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技术协议-范本

         

技术协议书

零部件名称:零部件开发资料表)

零部件代码:零部件开发资料表)

甲方:

乙方:

二〇##年十二月


产品技术协议

甲方法定中文名称:

乙方法定中文名称: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下表中所列零部件开发事宜达成产品技术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甲方向乙方(或乙方向甲方)已提供资料具体如下:

零部件开发资料表

1、双方权利和义务

1.1 甲方权利和义务

1.1.1甲方有权对乙方生产经营的资质的质保体系进行咨询和考察,对已确定的乙方每年有权进行评价,乙方有义务进行相应的配合。

1.1.2            日前应向乙方提供产品零部件接口定义尺寸及技术要求。

1.1.3 甲方如要变更产品设计,需提供书面通知。

1.2.4甲方有权对自己的技术零部件实现技术进步、改进和换型,乙方应积极支持和配合,提供相应的新的配套件供甲方选择,并且乙方有义务及时退回滞留在甲方仓库里的样件。

1.2 乙方权利和义务

1.2.1除接口尺寸外,乙方应对所供产品的内部设计负责,由于产品内部的结构设计、尺寸、强度、制造缺陷等的原因造成甲方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1.2.2 乙方应在签署技术协议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零部件开发计划。计划中的各个时间节点如因故不能按时完成,应提前、及时告知甲方,在甲方书面同意后,方能变更进度计划。迟延履行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延迟行为索赔。

1.2.3产品图纸和技术标准由乙方提供,乙方应对其先进性和正确性负责,在签约时向甲方提供《零部件清单》,其内容包括零部件型号、名称等。乙方提供零部件同时应向甲方提供该零部件所执行最新标准、零部件技术条件、技术参数、零部件配置状态、零部件图样、产品性能指标要求、产品外观要求、产品表面处理要求等。如有新标准出台,执行最新标准,必要时乙方还应向甲方提供零部件的定型试验报告、鉴定合格证明等文件。

1.2.4 严格执行双方确定的技术标准,按图施工,如乙方要变更产品设计或技术标准,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修改后由甲方确认。如没有书面许可,乙方私自更改而产生的一切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1.2.5 若本协议委托开发的产品属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强制性认证产品,乙方须在批量生产前向甲方提供该产品的认证证书,同时按甲方要求提供甲方整车认证所需数据。

1.2.6对尺寸和形状不宜用通用量具测量的零部件,乙方必须制备专用检具,并必须向甲方提供一套 。

1.2.7 乙方免费向甲方提供   套样件供甲方试装。

1.2.8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样件应附带《样品检查报告》、《全尺寸检验报告》,小批量供货时应附带所供零部件的《检验标准》。正式批量供货后,每供一个批次的零部件,乙方同时提供该批次的质量检查报告。所供产品按甲方要求的周期作产品性能试验,并将试验报告提供给甲方。

1.2.9乙方向甲方提供的零部件实物(零件、总成)上均应有零件代码、供应商代码、材料类型、生产日期等永久性标识。不能作标识的零件除外(如:小件、标件、非标件、钣金件),但在零件包装上应有标识。

1.2.10乙方向甲方提供的零部件用于甲方出口零部件的,其包装上应有“出口零部件”标识。

1.2.11如此产品为乙方设计,乙方在签定本协议后5个工作日内需向甲方提供产品的外形安装尺寸的三维数模、品质基准书、图纸、产品设计技术要求等文件,甲方以此作为产品试制开发的依据(见附件二:技术资料清单,已提供的文件用“√”表示)。

1.2.12服务

售前: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详尽的技术资料、图样、使用条件,以及乙方技术人员在甲方的技术指导等技术支持。

售中: 乙方每批次供货均应随货同行该批货的文件包括:零部件检验合格证、零部件使用说明书、图样文件,散发件清单、易损件清单、装箱单、承运单位、发货人、收货人等详尽信息。

售后: 乙方应提供售后服务在国内的网络情况、通讯地址、负责人、电话等有关信息,特别是发动机、电机、差速器等乙方直接负责售后服务维修的零部件,乙方售后服务的联系方式、负责人等有关信息,接报修电话后原则上中心城市24小时,非中心城市48小时完成服务。

