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工商行政管理办案询问笔录的制作技巧

浅析工商行政管理办案询问笔录的制作技巧

在工商行政管理执法办案中,证据调查作为办案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而作为证据调查中的人证调查,询问当事人及制作询问笔录,是开展人证调查的基本方法。

一、当前制作询问笔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逻辑混乱,含糊不清。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无计划、无目的的开展询问,前言不搭后语,所制作的询问笔录不能反映当事人违法事实的全貌。

(二)相互矛盾,繁琐不清。制作询问笔录时,所提到的人证、物证、书证不能自圆其说,有些甚至虎头蛇尾,自我否定,给案件定性带来负面影响。

(三)概念模糊,粗枝大意。对一些涉案的基本问题,比如违法时间、地点、动机、目的、手段、过程等环节没有作必要询问;有些在询问时对重点违法事实一带而过,致使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主要违法事实不清,给证据收集带来一定难度。

(四)提问不精,方法简单。不善于用精练、简洁的语言发问,导致对一些比较复杂的违法情节及事实,无法用精练的语言将其准确记录在案,造成日后在行政诉讼、复议时授人以柄。

(五)主观臆断,疑案从有。一些办案人员在接触当事人时,不善于通过人证调查,从中发现疑点和问题,而仅凭滥用执法权力和主观判断的结果定案,某种程度上剥夺了当事人的正当权利,显失执法公正。比如:有些在询问笔录开始时,就直接问“你知道工商部门找你是什么事”?只要当事人稍一停顿,就说:“你这个人不老实,想通了再来”;有些在询问笔录结束时习惯记一笔:问“你违反了工商法规,我们要对你作出处罚,你是否接受?”等等语句。在询问调查阶段,就将案件终结的结果提前告知当事人,在某种程度上讲也是程序违法。 针对以上制作询问笔录的一些常识性错误,分析其原因,除了与办案人员自身的业务素质有关联之外,关键一点,是目前工商部门强调办案程序的重要性之后,办案机构在如何规范办案程序方面做文章,而忽视对证据调查中的人证收集的研讨和学习,没有形成一套比较科学的理论方法,从而导致整体办案水平不高。

笔者认为,制作询问笔录,应围绕以下几点通盘考虑。即:一是什么人;二是什么时间;三是在什么地点;四是怀着怎样的动机和目的;五是以怎样的手段和方法;六是对怎样的对象;七是实施了怎样的行为;八是造成了怎样的后果;九是有何从重、从轻、减轻、免除情节;十是全面分析看有何矛盾及疏漏之处,并加以分析论证。

二、制作询问笔录的技巧

(一)询问笔录的准备阶段。

制作询问笔录的准备工作是否充分,关系到整个询问工作的成败。办案人员在接触个案之前,只有经过缜密的分析、梳理,有步骤、按计划地展开询问工作,才是制作询问笔录的第一步。笔者认为,制作询问笔录的准备工作可分为以下4个步骤:

1、了解基本案情。办案人员应了解和熟悉本案已有的材料。如案件发生的时间和地点、参与人员、案件的性质和经过、已有证据材料等。了解这些基本案情,可以在大脑内搜索当事人大概的违法事实。这对个案的定性,笔录的定势将起到关键作用。不仅可以提高询问的效率,而且可以减少询问的盲目性。

2、确定询问对象的先后次序。在个案中,询问之前了解涉案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再确定询问对象的先后次序,对个案进展起着事半功倍的效果。同样一个当事人,同样是一个办案人员对其进行询问,只是询问的先后次序不一样,最后的结果可能就不一样。因为,有些涉案当事人,他在整个违法事实中,有的是知情者、主谋者,有的是协从者、参与者,如若不加以分析,把主次顺序搞错了,可能导致询问工作无功而返。在通常不加以注意的情况下,个案中先询问涉案的知情者,他就有可能把其所知情的违法事实推向参与者;如若执法人员再来询问参与者,事实上他本身是不知情者,这样就会使已知变为不知,不知的还是不知,影1

