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采购协议书

年度采购协议书

需方:                           合同编号:

供方:                              签订时间:

鉴于需方需要向供方订购所需相关产品,供方愿意接受需方订购需求并有能力向需方提供相关的产品,兹就产品的买卖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产品订购及相关技术标准

1.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数量及以具体订单为准。

1.2产品的技术标准以具体订单为准;若订单上没有注明标准,以之前送货的合格品/样品为准。

第二条  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2.1 产品的包装物由供方负责供应,或需方有特殊包装需求  ∕  。所有运输包装需按国家标准或有关标准规定执行,如无相关标准,包装应满足保护产品的需要。

2.2所有采购产品的质保书应当与采购产品一同到达;

2.3所有质保书内容应至少包括:       

A.产品名称、材质名称、型号规格、数量或质量、生产或检验或报告日期、检验章;

B.执行标准号;

C.技术参数应至少包含执行标准中出厂检验的项目,如标准中未注明出厂检验要求则需满足该标准检验规则的要求;

D.供应商提供的质保书每页都需盖有公章或质保部门章,或盖骑缝章;

E.提供的质保书必须清晰可辨;

F.如采购量较小或其他特殊情况不能得到详细的质保书,至少应提供有检验章的合格证。

2.4如采购产品的质保书不符合上述要求,则该批产品视为不合格予以退货,退货费用由供方承担。

2.5产品在包装时,必须附着装箱清单,装箱单上须注明订单号。

2.6内、外包装上不得有供方名称及相关联系方式,包装物不回收。

2.7发票不允许夹带在产品中。

第三条  产品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及交货期限

3.1产品由供方直接送货至需方指定地点(以订单所示为准)。若送货却有困难实行代运的产品,由供方代办运输,供方应在产品送达前  3  天通知需方。期间的一切运输费用由供方承担。

3.2供方在收到订单后一天内回复交货期(指产品到达需方指定地点的时间),交货期以回传的订单上日期为准。

3.3供方需要变更交货期或者运输方式,需在订单规定的交货期前  3  天通知需方,以便需方安排生产。

第四条  产品的验收方法

4.1在需方指定交货地点验收。

4.2需方可先对供方交付的货物的外观、尺寸、硬度进行初步验收。在实际使用的过程中,若发现有内在质量问题,供方对此应无条件承担责任。(具体见标准)

4.3供方保证所提供的产品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规定的,如有样品,需方则根据双方确认的样品进行验收。如供方提供的产品与双方确认的标准/样品不符,或存在严重质量问题足以影响需方的正常使用,需方有权拒收并要求供方重新提供。

4.4产品的质保期按照国家或行业标准执行,供方的产品的质保期为  1  年(产品品种较多,可单独列表作为本协议的附件)。如无上述标准则按需方确定的期限执行。

第五条  产品的价格及货款支付

5.1按供需双方最后商定的价格结算(详见附件价格清单)。

5.2超出价格清单部分产品的价格以双方协商的价格为准,供方承诺提供的产品价格不高于市场同类产品价格。

5.3产品送达指定地点验收合格后,需方通知供方开具增值税发票,需方在收到发票核对无误后,在  30 天内付清货款。

5.4若需方由于交货原因不得不使用供方的不合格品而让步接受的产品,按照约定价格的80%结算。

5.5在合同期内,订单总金额超过 15万  以上,超过部分的订单供方给予需方98折的优惠;超过  20万  以上,超过部分的订单供方给予需方95折的优惠。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任何一方根本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另外一方有权要求纠正或解除本协议,并要求对方赔偿全部经济损失。

6.2供方应按时交货,如供方逾期交货,需方给予  5  天的宽限期,超过宽限期供方应向需方付违约金  30  元/天。供方超过  15 天不交货,需方有权终止合同,供方赔偿该笔订单总价的30%作为赔偿金。

6.3在合同产品的质量保证期内,如供方所交付的合同产品的质量不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或者在需方实际使用时不能满足本合同要求,需方可向供方无条件退货,供方不能拒绝。供方应退还全部货款,并赔偿需方全部经济损失。

6.4需方应按时向供方支付货款,如逾期付款,供方给予  15  天的宽限期,超过宽限期应向供方支付延期付款违约金。

第七条  所有权转移及风险划分

7.1根据本协议需方购买的供方产品的所有权,在交付地点自交付时起从供方转移至需方。

7.2产品在交付前发生的全部或部分灭、毁损及其他一切损失由供方承担;产品交付后发生的上述损失由需方承担。

第八条  保密承诺

8.1供方严格执行与需方签订的保密承诺的内容;

