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风险控制管理制度范例

公司风险控制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基金运营和投资业务的安全运作和管理,加强公司及所管理基金的内部风险管理,规范基金运营和 投资行为,提高风险防范能力,有效防范与控制基金运营和投资项目运作风险, 根据《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风险控制,是指对基金运营和项目投资中的各种投资风险进行 识别、评估,并在基金运营、项目管理、项目退出中实施动态风险监控,提出解决方案。

第三条 风险控制原则

(1)全面性原则:风险控制制度应覆盖基金运营和投资业务的各项工作和各级人 员,并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2)审慎性原则:内部风险控制的核心是有效防范各种风险,公司部门组织的构 成、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要以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为出发点;

(3)独立性原则:风险控制工作应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并贯彻到基金运 营和业务的各具体环节;

(4)有效性原则:风险控制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规章,具有 高度的权威性,成为所有员工严格遵守的行动指南;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不能存在 任何例外,任何员工不得拥有超越制度或违反规章的权力;

(5)适时性原则:应随着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的变化,公司经营战略、经营方针、风险管理理念等内部环境的改变,以及公司业务的发展,及时对风险控制 制度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

第二章 风险控制组织体系

第四条 风险控制组织体系

公司应根据基金运营、投资业务流程和风险特征,将风险控制工作纳入公司 的风险控制体系之中。公司的风险控制体系共分为五个层次:董事会、投资决策 委员会、总裁办公会、投资管理部、艺术品数据分析及风险控制部(以下简称风 险控制部) 。

第五条 各层级的风险控制职责

投资决策委员会职责:对投资项目的投资和退出作出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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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裁办公会职责:对筛选的投资项目进行初步判断,对投资项目立项进行决 策,对投资项目的相关执行事项进行审议。

投资管理部职责:负责基金的设立工作,提出基金募集方案、基金解散及清算方案;负责基金具体事务的管理,并负有识别、评估基金运营过程中的风险隐患和风险问题的职责;负责投资项目开发、执行、退出过程中的风险控制。投资总监作为投资项目风险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部门内部的风险控制执行工作,并负有及时报告、反馈项目投资过程中发现的风险隐患和风险问题的职责。 风险控制部职责:为保证基金和投资业务合法、合规,制定、审查相关的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制订、审阅投资业务的相关合同、协议,确保合同的规范性和合法性;监督基金和投资业务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的执行情况,确保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有效地执行;跟踪基金和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及时进行数据分析并做出风险提示,每半年提交每一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报告。风险控制主管副总裁为投资项目风险管理的第二责任人并分管风险控制部,对投资项目 上报总裁办公会之前有一票否决权。

第六条 审批流程

基金事项审批流程:投资管理部初审→风险控制部复审→总裁办公会核审→ 公司董事会审核→基金合伙人大会审批。

投资项目审批流程:投资管理部初审→风险控制部复审→总裁办公会核审→ 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批。

第七条 为建立健全内控机制,公司设立独立于项目组的后台管理。

综合管理部负责基金和投资项目的文档管理、印章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董事会和总裁办公会的会议筹备,以及相关会议资料的管理等。

财会管理部负责投资业务的财务核算和资金划拨,为投资项目分别设置账户、 独立核算、分账管理。

第三章 风险识别与评估

第八条 基金和投资业务面临政策风险、法律风险、操作风险、市场风险、合规风险等多种风险。

基金运营和投资业务过程中,相关部门应当在职责范围内对各种风险进行必要的识别、评估及分析,履行相关的风险控制职责。

第九条 政策风险

政策风险是基金和投资项目面临的主要风险,并且会影响基金的运营、投资项目的评估和退出方案的实施,从而转化为基金运营风险和投资失败风险。投资项目所属行业的国家产业政策、行业规划、税收政策等发生重大变化导致项目投资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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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技术、市场、产品、客户发生不利变化,并导致投资项目偏离投资方案、评估整体下降,造成无法退出或亏损退出。

第十条 合规性风险

基金运营和项目公司的各项经营管理活动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对法律法规等理解有误、故意违反则将出现合规风险;基金的运营和项目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国家政策的要求,对法律法规等理解有误或故意违反则将出现合规风险。

