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答复审查意见范本


一、独立权利要求1具有创造性

(一)权利要求1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

1.  确定最接近的对比文件

审查员引用了对比文件1(CN101024489A,以下简称D1)和对比文件2(CN1431143A,以下简称D2)。D1与本发明领域接近,且披露了本发明的部分技术特征,因此将D1作为最接近的现有技术。

2.  权利要求1相对于D1的区别技术特征和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

将本申请权利要求1与D1相比较可知,本申请的负荷可控式多通道液态燃料气化烧嘴与D1所公开的液态燃料部分氧化制合成气烧嘴的区别在于:

A、权利要求1限定了一旋流器和一烧嘴冷却系统;该中心通道内设有旋流器,该旋流器的外径与该中心通道的内径相同,该旋流器包括若干旋流叶片;

B、权利要求1限定了一第三烧嘴外环喷管、一第三烧嘴外环喷头、第三烧嘴外环喷头为一个截头的锥管;该第三烧嘴外环喷管套在该第二烧嘴外环喷管外形成了以第三外环通道;

C、该第三烧嘴外环喷头具有一第三烧嘴外环喷头外侧倾角τ;该第二烧嘴外环喷口端面之间的距离h3为0≤h3≤60mm。

在进一步论述前,先进一步解释一下上述区别技术特征:

关于技术特征A

权利要求1的中心通道内设有旋流器,使中心通道的气流旋转形成旋流,采用中心向外旋流提高烧嘴整体的雾化性能,对液态燃料的雾化更加充分(参见本申请说明书第3页0027段最后第2行)。而权利要求1的烧嘴冷却系统可以保证冷却效果,使烧嘴不被烧坏,提高寿命。

D1中,在两个环形通道中设置导流块13和14,中心通道没有附加任何旋流装置的截头锥体,主要借助于由外向内的方式提高雾化效果。而且由于导流块13和14分别设置在中环通道和外环通道,这两个通道都是环形的,为了匹配形状,导流块13和14也需要设置成环形,增加了加工难度。以导流块13为例,其设置在中环通道8中,需要同时与烧嘴中心导管4以及烧嘴中环导管5配合。装配时导流块13的内外环面必须同时与了两个导管同轴配合,才能安装进中环通道8内,这无疑增加了加工难度和装配难度。

关于技术特征B

权利要求1形成了第三外环通道,通过第三外环通道内通入保护气,保护烧嘴中间的雾化和混合反应。而且,意外发现通过调节保护气的比例,流速可改变气化火焰的温度和形状(参见本说明书第3页0027段倒数第2行)。

所以技术特征B的效果是保护烧嘴中间的雾化和混合反应,可以改变气化火焰的温度和形状。

区别技术特征C

权利要求1还设置了外侧倾角τ;优选了该第二烧嘴外环喷口端面之间的距离h3为0≤h3≤60mm。由于烧嘴端面形成错位,可有效提高雾化混合效果,但不宜过大,过大将导致分层射流,混合和雾化效果均受较大影响。

所以技术特征C的效果是改变气化火焰的温度和形状的同时保证分层射流,混合和雾化效果。

综上所述,本技术方案相对于D1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冷却烧嘴,以不同的方式提高雾化效果,;可以改变气化火焰的温度和形状,且同时保证了分层射流,混合和雾化效果防止烧嘴被烧坏,增加烧嘴寿命,且减少加工难度和装配难度。

3.权利要求1中的技术方案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是非显而易见的。

D2所述的烧嘴以天然气为原料部分氧化制合成气,其主要为气-气混合过程,设置有气化剂(氧气)通道(通气化剂(氧气))、气化剂(氧气)环隙通道(通气化剂(氧气))、天然气通道(通天然气)和蒸汽通道(通蒸汽)。工作时,四个通道的气互相混合反应,特别是蒸汽作为反应介质,抑制天然气裂解产生碳黑(参见D2说明书第2页第2段第6行)。

首先, D2中虽然具有四通道结构,包括蒸汽通道,但是可以知道的是,该四通道结构是属于燃烧功能部分,也就是说,D2的四个通道是必须设置在一起,烧嘴才能燃烧的。而D1和本发明中的三通道结构(中心通道、第一外环通道、第二外环通道)也是属于燃烧功能部分,本发明的第三外环通道仅属于辅助作用的通道,其并不属于燃烧功能部分。所以D2中作为燃烧功能部分的蒸汽通道,并不能从四通道结构整体上割离开来,也不能等同于权利要求1中起辅助作用的第三外环通道。实际上,D2中并没有记载起辅助作用的通道。