8.1供方严格执行与需方签订的职业道德章程。

第九条  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9.1双方之间的采购合同关系及与此相关的任何纠纷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中国法律处理。

9.2双方因履行本协议产生的任何纠纷和争议,应尽量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解决的,任何一方有权向需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判决结果对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条  其他

10.1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对本协议进行修改。

10.2本协议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章后生效。

10.3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4本协议的附件、补充协议为本协议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有效期

从合同签订日201  1   09   20  日起至201  2    09    20 日止,  1  年内有效。

需方:                                      供方: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


第二部分  年度协议价格表

 

第二篇:采购协议书

采购供货协议书

购货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向乙方采购物料,双方本着平等、互惠互利的交易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供货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甲、乙方双方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即形成供需合作伙伴关系,甲方作为乙方的客户,乙方负有依照甲方订单要求按质按量按交期供货的义务,承担保质保量保交期的相关责任。

2.乙方向甲方供应的物料包含以下产品(在本协议中统一简称为物料): 3.乙方承诺各批次提供的物料在工艺流程及其质量控制、物料检验等各个质量控制环节保持稳定的基础上,保证该批次物料与经过甲方确认的样品在外观及其他技术指标方面相一致。否则乙方应无条件退货或换货,因此给甲方造成生产或延误出货交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乙方每批供货须按甲方订单要求执行,及时送达,响应时间最迟不得超过甲方交期。如不能按期交货须事先与甲方协商,征得甲方的同意方可延期。若乙方一再要求延期,影响到了甲方正常生产,又不予应急处理,甲方可单方取消订单并追究乙方的责任(以追偿经济损失为优先)。

5.若甲、乙双方所确认的采购报价是含运输费的(即承诺送货到厂的),如因乙方原因不能及时送货,而由甲方安排车辆前去乙方取货,乙方应按市场运输价格补偿甲方取货的运输费用。

6.供货物料品种、规格、要求及价格:依甲方采购单载明品种、规格要求执行;价格以经甲乙双方确认的报价单价格为准。如乙方调整产品价 第1页,共3页

格,应事先及时通知甲方,经与甲方协商一致并得到同意后方可执行新价格,未经甲方认可的乙方单方调价无效。

7.乙方供应的物料被甲方应用到(甲方)产品中,若是因乙方物料质量缺陷给甲方客户造成损失,而导致甲方被客户追究法律责任和要求赔偿损失时,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和法律责任。

8.乙方供应的物料若经检验不符合甲方的验收质量标准,在不影响使用性能的情况下,根据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程度,如乙方按—不等的折扣给予补偿,甲方可作特采。

9.当甲方因质量或所送货品种与订单不符等原因,明确通知乙方退货或换货时,乙方必须最迟在三天之内前来配合处理,超过三天不来处理的,甲方有权按无货主任意处置,乙方的经济损失自行承担。

10.为保证乙方所供物料在品质、数量、交期等方面的承诺,甲、乙双方签订合同时,乙方须向甲方交纳人民币元的保证金,在甲、乙双方终止合作且甲方的存货处理完毕、无品质异常或售后服务期满后,甲方将保证金如数退还给乙方。

11.乙方与甲方合作期间,承诺不直接或间接同甲方事先已明确的竞争对手有针对损害甲方商业利益的合作,否则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补偿(补偿额度以甲方的实际损失计算)。

12.甲、乙双方合作期间,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贿赂甲方的来料检验、收货、技术性能鉴定、采购等职位的员工,一经发现,甲方将予以乙方5000元以上的处罚。

13.货款结算方式:

14.在乙方供货等各方面非常配合的情况下,甲方不得拖欠货款,须按双方约定的时间及方式结款,否则乙方有权追究甲方责任。甲方事先同 第2页,共3页

乙方协商可以延期结款的情况除外。

15.乙方若违反本协议的任何一款,视为乙方违约,乙方须承担由其违约行为而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违约金以实际造成的损失计算。

16.甲乙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它事项:

17.本协议未尽事宜或规定不明之处由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违反本协议引起争议的,甲、乙双方应先尽量协商,不能达到一致的,甲、乙双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双方应尽可能的继续履行本协议除争议事项外的其余部分。

18.乙方承认已经阅读本协议,并确认了解协议中的含义。

19.甲、乙双方合作期间,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具有协议的效力。

20.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采购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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