第十一条 法律风险 与基金合伙人、被投资方、合作方、项目管理人之间的合同协议存在缺失, 出现不利于公司的诉讼风险。

第十二条 操作风险 基金运营包括基金募集、基金管理、基金解散及清算等环节,在上述环节中 均存在操作风险。主要为违规宣传、管理人员欺诈、资金划拨差错等风险。投资业务包括投资项目的选择(即项目开发、初步审查、项目立项、尽职调查、投资决策、项目实施) 、投资项目的管理和项目退出等业务环节,在上述每个环节 均存在操作风险。主要可以归纳为决策失误、投资失控、员工内部欺诈、被投资 方和合作方的外部欺诈、尽职调查存在缺失、资金划拨差错、投资项目经营管理 不善、项目跟踪缺失、投资项目报告不畅等风险,其中,决策失误、投资失控是 重大风险。

第十三条 市场风险 由于投资业务从项目投资到投资退出往往要经历宏观经济、艺术品行业、当 代艺术品市场波动,导致投资项目评估、项目退出的市场环境发生变化,从而造 成退出方案无法实施或投资目标无法实现的风险。其中,以卖出艺术品为退出方式的基金,其流动性差风险不可避免,只能尽量降低,建立回购制度。

第四章 风险控制流程和操作

第十四条 公司制定专门的投资管理制度,对基金设立、退出、处置及清算的风险 进行控制,对投资项目立项、投资、投资管理及退出的各个阶段的风险进行控制;

第十五条 基金风险控制

(1)在基金运营过程中,投资管理部发现基金募集、基金管理、基金解散及 清算等环节的相关风险后, 组织相关人员对风险进行评估并形成 《基金风险报告》 , 提交至艺术品数据分析及风险控制部;

(2)艺术品数据分析及风险控制部对《基金风险报告》中的风险事项进行评 价,形成基金风险审核意见并提交风险控制总监,风险控制总监对风险事项进行 评价并将评审意见提交风险控制主管副总裁,由风险控制主管副总裁将风险评审 意见提交至总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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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总裁召集总裁办公会对相关风险事项进行审议, 并形成审核及处理意见, 并报送董事会审核;对于超出基金管理公司权限的风险事项,还须报送相关基金 的合伙人大会决策;

(4)总裁根据董事会审核意见或相关基金的合伙人大会决议,实施相关风险 控制措施。

第十六条 立项阶段风险控制

(1)项目开发负责人形成《投资项目可行性报告》 、 《投资项目立项申请》 , 并将报告提交至风险控制部;

(2)风险控制部组织相关人员结合项目的《投资项目可行性报告》 ,对提请 立项的潜在投资项目的合规风险进行审查和风险评价,形成《投资项目立项合规风险报告》 ,提交风险控制总监,风险控制总监对项目做出评价。如风险控制总监 出具否定意见,投资项目退回投资管理部,由投资管理部按照风险控制总监的意 见对项目进行处置。

(3)风险控制总监审核通过后,风险控制主管副总裁将《投资项目立项合规 风险报告》 、风控总监评审意见提交至总裁,并由总裁提交总裁办公会。

(4)总裁办公会对投资项目立项进行决策。

第十七条 尽职调查的风险控制

(1)公司建立尽职调查制度,规范尽职调查的工作内容。项目组在尽职调查 期间应当严格遵守工作程序,记录尽职调查工作底稿,形成相关报告。

(2)项目组开展尽职调查工作期间,项目负责人必须对拟投资项目进行实地 考察。

(3)项目组应当对尽职调查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和完备性负责。

(4)项目组认为必要时,可申请聘请外部中介机构,参与或独立进行调查工作。

(5)项目组完成尽职调查工作后,应将尽职调查工作底稿及相关报告移交至 综合管理部归档。

第十八条 投资决策的风险控制

(1)投资部形成投资方案后,应将投资方案提交至风险控制部。

(2)风险控制部负责监督项目组在投资过程中的投资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的 执行情况,确保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有效地执行,并审阅投资业务的相关合同、协议,确保合同的规范性和合法性;并就相关事项的监督和审核 情况,向风险控制总监提交《投资项目合规风险报告》 ,风险控制总监对项目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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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评价。如风险控制总监出具否定意见,投资项目退回投资管理部,由投资管理部 按照风险控制总监的意见对项目进行处置。

