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采购合同范本

             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买方:                         (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              需要,就甲方向乙方购置             事宜,经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     供货范围及价款

 2、本合同范围内所供货物总价款为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

二、     随货资料

1、          乙方在交货时应向甲方提供一套交货清单、产品使用说明书、产品合格证等随货资料(如有),且提供的随货资料必须完整、真实,如无相关(应有)随货资料甲方将不予验收。

三、     合同单价调整

(1)            本合同总金额及单价不作调整。

四、     本合同所供货物的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及交货验收:

1、          交货时间:本合同范围内所有货物必须在            日前交货。

2、          交货地点:                                     

3、          交货验收:乙方按甲方本合同指定的交货地点交货,并由甲方指定的收货人                               ,与乙方交货人共同对货物进行质量及数量的交接,同时办理货物的移交验收手续,作为交货结算凭证。

五、     质量保证

1、          乙方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相关产品国家标准的规定提供合格的、全新的货物,其质量保证和性能必须符合本合同的技术规范。

2、          乙方应保证所供应的货物,在所有权移交给甲方时除符合上述第1款要求外,还应符合甲方质量要求。

3、          如果发现由于乙方责任造成任何货物缺损,或所交货物不符合其特性和技术规范要求,甲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第八条的约定向乙方提出索赔。

4、          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货物验收合格后       ,甲方扣留本合同总价款的      %作为乙方所供货物的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满并无乙方未能解决的产品质量问题的前提下,甲方在质保期满后七日内结清余款(可根据所供货物具体情况确定是否需要约定本条并留质保金)。

六、     售后服务

1、乙方应提供并按承诺的售后服务条款执行,乙方的售后服务承诺书(须乙方签字盖章)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     货款结算与支付

1、          本合同货款结算支付方式为:                        (根据双方约定的具体货款结算支付方式确定)。

2、          若本合同履行过程中遇甲方资金紧张,乙方无条件接受甲方按合同约定付款期限适当延期        付款。

3、          乙方在向甲方交货后、办理货款结算支付前,必须向甲方提交所供货物的足额税务发票。乙方向甲方提交的票据必须符合国家税票管理的要求。

八、违约责任

1、如果由于乙方的原因未能按照合同规定的交货期交货,乙方延迟交货7天以内(含七天)的,每天(不满1天按1天计算)按迟交货物价款的     向甲方交付违约金,最高不超过合同总价的     。乙方支付迟延交货违约金并不解除乙方继续履行交货的义务。

乙方迟交货物达7天以上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可对乙方已供货物按部分或全部退货处理。乙方无条件接受并承担由此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2、如果乙方所供货物在数量、品种规格和技术规范等方面不符合国家标准和本合同规定,乙方应根据甲方书面通知要求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1)              乙方负责用符合国家标准规定和甲方要求规格、质量和性能的新货物更换有缺陷的货物,并承担由此而发生更换费用及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运杂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更换有缺陷合同货物所造成的施工拆除费误工损失费等其他费用)。

(2)              乙方无条件接受甲方验收不合格货物的退货(包括货物数量不符、货物型号不符、经检验货物存在质量缺陷、随货资料不全等),并由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乙方在收到甲方上述书面更换或退货通知后7天内未作出书面答复的,则应理解为乙方已接受甲方的通知要求。如收到甲方上述书面更换或退货通知后7天后10天内未按照甲方要求的上述任一方式来人(来函)处理相关事宜,则甲方有权确定单方解除合同,将乙方已供货物放置于甲方认为合理的位置,并理解为乙方已接收退货。由其而造成的货物毁损、灭失责任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同时应向甲方承担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九、乙方未经甲方事先的书面同意,不得将合同履行义务全部或部分进行转让或分包。

十、不可抗力

1、          签约双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战争及严重的洪水、台风、地震、塌方等不可抗力事件而影响合同的执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请求延迟相应受影响部分的履行期限,延迟的时间应相当于事件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件系指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克服和无法避免的。

