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示报告制度(完成)

请示报告制度

请示报告制度是贯彻落实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的一项重要制度,旨在充分民主的基础上实行高度的集中,以保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

目 录

请示报告制度完成

请示报告的范围

一、工作中涉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重大问题。

二、贯彻上级党委指示、决议、规定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三、超出本级权限范围的警衔和职级的调整、官兵奖惩、士官晋级、重大经费开支、重大工程建设、大宗物资采购等。

四、对所属部队的重大行动、完成重大任务、发生的重大事故案件和所在地区发生的重大事件及其他重要情况,必须按规定向上级党委及时请示汇报。

五、上级党委交办的具体工作进展情况、办理结果的报告。

六、其他有必要向上级党委请示报告的重大问题。

七、对下级党组织的请示应当及时答复、批复。

请示报告的形式

以书面形式为主。

请示报告的原则

一、请示报告应当按照逐级原则办理。

二、请示报告要坚持单向性原则,不得同时向党政双头或多头请示报告。

三、请示报告要坚持时效性原则。党委研究讨论的问题需请示报告的应当在党委形成决议后1天内请示报告;部队参加重大行动、完成重大任务应当及时请示报告,时间任务紧急的,可以边行动边请示报告,任务、行动完成后全面报告;所属部队发生的重大事故案件和所在地区发生的重大事件及其他重要情况的,按照有关规定时限处理。

请示报告纪律

认真执行《中国共 产 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第十七条的规定:“对隐瞒不报、不如实报告、干扰和阻扰如实报告或不按时报告、请示的,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对下级请示不及时答复、批复或对下级报告中反映的问题在职责范围内不及时处置,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二篇:请示汇报制度

请示报告制度

凡遇到下列情况,必须及时逐级向有关部门及院领导请示报告:

1、意外灾害急救,接收大批创伤、中毒或传染病人及必须动员全院力量抢救的危重伤病员等。

2、凡为伤病员施行重要脏器切除或移植、截肢等重大手术,首次开展重要的新业务、新技术等。

3、门诊部或病房发现国家规定管理的传染病。

4、发生医疗事故、医疗纠纷或严重医疗、护理差错,贵重医疗器材损坏或被盗、贵重或剧、毒、麻药品丢失、成批药品变质、失效等。

医师值班交接班制度

(一)各科在非办公时间及假、节日均设值班人员,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履行职责,保证诊疗工作不间断地进行。

(二)每日下班前,值班医师接受各级医师交班的医疗工作,交接班时应巡视病室,了解危重病员情况,做好床前交接班。

(三)各科室医师在下班前应将危重病员的病情和处理事项记入交班簿并交班。值班医生对危重病员,所采取的检查、治疗措施,应做好病程记录并扼要记入交班本。

(四)值班医师负责各项临时性医疗工作和病员病情变化时的临时处理,对急诊入院患者及时进行检查、填写病历并给予必要的医疗处置。

(五)值班医生遇有疑难问题应逐级请示上级医师处理。

(六)值班医师不得擅自离岗,护理人员要求诊视病人时,必须立即前往。

(七)值班医生在晨会上报告病员情况,危重病员须在床旁交班。

院总值班制度

(一)院总值班由院领导和职能科室相关人员参加,负责处理非办公时间内的医疗、行政和临时事宜。及时传达上级指示处理紧急事宜。

(二)负责检查科室值班人员在位情况,对重要部门,科室要到场检查,了解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三)值班人员遇有不能解决的重大问题,应及时向院领导请示报告,根据领导意见负责组织处理。

(四)总值班人员,按时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坚守岗位、尽职尽责、认真做好值班记录。

(五)值班人员根据需要有权组织人员,集中力量解决临时发生问题,有权调动医院机动车辆。

(六)值班时间:每天正常上班时间以外的时间,均由总值班负责。

(七)每天交班前,清扫值班室内卫生认真做好室内物品交接。

消毒隔离制度

(一)医护人员以及其他工作人员必须高度重视消毒隔离制度,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以防止院内交叉感染。

(二)各科室均要有严格的消毒隔离制度,并应遵照执行,科主任与护士长做好检查、监督工作。

(三)门诊或普通病房发现法定传染病人或可疑病人应立即上报,并要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妥善处理。

(四)传染病人用过的敷料,器械均应按规定处理。排泄物、呕吐物必须经过净化消毒,传染病人用过的衣物、被服应消毒后再清洗,医院污水须经过消毒处理后才能排放。

(五)医务人员进行各种操作、诊疗、处置前后均应流水洗手,各部门必要时备有0.2%的84消毒液浸泡手,每天由护士负责更换消毒液。

(六)全院各科室污物,废物要用容器袋装好,分类进行统一处理,不准乱堆乱放。

(七)全院医务人员上班时应必须穿戴工作衣、帽,着装整洁,无菌操作时应戴口罩并严格遵守无菌操作规程。

(八)院感染专职人员应定期组织检查消毒隔离工作,深入科室进行监控监测,做好检查记录。

处方制度

(一)处方权限

1、在职各级医师的处方权,需经各科主任提出,并填写表格,报医务科,医务科对其资格确认后登记、备案,由院长批准,通知药剂科,有处方权医师应将本人之签字留样于药剂科。

2、处方必须由医师本人书写,严禁先签好空白处方由他人临时填写药名、数量等,任何人不得摹仿医师在处方上签字,各级医师不得为自己及其亲属开方取药。

3、麻醉药品处方应由主治医师以上医师或经院领导批准授于麻醉药品处方权的医师签署方为有效,急救时值班医师可按病情需要使用麻醉药品注射剂,用后由具有麻醉药品处方权的医师补签处方。

4、药剂师有权监督医师合理用药,对不合格的处方、乱开方、滥用药者,药房有权拒绝发药,药剂师不得擅自修改处方内容。

(二)处方书写

1、处方原则上用中文(必要时可用拉丁文),要求字迹清楚、项自书写完整,药名、剂型、剂量、单位、用法书写正确,不得涂改,如有修改时,医师应在处方修改处签字,处方年龄项应按实足“岁”或“月”填写。

2、药品名称、剂量、单位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为准,如因医疗需要,剂量超过药典规定时,医师须在剂量旁重加签字,方可调配。

3、药品用法应写明冲服、含化、口服或皮下、肌肉、静脉注射,以及每次剂量和每日用药次数,外用药品应写明用法及用药部位。

4、每张处方仅限1人,严禁以甲病人名字给乙病人开方取药。

5、西药处方每一药品须另起一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与普通药品,内服药与外用药不得同开一张处方。

