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合作协议书

投资合作协议

甲方:_________ 身份证号: _________ 乙方: 身份证号:

以上甲、乙双方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乙双方合作投资 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甲、乙双方同意,以双方注册成立的 公司(以下简称 )为项目投资主体。

各方出资分别:甲方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乙方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

第二条 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责任。

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后,各共同投资人有权按其出资比例取得财产。

第三条 事务执行

1.共同投资人委托甲方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1)在股份公司发起设立阶段,行使及履行作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 ;

(2)在股份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为股份公司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3)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

2.其他投资人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甲方有义务向其他投资人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4.甲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5.共同投资人可以对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全体共同投资人共同决定。

6.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共同投资人同意:

(1)转让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

(3)更换事务执行人。

第四条 投资的转让

1.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全部共同投资人同意;

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五条 其他权利和义务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

2.共同投资人在股份有限公司登记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资额;

3.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

4.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各共同投资人的出资比例分担。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为保证本协议的实际履行,甲方自愿提供其所有的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提供担保。甲方承诺在其违约并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的情况下,以上述财产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 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_______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日

甲方身份证复印件

粘贴处 乙方身份证复印件 粘贴处

 

第二篇:项目双方合作协议书样式

项目合作协议书

为保障项目投资人的合法权益,使项目尽快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

结合实际,合作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希 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项目名称:

第二条 项目经营场所:

第三条 项目周期:

第四条 项目投资人:

甲方(公司):

乙方(个人): 身份证号码:

住所:

第五条 出资金额、 方式、期限

(一) 乙方以货币方式出资,出资总额人民币 万元, 占该项目的 %;

(二) 乙方的出资,须于 年 月 日之前将出资总额的100%存入 的

帐户。开户行: 账号: ,否则视为放弃,并需支付罚金,按出资额的 %在三日内支付甲方。

第六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一) 盈余分配:按投资所占比例对该项目的净利润进行分配,以 为单位。

(二) 亏损责任:以项目、 为单位,按投资所占比例弥补亏损。

(三) 债务承担:以合所投资项目的财产偿还,不足清偿时,以 投资股权 为依据,按比例承担,任何

一方对外偿还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10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应负担的部分。

(四) 实行甲乙共同出资,对该项目独立核算、共负盈亏、责任共担

第七条 乙方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甲方有权接受新合伙人入伙;

2.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项目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出

1.自愿退伙。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乙方可以退伙:

a 发生乙方难以继续参加合作项目的事由。

2.当然退伙。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a 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b 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c 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d 被人民法院强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将其除名:

a 未履行出资义务;

b 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经营的项目造成损失;

(三)出资的转让。

不允许乙方转让其在合作项目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

第八条 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乙方不参与甲方的生产与管理。

第九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乙方享有合作项目利益的股权比例分配权;

2.乙方有退伙的权利。

(二)乙方的义务:

1.分担合作项目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作项目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条 禁止行为

1.禁止乙方参与经营与本合作项目相关的业务;

2.乙方不得从事损害甲方利益的活动。

第十一条 合伙项目的继续

(一)甲方有权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该项目。

(二)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接纳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十二条 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甲乙双方同意终止合作关系;;

2.合作事务不能完成;

3.被依法撤销;

(二)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自合伙经营解散后15日内指定或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的员工工资;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六条第二款的办法办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作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合作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10_天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并不退还原已投资股份金额的25%。

2. 因一方违约,给合作公司造成损失的,应给赔偿并支付 违约金。

第十四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作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在各方商定的其它城市。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五条 其他

(一)经协商一致,甲乙双方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本协议书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四)本协议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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