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公司培训制度

XX公司培训制度(草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配合公司的发展目标,提升人力绩效,提升员工素质,增强员工对本职工作的能力与对企业文化的了解,并有计划地充实其知识技能,发挥其潜在能力,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特制订本制度,作为公司进行人员培训实施与管理的依据。

通过公司内训师模式的实施,使员工综合素质和职业能力适应公司发展的需要;适应公司运营的需要;适应企业内质外形建设和人才工程的需要。

第二条  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在职员工

第三条    权责划分

1、行政人事中心

1) 制定、修改公司培训制度;

2) 接受内训师的申报、初评,安排试讲考核、定级等工作;

3) 收集整理各种培训信息并及时发布;

4) 联系、组织或协助完成全公司各项培训课程的实施;

5) 检查、评估培训的实施情况;

6) 编制、管理、控制、申报培训相关费用;

7) 负责对各项培训进行记录和相关资料存档;

8) 追踪考查培训效果;

9) 收集、整理、组织制作各类适合公司内训使用的课题、课件。

2 、其他部门、案场

1)制定部门、案场培训计划;

2)收集并提供相关专业培训信息;

3)汇总部门、案场培训需求并上报行政人事中心;

4)配合部门培训的实施、效果反馈和交流的工作;

5)配合行政人事中心开展各类培训效果调查、培训效果跟踪。

第二章  培训管理

第四条  培训安排应根据员工岗位职责,并结合个人兴趣,在自觉自愿的基础上尽量做到合理公平。

第五条  凡本公司员工,均有接受相关培训的权利与义务。

第六条  公司培训规划、制度的订立与修改,所有培训费用的预算、审查与汇总呈报,以及培训记录的登记与资料存档等相关培训事宜,以行政人事中心为主要权责单位,各相关部门负有提出改善意见、建议和配合执行的权利与义务。

第七条  公司的培训实施、效果反馈及评价考核等工作以行政人事中心为主要权责单位,并对公司的培训执行情况负督导呈报的责任。各部门应给予必要的协助。

第三章  培训体系

第八条  新员工入职培训

1、    培训对象:所有新进人员。

2、      培训目的:协助新进人员尽快适应新的工作环境,顺利进入工作状况。

3、      培训形式:公司集中培训。

4、      培训内容:包含且不仅限于公司简介(包括公司发展史及发展前景、企业文化、公司组织架构、各部门分布及部门职能等)、公司制度介绍、项目介绍等。

第九条  内部培训

1、    培训对象:全体员工

2、      培训目的:依靠公司内部技术力量,最大效度的利用公司内部资源,加强内部的沟通与交流,在公司内形成互帮互助的学习氛围,并丰富员工的业余学习生活。

3、      培训形式:在公司内部以讲座、研讨会、交流会的形式进行。

4、      培训内容:涉及技术类、管理类的多个方面,及员工感兴趣的业余知识、信息等。

第十条  外部培训

1、    培训对象:全体员工

2、      培训目的:依靠外部专家力量,提升从业人员在本职工作上所应具备的专业知识、行业发展动态、技能技巧,以增进各项工作的完成质量,提高工作效率。

3、      培训形式:参加外部公开课、交流研讨会,或请外部讲师在公司内部授课。

4、      培训内容:涉及专业技术知识、行业战略性、发展性等内容等。

第四章  培训计划的拟订

第十一条  结合公司阶段性整体战略目标及发展计划,由行政人事中心依据对内部员工培训需求调查的结果,以及公司相关培训的政策、财务预算等,统筹各部门、案场的需求,制定培训计划,并呈报审核。