(3)风险控制总监审核通过后,风险控制主管副总裁将项目投资方案及《投 资项目合规风险报告》 、风险控制总监评审意见提交至总裁,总裁根据项目投资方 案及《投资项目合规风险报告》 ,提交至总裁办公会,由总裁办公会对项目的各项 风险进行评价,形成评审意见,并将《投资项目合规风险报告》 、风险控制总监评 审意见、总裁办公会评审意见提交至投资决策委员会。

(4)投资决策委员会对项目投资或退出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投资决策委员 会成员独立发表审核意见。

(5)投资决策委员会可以根据需要委派专人或聘请外部专业机构进驻现场进 行独立的尽职调查,提交独立的调查报告;

(6)公司投资业务的项目投资和项目退出必须经投资决策委员会通过。

(7)投资决策委员会对项目投资和项目退出的决定报董事长审阅后执行。 第十九条 项目管理的风险控制 公司建立对已投资项目的跟踪管理机制。

(1) 项目组负责项目投资后的跟踪管理,具体包括:定期实地回访投资项目; 定期收集投资项目财务资料、行业发展情况、企业财务状况;委派财务人员;定 期对投资项目进行重新评估;定期对原定退出方案的可行性进行重新评估等。

(2) 项目组负责每季度、 每年度完成投资项目一般评估工作和全面评估工作, 编制《季度项目情况报告》和《项目投资价值评估报告》 (每年度) ,并向投资业 务主管副总裁提交评估报告。

(3)项目组在跟踪过程中发现公司在投资项目中的权益发生变动、或者投资项目的财务指标恶化、亏损及其他对公司投资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项目组应当 及时向部门领导、投资总监和投资业务主管副总裁报告,由部门向风险控制部提 交《投资项目专项报告》 。

(4)风险控制部对(3)中的重大事项进行风险评价,形成《投资项目专项 风险评价报告》 ,并提交至风险控制总监,风险控制总监对项目做出评价。如风险 控制总监出具否定意见,投资项目退回投资管理部,由投资管理部按照风险控制 总监的意见对项目进行处置。风险控制总监审核通过后,风险控制主管副总裁将 《投资项目专项风险评价报告》及风险控制总监评审意见提交至总裁,并由总裁 提交至总裁办公会。

(5)总裁办公会对重大事项进行决策。

第二十条 退出阶段风险控制 当项目达到预期投资目标或出现重大紧急事项需要退出时,项目组根据具体 情况,制定退出方案,报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和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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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 退出方案未通过审议的,项目组应当研究并重新设计退出方案,直至项目实 现退出。

第二十一条 对财务与资金管理的风险控制 公司建立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制定规范的财务会计核算制度,配备专职的 财务核算人员。 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及要求使用资金、单独开立银行账户。

第五章 风险监控及责任追究

第二十二条 公司投资管理部应定期对风险管理工作进行自查,及时发现缺陷并改进,其自查报告应及时报送公司领导及综合管理部。

第二十三条 公司员工由于工作失职或违反本办法规定,给公司带来严重影响或损 失的,公司将根据具体情况给予责任人批评、警告、降薪、赔偿、罚款、调职直 至解除劳动合同等处分。对于违反法律的,公司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风险控制部制定,经董事会批准后生效。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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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江西省第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管理制度范例

江西省第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实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是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不仅能依靠群众,发动群众,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和政策,而且还能揭露生产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的存在,明确重点,落实整改,确保生产安全。 安全检查内容

1、查现场、查隐患。主要深入生产现场检查安全管理、文明施工、

脚手架、基坑支护与模板工程、“三宝”“四口”防护、施工用电、物料提升机与外用电梯、塔吊、起重吊装、施工机具等是否符合安全生产规定,特别要检查危险要害作业环境的安全设施状况等。

2、查制度、查资料。主要查“五同时”执行情况,查安全机构和专

职安全人员的配备是否符合国家规定;查安全制度、安全资料是否完善;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是否落实;查安全网络是否发挥作用;查“三上岗”制度执行情况;查职工工伤事故是否按规定上报和处理等。