(三)处方限量

1、普通药以3日为限,对某些慢性疾病或特殊情况,最多不超过7日量,如超过7日量须经药剂科主任或医务科领导批准。

2、医疗用毒性药品,每次处方总量不得超过2日极用量。第一类精神药品每次处方不超过3日常用量;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每次不超过7日常用量;麻醉药品每次处方注射剂不得超过2日常用量。片剂、酊剂、糖浆等不得超过3日常用量,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下次再用至少须间隔10天。如住院重危病人或癌症晚期病人确需超过限量使用时,应由科主任申请,并经院领导批准。

(四)处方保管

1、每日处方按普通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分别装订,并加封面,集中妥善保存。

2、普通药处方保存期1年,精神药品处方和医疗用毒性药品处方保存2年,麻醉药品处方保存期3年,到期由药剂科报请院领导批准后销毁。

查对制度

查对制度是保证医疗安全,防止事故差错一项重要制度。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本岗位查对制度。

(一)临床科室

1、医生在开处方,医嘱或进行诊疗时,必须仔细查对病员姓名、性别、年龄、床号、住院号(门诊号)。

2、执行医嘱时,要进行“三查七对”:摆药后查;服药、注射、处置前查;服药、注射、处置后查。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观察病情变化和处置后反应。

3、清点药品时和使用药品前,要检查质量、标签、失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

4、给药前,注意询问有无过敏史,使用毒、麻、限剧药品或精神药品要经过反复核对,静脉给药要检查有无变质,瓶口有无松动、裂缝;给每种药时,要注意配伍禁忌。

5、输血前,须经两人查对,无误后方可输入;输血时须注意观察,保证安全。输血完毕,瓶内余血保留24小时后方可处理。

6、值班护士查对医嘱时不准聊天,不打电话,不准闲人进屋,整理医嘱时,必须认真核对,做到准确无误。

7、除紧急情况外不得使用口头医嘱,执行口头医嘱时,必须仔细核对,执行后必须及时补写医嘱。

(二)手术室

l、接病员时要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性别、诊断、手术名称、术前用药。

2、手术前,必须查对姓名、诊断、手术部位、麻醉方法及麻醉用药。

3、凡进行体腔或深部组织手术,要在术前与缝合前清点所有敷料和器械数,手术结束时,再清点复核1次。

(三)药房

1、配方时,查对处方的内容,药品剂量、配注禁忌。

2、发药时,查对药名、规格、剂量、用法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查对标签(药袋)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查对药品有无变质、是否超过有效期;查对姓名、年龄;交代用法及注意事项。

(四)血库

1、血型鉴定和交叉配血试验,两人工作时要“双查双签”,一人工作时应做正反定型。

2、发血时,要与取血人共同查对科别、病案号、床号、姓名、血型、交叉配血试验结果,血袋号、采血日期、血液质量,双方签字后方可取走。

(五)检验科

1、采取标本时,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性别、检验目的。

2、收集标本时,查对科别、姓名、性别、联号,标本数量和质量。

3、检验时,查对试剂、检验项目。

4、检验后,查对目的、结果。

5、发报告时,查对科别、姓名、检查项目及结果。

(六)放射科

1、检查时,查对科别、病案号、姓名、性别、年龄、片号、部位、目的。

2、诊疗时,查对科别、病床、姓名、部位、时间、角度、剂量。

3、发报告时,查对科别、病案号、姓名、检查项目、临床诊断。

(七)理疗科及针灸室

1、各种治疗时,查对科别、姓名、部位、种类、剂量、时间、皮肤。

2、低频治疗时,查对极性、电流量、次数。

3、高频治疗时,检查体表,体内有无金属异物。

4、针炙治疗前,检查针的数量和质量,取针时,检查针数和有无断针。

(八)供应室

l、准备器械包时,查对品名、数量、质量、清洁度。

2、发器械包时,查对名称、消毒日期。

3、收器械包时,查对数量、质量、清洁处理情况。

(九)特殊检查室(心电图、脑电图、超声波)

1、检查时,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性别、检查目的及部位。

2、诊断时,查对姓名、编号、临床诊断、检查结果。

3、发报告时查对科别、病房。

(一)院长办公会议 行政会议制度

1、院长办公会议由院长主持,医院领导、医务科、护理部、院办、药械部门、社区科的负责人参加。(根据会议内容,可吸收有关人员参加)

2、院长办公会议内容①听取各职能部门的工作汇报,分析医院建设和发展的形势,讨论医疗、科研、行政、后勤工作中的重要问题,总结前一阶段工作情况。②贯彻落实集团的指示,研讨医院发展的长远计划和医院医疗工作的改革措施。③讨论和研究机构改革及人员配备。对员工的奖惩及奖金分配。④讲评职能科室的工作情况。⑤研究医院经费的预算和开支计划。⑥其他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

3、院长办公会的议事原则:①院长办公会要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研究时要充分发扬民主,重要问题需经到会人员充分发表意见,重要决策要经过调查研究,在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集中多数人意见,当意见分歧较大时,可以在倾听有关部门的意见后再议或请示集团领导决定。②提交院长办公会讨论的问题,职能科室必须作好充分准备,认真研究,并要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办法,经分管的领导同意后,于会议前两天交院办,由院办主任汇总后送交院长。未列入议题的事项,会上一般不作临时动议。③参加会议人员要按时到会,集中精力研究工作,要严格执行保密纪律,不得随意泄露会议讨论内容或会议决定的需要保密的事项。院办秘书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对一些重大决定必要时形成会议

纪要下发有关部门执行。④对会议决定的问题须明确主办部门和协办部门。院办协助院长了解决议执行情况和催办有关事项,并把各部门执行情况及时向院长汇报。

(二)院周会:

院周会由院长或副院长主持,各职能科室负责人、临床(医技>科室负责人,护士长参加。传达上级指示和文件精神,通报院办公会议决定,布置工作、协调关系。每周召开一次,院办公室负责记录并做好会前各项准备工作。

(三)科主任例会

科主任例会由分管院长负责,主要内容为总结上月工作,包括医疗质量,重危病人抢救治疗情况,管理制度落实情况,服务态度以及科研工作情况,布置下月任务,听取意见,解决问题,一般每月召开一次。

(四)门诊例会:

门诊例会由分管院长或门诊主任主持每月一次,所有门诊科室负责人参加。主要总结当月门诊工作,研究解决医疗质量、服务态度、急危抢救、门诊管理及卫生等有关问题。布置下月任务并协调门诊科室工作。

(五)护士长例会

由护理部主任或总护士长主持,各科护士长参加,每周召开一次,汇报交流及总结护理制度执行情况、组织学习、布置工作。

(六) 科务会

每月召开一次,全科人员参加,科负责人主持,会议内容为传达上级指示和有关文件精神,对本科工作质量和服务态度进行分析评价,并落实整改措施。检查各项制度和工作人员职责履行情况。总结上月工作,布置下月工作。