2、          对于本合同中未受不可抗力直接影响的其他义务,义务方应按合同继续履行。如不可抗力事件延续到10天以上时,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合同是否继续履行问题。

十一、仲裁

1、          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交本合同交货地   法院或仲裁委员会裁决。

2、          在诉讼或仲裁期间,除提交裁决的争议事项外,甲方要求乙方仍继续履行合同的其他交货义务,乙方应无条件继续履行。

十二、终止合同

1、          合同各项条款按约定履行完毕。

2、          因乙方违约,甲方按本合同第八条的约定通知乙方终止合同。

3、          因情势变更(如甲方所购施工专用货物因工程项目取消)导致

本合同甲方所购货物失去实际意义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协商办理相应的合同结算及终止事宜。对此双方均不属违约。

十三、其他

1、              本合同由双方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2、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持     份。

3、              本合同若有变更双方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形成书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时间:      年  月  日      时间:      年  月  日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签约地点:

 

第二篇:年度采购合同范本

年度采购合同

采购商(甲方): 合同编号:

供应商(乙方): 签订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诚实守信、平等互利的原则,就采购商向供应商购买__ (以下简称“产品”)一事,签订如下合同条款。

总则部分

一、标的物

年度采购合同范本

1.产品的最终数量以实际入库合格产品数量计算,双方建立合作关系后,乙方向甲方提供 万元人民币作为质量诚信保证金,双方终止合作关系后的壹年,且所供全部产品质保期结束后的30日内无息返还。

2.上述价格已包含货物价款、运输费、包装费、装卸费、税金、利润等运送到采购商指定交付地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做出不利于采购商的价格调整。

3.标的物的用途(即明确用于行车的合同号、用户单位、行车规格型号、几台行车)

4. 乙方按照与甲方签订的合作协议,对所负责供应类别的配套产品应储存一定的库存,大批量订货乙方应按照甲方采购人员通知数量分批次送货,合同约定范围内的产品按照合同约定时间交货,每月保证需求。

5. 具体的标的物以甲方每次向乙方下达的采购订单为准,乙方应该按照甲方采购订单下达的规格、数量、品牌及订单上载明的要求进行设计、生产,不得超计划供货。

二、交货方式、时间、地点

1、乙方应该按照甲方的采购订单打印一式三份的送货清单,将产品交付甲方要求地点,并注明收货人姓名、电话(后附送货清单格式)。

2、产品应于本合同生效后订单下发之日起 日内把货做好,待甲方通知时发货,交付至采购商指定地点 。供应商应在产品交付运输前二日内书面通知采购商到货日期。(交货时必须附带双方订货资料,包括合同、技术协议、图纸等)

3、乙方送货时间为每周一~周六,非特殊情况且应甲方要求应避开周日送货,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收货。

三、质量、验收标准、质保期

1、1.1供货方交付的产品质量应当符合 国家 标准的要求,并且应当符合 相关行业标准等 方面的相关要求,达到 最终用户 的使用要求。

1.2非标产品按照甲方技术要求的质量标准进行生产、交货;

1.3如检验发现产品不符合本合同产品质量标准条款第一条规定,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且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而受到的直接和间接损失。

2、2.1甲方根据本合同相关标准等 方面的有关规定,对乙方交付的产品进行验收,但甲方的验收不免除乙方的任何质量责任和义务;

2.2甲方验收方法:质量按合同约定的标准验收;数量按照甲方验收合格后的实际数量为准;外观检验包括产品的品牌、规格、型号、外包装及标识等;

2.3每批进货物资乙方均需向甲方提供正式的出厂检验报告;

2.4甲方应在产品进场验收后或使用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后7日内书面通知乙方提出异议,但有关权威部门认定产品不合格或存在质量缺陷的,提出异议不受上述期限的限制。