第十二条  各部门、案场应根据各自业务发展的需要,确定部门培训需求计划,并反馈给行政人事中心统筹规划。

第十三条  行政人事中心根据实际情况分解季度培训计划,编制培训课程清单,并呈报审核。

第十四条  行政人事中心的培训工作呈报对象为公司总经理。

第十五条  行政人事中心根据总经理指示,自公司内训师团队中选择合适人员,编排培训计划。

第五章    培训实施

第十六条  新员工入职培训

1、    员工一般在入职第一月内参加公司集中培训。

2、    集中培训由行政人事中心按培训计划组织实施。

3、      每位新入职的员工,除特殊情况外,都必须接受公司新员工培训,并遵守培训纪律。

4、      新员工入职后,集中培训前,由各部门、案场安排进行相关岗位工作培训。

5、      参训新员工的培训考核,列入转正考核内容。不能参训,或参训考核不合格的员工,予以延期转正或辞退处理。

第十七条  在职员工培训

1、    充分利用公司内训师资源。

2、    部门、案场根据各自工作情况,各自申报培训需求。

3、      行政人事中心开展员工内训需求调查,结合收集到的各类信息安排培训计划。

4、      行政人事中心应当按照公司需求,不断充实和完善内部培训课程,形成重点课程的逐渐固定和循环开设,编制系统类课程及各类人员的必修、选修课程。

5、      培训参与人员应严格遵守培训纪律。

6、      参训人员的参训情况,及受训效果评估存入员工档案。做为员工调岗、晋级的主要参考。

7、      公司内训师申请,并通过行政人事中心发布课题。报名接受培训人员超过15人以上,即可安排授课。

第十八条  外部培训

1、      培训课程的选择应结合公司的内部需求、市场变化、行业变化和公司情况,并需经公司总经理严格审批。

2、      参加培训人员的选择应突出目的性、自愿性,结合公司安排各人的公司内部职业发展规划。

3、      公司安排员工外出培训应符合岗位契合、择优外出的原则,优先安排对公司有较大贡献的员工和内训师前往。

4、      培训相关资料(包括教材、讲义(PPT)、证书、培训小结等)须在行政人事中心门备份存档。

5、      外训人员受训返岗后务必于一月内对公司内部进行授训,培训效果做为下次外派参训与否的参考依据。并做为本人晋职、晋级参考依据。

第十九条  培训出勤纪律

1、      所有培训一经报名确认,受训人员须提前做好安排,除特殊原因外,应准时参加;不能参加人员需由其直属领导提前告之行政人事中心,并给出合理理由,否则视为无故缺席,按旷工处理。

2、      凡在公司内部举办的培训课(包括外部讲师的内部集训、内部培训讲座及各种内部研讨会、交流会等),参加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培训纪律;课前签到由行政人事中心负责纪录,填写《培训签到表》;

3、      培训期间,参训人员应服装穿戴整齐,关闭通讯工具或将其调至静音,严禁在教室内接打电话。培训期间严禁高声喧哗等影响教学秩序的行为。

4、      培训期间,学员应尊重培训师,如有疑问需先向培训师示意后提问,或是在谈论时间、课后提出疑问。

5、      为确保培训质量,学员课后对内训师的课程内容、准备情况、讲授技巧等的评估,认真填写《培训效果评估表》,交行政人事中心存档。

第二十条  培训的考核、评价及奖惩

1、      原则上各类培训都应有考核成绩,考核成绩记入员工档案,作为员工提薪、升职的必要条件之一。

2、      公司组织的培训由行政人事中心负责考核;各部门自行组织的培训,由各部门自己组织考核,行政人事中心负责检查并备案。

3、      对无故不参加培训的人员,公司按照考勤制度处罚。

第二十一条  培训的组织保障

1、      行政人事中心负有对培训组织,协调、监督的责任,各部门、案场应积极主动的予以配合、协助,确保培训工作质量。

2、      各部门、案场每月5日前,以书面形式向行政人事中心提出本月培训要求,行政人事中心据此和公司的发展需要拟定公司培训计划并呈报。

3、      各部门、案场负责人在学习培训上要起表率作用,注意提高自身的素质,不但要积极参与公司内训师工作,还要鼓励动员本部门、案场人员积极参加培训、争当内训师。

第二十二条 员工培训制度实施流程

1、      每年1月、7月,由公司行政人事中心向全体员工发放培训需求调查表,根据员工的培训需求,做出半年度培训分析报告,并汇报总经理商议后,做出公司半年度培训计划。

2、      外请专家培训。根据公司需要,如需外聘专家进行培训时,行政人事中心要做好选定课题—外请专家—费用预算—培训场地—技术支持—参训人员管理—培训效果评估的工作。

3、      内部培训。根据半年度培训计划安排,由行政人事中心负责按照课题,确定内训讲师,组织员工参加培训。行政人事中心负责督导。

第六章 内训师制度

第二十三条 内训师由公司在职员工中,愿意从事内训工作,并具备相应培训能力的员工组成。

第二十四条 内训师考核小组:

内训师考核小组由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行政人事中心总监、各部门、案场总监组成,负责对内训师资格、培训课题设置等进行评定,行政人事中心负责对内训师的工作情况进行管理。 

第二十五条 内训师任职资格条件:

1、    初级内训师

1)  工龄或同岗位工作1年以上者;