权利要求1中的第二外环通道用于喷射保护气,来保护烧嘴中心的反应。而在D1和D2中,烧嘴中心的反应都是暴露在外界的。而D1和D2中也可以看到,设置的通道都是为了喷射气化剂、燃料等反应介质,并没有记载过设置通道,来喷射反应介质以外的介质。单纯结合D1和D2并不能想到,通过设置通道来喷射保护气的。

而且,权利要求1设置了第二外环通道喷射保护气保护的同时,也可以改变气化火焰的温度和形状,从而减少了烧嘴的磨损。本领域技术人员在解决烧嘴磨损的时候,通常有非常多的现有手段。比如可以采用更耐热的材料,这样材料就不易烧坏,磨损变少。也可以优化结构参数,比如喷头的收缩角等参数来解决磨损问题。所以在非常多的现有手段中找出一可以实施于本方案的,且效果很好的手段是非常不容易的。而且保护气通常是起到保护,隔绝外界的作用,本领域技术人员不可能想到其减少磨损的效果。

然后,D2中明显记载了“蒸汽作为反应介质,抑制天然气裂解产生碳黑”。而D1是液态燃料烧嘴,其燃料当中是不具有天然气的。本领域技术人员是不具有创造性思维的,他看到D2后明确记载了蒸汽通道作为反应介质,用于抑制天然气裂解产生碳黑后,他必定认为该蒸汽通道的作用是提供燃烧用的介质。而本申请和D1都是液态燃料领域,只需要三通道就能提供所有的反应介质,其本身也不需要额外的通道提供反应介质。本领域技术人员也不会有动机将该蒸汽通道运用到液态燃料烧嘴领域。D1的申请是在20##年,距离D2的公开20##年,已经有4年了,这4年后,本领域还是使用三通道结构,可见其领域差别大,结合是非常困难的。

所以,在D2没有记载过区别技术特征B能改变气化火焰的温度和形状,且同时保证分层射流,混合和雾化效果,且D2暗含了其需要用在天然气烧嘴领域的情况下,D2不存在将区别技术特征B运用到D1的技术启示。而设置技术特征B也并非本领域惯用手段,从D1和本申请背景技术可以看到,本领域惯用手段就是三通道结构,从未有过四通道结构。

而且权利要求1的中心通道内设有旋流器,采用中心向外旋流提高烧嘴整体的雾化性能这样简化了结构,减少了成本和装配难度。权利要求1由于设置了保护气通道,所以要避免旋流对保护气产生的影响,采用由内向外的方式旋流。而D1没有设置保护气,其采用常规设计不会有任何影响。即使在D1上加设保护气通道,这时导流块14就紧邻在保护气通道旁边,导流块14产生的气旋必定会扰乱,甚至吹散保护气,而一旦保护气无法包裹住燃烧介质,那也就起不到保护的作用,更别提控制火焰了,所以并非是简单结合就能实现的。

最后,区别技术特征C还设置了外侧倾角τ;优选了该第二烧嘴外环喷口端面之间的距离h3为0≤h3≤60mm。实际由于烧嘴端面形成错位,可有效提高雾化混合效果,但不宜过大,过大将导致分层射流,混合和雾化效果均受较大影响。而D2采用天然气,其是不需要雾化的,由于没必要,D2也没记载相应的h3优选范围。所以现有技术不存在将区别技术特征C运用到技术启示,而设置技术特征C也并非本领域惯用手段。

综上所述,独立权利要求1的技术方案,是本领域技术人员根据D1并结合其他现有技术也是不容易想到的,具有非显而易见性,故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

(二)权利要求1具有显著的进步

本技术方案提供了以不同的方式提高雾化效果,且减少加工难度和装配难度;可以改变气化火焰的温度和形状,且同时保证了分层射流,混合和雾化效果。因而获得了有益的技术效果,具有显著的进步。

综上所述,独立权利要求1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具备《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所规定的创造性。

二、从属权利要求2-9具有创造性

在独立权利要求1具备创造性的情况下,其从属权利要求2-9也必然具备创造性。

衷心希望通过本次的答辩,能使本专利申请尽快授权。再一次感谢审查员的辛勤劳动!由于我们专利申请经验有限,答复难免有不足之处,因此恳请审查员谅解,如有措辞不当的地方,也请见谅。

如有任何疑问,可直接电话与代理人薛琦或者杨东明联系,联系电话:021-51797198,或者代理人何桥云联系,联系电话:021-51791460。

 

