醴陵市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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醴陵市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

(暂 行)

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推进课改进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个性发展,按照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的要求,在参照外地评价办法的基础上,结合市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实施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全面反映小学生的发展状况和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的重要举措。按照素质教育与新课程理念的要求,以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为基本内容;以学校评价为主体,因校制宜,充分发挥各学校的积极性与创造性;以学生的实际表现为依据,关注学生的均衡发展和潜能发展。采取多样化的评价方法,力求全面反映学生的综合素质状况,使评价过程成为促进学生、教师及学校进步与发展的过程。在对学生实施综合素质评价时,应力求内容全面、客观,程序科学、规范,关注学生全面协调发展,关注学生的特长和潜能。评价要遵循导向性、可操作性、公平性和发展性原则

二、评价内容

评价内容主要包括基础性发展目标和学科性发展目标两个方面的内容。

1 、基础性发展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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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性发展目标是评价学生综合素质的主要依据。其基本内容主要包括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五个方面。

2 、学科性发展目标

学科性发展目标是评价学生学业成绩的主要依据。其基本内容是各学科课程标准中列出的学习目标和各个学段学生应达到的目标,包括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等方面,侧重于学习兴趣、学习态度、学习方法、学习习惯的评价、自主合作探究能力的评价,关注学生人文精神的提升。

三、评价方法

评价方法包括日常性评价、阶段性评价、终结性评价。评价时应把握“日常性评价是阶段性评价的基础、阶段性评价是终结性评价的基础”的操作原则。

1、日常性评价

各学科教师在日常教学过程中,注意观察学生的进步和发展,关注学生的表现,及时做出评价,并适时做好记录和资料收集工作。

(1)、即时评价。教师要在教育教学的过程中采用多样的、开放式的评价方法(如口头评价、成果评价、访谈交流、行为观察、问卷反馈、情景测验等)及时评价每个学生的优点、不足以及发展潜能,满足每个学生的发展需要。

(2)、成长记录。成长记录应收集能够反映学生发展提高的重要资料,包括学生的自我评价,来自同学、教师、家长的评价信息,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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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在文体活动中的突出表现,学科检测的阶段成绩,学生的最佳作品等。学生是成长记录的主要记录者和管理者,成长记录要始终体现诚信的原则,要有教师、同学、家长开放性的参与,使记录的情况典型、客观、真实,同时便于展示。

(3)、学业考试。考试是一种有效的评价方式,要根据考试的目的、性质、内容和对象,选择相应的考试方法,促进每个学生的进步。除传统的纸笔测试外,还可设置口试、听力测试、成果展示、实验操作、上机操作等形式测试,允许学生进行二次考试。纸笔测验可采取闭卷考试、开卷考试或开闭卷结合考试等不同形式。

(4)、实绩表现。通过演讲比赛、小制作、小发明、小竞赛及文体艺术等丰富多采的活动,展示学生的特长,张扬学生的个性,培养学习兴趣,促进全面发展。

2、阶段性评价

(1)、各学校要成立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工作委员会,其成员应有广泛的代表性。评定工作委员会负责制定本校评定工作的实施细则(可适当细化六项评价内容)与具体程序,编印各种相关的评价子表,汇总、上报学生的评价结果;对校内各班级评定工作进行指导,监督评定过程,接受质询、投诉与举报,及时纠正评定中的错误。在实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之前,各学校要通过教师大会、班会、家长会、家长学校等形式,广泛宣传和培训,争取各层面的知晓、理解与支持,为顺利开展此项工作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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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综合素质评定以班级为单位开展工作。每个班级成立一个评定小组,由班主任和科任教师组成,人数一般不少于 5 人。各位小组成员为学生授课的时间原则上不能少于一年,且要对该班学生比较熟悉和了解,具备较强的责任心和良好的诚信品质。班级评定小组由学校评定委员会提名成立,要提前向评定班级的学生公布。

(3)、综合素质评定小组要以学生的日常表现为依据,每学期结束时要对每个学生进行阶段性评价,通过参考各种资料,经集体讨论,给予学生客观、公正的评价,教师要善于搜集和分析能够反映学生学习过程和结果的有关数据和其它形式的行为表现,并利用这些数据和表现来描述学生的学习情况。阶段性评价的结果填入《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