(八)早会:

由科主任主持,全科在班的医护人员参加。每早上班后即召开,一般不超过十五分钟,听取值班人员汇报,进行交接班,布置当日工作,提出医疗护理工作的重点和应该注意的事项。

医务科工作制度

(一)在院长的领导下,根据医院的工作计划,结合医疗工作实际,定期拟定医院医疗业务工作计划,经过院务会讨论

同意后,具体组织实施,定期分析和研究工作中的问题和对策,为医院领导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

(二)经常深入科室,了解和检查医疗工作制度,医疗技术操作常规和医疗、医技人员工作职责的贯彻执行情况,提高医疗质量和医疗技术水平,做好科室间的协调工作,保证医疗工作贯性运转。

(三)制定本院的医疗质量管理方案,建立目标体系,评价标准和实施办法,报院领导批准后,组织实施。

(四)做好经常性医疗事故和差错的防范工作,保证医疗安全,及时对医疗事故和医疗纠纷进行调查,组织讨论提出处理意见,报院技术委员会讨论。

(五)支持和帮助临床医疗科室开展的新业务、新技术,组织协调危重病人的抢救、疑难病例的讨论、重大手术的审批和院内外会诊工作。

(六)组织对全院卫生技术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考核工作。

(七)协助院长或主管院长组织科主任例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医疗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科学技术委员会和临床医技科室主任联席会。

医疗经费管理制度

(一)医院医疗经费在院长领导下,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并实施审计、监督。日常经费开支,坚持一支笔审批,对年度计划和重大开支须经院长办公会讨论决定。

(二)实行医疗成本核算,准确计算,合理分配,有效使用各种经费。

(三)认真执行国家物价政策和规章制度,一切医疗收费均按当地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医疗登记、统计制度

(一)医疗登记、统计资料是改进医院工作,加强医疗质量管理的科学依据,各科室及有关人员应认真负责汇总和收集报表资料,按期分析、统计、上报。

(二)门诊部应当做好门诊登记和住院登记,填写住院卡片和传染病报告卡,并汇总各科病员流动情况,每日报医务科和医疗信息统计室。

(三)各临床科对出入院的病员应详细填写病案首页、出入院登记和病员流动日报,对抢救重危病员,开展新技术、新业务,发生医院感染、医疗差错和事故,以及输血、输液反应等均应详细登记,并按规定上报。

(四)医技科(室)应做好各项工作的质量登记、统计,并按时上报。

(五)医疗信息统计室负责全院医疗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和报告,实施统计服务和统计监督,做好卫生统计报表工作,经院长审核签发,按时上报。

(六)各种医疗登记、统计资料,应当填写完整、准确、字迹清楚、妥善保管,卫生统计报表应永久保存。

(七)各种报表报出的时间

1、日报:次日上午九点报出(假节日等特殊情况例外)。

2、月报:于下月5日前报出。

3、季报:于下季度第一个月10日前报出。

4、年报:于下年度1月20日前报出。

5、半年报:于7月15日前报出。

6、全年统计汇总于下年度第一季度内报出。

7、住院病人疾病分类年报于下年度1月15日前报出。

病案管理制度

(一)医院病案室负责全院病案的收集、整理和保管工作。

(二)对规定范围的建案病历,统一集中管理。

(三)伤病员和家属不得擅自翻阅、转抄、复制病案。

(四)本院医师借阅病案,应当办理借阅手续,不得涂改、转借、拆散和丢失,按期归还,院外医疗单位借阅病案,必须持医疗单位介绍信,经医务科批准后,方可借阅。

(五)涉及医疗纠纷或事故的病案,在未作出鉴定处理之前,应由医务科妥善保管,任何个人未经医院领导批准,不得借阅、转抄或复制。

(六)病案室要按月、季、年排查出院病案归档情况,有权向临床科室查询未归病案的下落,按时向院领导书面报告病案归档及管理情况。

(七)住院病案应永久保存,并遵守病案资料的保密制度。

(八)保持病案室清洁整齐,做好防火、防潮、防丢失,室内应禁止吸烟。

医学图书管理制度

(一)医学图书室应按《中国图书分类方法》对书刊进行登记、分类、编目、排架,健全室藏图书目录,方便读者查询。

(二)凡本院工作人员借书,必须办理借书证,凭证借阅,离院时要办理还书退“证”手续,每次借阅书刊不得超过二册,借阅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月,逾期不还时,图书室有权催还,超过三个月不还者,按丢失图书进行扣款赔偿(原书价3-5倍)。

(三)读者应爱护书刊资料,借阅的图书必须妥善保管,不得在书刊上批画、涂写、撕剪、损坏和丢失,违者按规定赔偿,凡损失或丢失图书室的孤本或价值较高的书刊要加5-10倍赔偿。

(四)图书室工作人员应密切配合医疗、预防、教学、科研等各项任务,主动提供有关资料,定期介绍新书刊杂志内容。

(五)近期杂志、工具书及图书室仅存孤本,只准在室内阅读,不得拿出室外。

(六)图书室内应保持安静整洁,禁止吸烟,上架的期刊,阅读应放回原处,非经管理人员同意,不得私拿期刊。

微机工作制度

(一)工作人员使用计算机,必须爱护计算机和机房其他辅助设备,各种设备的使用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对应用软件应当定期进行检毒处理,外单位软件未经检毒处理,不得使用和复制。

(二)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做好各种资料的保管工作。在使用中,一律按有关保密制度办理,不得外传、遗失、泄密。

(二)进入机房必须穿工作服、换拖鞋,机房要保持整洁、机房严禁吸烟、会客喧哗、玩游戏及其他一切与工作无关的活动,禁止闲杂人员进入机房。

(四)信息资料应有专人负责管理,凡需要调用、复制,应经领导审批,有密级的资料需经院领导同意。

(五)工作完毕关好机器,切断电源、关好门窗,保证安全。

医院感染管理工作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细则》及《消毒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建立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科室医院感染管理小组及院感专职(兼职)管理人员三级监控组织,开展医院感染监测工作。

(二)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应当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医院感染专职管理人员的工作汇报,研究改进工作。

(三)医院感染管理专职(兼职)人员应根据医院感染监控制定方案,每半年1次对全院环境卫生、微生物污染、消毒与灭菌、污水处理等进行抽样调查和检测,每月进行1次医院感染发病调查,定期对医务人员的消毒隔离技术进行考核。

(四)科室应指定医师或护士长负责医院感染发病监测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改进措施。

