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工作专项活动自查报告

**单位会计工作专项检查自查报告

**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省会计条例》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并参照市财政局《关于组织开展20xx年度全市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针对本单位会计工作情况,包括规章、组织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以及具体实务环节等进行了自查,具体报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单位成立了自查小组,由党组书记**担任组长。自查小组成员包括办公室人员21 名,财务部门人员2 名。

二、自查时间

2012 年1月1日至1月10 日。

三、自查方式

自查小组成员参照《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专项检查表》逐条对照,采取文件查阅和单据抽查等方式。

四、自查结果

(一)会计机构和人员情况

我单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具有单独的会计机构,现有会计人员1人,学历为本科,会计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具备会计从业资格;其他财务人员(出纳)1人,学历为大专,是位具有多年财务工作经验的人员。两位财务人员同主要领导没有亲属关系。出纳和会计没有亲属关系。符合《会计基础 1

工作规范》的要求。并且每年按照市财政局的要求,派财务人员参加各级组织的财务知识培训,并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对新颁布的准则和相关法规进行学习。

(二)会计核算和会计报告方面

我单位依法建立账簿,不存在账外账,不存在私设小金库行为,一直以来按照适用统一的会计制度进行核算。会计凭证的编制符合《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签字齐全,定期装订,专人保管,原始单据完整合法,不存在造假行为;发生经济业务时及时入账,出纳每天编制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做到日清月结;由专人负责编制会计报告,财务报告符合要求,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说明清楚,报告签字完整,加盖公章。

(三)内部控制和档案管理方面

财务人员具有明确的岗位职责,岗位职责清晰,授权明确合理,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相互制约。会计档案的保管由专人保管,有专门的会计档案柜,会计档案按年度,分别存放在不同的文件柜当中,并加锁确保安全。

(四)制度建设方面

内部会计制度建设是会计法规的补充,内部制度的完善更加有效地规范本单位的会计工作,我单位主要加强了三个方面的制度建设:

1、建立内部会计管理体系

根据《会计法》的规定,明确单位领导人对会计工作的领导 2

职责,单位领导人对会计工作全面负责;领导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和单位其他人员认真执行会计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督促内部会计管理制度的贯彻实施;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保障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

2.建立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度

建立了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度,这是单位内部会计人员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主要内容包括:会计人员工作岗位的设置,会计工作岗位的职责和工作标准;会计工作岗位的人员和具体分工等,有利于加强对会计人员的管理和会计工作的监督。

3.建立账务处理程序制度

账务处理程序制度主要是针对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会计核算流程和基本方法的规定。其主要内容包括: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确定单位会计科目和明细科目的设置和使用范围;确定本单位会计凭证格式、填制要求、审核要求、传递程序、保管要求等;确定本单位的总账、明细账、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各种辅助账等的设置、格式、登记、对账、结算、改错等要求,确保会计核算准确无误。

总的来说,我单位严格执行会计法规,会计核算规范有序,财务制度健全,会计人员遵纪守法,不存在违法违规的会计行为。

**单位

20xx年2月3日 3

 

第二篇:ST盛润A:关于规范财务会计基础工作专项活动的自查和整改报告 20xx-12-25

广东盛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规范财务会计基础工作专项活动的自查和整改报告

根据深证局发【2010】109号《关于在深圳辖区上市公司全面深入开展规范财务会计基础工作专项活动的通知》规定,广东盛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我公司”) 对公司的财务会计基础工作进行了全面自查和整改提高,进一步提升了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现将本次专项活动的组织开展情况、自查内容和发现问题以及整改情况等报告如下:

一、专项自查工作的组织及开展情况

1、组织情况:本次专项活动我公司予以高度重视,成立了自查小组。由董事长兼总经理王建宇担任组长全面负责本次专项自查工作,财务总监负责具体实施。自查小组成员主要为财务部门工作人员,审计委员会负责指导和检查。由财务总监制定财务会计基础工作专项活动的工作方案,对专项活动的人员、时间、工作内容和方式等做出安排,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2、专项活动开展情况:本次专项活动分为全面自查和整改提高两个阶段。我公司安排4月30日前开展自查准备工作,公司审计委员会进行指导;董事长带领财务部全体人员认真学习局里《关于在深圳辖区上市公司全面深入开展规 1

范财务会计基础工作专项活动的通知》、《关于填报<深圳辖区上市公司财务会计基础工作调查问卷>的通知》、《关于深圳辖区上市公司财务会计基础工作常见问题的通报》等文件;5月25日前按照《关于填报<深圳辖区上市公司财务会计基础工作调查问卷》项目要求,公司对财务会计基础情况实施全面自查工作,发现问题并提出整改措施,形成自查报告初稿;5月31日,公司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自查报告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同日董事会审议通过自查报告,6月1日向深圳证监局报送经审计委员会和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公司专项自查活动报告。

