》(职业签证须同时交送“就业许可证书”)在三个月内到指定的我驻外使、领馆,签证处办理来华签证。

 

第二篇:外国人来华邀请函审批表

外国人来华邀请函审批表

注:访华记录栏填“是”或“否”,填“是”者,须提供护照签证页。

所需材料

1、外国人来华邀请函审批表 

2、邀请外国人来华情况说明; 

3、邀请单位聘请资格证书(文教类); 

4、中外方营业执照复印件; 

5、外资企业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批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被邀请人个人简历; 

7、被邀请人有效期内护照复印件、来华签证页复印件; 

8、在华详细日程; 

9、业务往来记录; 

10、保证书; 

11、被邀请人不在本国申请签证的、提供在签证国的居留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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