安全检查要求

1、安全生产检查要贯彻领导、群众、安全部门及有关部门相结合的

原则。每次检查要有明确的重点、目的和要求,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能及时解决的要立即解决,一时不能解决的要按轻、重、缓、急制订计划,指定专人限期解决,对危及职工安全的险情,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直至停产整改,并报告领导处理结果。 2、安全检查,要坚持经常性检查、专业性检查和季节性检查相结合。 3、专业性安全检查,即组织有关专业人员有针对性地进行安全检查。

如对受压容器、大型机械、特种设备、易燃、易爆物品等的专项检查。

4、季节性安全检查。根据季节特点,领导带队组织有关部门人员到

工地进行检查。如夏季的防暑降温、防洪防台、冬季的防火、防寒保温;雷雨季节的安全用电等。

5、经常性安全检查

(1) 总公司每季度进行一次以“五查”(即查思想、查领导、查制度、查纪律、查整改落实)为中心的现场安全大检查,重点是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现场安全生产、文明生产是否符合标准化、制度化和规范化。了解掌握基层公司安全管理状况和施工现场的安全状况,提出整改意见,以便指导基层抓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 分公司每月一次应由领导组织安全部门有关职能部门和工地负责人对各工地进行巡回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提出落实整改措施,督促工地和有关部门及时解决工地上的不安全行为和不安全的设施。

(3) 工地每周一次检查,由工地负责人组织本工地有关人员(工长、班组长、专兼职安全员)对本工地的设施、设备进行大检查,及时发

现问题,消除不安全的隐患,工地上解决不了的,要及时汇报上级有关部门处理。

(4) 班组每日检查,要坚持“三上岗”制度,检查本班组作业环境及周围环境是否安全?设备、设施是否处于安全状况?自已无法解决的,要及时报告工地负责人处理,做好交底记录工作。

安全检查的整改措施

1、检查是手段,整改才是目的,对检查出来的问题本着从“实”出发,分轻、重、缓、急予以整改解决。要克服检查走过场不整改的形式主义,对安全生产的隐患要抓住不放,安全部门一定要对工地上较大的不安全隐患整改情况予以复查认可。

2、要做到边查边改,件件有落实,桩桩有交代,整改责任到人要做到“三定”、“三不推”。“三定”,即定人员、定措施、定期。“三不推”,指凡是工地解决的问题不推给班组;凡是部门解决的问题不推给工地;凡是公司解决的问题不推给部门。

二、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制度

为认真贯彻执行公司制订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切实搞好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以期达到安全高效的目的,特制定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制度:

1.贯彻落实上级的有关规定,制订管理人员及班组作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奖惩办法。

2.与班组和管理人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并进行了考评和奖惩。

3.项目经理、安全员经安全知识培训,取得安全考核证书;

4.职工安全教育资料齐全。

三、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特制定本公司的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1.工程项目开工前,公司安全部应向项目部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2.工程开工后,由施工员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安全施工方案以及作业现场的实际情况,按分部分项工程向参加施工作业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书面交底。

安全技术交底的具体要求

1、逐级交底制度:由总承包单位向分包单位、施工员向施工班组长,施工班组长向作业人员分别进行交底。

2、交底必须具体、明确、针对性强。

3、技术交底的内容:应针对分部分项工程,在施工过程中给作业人员带来的潜在危险因素和存在的安全隐患。

4、应优先采用新的安全技术措施。

5、交底应当采用专用表格书面形式。

安全技术交底的主要内容

1、工程项目和分部分项工程的概况

2、工程项目和分部分项工程的危险部位

3、针对危险部位采取的具体预防措施

4、作业中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5、作业人员应遵守的安全操作规程和规范

6、作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应采取的措施和发生事故后应及时采取的躲避和急救措施

安全技术交底的时间要求

1、每次作业前,各施工班组长应针对作业条件和作业环境,就作业要求和施工中应注意的安全事项向具体作业人员进行交底,并将参加交底的人员名单和交底内容记录在班组活动记录中。