(五)加强院内感染管理的宣传教育,了解院内感染监测工作的意义,掌握监测知识,提高医护人员的监控水平。

医院传染源管理制度

(一)医院传染病人,应根据传播途径分别进行严密隔离,以及呼吸道、消化道、接触、昆虫和血液隔离。

(二)严格执行消毒常规,传染病人出院、转科、死亡等离开隔离区时,所有物品必须进行终末消毒。

(三)检验有传染性的标本时,应当防止污染工作台、地面、衣物等。检验完毕的标本应先消毒后处理,检验单发出前应消毒,菌种应由专人保管,专册登记。

(四)对已被感染的传染病人应尽快治疗,医务人员接触传染病人应当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

(五)高危区工作人员应当定期进行带菌检查,根据检查结果采取相应的措施。

医疗场所,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一)病室内禁止吸烟,做到空气清新、无蚊、无蝇、无鼠害、无蟑螂,定时清扫,并做到卫生用具专室专用。

(二)禁止随地吐痰,乱扔乱倒污物、污水。

(三)医院内的污水排放应符合国家规定的医院污水排放标准。

(四)各种医疗器械、室内桌、椅、操作台,地面和空气等消毒应当按《医疗护理技术操作常规》和《消毒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要求执行,并定期对消毒剂的浓度、效果及空气含菌量进行监测。

(五)医务人员在进行各项操作前后,必须按照要求洗手,感染高发区医务人员在操作前后应当进行手的消毒,各种注射、穿刺、采血器具必须一人一用一灭菌,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卫生用品,用后必须及时回收,集中销毁。

(六)共用重点监测科室(消毒供应室、手术室、治疗室、注射室)均应严格执行消毒常规,已消毒、灭菌的物品应当注明失效日期,并定期对灭菌物品和空气进行细菌学监测。

使用抗生素制度

(一)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应定期调查分析全院抗生素使用情况,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并制定合理使用抗生素的管理办法。

(二)各级医师应当严格掌握抗生素的适应症和给药途径,避免滥用而造成耐药菌株增加和正常菌群失调,联合应用抗生素应有明确指证,并应考虑药物的相互作用,防止不良反应,外用抗生素应从严掌握。

(三)已确定为单纯病毒感染疾病者,不使用抗生素。发热原因不明者,应尽可能先弄清病原学诊断后再使用抗生素。病情特别严重的细菌感染患者,在抽血或体液送细菌培养后可初步选用抗生素,待细菌培养结果山来后,再按细菌药敏试验结果指导用药。

(四)急性细菌感染使用抗生素3-5日,而临床效果不明显者,应当考虑调整剂量和给药途径,或根据细菌培养及药敏试验结果调整抗生素。

(五)细菌感染得到有效控制后,应及时停用抗生素。

(六)一般情况下,抗生素不作为预防用药,特殊情况可作为短期预防用药或一次性预防用药。

(七)使用抗生素应当本着有效、足量原则,制定个体化给药方案,确定给药剂量和疗程,掌握配药禁忌、浓度,滴注速度,过敏反应的预防和抢救。

(八)药剂科应建立各类抗生素的出入库及消耗登记制度,对某些价格昂贵和毒副作用较大的抗生素实行限制性应用,并定期公布临床使用抗生素的情况及存在问题。

(九)检验科应及时向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提供全院敏感菌株、耐药菌株信息,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定期公布全院及科室主要病原菌及其药敏试验的统计资料。

门诊工作制度

(一)对就诊人员应当热情接待,科学组织和指导分诊,以缩短候诊时间,对高热病员、危重病员及70岁以上老人应当优先安排门诊。

(二)根据医院的技术特长开设专科(病)门诊,组织有经验的医师参加门诊,实行首诊医师负责制,医师对首次来诊的病员应详细询问病史,仔细体检和进行必要的影像、实验等检查,作出诊断和处置,发现传染病人应填写传染病报告卡,需要转科诊治的病员,由首诊医师负责介绍,不需重新挂号。

(三)医院应有一名副院长分工负责门诊工作,各科室主任、主治医师应每月定期参加门诊。

(四)遇有疑难、重危伤病员或3次以上来诊尚不能确诊者,应及时请上级医师检诊或专科会诊,必要时报请门诊部主任或门诊各科医疗组长组织会诊。

(五)对待病员要关心、体贴,态度和蔼,各项检查要认真,并按统一格式书写好门诊病历,各科应定期检查总结门诊医疗质量。

(六)承办病员入院、出院、转院手续,掌握各科病员流动和床位使用情况,每日向医务科和医疗统计室报告。

(七)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医院感染,小儿科、内科应建立传染病诊室,做好疫情、职业病报告。

(八)门诊应经常保持清洁整齐,对候诊人员宣传卫生防病和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知识。

挂号室工作制度

(一)门诊病员应先挂号后诊病(急重危病人例外)。

(二)转科病员或需要诊治另一疾病时须重新挂号(会诊病人例外)。

(四)挂号诊病当日一次有效,复诊时应重新挂号。

(五)各种检杳报告单或X线片号应填写或粘贴病历上,以便复诊时对照。

(六)挂号室工作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态度和蔼,解答耐心,初诊病历要填齐首页各栏。

住院处工作制度

(一)出院、入院病员均由本院各科医师及门诊部医师开具出入院证,统一由住院处办理手续。

(二)病员办理出院手续,一般出院前一日由病区将住院医嘱全部送至住院处进行核算,开具帐单。病员或家属在住院处结清医疗费后,将帐单拿回病区办理出院手续。

(三)住院病员,应详细填写住院卡及病历首页,按规定预交押金。对一时不能入院的病员要耐心解释,并登记地址和电话号码,请其待床住院。

(四)住院处设置住院病人一览表,并每日与病区联系,及时掌握和了解病床使用和周转情况。

(五)住院处工作必须细心负责,态度和蔼,准确掌握各种收费标准、交付现金时应当面点清,开出收据,并保留存根备查。

观察室工作制度

(一)观察室留观病员由门诊医师、护士负责,轮流值班认真观察病情变化,及时处理,需要住院治疗者及时办理入院手续。

(二)观察室设一定数量床位,按床编号,挂床头牌,病员离院时应更换卫生被服,并进行消毒。

(三)建立观察记录,及时记录病情变化、检查、治疗、护理情况,留观病员入院后,其观察记录随住院病案保管,不入院的观察记录在门诊保管,一般保管一年。

(四)留观病员的管理同住院伤病员,生活不能自理或病情需要陪护者,可留陪护。

检诊制度

(一)新入院病员,医师应在2小时内进行检诊,检诊后给予必要的处置,并书写“首次病程记录”。疑难、急危重症病员应立即检诊,并报告上级医师,实行经治医师、主治医师、正(副)主任医师和科主任分级检诊。