第二篇:专利审查意见答复范文

专利审查意见答复范文

1. 怎样回复专利审查看法通知书

申请人的答复可以仅仅是看法陈述书,也可以进一步包括经修改的申请文件(替换页和/或补正书)。申请人在其答复中对审查看法通知书中的审查看法提出反对意

当申请人在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中引入新的技术特征以克服审查看法通知书中指出的该权利要求不具有制造性的缺陷时,应当在其看法陈述书中详细指出该技术特征可

申请人可以恳求专利局延长指定的答复期限。但是,延长期限的恳求应当在期限届满前提出。专利局收到申请人的答复之后即可以开头后续的审查程序,假如后续审查程序的通知书或者打算已经发出,对于此后在原答复期限内申请人再次提交的答复,审查员不予考虑。

一、答复的方式 对于审查看法通知书,申请人应当采纳专利局规定的看法陈述书或补正书的方式,在指定的期限内作出答复。申请人提交的无详细答复内容的看法陈述书或补正

书,也是申请人的正式答复,对此审查员可理解为申请人未对审查看法通知书中的审查看法提出详细反对看法,也未克服审查看法通知书所指出的申请文件中存在的缺陷。

申请人的答复应当提交给专利局受理部门。直接提交给审查员的答复文件或咨询看法的信件不视为正式答复,不具备法律效力。

二、答复的签署

申请人未托付专利代理机构的,其提交的看法陈述书或者补正书,应当有申请人的签字或者盖章;申请人是单位的,应当加盖公章;申请人有两个以上的,可以由其代表人签字或者盖章。

申请人托付了专利代理机构的,其答复应当由其所托付的专利代理机构盖章,并由托付书中指定的专利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专利代理人变更之后,由变更后的专利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

申请人未托付专利代理机构的,假如其答复没有申请人的签字或者盖章(当申请人有两个以上时,必需有全部申请人的签字或盖章,或者至多有其代表人的签字或盖章),审查员应当将该答复退回初步审查部门处理。

申请人托付了专利代理机构的,假如其答复没有专利代理机构盖章,或者由申请人本人作出了答复,审查员应当将该答复退回初步审查部门处理。

2. 有用新型专利审查看法通知书如何答复

有用新型专利只能爱护产品的外形和/或构造,不能爱护材料。

物质的分子结构、组分、金相结构等不属于有用新型专利赐予爱护的产品的构造。例如,仅转变焊条药皮组分的电焊条不属于有用新型专利爱护的客体。

应当留意的是:

(1) 权利要求中可以包含已知材料的名称,即可以将现有技术中的已知材料应用于具有外形、构造的产品上,例如复合木地板、塑料杯、记忆合金制成的心脏导管支架等,不属于对材料本身提出的改进。

(2) 假如权利要求中既包含外形、构造特征,又包含对材料本身提出的改进,则不属于有用新型专利爱护的客体。例如,一种菱形药片,其特征在于,该药片是由20%的A组分、40%的B组分及40%的C组分构成的。由于该权利要求包含了对材料本身提出的改进, 因而不属于有用新型专利爱护的客体。

很有可能,你的有用新型涉及到了新材料,假如你们确认你们没有涉及新材料,那么你们就答复审查看法,找到相关的公开材料,说明你们只是引用已知材料,没有爱护新材料。

假如你们的确涉及新材料了,要么删除相关的权利要求,要么重新递交申请,申请创造专利。

答复审查看法的时候也可以进行补正。

至于你们的权利要求详细是如何写的,属于哪一种状况,只要你们本人和你们的代理机构才晓得,我们没法进一步供应关心了咯~~

假如还有什么问题,可以加Q询问!

3. 如何答复有用新型专利审查看法

nanzhao198711 审查看法通知书答复方法及技巧北京康信学问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2第一节实质审查程序及准绳其次节申请文件的修改第三节审查看法的理解第四节审查看法答复准绳与策略3第一节实质审查程序及准绳41.实质审查程序的概述新申请提交(提实审)→初审→公开→进入实审阶段→实质审查→授权或驳回56常见问题1.审查看法通知书的答复期限?第一次审查看法通知书其次至N次审查看法通知书2.答复期限能否可以延期?在绝限之前延期一个月需缴纳300元费用延期两个月需缴纳600元费用3.下发视为撤回通知书后能否可恢复?实施细则第六条收到视为撤回通知书2个月内权利恢复恳求+1000元恢复费答复文件发文日+15天+四个月发文日+15天+两个月2.1恳求准绳(依恳求而启动)•实质审查程序只要在申请人提出实质审查恳求的前提下才能启动。

有没有例外?•申请人正式提请审查(包括提出申请时、依法提出修改时或者答复审查看法通知书时)的申请文件作为审查对象。82.2听证准绳•作出驳回打算之前,应当给申请人供应至多一次陈述看法和/或修改申请文件的机会•驳回所依据的现实、理由和证据应当在驳回前事先告知。