2)  熟悉公司员工培训制度和流程,熟练运用PPT等办公软件;

3)  较好的文字功底和语言表达能力;

4)  具备服务员工、贡献才能的良好心态;

5)  能根据需求独立开发一门以上的课件。

2、  中级内训师

1)  工龄或同岗位工作2年以上者;

2)  熟悉员工培训制度和流程,能根据需求情况制定课程培训计划,并开发设计培训课程和编写教材,熟练运用PPT等办公软件;

3)  熟悉公司发展目标,认同公司企业文化,并具有一定的创新能力;

4)  具备服务员工、贡献才能的良好心态;

5)  具有将实际工作经验进行整合提炼的理论能力;

6)  能根据需求独立开发系列课程能力,持续提高学员的实际工作能力。

3、  高级内训师

1)  司龄或同岗位工作3年以上者;

2)  熟悉员工培训制度和流程,能根据需求情况制定课程培训计划,并开发设计培训课程和编写教材,熟练运用PPT等办公软件;

3)  具有结合公司实际总结形成独特思想理念的能力;

4)  具备服务员工、贡献才能的良好心态;

5)  能根据需求开发出专业性强,持续提高学员的实际工作能力,并为公司带来超额的回报系列课程。

第二十六条 内训师的工作职责:

1、    配合行政人事中心开展培训工作;

2、    结合本部门、案场工作情况,搜集提交部门、案场、人员培训需求;

3、    开发培训课题,撰写讲义,参与公司内部相关培训教材的编写;

4、    参与培训课程内容的审定;

5、    根据行政人事中心的培训安排,讲授培训课程;

6、    对参训人员进行课程考试或考查;

7、    参加相关外训后,须在一个月内向内训师考核小组或本部门、案场人员翻讲外训内容或提交参训感受报告。

第二十七条 内训师评聘程序

1、发布公告

公司每年组织不少于一次内训师评聘工作。评聘工作在年中进行,第三季度完成,具体时间由行政人事中心发布通知。

2、确定评聘对象

1)  公司通过员工自荐报名和公司指定人选两种方式确定内训师评聘对象;

2)  所有符合内训师选聘条件的自荐报名的员工需填写《内训师资格申请表》(附表1),经所在部门负责人确认后报行政人事中心;

3)  公司指定人选根据员工工作性质和培训课程的要求进行;

4)  中高层管理人员自动成为企业中级内训师。

3、评聘

1)  内训师评聘通过试讲和内训师评审小组评分的形式进行。所有评聘对象均要试讲;

2)  行政人事中心根据评聘对象的试讲内容,召集内训师评审小组。评审小组由公司相关领导、各部门及案场总监以及行政人事中心相关人员等构成;

3)  试讲在30分钟内完成,主要针对课程做简单介绍并当场进行试讲;

4)  内训师评审小组根据《内训师试讲评分表》(附表2)要求,进行评分,填写评审表;并当场确定评聘结果。评分要求如下:

内训师级别   初级内训师    中级内训师   高级内训师

评分要求     60分以上      70分以上     80分以上

4、评聘结果公布

1)  行政人事中心公布评聘结果;

2)  内训师聘期为一年;

3)  对暂时达不到初级内训师要求的则将列入公司后备内训师人才储备库。由行政人事中心不定期组织参与相关技能培训,关注成长并及时安排参与审核。

第二十八条 激励措施:

1、 现金激励

行政人事中心根据内部培训师完成内训的课程课时,给予内部培训师授课补贴(填写《内部培训师授课补贴发放表》(附表3),授课补贴于课程结束一月内随工资发放;授课补贴标准如下:

内训师级别     初级内训师     中级内训师    高级内训师

工作时间      40元/节次      60元/节次    80元/节次

非工作时间    50元/节次      70元/节次   90元/节次

备注: 

1)  工作时间:指公司规定的现行工作时间,工作时间变动课时费随之变动。

2)  为开发课程的内训师给予报销查询、购买、复制课程相关资料等费用(需先申请,获行政人事中心批准后实施);

2、 其他激励

1)  每年年中,公司根据内部培训师的授课满意度、培训课时数、培训教材编写等因素评选出3~5名“公司优秀内部培训师”,并给予相应的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总监以上级别不参评);

2)  年度授课好评度平均值超过80%的初中级内训师,可获得晋级待遇。

3)  在同等条件下,内训师优先安排参加外训;