2、知识产权

2.1 乙方为甲方开发(或提供)产品,乙方应充分审查,避免对第三方知识产权的侵权事宜,如有涉及到第三方的知识产权的,应及时同甲方沟通更改设计方案。除非另有约定,凡因涉及第三方的知识产权而产生的纠纷问题(包括法律诉讼、经济赔偿等),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甲方因此所遭受的全部损失由乙方赔偿。

2.2 乙方根据甲方委托所完成的发明创造,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私自销售、许诺销售、进出口或许可他人制造、使用、销售、许诺销售、进出口,也不得以转让、合作或其它方式使该发明创造为第三方所知悉,否则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索赔并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2.3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中如果使用了乙方在国内或国外已经申请专利或者拥有其他知识产权的技术或产品的,甲方不得再就完全相同的技术或产品申请专利,但应免费许可甲方使用。

    如果甲方运用前述技术或产品制造的产品出口到乙方前述技术或产品申请专利或者拥有其他知识产权的国家或地区,不构成对乙方专利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侵犯,乙方应免费许可甲方使用。

2.4乙方根据甲方委托所完成的该产品,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配套、提供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本合同所规定的配套产品或类似产品;也不得向任何第三方出售、赠与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含有本合同所规定的配套产品技术信息的模具、专门生产工具、设备等物体。乙方违反上述约定,应对甲方进行赔偿,赔偿金额不低于乙方因违反上述约定所获得的全部收入的百分之二百。

2.5甲方的各种标识只准用于为供应甲方生产或售后服务需要使用的产品。

3、保密

3.1保密资料范围:在甲乙双方合作期间,甲方以各种形式一次或多次向乙方披露的所有纸质或电子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数模、技术文件、商务文件等相关资料。

3.2自甲方向乙方披露保密资料之日起开始,乙方负有保密的义务,保密期限为: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计 15年。

3.3保密期限内乙方应承担对甲方所披露的资料的保密责任,乙方的所有员工不论是否直接参与项目,均有保密义务。

3.4乙方保证未经甲方的书面授权,不得将甲方向乙方所披露的所有保密资料、本协议及其附件的相关内容以任何形式透露给任何第三方,不得将甲方向乙方披露的所有保密资料、本协议及相关附件的相关内容应用于本合同目的之外的其他任何目的。

3.5在乙方完成甲方所委托的制作事项之日起10日内,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删除甲方所提供的所有保密资料或者归还甲方,同时向甲方提交一份由乙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乙方企业公章的,表明甲方所披露给乙方的所有保密资料已经全部归还或删除的证明文件。

3.6凡乙方违反本协议所约定的保密条款(包括本协议未约定的乙方其他行为泄露本协议约定的保密资料)的,乙方应立即停止其行为并采取措施避免损失扩大,同时乙方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全部损失并且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其他法律责任。

3.7任何一方因违反本协议的保密条款而导致另一方蒙受损失,受损方有权向对方追讨经济损失,以致追究法律责任。

4、标准

无约定标准的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应当符合行业标准。

5、未尽事宜

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补充或更改条款与本协议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6、何时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7、双方持有份数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8、本协议包含以下附件:

◆ 产品描述或产品定义

◆ 产品技术和质量要求

上述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甲    方:   (盖章)             乙    方:   (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一

产品描述和产品定义

附件二

产品技术和质量要求

 

第二篇:产品技术开发协议-模板

编号:

                    

产品技术开发协议

 开发项目:XXXXXXX

甲      方:陕西通家汽车有限责任公司

乙      方:XXXXXXXX

XXXX年X月


目  录

一     产品执行标准

二     产品结构

三     加工方法

四     产品验收

五     产品设计寿命、质量承诺

六     技术协作方式

七     知识产权

八     文件资料

九     样件供货

十    标识要求

十一  其它

甲方:陕西通家汽车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充分协商,达成如下技术条款:

1  甲方委托乙方开发或制造:  XXXXXXX

委托开发产品详见产品开发零部件清单见表1。

表格1   零部件清单

产品技术要求

2.1相关产品执行标准见表2。

表2  产品执行标准

2.2 尺寸要求

2.2.1 产品外形尺寸及公差要求:按照双方认可的产品图纸执行,满足整车装配要求。

2.2.2 特殊要求:在设计过程中的特殊要求由双方协商确定。

2.3 材料要求

2.3.1 产品材料要求:满足产品材料定义、法规要求、材料标准,按双方确认图纸及材料清单(BOM)执行。

2.3.2 特殊要求:对于出口欧洲的,零部件的材料必须符合相应欧洲标准。

2.3.3 满足甲方材料体系要求、材料需经甲方认可。

2.4 性能要求

2.4.1 产品性能要求:

① 满足标准、图纸技术要求(满足标准样车的装车要求和使用可靠性、寿命性能的要求)。       

  ② 系统:XXXXXXX。

③ 部件:满足XXXXX所需的要求,符合上述标准和图纸技术要求。

2.4.2 特殊要求:在设计过程中的特殊要求由双方协商确定。

2.4.3 特别说明:

a)本产品目前是以国内市场需求为基础进行开发;

b)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本协议所涉及零部件在欧洲、北美市场的适应性分析报告;

c)对于国内和欧洲、北美市场要求不同的零部件或者性能要求,乙方在开发阶段必须同时另行设计,并在得到甲方书面确认开发适应欧洲、北美市场的产品任务后,三个月内具备批量供货的能力 。

d)涉及到出口车型零部件需满足当地法规要求。

2.5 外观要求

外观质量要求:满足图纸技术要求(可体现图纸具体要求)。

产品结构

3.1 按照双方确认的图纸和标准执行并满足装配要求。

3.2 整车装配要求:装配尺寸及空间位置参考数模及双方确认图纸。

3.3 手工样件、工装样件、小批量、批量供货部件的任何状态更改,必须经甲方确认后方可执行。

3.4 设计责任:由甲方负责产品在整车的布置位置及空间节点边界条件;由乙方负责产品的具体结构设计和性能保证,乙方承担因零部件内部结构设计、制造及工艺导致的召回责任。

加工方法

4.1 加工方法:由乙方负责零部件加工、装配,并满足产品质量要求。

4.2 乙方按工艺需要采用大批量加工方式。甲方认可后,乙方可以按照采购定单生产。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单方擅自变更材料牌号及来源、加工工艺等涉及到产品设计方面的内容。

产品验收

5.1验收参考标准见表3

表3 验收标准

5.2 设计验证计划

参考项目进度计划,若项目进度发生变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5.3 检验方法及要求

5.3.1 材料检测:

5.3.1.1 检验方法和依据按照图纸和相关标准执行或者双方确认的技术规范;材料认可须甲方研发部门会签认可;需要确认的原材料,样条、样块应附自检报告;材料认可报告结果将作为进货检验依据。

5.3.1.2 乙方负责安排材料试验;相关试验费用由乙方承担。

5.3.2 尺寸检验:专用检具或手工检验、产品或样件满足图纸或数模要求并出示报告。

5.3.3 性能检测:对需要确认性能的样件应附样件的性能检测报告,方法应按图纸和相关标准要求执行。

5.3.4 装车检验:样件装车的尺寸检测和装车后的路试检查,乙方应确保无故障里程满足甲方技术要求。

5.3.5 检验工具要求:台架试验设备须经国家认可(符合国家计量检验要求)或双方确认的试验检测设备。乙方应对其供货的零部件总成制作相关检具以检查下线和出厂的零部件总成尺寸, 并在甲方有要求时,乙方需于整车 SOP之前免费提供一套检具给甲方。

5.3.6 OTS送样前:由乙方负责安排台架试验,并提交台架试验规范和性能试验报告。

5.3.7 OTS送样后:甲方根据需要负责安排工装首次可靠性路试、零部件台架试验;若首次路试或台架未通过,则后续安排的相关路试及台架费用由乙方承担,具体费用金额依据试验项目以及甲方试验中心的试验收费标准;如因甲方设计造成的试验未通过、则后续涉及试验费用由甲方承担;同意该费用直接由甲方通知甲方财务部直接从乙方货款中扣除或者转入甲方的研发费用,同时书面告之乙方。

