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车辆管理制度范本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范本

一. 车辆管理

1.1 基本原则

1.1.1 公司车辆由公司行政部统一管理。

1.1.2 公司有关车辆的购置费、保险费、租赁费、汽油费、维修保养费等费用均由行政部向总经理办公室报批后统一办理。

1.1.3 公司的车辆由公司的专职司机驾驶,其他有驾驶执照的员工驾驶公司车辆须经过总经理办公室同意,否则将按违规处理,并由相关责任人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1.1.4 严禁无驾驶执照的员工驾驶公司车辆。

1.1.5 总经理出国期间或非工作时间,车辆必须停放在公司指定的停车地点。

1.2 用车原则

1.2.1 公司车辆用于保障总经理日常接送,业务活动中接着公司领导、政府部门领导、重要客户和重要合作伙伴。

1.2.2 本公司人员在业务中下列情况可以申请用车:陪同重经领导或贵宾、携带大件贵重物品、提取大额现金、公共交通无法到达、气候条件很差、事情紧急。

1.2.3 员工和家庭成员出现生病或紧急情况可以向公司申请用车。

1.2.4 员工非紧急事项的私事用车请勿申请公司车辆。

二. 车辆调度流程

2.1 申请和调度

2.1.1 公司员工使用车辆请提前向行政部申请,填写《派车单》,明确用车事由、用车人、出车时间、返回时间、到达地点、行驶路线、过桥过路费数额;经总经理批准后,交行政部办理车辆调度。

2.1.2 公司员工因特殊原因无法到公司填写《派车单》的,可以通过电话向行政部申请,由行政部报总经理办公室批准后方可出车(回公司当天即补办手续)。

2.1.3 行政部接到派车申请后,根据事情的轻重缓急合理调度。

2.1.4 行政部做出调度后,确认《派车单》中所填信息,并通知司机。

2.1.4 司机出车前在《派车单》上填写车辆初始公里数,用车结束后填写截止公里数,并交由用车人签字确认。

2.2 车辆使用

2.2.1 用车人凭经确认的《派车单》使用车辆。无《派车单》或行政部(或总经理)的口头通知,司机不能出车。

2.2.2 司机须提前作好出车准备工作,保证能够按时出车;用车人上车后,司机问清到达地点及行车路线。

2.2.3 司机在行车过程中要谨慎驾驶,避免违章或发生事故。对于用车人应热情服务,尽最大可能满足用车人的工作需要。

2.2.4l 如果用车人因工作需要改变车辆使用时间、行车路线时,请提前通知行政部,便于行政部合理安排后续用车。用车人请勿利用工作用车的机会,在未得到批准的情况下,用于非工作需要。

2.2.5 用车人应遵循交通规则合理用车,请勿要求司机违反交通规则,否则一切责任由用车人承担。

2.2.6 车辆使用过程中发生违章或事故等意外事件,司机或用车人应及时通知行政部,并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

2.2.7 车辆使用结束后,司机应及时向行政部报到,并报告车辆截止公里数,便于行政部掌握车辆状况或作进一步安排。

三.车辆维护

3. 1车辆维护工作

3.1.1 公司的车辆应落实司机负责维护。车辆维护的优劣作为司机绩效考核的一个项目。

3.1.2 司机应负责公司车辆的车况车貌,保证随到随用。车辆内使用的装饰用品、清洁工具和简单维修工具由司机向行政部申请,并报总经理批准。

3.1.3司机应充分了解车辆使用的状况,及时对车辆作保养和维修处理。

3.1.4 司机负责完善车辆年检资料、维修资料、配件更换资料、保险资料等,并交由行政部统一归档。

3.2车辆维护费用

3.2.1 车辆需要装饰、保养、维修时,司机应提出申请,由行政部选择价格合理、质量优良的修理厂家,询价后报总经理办公室核批,获准后及时执行。

3.2.2 司机应视天气状况定时为车辆做清洁工作,保证车辆内、外的清洁卫生。

3.2.3 如因特殊天气或异地出差,需清洁车辆时,应留存收据或#5@p,回公司后及时报销。

3.2.4 车辆的汽油费报销和维修费、清洁费报销时,应先经行政部审核后交总经理办公室审批。

四.司机管理

4.1合理安排

4.1.1 无出车任务时,司机应在行政部待命,同时遵守公司各项制度;完成行政部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协助行政助理处理相关行政事务。