(二)经治医师应当详细采集病史,认真进行体格检查和必要的影像、实验检查,及时作出初步诊断,下达医嘱。

(二)重要脏器的穿刺或活检、手术探查、复杂的内窥镜检查和X线造影等特殊检查,应严格掌握指征,经上级医师或科主任同意,并征得患者本人及家属同意并签同意书,并在做好充分准备后,按技术操作常规进行。

(四)男医师检查女性病人时,应有第三者在场。

病历书写制度

(一)病历记录应用钢笔书写,力求通顺、完整、简练、字迹清楚、整洁、不得删改、倒填、挖补剪贴,医生应签署全名,并按规定顺序排列整齐。

(二)病历一律用中文书写,无正式译名的病名以及药名等可以例外,诊断、手术应按照疾病和《手术分类名称》填写。

(三)门诊病历书写要求

1、要简明扼要。病员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籍贯、工作单位或住所由挂号室填写。主诉、现病史、既往史、各种阳性体征和必要的阴性体征,诊断或印象诊断及治疗、处理意见等均需记载于病历上,由医师(士)写并签全名。

2、间隔时间过久或与前次不同病种的复诊病员,一般都应与初诊病员同样写上检查所见和诊断。

3、每次诊治、均应填写日期,急诊病历应加填时间。

4、请求他科会诊,应将请求会诊目的及本科初步意见在病历上填写清楚。

5、被邀请会诊医师应在请求会诊的病历上填写检查所见、诊断和处理意见并签字。

6、门诊病员需要住院检查和治疗时,由医师签写住院证,并在病历上写明住院的原因和初步印象诊断。

7、门诊医师对转诊病员应负责填写转诊病历摘要。

(四)住院病历的书写要求

1、新入院病人必须填写一份完整病历,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籍贯、工作单位或住所,主诉、现病史、既往史、家族史、个人生活史(女病人月经史、婚姻史、生育史)、体格检查、化验检查、特殊检查、小结,初步诊断,治疗处理意见,由医师书写签名。

2、入院记录应在24小时内完成,急诊病人应即刻检查填写。入院记录要求书写详细、准确、表达清楚、内容应包括诊断依据、鉴别诊断和治疗计划。

3、再次入院者(同病或原病密切相关的疾病)应写再次入院病历。

4、病程记录(病程日志)包括病情变化、检查,所见鉴别诊断,上级医师对病情的分析及诊疗意见,治疗过程和效果。凡施行特殊处理要记明施行方法和时间。病程记录一般应每天记录一次,重危病员和骤然恶化病员应随时记录。病程记录由经治医师负责记载,主治医师应有计划地进行检查,提出同意或修改意见并签字。

5、手术病员的术前准备、术前讨论、手术记录,麻醉记录,手术后返回病房的当日病情,均应详细记入病程记录内或另附手术记录单。

6、更换经治医师时由交班医师在病程记录中书写交班小结。阶段小结每月一次由经治医师负责填入病程记录内。

7、凡决定转诊,转科或转院的病员,经治医师必须书写较为详细的转诊,转科或转院记录,主治医师审查签字。转院记录最后由科主任审查签字。

8、各种检查报告单应按顺序粘贴,各种病情介绍单或诊断证明书亦应附于病历上。

9、出院总结和死亡记录应在当日完成。出院总结内容包括病历摘要及各项检查要点、住院期间病情转变及治疗过程、效果、出院时情况、出院后处理方针和随诊计划。由经治医师书写、主治医师审查签全名。死亡记录除病历摘要、治疗经过外应记载抢救措施,死亡时间、死亡原因,由经治医师书写、主治医师签全名,凡做病理解剖的病员应有详细的病理解剖记录及病理诊断。死亡病历讨论也应做详细记录。

10、中医、中西医结合病历应包括中医、中西医结合诊断和治疗内容。

医嘱制度

(一)医嘱一般在上午10点前下达完毕,要求字迹工整、层次分明、内容清楚。转抄和整理必须准确,不得涂改。每项医嘱一般只能包括一个内容,如须更改或撤消时,应用红笔填“取消”字样并签名。临时医嘱应向护士交待清楚。医嘱要按时执行。开写、执行和取消医嘱必须签名并注明时间。

(二)医师(士)开出医嘱后,应当复查一遍。特殊医嘱应向护士交待清楚。护士不能确认的医嘱必须查清后执行。除急救外不得下达口头医嘱,下达口头医嘱时,护士须复诵一遍,并经医师核对无误后执行,事后医师应及时补记医嘱。严禁不看病人就开医嘱的草率,不负责的行为。

(三)护士每班要查对医嘱,夜班查对当日医嘱,每周由护士长组织总查对一次。转抄、整理医嘱后,需经另一人查对。每班、每次查对后应签名。

(四)手术后或分娩后要停止术前或产前医嘱、重开医嘱,并分别转抄于医嘱记录单和各项执行单上。

(五)凡需下班执行的临时医嘱、要交待清楚,并在值班记录上注明。

(六)如遇危重病人需抢救来不及通知医师,护士可针对病情临时给予必要处理,但应做好记录并及时向经治医师报告补记医嘱。

(七)对长期住院的病员,每月应对医嘱整理1次。

查房制度

(一)院领导查房,每周一次,按照领导分工,深入科室,检查科室业务技术建设和医疗质量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机关职能部门应派人参加。

(二)科主任或主任医师查房:一般每周1-2次,查房时各级医师、护士长和有关人员参加。解决疑难病例;审查对新入院,重危病员的诊断、治疗计划;决定重大手术及特殊检查治疗;检查医嘱、病历、护理质量:听取医师、护士对诊疗护理意见,进行必要的临床教学工作。

(三)主治医师查房:一般每日一次,查房时应有住院医师及有关护理人员参加,要求对所管病人分组进行系统查房。尤其对新入院、危重、诊断不明、治疗效果不好的病员进行重点检查与讨论,并向科主任汇报,检杳病历并纠正其中的错误,了解病员病情变化征求病员意见,检查医嘱执行情况及治疗效果,决定出、转院问题。

(四)住院医师查房:一般每日至少二次查房。对所管辖病人要逐个检查。重点巡视重危疑难,待诊断、新入院、手术后病员;根据病情变化,更改医嘱,对诊断不明、疗效不佳病人要重点研究,提请上级医师诊查或会诊,对检验、X线报告和其他检查结果、要仔细分析,提出进一步检查与治疗

意见、检查当天医嘱执行情况,给予必要的临时医嘱,开具次日特殊检查医嘱,认真做好病程记录。

(五)值班医生查房:要详细听取交班医生和护理情况的报告,接班后对重点病人(危重、新入院病人等)及时巡查(夜间巡查须有护士随同),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必要时请会诊。下班前做好交班记录。