产品设计寿命、质量承诺

6.1 产品设计寿命规定:不低于   三     年或   八   万公里,先到者为限。

6.2 在产品设计寿命期限内、正常使用条件下,不允许出现任何质量问题。

技术协作方式

7.1 按照图纸和双方确认的状态进行开发和试制;以乙方为主进行开发,但需满足甲方的装车要求,乙方参与和配合甲方进行布置。

7.2 设计零件结构和制造可行性分析由乙方负责,边界条件、总布置状态由甲方负责,乙方对甲方的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零部件图纸由双方确认。

7.3 乙方应严格按本协议进行产品开发,并定期向甲方反馈开发进度。

7.4 乙方在产品试制及生产准备期间, 甲方可随时参与乙方产品开发过程的质量控制和性能检测过程;甲方有权提出产品的更改并作相应说明,经与乙方协商后,妥善解决己投入工装的相应更改, 由乙方提供满足甲方技术性能和质量要求的产品样件。

7.5 由乙方承担产品的生产准备,并按协议中双方确定的日期提供工装样件,由甲方负责产品的鉴定。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做好产品的试验、检测、评审等鉴定工作。

7.6 在批量生产前牵涉到的所有产品变更:包括二级配套商(包括材料供应商、表面处理协作单位)的变更、零件材料的更改、模具的更改或重制、生产场地或设备的变更等,乙方都需事先通知甲方,如甲方认为有必要,则乙方还需重新提交工装样件。

7.7 乙方负责对产品工艺性的更改设计,同时根据甲方提供相关边界条件进行性能分析及耐久性分析。乙方应对最终产品负责,并参与样件装车检查,对不合适的地方应及时予以修正,直至合格。

7.8 需要对方确认的文件资料,对方必须在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反馈。

7.9 乙方负责产品零部件的认证,产品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要求。

7.10 甲乙双方密切保持技术合作和交流。

7.11 批量供货后如涉及到设计问题而发生质量问题或其它意外情况,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解决或协助解决(含现场技术服务),并积极主动和甲方一起不断提高产品质量。

7.12 乙方的关键件二次供应商需经甲方认可。

7.13 批量供货后:乙方派人定期到甲方现场服务、回访。

知识产权

8.1 本清单零件在本项目的开发过程中产生的新专利归甲方所有。

8.2 在本合同规定的项目中产生的,专用于本项目的且由甲方支付了的与项目相关的任何数模、模具、总成图纸和技术文件,知识产权属于甲方,但是项目进行中乙方未依据甲方提供的任何技术、参数或样品且不仅仅是针对本合同规定的项目而独立完成的数模、模具、图纸和技术文件除外。

不是在项目进行中所产生的,某一方所拥有的任何现有的想法、经验和发明创造(包括理论的应用)在这个项目中用到,并且引用到这个项目中,应该保持该方拥有的知识产权。

8.3 乙方根据甲方委托所完成的发明创造,未经甲方许可不得私自销售、许诺销售、进出口或许可他人制造、使用、销售、许诺销售、进出口,也不得以转让、合作或者其他的方式使该发明创造为第三方所知悉,否则将依据合同追究其法律责任。

8.4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中如果使用了乙方在国内或国外已经申请专利或者拥有其他知识产权的技术或产品的,甲方不得再就完全相同的技术或产品申请专利,但甲方在使用乙方供货的产品时,甲方可以免费使用该产品所涉及的专利。

8.5 如果乙方向甲方供货的产品运用到乙方的知识产权及专利,而甲方将乙方供货的产品运用到甲方制造的产品出口到乙方前述技术或产品申请专利或者拥有其他知识产权的国家或地区,不构成对乙方专利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侵犯,甲方可以免费使用该产品所涉及的专利。