4.1.2 行政部或用车人要合理安排司机的工作和休息,避免疲劳开车和带病开车。

4.1.3行政部或用车人要合理安排好用车路程和时间,防止超速行车或违章行车。

4.2考核与奖惩

4.2.1关于绩效奖励

4.2.1.1 司机的绩效奖金按全月绩效考核分数确定。

4.2.1.2 由行政部根据每月底的统计结果,作为司机绩效奖金发放的依据。

4.2.2关于奖励

4.2.2.1司机有符合公司规章制度范围内的优秀表现或突出贡献,按照公司规章制度进行奖励。

4.2.2.2 每月车辆保养佳、无投诉、无违章、无事故者可予以一定数额的奖励。

4.2.2.3 年度无违章、无事故、无投诉可奖励于年终给予一定数额的奖励。

4.2.3关于惩罚

4.2.3.1 在公司规章制度范围内的违规行为按公司规章制度处罚。

4.2.3.2 每月30日以前,司机应查询自己负责的车辆有无违章并及时处理,行政部第一负责人对此负监督责任。

4.2.3.3 如司机提出维修申请后,因相关负责人未认真对待而造成损失或违章事故的,对该相关负责人处以每次100元的罚款。

4.2.3.4 车容不整洁、没有对车辆及时清理,对司机处以每次10元的罚款。

4.2.3.5 司机因没有履行应尽的职责而造成用车人投诉的,每次罚款20元。

4.2.3.6 司机未做好出车前检查(如:缺水、油,电路故障等)的,每次罚款50元。

4.2.3.7 对不执行行政部工作安排而造成损失的,应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每次处以50元罚款。

4.3加班与调休

4.3.1 凡公司确定的公休日,司机出车时按加班计,公司给予相应的调休。工作日或非工作日晚上加班,1小时以上开始统计(按4小时/半天,8小时/天计算);并依此类推。

4.3.2 如陪同总经理出差,无单独用餐、住宿等,原则上不再享受出差补贴,只计算调休时间。

4.3.3 出差期间已经享受出差补贴的不再计算加班调休。

4.3.4 如司机到上海出差,应将工商会资料及时送达指定地点。

4.3.5 加班司机于当日填写《加班申请单》,由行政部进行复核,经总经理办公室批准后作为调休的依据;如当天因特殊原因不能申请调休,应在回公司后及时申请。

4.4司机守则

4.4.1 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的交通法规,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

4.4.2 司机需保持良好的个人形象,保持服装的整洁、卫生;注意个人的言行,有礼有节,绝不允许在客户面前影响公司形象。

4.4.3 安全第一,服务周到,保障公司业务用车。

4.4.4 爱护车辆及设施,做好车辆维护工作,保证车辆卫生和车况正常。

4.4.5 严格按照公司调度出车,未经许可,请勿让非公司人员驾车或公司非专业司机驾车。

4.4.6 厉行节约,尽可能为公司节约汽油费、停车费、过路费、维修费等。

4.5肇事管理

4.5.1肇事处理

4.5.1.1 肇事发生后,司机及用车人应迅速电话通知行政部并妥善处理好现场。

4.5.1.2 行政部接通知后,应及时了解事态发展,并酌情向总经理办公室报告,一般情况下应报警,并按正常程序处理。

4.5.1.3 尽量寻找目睹肇事的第三者作证,并记清姓名、地址、联系方式。

4.5.1.4 在一天内以书面形式请求理赔,并填写汽车肇事报告呈报行政部。

4.5.1.5 肇事后畏罪潜逃者,除请司法机关缉办外,同时即予解雇。

4.5.2肇事赔偿:

行车肇事责任判明后,如当事双方愿达成和解,其损害赔偿依下列规定分别处理:

4.5.2.1 肇事责任属于公司司机的过失,其赔偿款项由保险公司承担,但若肇事金额超过保险金额时,其超出金额由肇事司机承担。

4.5.2.2 肇事责任属于公司司机与对方司机或第三者共同过失的,按各方应负责任之比率分担,其损害赔偿按照第一条办理。

4.5.2.3 肇事后对方车辆逃逸,公司司机能制止而未制止,对方车号能记录而未记录,致使肇事责任无从判明或追究者,所造成的损害赔偿按照第一条办理。

四、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车辆管理中相关事务处理。

五、执行者

公司所有员工。

 

第二篇: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范本)

安全生产管                                

制度文本

厦门晋联物流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第一章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

  

 一、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工作规范,严肃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和安全知识学习,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

 二、对道路运输驾驶人员要求做到“八不”。即:“不超载超限、不超速行车、不强行超车、不开带病车、不开情绪车、不开急躁车、不开冒险车、不酒后开车”。保证精力充沛,谨慎驾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规则和交通运输法规。