响询问的进度和效果。

3、确定询问的必需物品和地点。除了在外执行临时紧急任务之外,制作询问笔录时,应对必需的物品和地点有所选择。准备必需的物品除了办案文书以外,另外还应备有用于计算的工具,用于查阅的法规资料,以及与当事人违法事实相关的已知证据材料;除此之外,还应对当事人涉案的通讯工具及其他物品有必要进行控制、抽样、鉴定、分析。在确定询问地点方面,原则上因陋就简,以静制动,但要对涉案的第三人及其他与案情无关的人员进行回避。

4、制定周密的询问计划或询问提纲。实践表明,周密的询问计划及询问提纲,犹如作战的行军图,夜行中的指南针,不仅是已方主动出击的有力武器,而且是牵着彼方团团转的牛鼻绳。制定周密的询问计划是一项集思广益,群策群力的群体工作,是集体智慧的结晶。对一起案情简单的个案,办案人员可草拟几条应付了事;但对一起案情复杂,涉及多个违法当事主体,且涉案金额较大的案子,则需要静下心来分析、论证,步步设防,步步为营,既要考虑“剥竹笋”,又要提前“设防区”。防止当事人打惊之后,造成难以弥补及难以挽回的损失。 因此,就一个案情较为复杂的个案而言,在制定询问计划或询问提纲时,应把握以下五点关键。一是应明确本次询问的主要目的和所要查清的问题。即执法人员找当事人做询问笔录,首先要解决什么问题,为什么要解决这个问题;假如不解决这个问题,是否对本案的处罚定性造成不良影响及后果。二是确定准备向被询问者提出的问题及提问方式。在制作询问笔录时,是直截了当讲明已方观点,还是迂回突破,故意卖关;是暗中框定违法事实,还是真枪实弹,正面交锋;是采取釜底抽薪,暗渡陈仓的方式,还是声东击西、欲擒故纵。三是预测询问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并准备好相应的防漏、防堵措施和对策。对一些敏感问题和关键细节,要预测当事人是否会翻供,全盘否定;是否会突然沉默,避重就轻。如若当事人对前面已讲的违法事实翻供,或者突然明白办案人员的意图之后沉默不语或全盘否认,办案人员下一步应采取什么样的应急措施;采取的应急措施不足以对当事人构成威慑或无效之后,则需要另辟奚径,采取第二套或第三套方案以打破僵局。四是在询问过程中,需要使用哪些证据,如何使用及何时使用。五是办案人员应当注意的其他事项,比如主审与记录人员应处在什么角色位置上,区分被询问对象如何配合发问等。

(二)制作询问笔录的制作阶段。

在询问过程中,办案人员可根据个案的具体特点、已方掌握证据的情况、以及被询问人回答问题的态度,采取不同的询问问话策略。笔者认为,大致可分为以下三种方法:

一是由远及近,迂回问话法。有些个案,办案人员仅在现场即时掌握了违法经营活动的一些证据,但数量较少,不足以对当事人的违法经营活动作直接证明。这种情况则宜采取以虚掩实,迂回包抄的问话策略。办案人员有意识地先不涉及主要问题,而是隐蔽主攻方向,询问一些似乎与案情无关或关系不大的问题,以分散其防御的注意力,使其无意中说出某些与主要问题有关的细节,或者暴露出矛盾和破绽,使其陷入不得不讲实话的处境。

比如:在办案过程中,通常对当事人的非法所得感到头痛。因为这是一个敏感问题。若在制作询问笔录时,先避开非法所得这个敏感话题,而是询问他的成本,主要是房租、水电、人员工资、招待等与经营活动有关的成本支出;再询问当事人的收入,从已知证据入手,主要是日生产、月积累、年收入的情况。待其认可之后,再来一次“回头问”,确定他的经营收入、支出固定值,再除去税费及其他合理支出,就可以得出当事人非法经营的所得情况。这样算出来的结果,当事人一般无话可讲。打开缺口之后,对当事人的抵触心理可以起到瓦解作用。