3、终结性评价

(1)、终结性评价应由学校评定委员会组织进行,要在学生毕业离校前完成。评定时以学生阶段性的综合素质评定结果为依据,通过对相应等级赋分的办法进行换算,取所有阶段性评价的平均分值作为终结性评价结果,记入《小学生综合素质报告册》,并同《成长记录袋》一起移交初中学校。学生终结性评价结果要上报教育局审验。

(2)、赋分转换标准:评价过程采用十分制,最后折算成等级,即每个维度满分10分, 8分(含8分)以上为A等,6至8分为B等,6分以下(不含6分)为C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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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教育行政部门要对学校的评定工作进行指导,对评定者进行培训,监控评定过程,接受投诉与举报,对评定过程中的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四、评价程序

1、学生自评。按照综合评价的五项内容,学生在班级作学期自我评价,展示成长记录袋中最有代表性的内容,在班级进行交流。

2、学生互评。班长牵头召集班委和组长,组成学生评价小组,共同按五项考评内容逐条为每个学生进行综合评价。

3、任课教师评价。班主任牵头召集包括体育、音乐、综合实践活动等熟悉该班情况的任课教师代表不少于5人,组成教师评价小组,共同按五项考评内容逐条为每个学生进行综合评价。教师评价组成员应参加学生自我评价活动、考察学生的成长记录袋,主动了解被评学生的情况。

4、班级综评。每个维度的自评得分占10%,生评得分占40%,师评得分占50%,三项合计为该维度最终分值,综合学生所得分值,确定被评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等第。

5、学校审核、公示。

五、评价结果

1、评价结果的呈现

(1)、等级表达。每个维度分为A、B、C即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其中各维度优秀比例不超过40%。根据各维度得分总和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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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出总评等级,原则上总评等级为A的比例不超过20%。(对同年级中获各级先进班集体的班级可适当增加A级比例,从而鼓励班级建设和班级争先创优,形成良好的校风)。对学生综合素质等级的确定应十分认真、慎重,各维度等第评定为“不合格”的学生应交学校评定委员会审核。

(2)、质性评语。以综合素质评定的内容为主要依据,对学生给予一个综合性的评语,其中还可以包括等级评定中没有包括的内容,尤其应突出学生的个性、特长和潜能。评语应采用激励性的语言,客观描述学生的进步、潜能及不足。同时要制定明确简要的促进学生发展的改进计划,帮助学生认识自我,树立自信。对低段学生的评价应浅显、生动。

2、评价结果的运用

(1)、综合素质评定的内容、方法及程序等,应向学生及家长作出明确的解释并公示。评定结果只公示A等级,其余等级通知学生本人及其家长。如有异议,由校评定委员会进行调查与处理。最后,学生和家长要在《小学生综合素质报告册》上签字。

(2)、学校综合素质评定委员会对评定结果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并负责,评定结果原则上不得更改,如果确实发现评定结果有误,应记载更改缘由及更改人,同时保存原评定记录以备审查。

(3)、综合素质评定的结果既作为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和评定三好学生的依据,同时也作为学校诊断和改进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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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实施保障

1、成立组织机构:

(1)、市评定工作委员会

主 任:易磊

副主任:唐宏伟、王清波

成 员:黄科云、汪太矛、匡佑生、周玲

职 责:制定《醴陵市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指导学校开展评定工作,监察调控评定过程,接受和处理各界人士的咨询与投诉,对评定过程中的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理。

(2)、校评定工作委员会

组成人员:学校领导、教师代表、家长代表(经公示后上报备案)

职责:制定评定工作的实施细则与具体程序(每个学期期末,要提前二周制定并下发本学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日程安排);认定评定小组成员;对校内各班级评定工作进行指导;认定评定结果;监控评定过程。

(3)、班级评定工作小组

组成人员:由班主任和科任教师组成,评定人员给学生授课时间原则上不少于一年,评定小组成员不得少于五人。

职责:①指导学生做好前期准备工作。指导学生收集、整理有

效的实证材料,将证据材料按五个维度分类整理并按先后顺序装订成册放入《小学生成长记录袋》。

②对学生自评和互评工作进行指导和监控。

③对学生综合素质进行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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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健全相关制度

