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厂房租赁合同范本

厂房租赁合同书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以供遵守。

第一条 租赁物位臵、面积、功能及用途

1.1甲方将位于 厂房(以下简称租赁物)租赁于乙方使用。

1.2本租赁物的功能为生产厂房及办公使用 , 包租给乙方使用。如乙方需转变使用功能,须经甲方书面同意。

1.3本租赁物采取包租的方式,由乙方自行管理。

第二条 租赁期限

2.1租赁期限为 年,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2租赁期满,乙方如需续租,需提前三个月提出,经甲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将对有关租赁事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在同等承租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第三条 租赁费用

3.1租金

租金为年租金。每间厂房年租金为人民币 元,共计人民币 元。

第四条 租赁费用的支付

4.1租赁费用半年交付一次,乙方应于每年5月1日和11月1日以前向甲方支付年租金,采用先付后租的方式。

第五条 专用设施、场地的维修、保养

5.1 乙方应负责租赁物内专用设施的维护、保养、并保证在本合同终止时专用设施以可靠运行状态随同租赁物归还甲方。甲方对此有检查监督权。

5.2 乙方对租赁物附属物负有妥善使用及维护之责任,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故障和危险应及时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发生的隐患。

5.3 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应爱护租赁物,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损坏,乙方应负责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合法经营、防火安全

6.1承租方在使用租赁物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以及地方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如有违反,应承担相应责任。倘由于承租方违反上述规定影响建筑物周围其他用户的正常运作,所造成损失由承租方赔偿。

6.2 乙方在租赁期间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以及本企业有关制度,积极配合甲方做好消防工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6.3 乙方应在租赁物内按有关规定配臵灭火器,严禁将车间内消防设施用作其它用途。

第七条 装修条款

7.1 在租赁期限内如乙方须对租赁物进行改建,须事先向甲方提交改建设计方案,并经甲方同意,同时须向政府有关部门申报同意。

7.2 如乙方的改建方案可能对租赁物主结构造成影响的,则应经甲方及原设计单位书面同意后方能进行。

第八条 免责条款

8.1 若因政府有关租赁行为的法律法规的修改或因甲方特殊原因而导致甲方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时,需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甲方可因此而免责。

8.2 凡因发生严重自然灾害、战争或其他不能预见的、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应在三十日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部分履行,或需延期履行理由的证明文件。该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关出具,如无法获得公证出具的证明文件,则提供其他有力证明。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由此而免责。

第九条 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提前终止或有效期届满,甲、乙双方未达成续租协议的,乙方应于终止之日或租赁期限届满之日迁离租赁物,并将其返还甲方。乙方逾期不迁离或不返还租赁物的,应向甲方加倍支付租金,但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其不接受双倍租金,并有权收回租赁物,强行将租赁场地内的物品搬离租赁物,且不负保管责任。

第十条 通知

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甲方与乙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应以书面形式进行。

第十一条(附加条款)

11.1乙方所用水电费按市场规定的供给价加损耗费计费。

11.2乙方从业人员人身安全事宜由乙方全部负责办理。

第十二条

合同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必须依法共同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收到乙方支付的年租金后生效。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印章):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印章):

 

第二篇:标准厂房租赁合同范本2

厂房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委托代理人:承租方(乙方): 委托代理人:

根据《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厂房租赁给乙方使用的有关事宜,双方达成协议并签定租赁合同如下:

一、出租厂房情况

甲方租赁给乙方的厂房座落在 平方米,土地使用面积为 平方米,厂房类型为工业,结构为砖混钢结构。

二、厂房起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1、厂房租赁自年日起,至 年。

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厂房,乙方应如期归还,乙方需继续承租的,应于租赁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若甲方继续出租该厂房,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1、甲、乙双方约定,该厂房租金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不含税)。甲方不提供租赁费#5@p,若乙方需要租赁费#5@p,甲方可为代开,其税费由乙方交纳。

2、租金支付方式为:年付,每年租金提前一个月支付,先付后租,不得拖欠。

3、租赁期间,使用该厂房所发生的水、电、物业费,电话等通讯的费用和土地使用税及生产经营中产生的税费由乙方承担,并在收到收据或#5@p时及时付款。

四、厂房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租赁期间,甲乙双方约定此厂房内部及其附属设施双方本着谁使用、谁管理、谁维护、谁负责的原则,由乙方负责。

2、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3、 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状态。若有非人为的屋漏、门窗损毁问题等由甲方及时修理,费用由甲方负担。

4、租赁期间,若发生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地震、战争等)所造成的房屋损毁,乙方不承担责任。

五、租赁期间其他有关约定

1、厂房租赁期间,甲方不能无故的人为干涉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管理,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负。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如因乙方的产品不符合国家的有关法律规定而引起的纠纷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2、厂房租赁期间,如乙方想整体或部分转租该厂房,须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如擅自中途转租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责任。

3、 租赁期间,甲、乙双方都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利用厂房租赁进行非法活动。甲方有权督促并协助乙方做好消防、安全、卫生工作。如出现以上问题由乙方自负,与甲方无关。

4、租赁期间,厂房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和市政动迁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甲方应按实际租赁期限结算房租(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的除外)。

5、租赁期间,乙方可根据自己的经营特点进行装修,但原则上不得破坏原房结构,装修费用由乙方自负(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的除外)。

6、租赁期满后,乙方归还此厂房时,人为破损的地方应及时修补,除自然磨损外可移动的装修物归乙方,其他固定的不动,厂房应符合正常使用状态。

六、其他条款

1、 租赁期间,如甲方提前终止合同而违约,应赔偿乙方三个月租金。租赁期间,如乙方提前退租而违约,应赔偿甲方三个月租金。

2、租赁合同签订后,如企业名称变更,可由甲乙双方盖章签字确认,原租赁合同条款不变,继续执行到合同期满。

3、租赁期间,甲方应保证水电的正常供应,任何情况下不得人为断水断电,特殊情况下除外,如高压停电抢修等。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共同协商解决。如不能解决提请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裁决。

八、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合同经盖章签字后生效。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人: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年___月____日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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