8.6 本协议有效期间,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配套、提供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本合同所规定的配套产品;也不得向任何第三方出售、赠与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含有本合同所规定的配套产品技术信息的模具、专门生产工具、设备等物体。

本协议终止后,事先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配套、提供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由甲方设计的或双方共同设计的配套产品;也不得向任何第三方出售、赠与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根据甲方设计的或双方共同设计的含有本合同所规定的配套产品技术信息的模具、专门生产工具、设备等物体。

8.7 乙方应保证其根据甲方委托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在亚洲、欧洲及美洲地区不会构成对任何第三方专利权及其他知识产权的侵犯。

8.8 甲方根据乙方基于其委托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制造的产品在亚洲、欧洲及美洲地区所涉及到的知识产权侵权纠纷等问题由乙方全权承担、负责,甲方可协助解决;甲方因侵权所作出的赔偿及其他损失,乙方应按照同等的金额对甲方给予赔偿。

8.9 前述发明创造若可能侵犯了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利,及至可能引起的任何纠纷,双方有义务及时相互提醒和通知;无论甲方是否提出要求,乙方均应告知甲方所有与本项目有关的技术或产品的任何专利权使用情况。

8.10 甲方的各种标识只准用于为供应甲方生产或售后服务需要使用的产品。

文件资料

9.1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文件资料:

9.1.1 样件1套

9.1.2 OTS认可表格(电子版本)。

9.1.3               日前提供产品在整车的布置位置及空间节点边界条件。

9.1.4 (图纸或三维模型)

9.2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

9.2.1 文件资料:

9.2.1.1               日前提供产品开发控制计划、进度表。

9.2.1.2               日前提供总成CATIA V5 R15版本3D数模及2D图纸,提供的文件符合甲方软件制图规范要求,双方于              日前确认完毕。

9.2.1.3               日前提供以下OTS认可书面材料两份(一份原件,一份复印件):

零部件尺寸检验报告(5件)以及材料清单(BOM)及材料检验报告(包括外委材料试验报告)、性能试验报告及性能试验原始记录、材料样块样条、具有资格的实验室文件及其它需要文件。

9.2.2 工装样件的提交

9.2.2.1               日前乙方向甲方提交材料检验用样条、样板、样块(附自检报告及材料试验报告),具体规格参照甲方企业标准;

9.2.2.2               日前提供零部件性能试验报告;

表格4  产品提交要求

9.2.3 检具的提交

9.2.3.1 乙方于              日前提供检具方案。

9.2.3.2 甲乙双方于              日前检具方案确认。

9.2.3.3 乙方于              日前提供自检完毕的检具,交由甲方标定。

9.2.3.4 甲方标定认可完毕,甲方保留1套、乙方保留1套。

9.3 对于有相关国家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的零部件,乙方负责于              日前提交国家强检报告原件1份与甲方,于              日前提交3C认证报告1份与甲方。

9.4 对于有相关国家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的零部件需要在整车上做试验的,发生试验费用乙方必须承担。试验合格后,甲方提供检验报告,乙方可以正式供货。

10  样件供货

10.1 乙方于              日前提供工装样件生产计划于甲方,甲方确认后认为必要时、将现场确认生产条件并抽取样件。

10.2 乙方于              日前提供首批免费合格手工样件5台套,              日前提供免费合格型钢样件5台套,后续20台套免费工装样件提供时间,由甲方另行通知,          月具备SOP能力。

11  标识要求

产品标识符合甲方标准TJB020##—2010《汽车产品零部件追溯性标识规定》执行。

12  其它

12.1 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批量供货技术协议签订后,本协议自动解除。

12.2 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风险责任由乙方承担。因乙方零部件开发延期或失败而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12.3 常用术语

OTS Off  tool  sample):用批量工装生产的零件

DVP&R(Design Verification Planning &  Report):设计验证计划和报告

DFMEA(Design Potential Failure Mode and Effects Analysis): 设计失效模式及后果分析

BOMBill  of  Material):物料清单

甲 方:陕西通家汽车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乙 方:        (盖章)

代 表:                                           代 表:

地 址:                                           地 址:               

邮 编:                                           邮 编: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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