3、 3.1乙方必须保证向甲方供应商品质量合格,一经发现所供应商品有假冒伪劣的,乙方自愿赔偿甲方其所供假冒伪劣产品市值10倍的金额作为违约金,且甲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并永久性取消卫华集团及各子公司配套资格的权利。

3.2产品的质保期为随甲方起重机整机配套使用之日起 壹 年内免费三包服务,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负责提供产品的免费维修、更换等服务,乙方供应其产品必须以甲方配套出厂之日起实行三包。甲方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乙方接甲方通知后48小时内到达现场。因乙方配套产品质量原因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由乙方服务不及时,而甲方代乙方服务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在20日内无条件为甲方处理所积压的物资(进行退货或换货)。

四、运输及保险

1. 乙方应采用 运输,并承担运费、装卸费等相关费用。

2.乙方货物在运到甲方指定地点之前的一切安全责任和所有保险费用由乙

方承担。

五、包装及包装物的回收

产品的包装应 : ,包装费用由乙方承担,包装物不回收。

六、价格、支付、#5@p的开具、入库手续的办理

1.本合同为非固定总价合同。

2.支付时间为:产品经甲方入库验收合格后,双方根据每月入库清单进行结算;支付日期为次月10-31日,甲方按照乙方上月#5@p入帐金额以支票/汇票/承兑汇票方式支付乙方货款(质量诚信保证金除外)。

3.乙方在交付产品三日内向甲方提供与合同标的物相符 17% 的增值税#5@p。

4.乙方送货后,应到甲方办理送检手续,检验无异议后于当日办理入库手续。

5. 乙方应保证向甲方提供合同范围内的商品质量合格、价格最低,非标产品不高于市场供货价格。市场价格发生降价,乙方应 2 日内通知甲方,乙方承诺若未及时将价格变动通知甲方,乙方放弃其对甲方的全额货款之债权及交付甲方的履约保证金,甲方则有权解除合同及其供货资格。市场价格发生涨价,乙方应提前 15日通知甲方,若发现乙方供货过程中高开供货价格,发现一次,乙方向甲方支付 贰 万元作为此次违约的违约金;若第二次发现,乙方向甲方支付 叁 万元作为此次违约的违约金,甲方拥有解除本供货协议的权利。

七、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1.本合同后附的《通用条款》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2.总则部分没有明确规定,而《通用条款》中有规定的,适用《通用条款》的规定;《通用条款》中没有明确规定,而总则部分有规定的,适用总则部分的规定;《通用条款》与总则部分的规定相抵触的,适用总则部分的规定。

八、合同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 乙方不能按照与甲方约定的时间交付产品超过 10 日的,或者交付的产品是假冒伪劣的;

2. 乙方交付的产品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的;

3.通用条款约定的应由乙方承担的义务,乙方怠于履行的。

4. 乙方在供货过程中,如有损害甲方利益或发生偷窃行为的,无论是否出自乙方的意愿,乙方自愿放弃全额货款及履约保证金,而甲方则可解除合同及其供货资格。

九、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本协议在新协议签订前两个月内且继续有效。

十、合同生效

本合同于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时生效,传真件有效(在双方签订合同一周内乙方需将盖红章的合同邮寄至甲方采购员 )。双方于 年 月所签订的年度供货协议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自动失效。 十一、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二、附则

本采购合同由总则部分和《通用条款》共同组成。合同文本一式两份,双方各自保留一份。建立战略合作协议的供应商与采购商签订的《返利协议》、《诚信阳光协议》、《零库存协议》构成完整的固定供应商供销协议体系。本合同与《返利协议》、《诚信阳光协议》、《零库存协议》相冲突的,以《返利协议》、《诚信阳光协议》、《零库存协议》为准。

双方有关供货合同的协商、会议纪要、技术文件、招投标文书等书面协议或者文件视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注:乙方售后服务联系人: 电话:

附件一 双方确认的价格表(共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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