(1)、公示制度。评定的内容、方法、程序及结果的运用等,应向学生及其家长做出明确的解释并公示。学生综合素质评定获得“优”等级的名单应在学生所在班级公布,被评为其它等级的学生可向班主任查询。

(2)、申诉制度。对评定结果有异议者,可向学校评定委员会提出申诉和举报,学校评定委员会要力争将问题化解于校内;对评定委员会的答复或处理不满意的,可向市评定工作委员会反映。学校评定委员会和市评定工作委员会应详细记录各项举报、申诉、查处过程及结果。

(3)、诚信制度。为工作人员建立诚信记录,如在评定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的行为,应予以记载,并在师德评价中给予适当扣分。

(4)、监控制度。各级评定委员会要全面了解有关评定工作的信息,及时纠正评定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每年的终结性评定工作结束后各学校应认真进行质量分析并撰写工作汇报。

二0一0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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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1:

醴陵市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各维度体系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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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2:

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自评用表

学校 班级 学籍号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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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3:

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生(师)评用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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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4:

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统计用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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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

浙江大学求是学院蓝田学园

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

(20xx年9月修订)

求是学院蓝田学园分团委素质拓展认证中心

浙江大学求是学院蓝田学园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

第一章 引 言

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培养理论知识扎实、技术能力突出、勇于承担社会责任、具有奉献精神、诚实守信、领导能力突出、团队意识强的高素质“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蓝田学园分团委素质拓展认证中心特制定《浙江大学求是学院蓝田学园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

第二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对蓝田学园学生思想品德进行科学评价,并为评奖评优提供量化依据,根据《浙江大学本科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20xx年1月修订﹚》﹙浙大发本〔2009〕4号﹚文件精神,结合学园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综合素质评价基本原则:

1.以有利于学生全面发展、提高综合素质为目标;

2.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申报与认证相结合、记实与评议相结合的方法;

3.发挥评价过程中的激励和导向作用,评价结果作为学生评奖评优中思想品德评价等级的主要量化依据;

4.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三条 蓝田学园分团委素质拓展认证中心负责蓝田学园综合素质评价办法的制订与宣传,记实项目的统计、审核、认证、公示、补报以及解答在考评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各班设班级综合素质评价小组,由班级民主选举产生3-4名学生并将相关人员的名单和联系方式上报素质拓展认证中心备案,负责班级成员思想品德等级的评定。

第三章 认定办法与考评等级

第四条 学园思想品德评价包括的主要内容:

1.学生参加各项集体活动的表现,如班团、社团、学生会、学园、学院(系)、学校等组织的各项活动,内容包括思想政治学习、科研实践、学科竞赛、学术研究、课外创新发明、社会实践、青年志愿者活动、文化艺术比赛、体育比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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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学生干部在社会工作的表现;

3.学生在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等方面的表现;

4.学生在宿舍文明建设中的表现;

5.学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的情况。

第五条 思想品德评价通过“记实”和“评议”两种方式实施。“记实”为贯穿全学年的量化评价,“评议”为学年末进行的定性评价。

1.“记实”包括“申报认证”、“宿舍记实”和“违纪行为”。

“申报认证”是指学生按照《浙江大学求是学院蓝田学园记实考评评分细则》(见

第六章),向本班综合素质评价小组申报个人在学习、生活与工作中符合申报条件的行为及表现,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由班级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小组和学园素质拓展认证中心按规定进行审核和确认。“申报认证”的内容包括第四条中的第1、2、3项。

“宿舍记实”由宿舍管理部门根据《浙江大学学生宿舍记实考评管理规定》,对学生的表现进行评价。

“违纪行为”包括学生受到学校纪律处分和学园等部门通报批评的行为。有违纪行为的学生,其思想品德等级评定为“合格”或“不合格”。

“申报认证”占“记实”评价结果的85%,“宿舍记实”占“记实”评价结果的15%。

2.“评议”包括“个人自评”和“班主任和同学评议”。

“个人自评”是指学生在学年小结表上作年度小结。

“班主任和同学评议”是指班主任和全班同学对本班同学的“记实”评价结果进行评议和确认。

3.评价结果的确定。

由班主任召开班级综合素质评价小组成员参加的审定会,讨论决定评价结果。 评价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其中,“优秀”的评定比例为50%,“良好”的评定比例小于或等于50%,“合格”和“不合格”的评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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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评议”结果与“记实”评价结果基本一致的,则以“记实”评价结果为准;若“评议”结果与“记实”评价结果不一致的,则可对“记实”评价结果进行适当调整。