 三、做好危险路段记录并积极采取应对,特别是山区道路行车安全,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四、不运输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运输的货物,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运输的货物,应当按规定查验有关手续,符合要求的方可承运。

 五、保持车辆良好技术状况,不擅自改装营运车辆。

 六、做到三不违: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指挥,不违反操作规程。

 七、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及时报警、抢救伤员和货物财产,协助事故调查。

 八、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等。

 九、不违章作业,驾驶人员连续驾驶时间不超过4小时。

第二章安全生产和岗位责任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守法经营,落实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组织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二、公司总经理负责经营许可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三、聘请符合道路运输经营条件的驾驶人员,并与驾驶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将责任书内容分解到每个工作环节和工作岗位,职责明确,责任分清,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四、积极参与各项安全生产活动,设立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五、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六、建立营运车辆维护、检修工作制度,督促车辆按时做好综合性能检测及二级维护,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七、安全生产和日趟检机构人员名单:

日趟检承诺书

北京运管处:

    为贯彻实施开展我市营业性道路货运车辆的日常维护、检验(日趟检)制度,本公司郑重承诺按照运管部门的要求,严格组织实施、监督、检查,把营业性道路运输车辆建立日常维护检验制度,作为本公司安全生产中的一件头等大事来抓,为确保日趟检工作的顺利开展,特规定:

一、出车前和收车后要对车辆进行全面检查,检查范围包括油箱、刹车、发动机、轮胎等。要做到一日三检

二、 做好出车前、停车后的准备、检查工作,确保行车安全,发现隐患要及时修复后方可出车。

三、严查超载和擅自装载危险品。

四、不定期检查车辆的安全装置、灯光信号、证件。

五、做好各项检查工作的记录,如有异常,及时汇报。

第三章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一、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的建立完善、安全隐患整改、应急预案、有关法律法规及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落实情况,并做好记录。

二、做好出车前、停车后的准备、检查工作,确保行车安全,发现隐患要及时修复后方可出车。

三、严查超载和擅自装载危险品。

四、不定期检查车辆的安全装置、灯光信号、证件。

五、检查驾驶员是否带病或疲劳开车,是否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六、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安全有效。

七、建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依制度进行奖惩。

第四章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公司实行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负责制,下设办公室、财务部、安技部、营运部等,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安全管理责任人。

一、办公室人员要做好公司日常行政业务、文件资料、办公室设备的管理,做好员工的招解聘、劳动合同的签订及从业人员管理软件的日常使用和维护更新等工作,全面负责公司的后勤保障和安保工作。

二、财务人员要做好公司的会计核算及财务报表,及时足额缴纳各项税金及员工社保金,加强流动资金的管理与核算,保管好现金及各种有价证券,防止发生公司财物失窃事件。

三、安技部人员要负责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工作,按时召开安全例会及安全教育培训,负责公司车辆的检测维修、年审、保险、牌证换发等有关事宜,负责处理安全生产事故。

四、营运部门要加强驾驶员的行车安全管理,制定驾驶员岗位职责,督促驾驶员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运输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并应遵守本公司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

    1.本公司聘用的驾驶员应当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为货主提供安全、及时、便捷、舒适的运输服务。

    2. 驾驶员应爱惜公司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每月至少用半天时间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检修,确保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车外和引擎的清洁)。驾驶员发现车辆有故障时要产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管理人员,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

    3. 驾驶员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行车里程超过四小时的,须配两名驾驶员,驾驶员连续驾驶不得超过四小时。

    4.驾驶员严禁擅自将车辆交给公司未认可的人驾驶。驾驶员年休假或请假离开公司,须将随车相关证件及车钥匙交回公司。

5.公司专门为驾驶员设立安全奖,每人每月500元,对于本月按时参加各类安全学习、培训等会议,未发生违反公司安全管理规定及责任事故的驾驶员进行奖励。每缺席安全例会、学习、培训等一次,相应扣发100元;违反其他安全规定,每项扣发50元;发生伤人同等责任交通事故,扣发当月安全奖;发生亡人3人以下同等责任以上交通事故,视情节轻重,扣发一年安全奖或解除劳动合同;发生亡人3人以上的交通事故,解除劳动合同。

6.驾驶员出现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按企业规章的相应条款处理。

第五章安全例会制度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每季度至少要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每月25日召开一次安全例会。全体驾驶员必须参加学习,对不能到场参加的,公司必须安排单独补课或集中召开第二次安全例会。