二是声东击西,欲擒故纵法。在办案过程中,执法人员往往会碰到这样一些案例,对一些相当关键的已知物证、书证,在询问时不注意方法,当事人不仅不承认与已有关,反而被其摸到底之后,往往容易被对方反戈一击,实施“反控制”,而使已方陷入被动困窘的局面。这类事例,往往在商标侵权、仿冒、假冒等个案中容易碰到。明知道是当事人自己干的,他就2

是不承认。但若改变问话策略,很可能变被动为主动,使当事人束手无策。具体来讲,对案情作出分析之后,制造假象,引导当事人作出错误判断,使其丧失警惕,思想松懈,然后抓住要害做文章,引申出其违法事实。

三是开门见山、直接问话法。在办案实践中,对一些违法行为明显、证据充分齐全、定案把握大的简单个案,所采取的通用作法。一般对当事人违反市场主体准入行为,包括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擅自发布虚假广告,以及制假售假案件的偶犯、从犯时,惯用的手法之一。其特点是抓住个案的关键性违法节点及问题,开门见山,直接向当事人提出,问清是否,并且穷追不舍,直至当事人完全交待。

于执法办案中笔录的作法如何制作询问笔录 - -

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18号令关于"询问(调查)笔录"的格式要求,以及《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的有关规定,制作一份完整的具有证明效力的询问笔录,应注意7个要点:认真"填空",仔细核对。这个"空"就是笔录格式文书上已经设定的"时间、地点、询问人、记录人、被询问人??",这一部分除"至__时__分"留待询问结束时填写外,其他部分都必须及时、准确填写。应特别注意的是被询问人的姓名和年龄。如果被询问的是本案当事人--公民,那么《行政处罚法》第39条关于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的事项第一部分即当事人姓名。而年龄在《行政处罚》第25条规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即使被询问人不是本案当事人的公民,而是本案当事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人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人员以及能够证明本案真相的其他人,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其姓名是受法律保护的,年龄是其是否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重要标志,亦不能出现丝毫的差错。

介绍身份,出示证件

实际上这一部分的语言表述应在"填空"前完成。一般地讲,被询问人在不明办案人员身份和来意前,不会轻易如实告诉情况。但在笔录的制作上,必须放在"填空"后紧接着记录下来。《行政处罚法》第37条:"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44条第(四)项规定,对行政执法人员的身份的合法性有异议的,原告可以要求相关行政执法人员作为证人出庭作证。办案人员的介绍、出示证件等过程记录在询问笔录上,经被询问人签字认可后,就不会再有什么异议了。符合法定人数(不少于两人)、出示证件是这一部分的实质之所在。

开门见山,直入主题

要尽快使对方了解办案人员的来意,不要转弯抹角,让人家多半天不知我们想干什么。根据案源的不同,询问可分为两种情况:一是事先有准备的,如根据群众举报等获得案源的;二是事先没有准备的,如市场巡查中发现或者我们在调查某一涉嫌违法事实又突然发现新的违法线索等。对第二种情况,办案人员应有深厚的工商法规功底,亦即发现后,能够及时判定该行为涉嫌违反了哪部法律法规,尔后才能有的放矢的去调查。无论何种情况,都必须告诉被询问人:调查什么,被询问人应当怎么做。同时,让被子询问人明白,不如实介绍情况的法律后果。《商标法》第55条、《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7条、《产品质量法》第18条、第56条、《投机倒把行政处罚暂行条例》第4条、第5条、第8条第二款、《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63条第(十一)项、《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第23条、《工商行政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局63号令)第43条第1款第(一)项、第44条等都对被询问人明确设定了提供真实情况的义务和不如实提供情况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

有条不紊,顺藤摸瓜

进入涉嫌违法事实调查时,最主要的是办案人员的取证技巧。首先是办案人员之间要密切配合。从哪问,怎么问,怎样记录才客观、公正等要有默契。比如说,有些经验丰富的办3

案人员为防止出现僵局,在询问过程中时有短暂的"玩笑"、"聊天"、"拉家常"等,这些就没

有必要载入笔录。但在重要的、关键的时候,每个字,每个标点都不能有错,方言土语出应

尽可能地记得原汁原味。办案人员说的每句话,都要做到慎之又慎,不能授人以柄。在被询

问人"话匣子"打开时,要温而不火,乘胜追击。当被询问人不予配合,甚至个别耍泼时,要

以静制动,切不可先乱了自家方寸,火上浇油。气氛十分重要,而且气氛最终要为笔录的字

里行间所体现。《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57条第(三)项规定:以利诱、欺诈、胁迫、暴力等不正当手段获取的证据材料不能作为定案依据。如果因被询问人暴躁我们就跟