二、自查的项目内容与工作情况:

我公司这次自查活动内容涵盖《深圳辖区上市公司财务会计基础工作调查问卷》全部项目,逐项对照深证局发

【2010】45号《关于深圳辖区上市公司财务会计基础工作常见问题的通报》进行自查。自查突出重点:会计人员管理和履职情况;财务会计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是否存在问题;财务信息系统使用和管理是否存在问题;会计核算基础工作规范性方面是否存在问题等。

(一)、公司财务管理组织架构方面:

1、公司建立了完整的财务管理组织架构,制定了各个岗位的岗位职责,岗位职责清晰,授权明确合理,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相互制约,符合《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 2

2、财务部制定了各个岗位的任职条件和考核标准,现有财务会计人员均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具备会计从业资格。

3、现有财务人员均是专职人员,没有兼职的情况。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同公司主要领导没有亲属关系。财务部出纳和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没有亲属关系。

4、财务人员定期不定期参加专业培训机构安排的专业培训或研讨会,同时还根据工作需要,统一安排员工参加其他专业机构举办的专业培训以及会计人员培训。

(二)、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制度方面:

1、财务审批流程是由财务人员拟定,财务经理和会计机构负责人确认,最后经总经理审议批准,颁布实施。

2、公司制定了重大会计差错追究制度,对造成会计报告产生重大差错,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做相应的处罚。

3、公司制定了有关人员的岗位责任制度,其中包括了财务会计相关负责人的管理制度。

(三)、财务信息系统的建设和管理方面:

1、公司财务信息系统符合独立性的要求,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没有查询、修改公司财务信息系统的权限。

2、系统生成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均符合《会计法》及会计电算化相关规定的要求;能够查询总分类 3

账、明细账的时间、凭证号、摘要、金额等信息;打印的凭证和账簿有连续编号;凭证的编制和审核由不同的人员担任。

(四)、会计核算方面:

1、会计凭证的编制符合《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签字齐全,定期装订,专人保管,原始单据完整合法。

2、公司有制定会计档案保管制度,指定专人保管会计档案,设置专门的会计档案室,会计档案按年度,分别存放在不同的文件柜当中,并加锁确保安全。调阅会计档案需登记,移交、销毁会计档案需办理相关手续。

3、公司由专人负责编制会计报告,能独立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财务报告符合要求,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说明清楚。报告签字完整,加盖公章。

4、公司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结合自身经营特点,制定明确、恰当的会计政策,并在财务报表附注中详细披露。

(五)、财务管理制度方面:

我公司建立了财务会计相关制度:管理费用开支管理办法、现金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规定、会计内部审计规定、财务印章管理制度、会计电算化工作标准、借款及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等等。

但现有财务会计管理制度中,绝大部分是在十多年前制 4

定,最近一次修订时间距今也在八年以上,这期间公司外部环境和经营状况发生了很大变化,加之公司高管及财务主管人员变动频繁。因此,部分财务会计管理制度中的一些条款没有结合环境和经营情况的变化进行适当的、及时的调整和修订。此项问题已经在20xx年10月31日前完成整改。

三、整改情况:

公司就本次会计基础工作专项自查活动中所发现的问题结合公司已经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在管理人监管之下自行管理日常业务的实际情况进行整改。

1、公司对以前所制定的财务会计及其相关的制度规定进了梳理。在适合本公司目前的情况下继续延用或者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参照应用。例如:

(1)、公司本部管理费用开支管理办法

(2)、公司财务印章管理制度

(3)、公司财务部长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4)、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5)、税务管理办法

(6)、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7)、会计电算化工作标准

(8)、公司制定的回避制度

2、公司还根据以前制度修订了部分制度与职责

(1)、《公司财务部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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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财务部岗位职责》

(3)、《财务负责人制度》

(4)、《关于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3、按照深圳中院裁定要求,我公司在破产重整期间的营业事务受管理人的监督。在管理人的监督管理下,我公司根据深圳中院确定的《盛润股份重整案件管理人与债务人主要职责》,又重新制订了适用公司现状的

(1)、《广东盛润股份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期间自行管理财产和经营事务之财务费用管理办法》。

(2)、根据管理人制定的《财务收支管理制度》,与管理人达成例会制度与重大财务活动汇报制度。

通过此次会计基础工作专项自查整改活动,我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自身的实际财务管理情况及时修订和完善财务会计流程体系,进一步提高我公司财务会计管理工作。

特此报告。

广东盛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〇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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