二、会议内容传达上级文件精神,分析查找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缺陷和安全管理的薄弱环节,研究和落实相应措施,部署好下一步的安全生产工作,以确保安全生产有条不紊的进行。

三、重大问题及时召集有关人员研究讨论,作出决策。

  

第六章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制度

一、公司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以国家及厦门市的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为指导,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为指导原则,以国家财产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为关注焦点。

二、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达到四个落实的总要求:即人员落实、时间落实、内容落实、效果落实。

三、公司全体从业人员均为安全教育培训的对象,均应无条件地、自觉地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种安全教育培训课程,以车辆驾驶员为培训重点。

四、安全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

1.驾驶员:驾驶员职业道德教育、法纪教育、道路货物运输常识教育、安全驾驶和机械安全常识教育、道路交通事故案例分析等为主。

2.其它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教育、法纪教育、业务操作安全知识教育等为主。

五、公司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每月举行一次,每次不少于4课时。

六、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形式应形象生动,内容应丰富多彩,也可采用"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即请执法人员(运管、交警和其它法律工作者)上课,到事故案发地(也可以音像制品代替)直击现场等。

七、授课人课前要认真准备讲议和教材,保证授课质量,达到良好的教育培训效果。

八、对因公未能参加安全教育培训的人员,要及时组织补课,对无故不参加安全教育培训的人员旷工论处,并要脱产补课。

九、安全管理人员每半年要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总结,并对下半年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做出安排。

第七章车辆、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营运车辆技术质量,防止事故发生,根据公司安全管理规定,特制定此制度:

一、车辆档案管理

    1.车辆行驶证、营运证、购车发票、车辆登记证复印件及车辆照片等有关行车资料交给公司,建立车辆基本情况档案;

    2.车辆驾驶员要在每月25日前将车辆的月行程里程、保养维修、肇事情况上报公司安技部登记,由安技部负责人核实后填写车辆技术登记;

    3.车辆重要部件或证件如有改动,应将改动情况报公司登记备案;

二、车辆检查

    1.司机平时出车前后要做好检查,严禁带病营运,一经发现,视情况轻重罚100至500元;

    2.公司每季将定期或不定期的对车辆进行检查,车辆技术状况必须达到以下标准:

    (1)车辆号牌齐全、清晰,安装位置正确,无遮挡物;

    (2)灯光、喇叭、雨刮器、观后镜等装置齐全有效;

    (3)发动机汽缸工作正常,无异响、漏油、漏水等现象;

    (4)转向装置操作灵活,无过紧或过松现象,高速行驶时车辆不会出现跑偏或摆头现象;

    (5)制动系统良好,符合国家制动规范要求,前后四轮的定位准确;

    (6)车辆各种线路完好,接放安全牢固;

    (7)轮胎保持良好,轮胎胎冠上的花纹深度不得少于3.2mm;

    (8)其他部件符合安全行车标准。

    3.公司操作部管理人员上路检查车辆行驶情况时,在出示检查证后,司机必须停车配合,如发现车辆状况不佳的或违反公司安全管理规定的,管理人员有对车辆进行停驶、回场检查的权力。

三、车辆保养和审验

    1.关于车辆二级维护、季检、年审。

    (1)车辆每季进行一次二级维护,必须到有资质的维修厂进行维护;

    (2)车辆进行二级维护后,驾驶员要将二级维护电子报备单交到公司备案。

    (3)严禁车辆不进厂检测而取得二级维护单等弄虚作假现象,一经发现查实,除了重新进行二级维护外,公司将对司机进行500元至1000元的罚款;

    (4)车辆每年进行综合检测年审一次。

    2.按规定参加交警、运管部门组织的检测、年检、年审。

    3.车辆每行驶5万公里必须进行中修;

4.车辆每行驶10万公里必须进行大修;

四、车辆日常维护和检验

营运货车日常检验是在驾驶对车辆实施日常维护基础上的一项强制措施。日常维护是指驾驶员在行车前、行车中、收车后按照标准和规范对车辆进行的安全检视工作,日常检验是为保证日常维护落实到位而建立的检验制度。

(一)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管理条例》、交通部《道路运输车辆维护管理规定》和福建省地方标准《汽车维护工艺规范》的规定,做好车辆日常维护。同时建立货车日常检验(日趟检,下同)制度。

(二)公司营运货车实施日常检验制度由公司总经理建立和监督落实,驾驶员负责实施。驾驶员在对货车实施日常维护的同时,做好日常检验工作,并在《福建省营运车辆检验记录本》(格式见附件)中做好日常检验记录。