2、各工种的安全技术交底一般与分项安全技术交底同步进行。对施工工艺复杂,施工难度较大或作业条件危险的,应当单独进行各工种的安全技术交底。(如电工、电焊工、登高架设、拆除作业的架子工、龙门架搭拆、起重吊装工等)。安全技术交底人、接受人均应在安全技术交底的记录表格上签字,并署名日期。

四、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安全生产教育的目的和作用是使企业各级领导和广大职工真正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必要性,懂得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科学知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自觉地遵守各项安全生产法令和规章制度:

1、 广泛开展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使各级领导和广大职工群众,真正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必要性,懂得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的科学知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自觉地遵守各项安全生产法令和规章制度。

2、 要树立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和培训考核制度,要把《建筑安装

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和考核,评定工人技术水平的重要依据。

3、 新工人(包括合同工、临时工、学徒工、实习和代培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教育内容包括安全技术知识、设备性能、操作规程、安全制度和严禁事项,并经考核合格发证后,方可进行操作岗位,公司每年进行一次考核。

4、电工、焊工、架子工、机械工等特殊工种工人,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还要经过本工种的安全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发证后,方准独立操作。

5、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施工和调换工作岗位时,要对操作人员进行新技术操作和新岗位的安全教育,未经教育不得上岗操作。

6、定期轮训各级领导干部和安全干部,提高政策思想水平,熟悉安全技术,提高业务知识,做好安全生产。

五、机械设备使用、保养维修制度

一、机械设备应按其技术性能的要求正确使用,缺少安全装置或安全装置已失效的机械不得使用。

二、严禁拆除机械上的自动控制机构,力矩限位器等安全装置、安全信号装置,其调试和故障排除由专业人员负责进行。

三、新购或经过改装、拆卸后重新安装的机械设备,必须按原厂说明书的要求和《建筑机械技术试验规程》之规定进行测试和试运转。

四、机械设备的冬季使用,执行《建筑机械冬季使用的有关规定》

1、 处在运行和运转中的机械严禁对其进行维修、保养或调整等

作业。

2、 机械设备应按时进行保养,当发现漏保,失修或超载带病运转等情况时,应停止其使用。

3、 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并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取得岗位操作证书后方可上岗操作,非持证人员不得操作。

4、 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和贯彻本制度,必须熟知并严格执行以上制度。

机械设备、脚手架验收制度

1、电气机械设备必须接零接地,必须经过验收合格后才可使用。

2、塔吊、起重设备必须有限位装置,安装前必须对零部件进行严格的检查,安装完毕后要空车运行,要进行荷载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3、劳动机械和电动工具,机械设备必须装漏电保护器,并做到一机一闸。

4、脚手架的材料及搭设必须符合规范要求,每道架体必须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对架体必须经常进行维修检查。

5、塔吊、井字架地锚必须结实牢固可靠,附作杆、缆风绳必须符合规范要求。

六、安全事故处理制度

项目部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与健全安全生产的具体技术措施,防范或杜绝事故的发生,一旦事故发生按以下几点处理:

1、事故一旦发生,工程项目部应立即上报公司。

2、公司根据事故大小决定是否要上报,达到上报条件的,由公司向上级主管部门上报。上级部门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作出具体的处理方法和意见。

3、由公司负责处理的事故,公司组织工程项目经理、施工员、安全员等召开事故分析会,查清事故原因,以书面形式作出处理方法。

4、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

5、事故处理后,将事故的原因,有关人员的责任,处理的结果公布于众,使广大干部职工在思想上吸取教训,提高认识。

6、有关重大伤亡事故除以上几点做到外还应按重大伤亡事故处理有关规定执行。

七、门 卫 制 度

1、门岗值班要穿戴好制服,佩带工作牌上岗。

2、进出人员自觉出示证件,进行登记。外来人员办完事后不可在工地内逗留,未经许可,严禁进入施工区域。

3、本工程除上级有关职能部门以及职能部门同意的单位外,谢绝一切参观行为;

4、进出物品须经门卫查验方可进入,未经查验带出物品者按偷盗行为处理,工程技术资料严禁带出工地;

5、进入工地后一律戴好安全。

公司成立至今,所有在建项目未发现安全生产事故、未

被行政处罚,维护了公司荣誉。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安全达标率100%,优良率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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