92.3程序节省准绳•实质审查时,审查员应当尽可能地缩短审查过程。除非确认申请根本没有被授权的前景,一通中将全部问题一次指出。

•但是,审查员应当留意,不得以节省程序为理由而违反恳求准绳和听证准绳。1。

4. 如何答复专利《审查看法通知书》

(1)恪守答复期限:代理人应留意通知书中审查员指定的期限,并以通知书右上角审批机关发文日期,推算出答复的最终期限。

代理人(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不能答复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恳求延长期限,并提交延长期限恳求书一式两份。 (2)针对通知书全部内容,逐条进行答复。

由于漏答某一条审查看法的,可能被视为未按期答复,导致该申请被视为撤回。答复可以同意审查员的看法,按审查看法办理补正或者对申请进行修改;也可以不同意审查员的看法,并陈述申请人的看法和理由。

(3)答复应当使用审批机关统一制定的看法陈述书格式。除个别文字的增、删或修改可以直接在看法陈述书中说明;修改内容较多时,除在看法陈述书中说明外,应当按《实施细则》第四十一条的规定提交规定格式的替换页。

(4)对申请文件的修改在实质内容上不能超出原说明书记载的范围,否则按《实施细则》第四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申请将被驳回。

5. 专利申请人如何答复专利审查看法通知书

依据国家学问产权局《专利审查指南》的规定,对专利局发出的审查看法通知书,申请人应当在通知书指定的期限内作出答复。

申请人的答复可以仅仅是看法陈述书,也可以进一步包括经修改的申请文件(替换页和/或补正书)。申请人在其答复中对审查看法通知书中的审查看法提出反对看法或者对申请文件进行修改时,应当在其看法陈述书中具体陈述其详细看法,或者对修改内容能否符合相关规定以及如何克服原申请文件存在的缺陷予以说明。

例如当申请人在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中引入新的技术特征以克服审查看法通知书中指出的该权利要求不具有制造性的缺陷时,应当在其看法陈述书中详细指出该技术特征可以从说明书的哪些部分得到,并说明修改后的权利要求具有制造性的理由。 申请人可以恳求专利局延长指定的答复期限。

但是,延长期限的恳求应当在期限届满前提出。专利局收到申请人的答复之后即可以开头后续的审查程序,假如后续审查程序的通知书或者打算已经发出,对于此后在原答复期限内申请人再次提交的答复,审查员不予考虑。

一、答复的方式 对于审查看法通知书,申请人应当采纳专利局规定的看法陈述书或补正书的方式,在指定的期限内作出答复。申请人提交的无详细答复内容的看法陈述书或补正书,也是申请人的正式答复,对此审查员可理解为申请人未对审查看法通知书中的审查看法提出详细反对看法,也未克服审查看法通知书所指出的申请文件中存在的缺陷。

申请人的答复应当提交给专利局受理部门。直接提交给审查员的答复文件或咨询看法的信件不视为正式答复,不具备法律效力。

二、答复的签署 申请人未托付专利代理机构的,其提交的看法陈述书或者补正书,应当有申请人的签字或者盖章;申请人是单位的,应当加盖公章;申请人有两个以上的,可以由其代表人签字或者盖章。 申请人托付了专利代理机构的,其答复应当由其所托付的专利代理机构盖章,并由托付书中指定的专利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

专利代理人变更之后,由变更后的专利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 申请人未托付专利代理机构的,假如其答复没有申请人的签字或者盖章(当申请人有两个以上时,必需有全部申请人的签字或盖章,或者至多有其代表人的签字或盖章),审查员应当将该答复退回初步审查部门处理。

申请人托付了专利代理机构的,假如其答复没有专利代理机构盖章,或者由申请人本人作出了答复,审查员应当将该答复退回初步审查部门处理。

6. 应当如何答复专利的审查通知书

申请人在收到补正通知书或者审查看法通知书后,应当在指定的期限内补正或者陈述看法。申请人对专利申请进行补正的,应当提交补正书和相应修改文件替换页。申请文件的修改替换页应当一式两份,其他文件只需提交一份。对申请文件的修改,应当针对通知书指出的缺陷进行。修改的内容不得超出申请日提交的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

申请人期满未答复的,审查员应当依据状况发出视为撤回通知书或者其他通知书。申请人因正值理由难以在指定的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提出延长期限恳求。

对于因不行抗拒事由或者因其他正值理由耽搁期限而导致专利申请被视为撤回的,申请人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专利局提出恢复权利的恳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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