评价结果填写到《浙江大学求是学院蓝田学园班级思想品德评价汇总表》,经全班同学签字认可后反馈到学园分团委素质拓展认证中心审核。

第四章 项目申报与审核

第六条 项目申报审核流程:

1.每个短学期第一周周五晚12点前由每位学生向各班综合素质评价小组组长申报上一短学期参加的记实考评项目并提供证明材料,由组长填写《蓝田学园本科生记实考评项目班级申报汇总表》(附件一,所有附件可在蓝田学园网站表格下载处),连同证明材料和电子表一起交给学园负责人。

2.蓝田学园分团委素质拓展认证中心在第一周周末进行统一初审。

3.中心负责人在第二周的周一将初审结果公示在蓝田学园网站上,并在第二周指定时间在指定地点进行统一补报。

4.学园每个短学期第二周周末公布该学期学生记实考评情况统计。

5.班级综合素质评价小组应关注该学期本班级同学记实考评的情况,及时将情况反馈给本班同学并接受同学监督。

6.中心核查。申报公示结束后中心将有工作人员从汇总表中抽10%左右加分项目进行抽查,若发现弄虚作假的情况则相关人员的德育成绩直接认定为不合格,取消校内各类荣誉称号和奖学金的申报资格。

第七条 项目申报操作流程:

1.集体活动申报流程

集体活动包括学校、院系、学园举办活动,社团活动和班级活动,主办方在组织活动一周前须先下载《蓝田学园学生记实考评加分申请表》(附件二),填写完毕后送交蓝田六舍210办公室备案,学园将在公示栏内进行活动预告,活动结束后主办方在一周内将参加活动人员的班级、姓名、学号等信息填写至《蓝田学园学生记实考评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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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名单》(附件三)并上传素质拓展认证中心公邮lantiansutuo@163.com。学园网站将不定期在公示栏内统一公示,个人不需要申报。

2.个人项目申报流程

(1)班级申报。各班综合素质评价小组在规定的申报时间负责下发并组织班级同学填写《蓝田学园本科生记实考评项目班级申报汇总表》(附件一),要求认真如实填写,不得弄虚作假,并在相关证明材料上注明班级、姓名、学号和活动时间。

(2)班级认证。班级综合素质评价小组组长回收《班级申报汇总表》,核对申报内容、格式等,确认无误后上报学园认证中心。

(3)学园认证。学园认证中心核查个人申报项目,并予以公示。

(4)补报和修正。学园认证中心将在公示后安排指定时间和地点进行补报和修正。

第五章 项目统计责任单位

第八条 各项目统计责任单位:

蓝田学园分团委素质拓展认证中心——负责记实考评项目工作的统计。包括:

1.学园举办的各类讲座、开幕式、读书报告会以及各类文体比赛活动。

2.非学园组织举办的各类讲座,文体比赛等。

3.各班级组织的有教育意义的活动。

4.学生获得的各项荣誉以及在献爱心、考证等方面的表现。

5.其他有综合素质评价加分的项目。

蓝田学园分团委社会实践部——负责社会实践活动的统计。包括:

1.学园组织的暑期(寒假)社会实践活动。学园将组织公布项目情况。

2.学校其他单位组织的暑期(寒假)社会实践活动。包括校团委、党委学工部以及其他部门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

3.个人自主参加的非学校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个人必须提出项目确认申请并出具社会实践单位的证明。

4.社会实践部在长学期的第一短学期将相关实践材料收集整理并在第二短学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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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周前将相关名单交给素质拓展认证中心相关负责人,由中心负责人将名单导入数据库备案。

蓝田分团委青年志愿者中心——负责青年志愿者公益活动的统计。包括:

1.学校组织的青年志愿者等公益活动。

2.学园组织的青年志愿者等公益活动。学园将组织发布项目情况。

3.各班级组织的青年志愿者公益活动。班级活动必须在开展前提出项目申请并经中心负责人批准认可,然后送素质拓展认证中心备案(具体操作流程见班级活动申报流程)。

4.个人参加的社会组织的青年志愿者公益活动。个人必须提出项目确认申请并出具志愿者活动组织单位的证明。在学园统一申报时上报。

5.青年志愿者中心在夏学期将相关实践材料和志愿者小时数收集整理并在夏学期第七周周五前将相关名单交给素质拓展认证中心相关负责人,由中心负责人将名单导入数据库备案。

班级综合素质评价小组——负责学生思想品德评价等级的评定和学生的个人项目申报。包括:

1.向同学宣传第二课堂、综合素质评价的有关内容。

2.在规定时间督促同学进行申报,指导同学进行综合素质评价项目的申报。解答同学申报过程中的问题。

3.负责班级记实考评的初审。主要包括:检查同学申报格式是否规范、申报内容是否真实并汇总同学申报情况等。

4.及时了解同学记实考评积分情况。

5.学年期末时负责班级思想品德评价成绩的总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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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

记实考评量化评分细则

为了更好地开展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做到公平、公开、公正、合理,现针对考核项目进行细化、量化,审核、认证分值如下:

一、思想教育(上限15分)

1.获得各项荣誉称号加分规定:

(1)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党员者,4分/次; (2)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团员、团干者,3分/次; (3)获得学园优秀团员、团干者,2分/次; (4)获得学园特设荣誉称号者,2分/次;

(5)有重大立功表现,为学校、学园赢得荣誉或做出特别贡献者,由学园认证酌情加分。

2.积极参加班级思想教育活动加分规定:

班级层面上组织的有利于促进同学积极向上,营造班级良好氛围的活动,经学园分团委素质拓展认证中心审核之后,参加同学加1分/次。

二、社会工作(上限20分)

参加各类学校、学院、学园(分)团委或学生会工作经考核后的加分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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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工作考核采取逐级考评制度,学年结束后考核。评定细则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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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班长、团支书的考评由分管辅导员负责,班委、团支委的考评由班级综合素质评价小组评议。

2.党支部副书记、委员的考评由党支部书记负责。

3.学园分团委、学生会各部门干事考评由该部门部长负责;学园副部长及以上干部考评,分团委由学生委员负责,学生会由主席团负责;分团委学生委员和学生会主席团由相关指导老师负责。

4.校内学生组织、其他社团(如校团委、校学生会等)成员必须填写《蓝田学园学生干部考核表》(附件四),经所在部门或其指导单位进行考核并并将考评结果加盖组织公章反馈至学园素质拓展认证中心。

5.若个人同时担任两项或两项以上学生干部工作,其考核结果取较高两项分数累加。

三、社会实践及志愿者活动(上限20分)

1.参加学校立项组队的社会实践活动加4分/次,学园、院系立项组队的社会实践活动加3分/次。

2.在第1条的基础上,若获得先进个人和先进团队的另加2分,获优秀论文的另加2分。

3.参加志愿者活动时,获省级及以上表彰奖励者,5分/次;获校级表彰奖励者,4分/次;此外,志愿者活动加分按照志愿者小时数满5分加一分的原则进行。

4.参加学长组的,组长加3分/人,组员加2分/人。个人获校级优秀学长称号另加3分/人,学长组获校级优秀学长组称号成员另加3分/人;个人获学园级优秀学长称号另加2分/人,学长组获学园级优秀学长组称号成员另加2分/人。

5.积极参加义务献血者,3分/次,需要献血证等证明材料。

四、学术活动(上限25分)

1.学术竞赛类活动:

(1)参加省级及以上比赛获奖者,一等奖及以上5分/次,二等奖4分/次,三等奖3分/次,各单项奖3分/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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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参加校级比赛获奖者,一等奖及以上4分/次,二等奖3分/次,三等奖2分/次,各单项奖2分/次。

(3)参加院系、学园级比赛获奖者,一等奖及以上3分/次,二等奖2分/次,三等奖1分/次,各单项奖1分/次。

注:论名次的竞赛,获得第1名等同一等奖,第2、3名等同二等奖,第4-8名等同三等奖;所参加比赛若设参赛奖,等同单项奖。

2.研究创新活动:

(1)参加学校、院系、学园认定的科研项目并立项成功者,加2分。

(2)学校、院系、学园认定的科研项目结题答辩通过者,优秀加5分,良好加3分,合格加2分;

(3)以上项目一般包括:SRTP、新苗人才计划、挑战杯、蒲公英创业大赛、NSEP等。相关项目须写清楚级别、期数、时间、项目名称、是否立项成功或答辩通过等级。

(4)各种专利、发明加3-5分,并按照专利发明的等级逐级加分。

(5)发表学术论文者,核心期刊为5分/次,公开期刊为3分/次;第二、第三作者分别乘以加分系数0.5,0.3,得分四舍五入取整。

注:通过各类等级考试(如英语四、六级考试、计算机等级考试)不加分。

3.学术讲座类加分:

(1)学园鼓励参加的学校、相关专业院系、学园主办的讲座类活动,视重要程度每次1-3分,由学园公示相关参加名单和具体加分,个人不需要申报。

(2)其他类型的讲座类活动个人需填写《蓝田学园记实考评讲座类活动记分卡》(附件五),每个短学期结束由班级综合素质评价小组审核签字后加0.5分/次,此类讲座上限为3分/短学期。每个学年结束后班级综合素质评价小组统一上交所有记分卡至学园分团委素质拓展认证中心。

(3)参加职业生涯规划基地活动(如工作坊)每次加1分。

注:讲座类活动主要指参与学术讲座(报告)、文化沙龙、宣讲会、学长交流会,观看辩论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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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校园文体活动(上限20分)

1.体育竞赛类活动参照学术竞赛类活动加分(表现特别优秀者,如体育比赛破记录者可酌情另加分)。

2.参加各种文艺表演,学园级活动加2分/次,校级及以上活动加3分/次。

3.各类文体比赛学校、学园、班级的啦啦队加1分/次。

4.参加其他各种校园文化活动由蓝田学园分团委素质拓展认证中心审核后酌情加分。

六、扣分事项

1.要求必须参加的党支部、班级(包括班会、团支部会)、寝室活动,无故缺席者扣1分/次。

2.学校、院系、学园组织的学生活动(形势报告会、学生大会、公益劳动等),无故缺席者扣2-5分/次。

3.非寒暑假、国家法定节假日期间,寝室成员超0:00未归,其他成员均不知去向并无法取得联系时,寝室长应负责将情况报告给辅导员和班主任,同时根据情节轻重,扣除迟归者1-3分/次。若寝室长隐瞒不报,发现后扣寝室长记实考评1分/次。若寝室长不在或迟回,依床号顺序确定责任人,从1号开始,依此类推。

4.沉溺于电脑网络、游戏等影响学习和生活的行为,按情节轻重,扣2-5分/次。

5.违章用电等影响公共秩序、他人休息和公共安全的行为,按情节轻重,扣2-5分/次。

6.若情节特别严重,经蓝田学园分团委素质拓展认证中心认定,可不受以上分数限制,加重扣分。

7.各班有自主决定适当额度扣分的权力。扣分需经班级综合素质评价小组商议决定并报请学园素质拓展认证中心审核通过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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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其他不在本评分细则内的活动不予加分,有争议的项目有学园素质拓展认证中心讨论决定。

2.学生平时应注意证明材料的收集,避免出现申报时无法提供材料的情况。

3.班级申报审核过程中需要注意的问题:

(1)注意填写申报汇总表时格式规范,严格按照表格范本填写,项目名称格式统一,按参与者姓名排序,按实际情况填写日期(至少精确到月),并按评分细则进行评分,没有注明活动日期的学园素质拓展认证中心有权不予加分。

(2)证明材料请按姓名依次放好,各班上交的纸质汇总表和证明材料,用一个档案袋装好后一并上交,档案袋上注明班级名称,对于没有用档案袋包装的汇总表和证明材料或没有按照格式规范填写的电子汇总表,学园素质拓展认证中心有权拒收。

4.学生在参加学园活动后在活动结束后及时到蓝田学园网站公示栏查看是否已在公示的活动参加人员名单里,若发现遗漏请持相关证明在指定时间和地点补报。

问题反映途径

如果学生在记实考评工作实施的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欢迎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解答您遇到的问题。

联系人:

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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