(六)护理查房:护士长组织护理人员每周进行一次护理查房,检查护理质量;研究解决疑难问题,倾听病人对护理工作的反映,按计划结合临床实际进行教学。

会诊制度

(一)医务人员要以高度的负责精神对疑难病例组织会诊,使病人得到及时、正确的诊断和治疗。

(二)会诊前,申请会诊医生做好准备,详细介绍病情、说明会诊目的,做好会诊记录。

(二)科内会诊,本科内疑难病例或住院三日未能确诊的病例,由经治医师提出,科主任召集有关医务人员参加。

(四)科间会诊,由经治医师提出,上级医师同意后填写会诊单。应邀医师一般当天内完成,并书写会诊记录。如需专科会诊的轻病员可到有关专科检查。

(五)院内会诊、疑难病例或病情需要多科会诊时,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科同意,并确定会诊时间,通知有关人员参加,一般由业务院长或申请科主任主持,医务科要有人参加。

(六)院外会诊:本院一时不能解决的疑难病例,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科同意;并与有关单位联系确定会诊时间。会诊由申请科主任主持。必要时携带病历,由经治医师陪同病员到院外会诊,也可将病案寄送有关单位进行书面会诊。

(七)急诊会诊,被邀请的医师,必须随请随到。

(八)会诊中,应详细检查,发扬技术民主,充分讨论,明确提出会诊意见。主持人要进行小结,认真组织实施。

病例讨论制度

(一)疑难病例讨论:

l、凡遇疑难病例由科主任主持,组织科内有关人员参加,与他科有关时,报请医务科、组织他科人员参加。

2、讨论时由经治医师将有关材料整理齐全,并报告病情,几科联合讨论时由经治科主任负责提出分析意见。

3、参加人员应认真讨论,由主持人负责总结,尽早明确诊断,提出检查治疗方案,讨论情况应专页记录。

(二)术前病例讨论会:

对重大、疑难及新开展的手术,必须进行术前讨论。由科主任或主治医师主持,手术医师、麻醉医师、护士长、护士及有关人员参加。订出手术方案,术前准备,术中可能出现的问题与处理方法,术后观察事项及护理要求等。讨论情况必须记录。一般手术也应进行相应讨论。

(三)死亡病例讨论会:

凡死亡病例,一般应在死亡后一周内进行讨论,特殊情况应及时讨论,若涉及尸检或病理报告而延误原因,认真总结经验教训,讨论情况,载入病历。

中医工作制度

(一)医院中医门诊,根据医院床位编制情况可设中医科或中医病房。

(二)中医科病员的诊断、治疗应当突出中医特色,按中医理论辨证论治,应用传统方药。

(三)中医门诊应根据不同病种,积极应用中医中药,取中西医之长,采取辩证与辨病相结合、中药和西药相结合,不断提高治疗效果。

(四)重视中医理论的研究,对于经验丰富的老中医师,应配备得力助手,继承、整理其学术经验。

麻醉工作制度

(一)麻醉医师应于手术前一天到科室检查病人,熟悉手术病员的病历,各项检查结果,了解术前准备情况,确定麻醉方式,重大手术与术者一起参加术前讨论,共同制订麻醉方案,凡施行麻醉,必须书写麻醉记录。

(二)麻醉前,应认真检查和准备麻醉药品,器械及急救设备,严格执行技术操作常规和查对制度,保证安全。

(三)麻醉医师在麻醉期间要坚守岗位,密切观察,认真记录。如有异常情况及时与术者联系,共同研究,妥善处理。

(四)手术完毕,麻醉终止,麻醉者要把麻醉记录单各项内容填写清楚。危重和全麻的病员,麻醉者应亲自护送,并向值班人员交待手术麻醉的经过及注意事项。

(五)麻醉者应进行术后随访,对全麻及其他危重病员,新开展的麻醉技术,应于24小时内随访,将有关情况记入麻醉记录单。遇有并发症,应协助处理,严重并发症应向上级汇报。

(六)术后应及时清理麻醉器械,妥善保管,定期检修,麻醉药品应及时补充。

(七)麻醉医师应随时参加抢救呼吸、心跳突然停止等危重病人,应在技术操作,急救器械等方面做好准备,必要时应安排人员昼夜值班。

手术室工作制度

(一)各科应于手术前一天上午填好手术通知单,送交手术室,并注明特殊用品,有经血液或体液传播可能的患者应注明,急诊手术可先电话通知,以后再填手术通知单,手术室随时做好急诊手术的准备工作。

(二)各科事先应做好各项术前准备,手术人员应按时到达手术室,手术室护士应按时接回病员,并认真查对。

(三)进入手术室的人员,必须更换手术室专用的衣、裤、帽、鞋、口罩,严格遵守手术室规则,院内参观须经手术室护士长同意。

(四)手术人员在手术前认真查对,术中精力集中,密切配合,以确保手术顺利进行,不得大声谈论病情或与手术无关的事,保持室内肃静。

(五)手术人员应遵守无菌技术操作,无菌手术和有菌手术分室进行,如须在同一手术间进行,先做无菌手术,后做有菌手术。

(六)污染的器械和敷料,及时进行清洗、消毒处理。有经血液或体液传播可能的患者,用过的手术器械须用高效消毒液浸泡,其它物品用高效消毒液擦拭,特殊感染须进行特殊处理,必要时暂停手术,彻底消毒。

(七)做好手术室的卫生整顿,定期检查无菌消毒剂的浓度,数量和质量,及时补充、更换。定期做空气消毒,空气和指皿培养,检测资料应逐日归档保存,无菌手术切口发生感染时,应与临床科共同讨论,找出原因并提出改进措施,按月做好手术登记,统计工作。

(八)手术采取的标本,术毕由手术医师填写病理检查申请单,并及时送检。

(九)建立常规手术器械卡片,准备器械时按卡片进行查对,同时检查器械性能,保证适用,特殊重大手术,术者应亲自检查,手术包必须标明名称,失效期和责任者编号。手术室物品一般不外借,特殊情况需外借时,急救器材需经手术室护士长或值班人员同意,贵重器材需经医务科批准。

(十)各种药品,器材均应定位放置,用后放回原处,手术器械应有专人保管,定期清点,擦拭和维修,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医疗用毒性药品应有明显标志,氧气,氧化亚氮等不同种类气体的瓶罐或管道开关,应用不同颜色分类标志,醒目可辨,并按规定存放。

护理部工作制度

(一)在院长的领导下,负责全院护理工作的组织和管理。

(二)负责组织制定护理工作计划和护理工作制度,严格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和无菌技术,促进全院护理质量的提高。