着发脾气、说大话,扬言要将人家怎样怎样,那不仅影响调查的顺利进行,而且作为证据的

询问笔录是否具有证明效力将成为问号。当然,加重语气,突出重点,说出的话掷地有声,具有震摄力,那是另一码事。还要紧紧抓住实质问题,追根究底

宣传法规,晓之利害

为使证据扎实,在涉嫌的违法事实基本搞清后,被询问人是本案当事人的还要做两件事:一是要求其提供不违法的证据。《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59条规定:"被告在行

政程序中依照法定程序要求原告提供证据,原告依法应当提供而拒不提供,在诉讼程序中提

供的证据,人民法院一般不予采纳。"当事人能够提供不违法的证据那当然更好,因为我们

主观上并不希望当事人违法。而我们要求了,当事人提供不出或不提供,那后果就由其自负

了,这里要紧的是进入行政诉讼程序后,我们要有证据来证明我们是"要求"了。那么最直接、

最简便的方式就是将上方宝剑个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

善始善终,履行程序

《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0条第1款第(四)项对书证的具体要求是:"

被告提供的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询问、陈述、谈话类笔录,应当有行政执法人员、被

询问人、陈述人、谈话人签名或者盖章。"《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国

家局58号令)第19条:"询问应当制作笔录,询问笔录应当交被询问人核对;??经核对

无误后,由被询问人逐页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办案人没亦应在笔录上签名。被询问人拒

绝签名或者盖章的,应当在笔录上注明。"根据以上要求和规定做好了,有补充和修改的部

分也让被询问人摁手印认可,再将首页格式文书中"至__时__分"空填实,才算履行了询

问笔录制作的全部法定程序。

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制作询问笔录的最终目的是查清违法事实,为行政处罚的实施提供证据。《行政处罚法》

第30条规定:"违法事实不清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第38条第1款第(三)项规定:"

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这就要求我们将笔录制作得有条有理,将违法

行为的来龙去脉搞得一清二楚。作为行政处罚依据的询问笔录,其实质是能足以证明违法事

实的客观存在。 (摘自安徽红盾信息网 陈明慧)

怎样做好现场检查和现场检查笔录

现场检查是工商机关制止违法、收集证据的重要手段,现场检查笔录在办案工作中起着重

要的作用。司法机关普遍认为,现场检查笔录的效力远远高于人的陈述。 (一) 怎

样做好现场检查 执法实践证明,遵循现场检查的基本要求,有效的实施现场检查,

可以达到预期的效果。相反,失败的现场检查,可能导致执法机关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对于

现场检查的基本要求可以简要归纳如下三点: 1:按法律、法规要求实施现场检查

工作。 现场检查必须依照法律、法规授权和法定程序进行。必须有一定的实施依据

和相关授权的法律依据,并经办案单位负责人批准。检查时,执法人员应有两人以上出示执

法证件,表明身份,向当事人交待其权利和义务,制作的笔录、依法提取的证据需经当是人

签字确认,扣留财物映出据手续,抽样取证应由当事人签字确认,注意文明执法等等。只有

依法检查,才能确保检查工作及提取得证据合法、有效。 2:现场检查的组织实施 4

(1)事前抓策划。实施检查之前,办案单位应尽量收集情况,做好案情分析,设定检查方案,明确现场指挥。要让每位办案人员熟悉案情,明确检查目标,进入现场后的位置、任务,何时、从那个门进入现场,谁作检查笔录,谁控制现场,谁负责对当事人进行教育谈话,谁负