(三)公司营运货车日常维护的项目应当严格按照福建省地方标准《汽车维护工艺规范》规定的项目和技术要求执行;日常检验的项目和技术要求按照下列内容执行。

1.转向部分:横(直)拉杆、转向球销、转向节及臂应无损伤,球销无松旷;各部件连接齐全完好,锁止可靠,转向灵活。

2.制动部分:行车制动系统工作正常,不得有漏油、漏气现象,各连接销齐全、完好、牢靠;驻车制动有效;气、液压仪表工作正常。

3.传动部分:传动轴、万向节不得有松旷现象;各连接部位螺栓齐全、完好,紧固可靠。

4.车架、悬架部分:不得有断裂和移位现象。

5.轮胎部分:不得有严重磨损、破裂和割伤;轮胎气压符合要求。

6.电气部分:前照灯、前位灯、转向灯、防雾灯、制动灯、后位灯、标志灯和危险警告灯安装牢靠,完好有效,刮水器工作正常。

7.随车安全设施部分:配备三角木,灭火器等完好有效。

(四)驾驶员在《福建省营运车辆检验记录本》的检验记录单上对检验情况做好记录,签名并签注日期。未经日常检验或日常检验不合格的营运货车,不得上路营运。

(五)操作主管必须落实营运货车日常检验制度的执行情况,督促驾驶员做好日常检验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实施检查(至少每月检查一次),检查人员应当在《福建省营运车辆检验记录本》中做好检查记录、签名并签注日期。驾驶员应当随车妥善保管《福建省营运车辆检验记录本》,以备检查。

五、车辆报废规定

    1.报废条件:

    凡车辆技术经济情况达到下列条件之一者,应予以报废。

    (1)车辆超期使用,主要总成部件磨损腐蚀或严重损坏,性能工况严重下降,无修复价值;

    (2)因交通事故造成主要总成或大部分零件严重损坏,已无修复价值;

    (3)累计行驶里程达到50万公里以上或经过三次大修以上,且零部件损坏严重的老旧车;

    (4)车辆经过长期使用,耗油量超过国家定型车出厂标准规定值15%的。

    (5)经修理和调整后仍达不到国家对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要求的;

    (6)经修理和调整或采用排气污染控制技术后,排放污染物仍超过国家规定的汽车排放标准的。

    2.报废程序

    (1)司机申请报废,经公司核准报市车管所批准,从批准之日起列入报废车,停止营运。

(2)车辆申请报废,经公司核准,三个工作日内把报废车辆的有关证件交还给公司。

(3)报废车辆由公司办公室备案。

第八章交通事故和自然灾害以及其它

突发事件的道路运输救援应急

一、特大交通事故应急急救救援预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为及时、有效地开展重、特大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1.成立应急救援机构成员:组长:籍勇     安全员: 杨发强 。

2.如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按规定时间重大事故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同时向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求助,立即赶赴现场。

3.采取果断措施避免事态扩大,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积极配合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作好善后工作。

4.迅速查明事故的性质、类别、影响范围等基本情况,防止重大事故的发生。

5.加强全体员工安全知识教育和特殊岗位操作技能的培训,建立和完善生产安全责任制,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

6.建立安全生产事故的整改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严格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二、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等的应急处置预案

1.做好应急运输保障工作,在发生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时,要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交通主管部门的统一调度、指挥。

2.报告:遇有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发生,应立即在最短时间内逐级向交通主管部门报告(在异地遇有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的应同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和交通主管部门报告)。

3.车辆:投入应急运输车辆使用年限不超过5年,并经检测合格的在用车;车辆运行单程在400公里以上(高速公路600公里以上)必须配备2名驾驶员,每位驾驶员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

4.人员:参运人员年龄在20至50岁之间,符合道路运输经营条件的驾驶人员,且技术过硬、作风正派、身体健康。

5.接受应急运输任务后,运输车辆、人员必须整合待命,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集合,且必须由道路运输经营者亲自带队。

6.执行应急运输任务时,运输车辆及参运驾驶人员要遵守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服从交通主管部门的统一调度、指挥,遇事主动请示、汇报,协调解决好各项工作事务。

7.完成应急运输任务后,必须向各有关部门汇报任务完成情况,及时做好车辆维护、保修,总结经验,提高应急应变能力和处置能力。

8.根据应急运输保障工作的需要,做好相关应急物资的储备,完成交通主管部门交给的其他运输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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