(三)做好经常性的医疗差错和事故的防范工作,保证医疗护理工作的安全,对护理差错或事故及时调查了解,认真进行讨论并提出处理意见,报院 医护领导小组 。

(四)负责组织护理人员的业务技术培训,定期进行考核,加强护理技术管理,开展护理工作的科研和技术革新,不断提高护理技术水平。

(五)督促科室护士长,搞好病房管理,达到环境整洁、安静、舒适安全、工作有序的要求,对病人进行住院指导和生活管理,搞好基础护理,合理控制陪护,积极创造条件,使病房设置规范化。

(六)定期对各科(病房)常备药品、器械物品的领取及无菌消毒隔离等情况进行检查。

护理值班制度

(一)值班人员应严格遵照医嘱和护士长安排,对病员进行护理工作。

(二)值班者必须在交班前完成本班的各项工作,遇有特殊情况,必须做详细交待,与接班者共同做好工作方可离去。

(三)交班报告应由交班护士填写,要求字迹清楚,内容简明扼要,应用医学术语,有连贯性。

(四)晨间交班时,由夜班护士重点报告危重病员或新病员病情诊断以及护理有关事项。

(五)早晚交班时,日班护士应详细阅读交班簿,了解病员动态,然后由护士长或主管护师陪同日夜班重点巡视病员作床前交班。交班者应给下一班做好必须用品的准备。

(六)交班中如发现病情、治疗、器械物品交待不清,应立即查明,接班时如发现问题,应由接班者负责,接班后如因交班不清,发生差错、事故或物品丢失,应由接班者负责。

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处理制度

(一)各科室均应建立差错事故登记本。由本人及时登记所发生的差错事故的经过、原因、后果。护士长经常检查,定期组织讨论,总结经验,吸取教训。

(二)发生严重差错或事故后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尽可能减轻病人痛苦或不良后果,并应立即向科主任、上级医师或护士长报告,同时应报告护理部、医务科、院领导,对重大事故、应做好善后工作。

(三)发生事故差错的有关各种记录、化验及造成事故的药品、器械均应妥善保管,不得擅自涂改、销毁,并保留病人的标本,以备鉴定、研究之用。

(四)发生差错和事故,科内应及时组织讨论、分析原因,分清性质,明确责任,24小时内口头报告医务科或护理部,48小时交书面报告。

(五)对已发生的差错事故根据情况,应严肃处理给予处罚。对发生差错事故的部门或个人,如不按规定报告,有意隐瞒,事后经领导或其他人发现时,须按情节从重给予处罚。

(六)护理部应定期组织护士长分析事故差错发生的原因,并提出防范措施。

护理文件书写制度

(一)护理文件要严格按规定填写,要用钢笔正楷书写、文字简练、应用医学术语记录病情,记录整洁无涂改,外文或药名要写全名或按规定缩写。

(二)病人住院期间,护理文件要定点存放、病历各种表格要排列整齐,不得撕毁、拆散、涂改或丢失。

(三)病人出院或死亡,应记录出院或死亡时间,按规定整理好病历由病案室保管。

(四)病房交班报告本,须保存一年以上以备查阅。

分级护理制度

伤病员入院后,由医师根据病情决定护理等级,下达医嘱,护理等级分为特别护理及一、二、三级护理,并分别设统一的标记,在伤病员一览表和床头牌上显示,伤病员住院期间,应根据病情变化,及时更改护理等级。

(一)特别护理

l、指征:

①病情重危,随时可能出现病情变化需要抢救者。 ②病情复杂的大手术或新开展的大手术、复合伤等需监护者。

⑧昏迷、休克、大面积烧伤等重危病人。

2、护理要求:

①设特别护理小组,实行24小时监护。严密观察生命体征及病情变化。

②根据病情配备抢救器材及药品,能及时配合抢救。 ③制订护理计划,书写护理病案,认真填写各种护理记录。

④正确落实各项治疗护理措施,保证各输液、引流管道通畅。

⑤认真做好基础护理,按规定做好皮肤、口腔及会阴护理,防止并发症和褥疮发生。

(二)一级护理

1、指征:

①病情危重,需绝对卧床休息,生活不能自理者; ②特大手术后七天内,各种大手术后1—3天:

③高热、肾衰、糖尿病与酸中毒、各种内出血、外伤及极度衰弱者。

2、护理要求:

①严密观察病情变化,每15-30分钟巡视一次,每四小时测体温、脉搏、呼吸、血压。

②制定护理计划,按时详细填写护理病程记录。

⑧加强基础护理,做好口腔护理,督促病人经常翻身。 ④生活上给予周密照顾,按时喂饭、服药、送便器。 ⑤认真做好心理护理,鼓励病人进食、加强营养。

(三)二级护理

1、指征:

①病重期间急性症状消失,大手术后病情稳定,但生活不能自理者;

②年老体弱或慢性病患者,不宜过多活动者。 ⑧善通手术后或特殊治疗病人。

2、护理要求

①注意观察病情,观察特殊治疗或特殊用药后的反应及效果,每1-2小时巡视一次;

②根据病情可在床上或床边进行轻度活动;

⑨帮助病人做好晨晚间护理,如洗脚、刷牙、洗脸等,并鼓励病人多翻身;

④针对不同疾病,做好卫生宣传教育。

(四)三级护理

1、指征:

①一般慢性病、轻症、术前检查准备阶段的病人,正常孕妇等。

②各种疾病术后恢复期病人。

③能下床活动,生活自理者。

2、护理要求

①每日巡视二次,掌握病人病情及思想情况,注意病人饮食及休息;

②每日测体温,脉搏,呼吸二次;

③督促遵守院规,做好卫生宣教。

责任护理制度

(一)责任护士由护理专业水平较高的护理人员担任,并带领一组辅助护士共同组成责任护理小组,对一定床位的病人负责全面护理。

(二)护士长是实施责任制护理的具体领导者与组织者。其职能是抓好行政、技术和各级护理人员的管理丁作。

(三)责任护士在护士长领导下,对所管床位的病人实行八小时在班,二十四小时负责。做好入院介绍,阐明白己的职责。对所负责床位病人病史、饮食、生活等作全面了解,制定护理计划,参与医师查房,了解对护理的要求,有效地预防各种并发症,做好恢复期病人的功能护理及饮食护理,进行卫生宣教,办理病人出院、转科、转院。及时写好护理小结。