责扣留财物等,都要明确。要有应变方案,情况复杂或夜间应请公安等部门协助。

(2)临场抓配合。执法人员进入现场后,要做到几分共有协作,集中精力,抓紧时间,首先控制现场人、财、物不走失,然后分头检查取证,指挥人员要充分掌握现场情况,灵活调动人员,控制工作进度,尽量速战速决。 (3)重点抓证据。由于现场检查总所取得的证据可靠程度高,因此执法人员要重点抓好证据收集,检查时,要通过询问、察看、清理细心收集和控制现场证据,并善于用以发现的证据再发现新证据及涉案财物,并做好现场检查笔录,以固定现场违法事实,还要做好涉案财物的扣留封存,总之,现场检查是收集证据的重要措施,办案人员必须抓住这一机会把该取得证据尽量取到手。 3做好当事人的思想教育工作。执法人员一旦进入现场实施检查,就应当由专人负责接触当事人,耐心做好工作,尽量消除当事人的抵触情绪,尤其要避免其别有用心的煽动不明真相的人围攻检查人员。要针对现场,依据法规,指出当事人的违法事实,继而指明前途,要求其知错改过,配合检查,提供情况和证据。 现场检查笔录,是指工商机关办案人员依法对违法活动物品和作案现场检查时所作的书面纪录。现场检查笔录是《行政诉讼法》规定的法定证据之一,可证明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情节等情况,应当按要求做好笔录。 制作检查笔录要精确填写检查时间、地点,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填明姓名、年龄、性别、工作单位和住址,当事人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应当写明单位全称。见证人应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检查项目主要填写被检查的物品、场地、设施及其他情况。检查情况是现场笔录的主要部分,必须首先填明亮证检查并按照检查过程记录检查的内容、方法、结果及违法活动的其他情况。应当记录现场的环境,所见物品的摆放方位,形状、数量、以及在场人员的作业状况等等,从执法人员进入现场所见到经现场察看、清点朔及到现场商品数量、品种、规格、包装标示等,在制作笔录时,还应注意以下几点: 1:客观实录,不加评论。笔录中反映的现场所见,均应保持客观实录,不应作评论和判断性结论,制作笔录要沉着、细致、保持客观平静的心态,要认识到现场检查笔录是一种间接证据,必须与其他证据相印证才能证明案件实事,而且在笔录中作评论、下结论或推断不仅会影响笔录的客观真实性,降低其证明效力,还易导致当事人情绪对立,据不配合,给检查工作带来阻力。 2:贴近案情、祥略得当。可以采取由大到小、由粗到细的方法,首先简要描述大环境、方位、地址,在收缩到需要检查的位置,从物品摆放,到具体数量、包装标签、现场痕迹等,同时,对现场操作人员从事何种活动也要纪录,在此,大环境、大方位可简写,明确就行,与案情相关的商品、标示、人员作业状况、工具、废弃物状况等要详细写。 3:抓住重点,讲究技巧。现场检查中,往往可以意外的发现一些与案件有关的证据,但不注意策略,他又会马上消失,由此,办案人员必须开动脑筋,采用一定技巧将这些活证据予以纪录、固定并提取,避免这些证据从身边溜掉。 无照经营现场检查笔录 检查时间:二零零五年一月九日九时至十时 检查地点:xx市场西区231号 检查人:XXX XXX 当事人:XXX 男 45岁 住址 兰山区南坊办事处xx村3456号 见证人:xxx 单位或住所 xx区公安局 xx派出所 检查项目:xxx经营的房间 检查情况:我局执法人员出示执法证件后对当事人的经营房间进行检查,当事人的经营房间位于xx市场西区231号,门上方挂有牌匾,牌匾上写有xx副食经销部、电话xxxxxxx、联系人xxx字样,房间门口面向外摆有两接柜台,柜台上方有电话一部、进货单、记账单各一本,柜台西侧放有银麦啤酒22箱,南墙东墙各放有货架2个,上面摆放各种副食品和香烟,执法人员检查时当事人正在向顾客出售啤酒。房间西墙挂有卫生许可证,负责人是xxx,但当事人无法出示营业执照,经请示局长批准,决定对当事人经营的22箱银麦啤酒予以扣留。 检查人:xxx 记录人:xxx 当 5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