4)  在同等条件下,内训师优先获得晋级和晋升机会。

3、以下情况不属于发放课时补助的范围

1)  各类公司、部门会议、活动;

2)  管理层、部门经理等对下辖部门及本部门人员开展例行的会议;

3)  试讲、其它非正式授课(未经行政人事中心统一安排和备案的培训)。

第二十九条 内训师考核和解聘

1、内训师授课学时考核

内训师授课学时达到下列基本教学学时为基本合格(1学时为1小时),在任职期间,培训学时达不到基本要求的,将采取降级处理,直到不再担任内训师。

级别    初级内训师     中级内训师    高级内训师

年度授课学时  6学时            10学时      15学时

2、内训师授课效果评估

行政人事中心通过问卷方式对内训师授课效果进行评估。内训师每次授课后,由行政人事中心组织受训人员填写《培训效果评估表》,及时分析结果并反馈。在任职期间,培训效果不佳(连续两次授课满意率低于60%),予以降级或列入内训师候补。

3、内训师纪律要求和其他情况

1)  执行培训任务时无故拖延或借故推拖,不主动积极配合公司工作的,第一次提出警示,第二次即取消其内训师任职资格;

2)  不论何种原因不能完成既定的培训任务,未提前通知行政人事中心而造成培训工作陷入被动局面或不能如期举行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示或取消其内训师任职资格。

第六章    其他

第三十条  相关记录

1、    《内部培训师资格申请表》

2、    《内训师试讲/考核评分表》

3、    《内部培训师授课补贴发放表》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行政人事中心负责解释;

附表1

内部培训师资格申请表

申请内训师级别                                                    

备注:1、申请人需将所申请培训项目的教学大纲与教学计划附后;

2、 申请人在提出申请后要准备试讲课程,接受行政人事中心的试讲安排;

3、一旦被公司认定为内部培训师,要尽力配合公司的培训安排。

附表2

内训师试讲/考核评分表

试讲课题:                                                 

附表3

内部培训师授课补贴发放表

编制部门:行政人事中心                                         

制表:     

 

第二篇:XX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主题内容与使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安全培训教育、活动的内容、形式与要求。

本制度使用于本公司各单位(船舶等单位等、生产作业部、分公司、辅助生产单位。下同)

(二)管理职能

1。 一级教育:大中专实习生由公司安全部负责组织,新入公司工人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进行教育。

2。 二、三级安全教育:大中专实习生和新入公司工人由船舶等单位等负责组织实施教育。

3。 进场安全教育:船舶等单位等负责对新进项目施工的所有人员进行进场安全教育。

4。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复)训:由船舶等单位等安全负责人拟定培(复)训计划并报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门记录落实专人组织送培。

(三)安全会议和安全活动的主要内容和要求

1。 日常安全会议

(1)公司安全例会每季一次安全部主持,公司安全主管经理、有关部室负责人、部门记录、分公司经理及其职能部门(岗位)安全负责人参加。总结一季度的安全生产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对下季度的安全工作重点作出布置。

(2)公司每年末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会议,总结一年来安全生产上取得的成绩和不足,对本年度的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并布置下一年度的安全工作任务。

(3)船舶等单位等每月召开安全例会,由其安全部门(岗位)主持,安全分管领导、有关部门(岗位)负责人及外包单位负责人参加。内容:传达上级安全生产文件、信息;对上月安全工作进行总结,提出存在问题;对当月安全工作重点进行布置,提出相应的预防措施。推广施工中的典型经验和先进事迹,以施工中发生的事故教育班组干部和施工人员,从中吸取教育。由安全部门做好会议记录。

(4)各班组在班前会上要进行讲话,预想当前不安全因素,分析班组安全情况,研究布置措施。做到"三交一清"(即:交施工任务、交施工环境、交安全措施和清楚本班员工的思想及身体情况)。

(5)船舶等单位等必须开展以项目体、职能岗位、班组为单位的每周安全日活动,每次时间不得少于2h,不得挪作它用。

(6)班前安全讲话和每周的安全活动日活动要做到有领导、有计划、有内容、有记录,防止走过场。

(7)工人必须参加每周的安全活动日活动,各级领导及科室有关人员须定期参加基层班组的安全日活动,及时了解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2。 每周的安全日活动内容

(1)总结上周安全生产情况,布置本周安全生产要求,表扬安全生产中的好人好事;

(2)讨论分析典型事故,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找出事故原因,制订预防措施;

(3)开展反事故学习和岗位练兵。组织组织各类安全技术表演;

(4)检查安全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和消除事故隐患;

