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信(适用于强占土地违法行为)

举报信(适用于强占土地违法行为) (2009-6-17 12:44:46)

分类:合同范本 标签:举报信 强占土地 非法出租 非法转租 违章建筑 阻挠拆迁 阻挠开发 合同范本 |

举报信

××市公安局:

举报人上海××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系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大型企业,具有较高的社会知名度。目前,我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因受到了不法人员的恶意破坏而被迫停止,公司的合法权益因此受到严重侵害。现请求公安机关能及时制止不法人员的破坏行为,绳之以法,以使我公司的经营活动得以恢复进行。具体情况如下:

××××年×月×日,我公司通过公开的拍卖程序,拍得原属××金属贸易公司的位于××区××号的土地××万平方米及地上××栋房屋建筑面积约为×万平方米(以下简称“该土地”)。当日,我公司与拍卖人××拍卖行签订《××市拍卖成交确认书》(详见附件一),并按该确认书的约定支付了成交价款××××万元。××××年×月××日,我公司办理完毕该土地的过户手续,取得×国用(××××)第×××××号土地证。

但是,在我公司进驻该土地时却发现该土地原有的××栋房屋早已于××××年××月被拆除。而且,该土地上又重新盖满了违章的临时建筑,活动板房和砖房共计××多栋,建筑面积约为××××多平方米,里面住有×××多人,且多为民工等流动人口。临时建筑旁还堆满了重型设备、砂石、建筑垃圾等。因此,我公司对该土地的开发计划被迫停止,至今无法进行正常的经营活动。

经过调查了解,该土地自××××年×月拍卖给我公司起,一直由被举报人××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资”)及×××非法使用并因此获取了大量的非法所得。××××年×月××日,“××投资”将该土地出租给×××使用,双方租赁协议约定的租赁期限为×年,年租金为××万元,×年租金总计为×××万元(详见附件二)。而×××又将该土地转租给他人,时至今日,×××已将该土地出租给了××多家单位和个人占有、使用。

综上,我公司认为:被举报人“××投资”及×××明知该土地自己无权使用,却明目张胆地进行出租及转租,获取了大量的非法所得。而我公司多次

要求被举报人迁出该土地却遭到了强行阻拦,致使我公司根本无法进驻该土地进行经营活动,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由于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故意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之规定,被举报人的上述违法行为已构成犯罪,应由公安机关予以处理。因此,请求公安机关能够制止被举报人的不法行为,依法逮捕相关责任人,清理被占用土地上的人员、物资,将该土地归还我公司进行正常使用经营。

此致

举报人:上海××房地产有限公司

××××年×月××日

 

第二篇:举报信

举报信

尊敬的密山市相关部门领导:

我司是密山市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注册资金 万元,现固定资产 万元,流动资产 万元,法定代表人夏春岩。我司于20xx年x月开始到贵市进行同心东苑小区旧城改造项目的开发,该项目属于贵市招商引资项目。该项目的顺利推进对于贵市的经济建设、市容市貌的改善以及当地原著居民居住条件的改善均有重要意义,我司能够承接下这样利市利民的项目,深感责任重大。

接到该项目后,我司及时组织人力物力,除进行项目调研、项目报批、土地规划、土地整理、小区设计外,最关心的就是小区原著居民的妥善安置。本着这一原则,我司于20xx年x月x日至20xx年x月x日对该小区原著居民的生活现状、现有房屋的情况、家庭经济情况、人口状况以及这些居民对于拆迁补偿的要求进行了大量细致入微的调查,并在平等自愿、友好协商的情况下与每一户居民分别签订了《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所有居民均在协议书上签字并按了手印。协议书对于现有房屋的情况以及拆迁安置、补偿的具体方案进行了详细的阐述。我司共计与原著居民签订了 份协议书,这其中也包括被举报人鞠成德一家。

我司于20xx年9月29日与被举报人鞠成德、单淑英夫妇签订了《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根据黑龙江省政府制定的拆迁补偿标准,并参考当地市场价格,协议约定:双方共同认定被拆迁人房屋、附属物、室内装潢等一切动迁补偿为365万元,甲方先行支付乙方

20万元,其余款项折抵盖好后的房屋。协议同时约定了被拆迁方腾房的时间,回迁房竣工的时间以及违约责任等事项。双方在协议上签字盖章,被拆迁方按了手印,至此,该协议依法成立,并受我国《合同法》的约束。

协议签订后,我司(拆迁方)如约于20xx年x月x日履行了付款x元的义务,但被拆迁方无理取闹地认为我司给其的补偿低了,不仅在施工工地大吵大闹,阻扰我司正常施工,且私自在工地内搭设一临时房屋,声称这间房也是他家盖的,也要获得补偿,并以为由要求我司给其增加30万元的补偿款,其还要挟称,“如未获得补偿,新小区就盖不成!”

为了履行我司对密山市政府的诺言,也为了其他拆迁原著居民能早日住上新楼房,我司接受了被举报人鞠成德“强盗”一般的要求,与其签订了《同心东苑动迁户鞠成德动迁补充协议的补充协议》,协议约定我司给其增加补偿款30万元,给其无偿建造地下室入口,同时约定了被拆迁人的腾房时间。补充协议签订后,我司如约于20xx年x月x日履行了付款义务,支付鞠成德补偿款x元,但被举报人鞠成德又一次寻找各种借口,拒绝腾房,且这一次他口若悬河般提出了更多让一般人无法接受的要求。我司据理力争,被举报人鞠成德便纠结社会上很多闲杂人等到工地扰乱我司施工,到办公楼进行“打砸抢”,殴打我司工作人员。

被举报人鞠成德此举不光耽误了我司施工进度,也严重践踏了我国的法律,严重侵害了我司的经济利益,严重的破坏了密山市政府制

定的城市改造计划的推进,更严重的侵害了其他按约搬迁的xx户原著居民按时住进新房子的权利!

我司恳请贵部门领导能够阻止被举报人鞠成德如此猖狂的肆意妄为,使我司能顺利履行对密山市政府、密山市人民的承诺,圆同心东苑小区诸多原著居民的新房梦!

密山市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