(5)结合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积极提出安全合理化建议;

(6)学习安全生产文件、通报、安全规程及安全技术知识;

(7)针对本单位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开展安全技术座谈和攻关;

(8)参加公司和本单位组织的各项安全活动。

(四)安全教育

1。 三级安全教育

新进公司员工(包括新调入人员、实习生、代培人员等)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1)一级(公司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15h,其教育内容:

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令、法规和规定;

2)本公司的性质、生产特点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安全生产基本知识、消防知识及有害气体防护常识;

4)职业安全卫生有关知识;

5)本公司和同类型企业的典型事故教训。

(2)二级(船舶等单位等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15h,其教育内容:

1)本单位概况,施工生产或工作特点,主要设施、设备的危险源和相应的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

2)本单位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安全设施、工具、个人防护用品、急救器材、消防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等;

4)以往的事故教训。

3)三级(班组级)安全教育:由班长或班组安全员负责教育,可采取讲解和实际操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时间不少于20h,经班组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指定师傅带领进行工作或学习。

1)本岗位(工种)的施工生产程序及工作特点和安全注意事项;

2)本岗位(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3)本岗位(工种)设备、工具的性能和安全装置、安全设施、安全监测、监控仪器的作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保管方法;

4)发现紧急情况时的急救措施及报告方法。

三级安全教育、考试、考核情况,要逐级填写在三级安全教育卡片上,建立安全教育档案。三级安全教育完毕,经公司安全部审核后,方可准许发放劳动保护用品和本工种所享受的劳保待遇。

未经三级安全教育或考试不合格者,不得分配工作,否则由此而发生的事故由分配及接受其工作单位的领导负责。

2。 新进项目施工前安全教育

参加工程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船舶等单位等的安全教育后,方可进场施工。船舶等单位等的安全教育由船舶等单位等的安全部门负责进行,并填写安全教育记录表。

3。 外包单位及外来人员安全教育

(1)外包人员入场前必须接受入场安全教育,并考核合格后方可入场使用。教育内容如下:

1)本单位施工生产特点、入场须知;

2)所从事工作的性质、注意事项和事故教训;

3)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发现紧急情况时的急救措施及报告方法;

(2)对外包单位的安全教育,由使用单位安全部门负责,受教育时间不得少于8h,并在工作中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和检查。

(3)对外借人员的安全教育,由用工单位负责,经考核后,方能允许进入现场施工。

(4)对进入施工现场参观人员的安全教育,船舶、项目负责人负责;其教育内容有关项目的安全规定及安全注意事项,并安排专人陪同。

4。 特种作业和机械操作人员安全培训

(1)定义:直接从事对操作者本人,尤其对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的危害因素的作业者(如:电工、起重工、电焊工、司机等)称特种作业人员。

(2)船舶等单位等将已培训合格的特种作业人员登记造册,并报公司。

(3)特种作业和机械操作人员的安全培训,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参加专业性安全技术教育和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市级以上劳动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独立上岗作业。

5。 企业主要负责人、船舶、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考核

企业主要负责人、船舶、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经省、市级有关部门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后持证任职。

6。 经常性安全教育

(1)经常性安全生产教育形式可采用:安全活动日、班前班后会、各种安全会议、安全技术交底、广播、黑板报、标语、简报、电视、播放录像等,结合公司生产、施工任务开展安全生产经常性教育。

(2)船舶等单位等具体实施。

7。 季节性教育

由船舶等单位等结合季节特征、节假日前后,员工容易疏忽而放松安全生产的规律,抓住主要环节,进行安全教育。凡是自然条件变化、大风、大雪、暴雨、冰冻或雷雨季节,应抓住气候变化的特点,进行安全教育。

8。 其他安全教育

(1)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品种投产使用前,各主管部门要写出新的安全操作规程,对岗位和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从事新的岗位工作;

(2)对脱离操作岗位(如产假、病假、学习、外借、待岗等)六个月以上重返岗位操作者,应进行岗位复工教育。

(3)员工在公司内调动工作岗位变动工种(岗位)时,接受单位应对其进行二、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从事新的工作。

(4)对严重违章违纪员工,由所在单位安全部门进行单独再教育,经考察认定后,再回岗工作。

(5)参加特殊区域、高危场所作业(如附着脚手架、塔吊、升降机、高支撑模板等)的人员,在作业前,必须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

9。 安全教育、培训台账

公司及船舶等单位等有关部门应建立安全教育、培训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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