(四)辅助护士在责任护士带领下,完成日常的治疗、护理工作和必要的护理记录,严格交接班制度。责任护士不在班时,辅助护士应对分管的床位病人全面负责,执行护理计划。

病房管理制度

(一)定期向病员宣讲卫生知识,做好病员思想、生活管理等工作。

(二)保持病房整洁、舒适,肃静、安全、避免噪音,做到走路轻、操作轻、说话轻。

(三)病区床单位的陈设,室内物品和床位摆放整齐并固定位置,未经同意不得任意搬动。

(四)保持病房清洁卫生、注意通风,每日至少清扫两次,每周大清扫一次。

(五)医务人员必须穿戴工作服、工作帽、着装整齐,必要时带口罩,病房内不准吸烟。

(六)病员被服、用具、按基数配给病员,出院时清点收回。

(七)护士长全面负责,保管病房财产、设备,并分别指派专人管理。建立帐目、定期清点。如有遗失,及时查明原因,按规定处理。管理人员调动时,要办好交接手续。

(八)定期召开病人座谈会,征求意见,改进病房工作。

(九)病房内不得接待非住院病人,不会客。医生查房时不接私人电话,病人不得离开病房。

病人住院守则

(一)住院病人应遵守住院规则,听从医护人员指导和管理,与医护人员密切合作,服从检查、治疗和护理,安心休养。

(二)住院病人应遵守医院作息时间,在查房、诊疗时间内不得擅自离开病房。

(三)住院病人饮食要严格遵守医嘱,院外送进的食物,须经医生或护士同意方可交给病人。

(四)住院病人及其家属不得自行邀请院外医生诊治,不得指名要药或强求不必要的检查治疗,也不得随意到院外购药应用。

(五)住院病人不得在医护办公室逗留、闲谈,不得翻阅病历及其他有关医疗记录,未经医护人员许可不得进入诊疗场所。

(六)住院病人不得随意外出或在院外住宿,如有特殊情况,须经医师批准后方可离开,否则按自动出院处理。查房和治疗时不得离开床位。

(七)住院病人应注意个人卫生,经常保持病房内外整齐清洁和安静。

(八)住院病人除携带少量必须生活用品外,不得带入其他物品,贵重物品应自行妥善保管。

(九)住院病人应穿病员服,不得乱串病房或自行换床位。非探视时间,不准会客。

(十)住院病人可随时对医院工作提出意见,帮助医院改进工作。

(十一)病人如不遵守以上规定,院方应予以劝阻教育,必要时通知其家属或工作单位协助处理。

探视陪伴制度

(一)探视病人应严格遵守探视时间。每次探视不得超过两人。

(二)学龄前儿童不得带入病房,传染病人一般不得探视和陪伴。抢救病人的探视应服从治疗需要,探视危重病入可持病危通知单。

(三)陪伴需严格控制,确需陪伴者由医师、护士长决定留陪一人,值班护士发给陪伴证,停止陪护时将证收回。保持病房整洁、安静、不准吸烟和随地吐痰。

(四)探视和陪护人员必须遵守院规,听从医护人员指导,不得擅自翻阅病历和其他医疗记录。遇查房或进行诊疗工作时,陪护应退出病房,不得谈论有碍病员健康事宜。不得私自将病员带出院外。

(五)探陪人员要爱护医院公物,节约水电。凡损坏医院设施、物品者应照章赔偿。

(六)探视和陪护人员只准到所探视和陪护的病房,不得乱窜其它病房。

病人转院转科制度

(一)医院因限于技术和设备条件,对诊断或治疗有困难的病员,由科内讨论或科主任提出,经医务科同意报院长或主管业务院长批准,提前与转入医院联系,征得同意后方可转院。

(二)病员病情较重,如估计途中可能加重病情或死亡者、应留院处置、待病情稳定或危险过后,再行转院。较重病人转院或途中需治疗时应派医护人员护送。病员转院时,应将病历摘要随病员转去。

(三)病员转科须经转入科室会诊同意。转科前,由经治医生下达转科医嘱,并写好转科记录,通知住院处登记,按联系的时间转科。

(四)转出科需派人陪送到转入科,向值班人员交待有关情况。转入科写转入记录,并通知住院处备案。

病人出入院制度

(一)入院管理

1、病人住院,须持本院门诊或急诊医师签发的住院证办理入院手续,一般病人应在住院处接诊室进行卫生处置,由接诊室护士送入病房,并向病房护士做好交班工作。

2、接到住院病人通知后,病房护士应准备床位及用物,对急诊手术或危重病人,须立即做好抢救的一切准备工作。

3、病人进入病房,医护人员应做好交接工作,并主动热情接待病人,向病人介绍住院规则和有关事项,协助病人熟悉环境,主动了解病情和病人的心理状态、生活习惯等,及时测体温、脉搏、呼吸、血压、体重。

4、护送危重病人入院时应保证安全、注意保暖、输液病人或用氧者要防止途中中断,对外伤骨折病人注意保持体位,尽量减少病人的痛苦。

5、病人入院后应及时通知负责医师检查病人,及时执行医嘱,制定责任制护理计划。

(二)出院管理

1、病员出院,须由经治医师提出,经上级医师或科主任同意,并做好思想工作。

2、病员出院,经治医师应于出院前一日下医嘱,填写“出院通知单”,护士办好出院手续,提前送交住院处。

3、病员出院时,应交清公物,办理医疗费用结算手续后方能出院,其用过的物品,要进行终末处理。

4、对病情不宜出院而病员本人或家属要求出院者,医师应加以劝阻,如说服无效应由病员或其家属出具手续后,方能办理出院。

5、对诊断明确而又无须在本院继续治疗的一般慢性病患,应作出院处理。

治疗室工作制度

(一)治疗护士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及口罩,操作前应洗手,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做到一人一针一管。

(二)器械、药品应分类定位放置,标签明显,字迹清楚,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及贵重药品应加锁保管,交接班时要认真核对。

(三)室内应分清洁区、污染区,无菌物品与有菌物品应分别放在固定位置,治疗完毕用过的物品清洗干净,放在指定的位置。

(四)定期检查各种治疗包及无菌物品的失效期,超过失效期应重新消毒、灭菌,无菌持物钳(镊) 及其浸泡液和容器,敷料罐,碘酒和酒精瓶等每周高压消毒或更换l-2次,器械消毒液应每天更换一次,用酒精作浸泡液时,应保持75%的浓度。

(五)室内保持整洁,每天湿式清扫及通风,物体表面及空气每天消毒,每月进行空气细菌培养,报告单留存备查。

换药室工作制度

(一)换药室须有专人负责,操作者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及口罩,换药前后应洗手。

(二)严格遵守无菌操作,换药时做到一人一碗(盘)、二钳、一份无菌物品,先换清洁伤口,后换感染伤口,特殊感染伤口不得在换药室换药。

(三)每次换药完毕,敷料分类倒入污物桶,用过的器械和换药碗分别泡入消毒液中。

(四)室内无菌物品与有菌物品分别放在固定位置,无菌物品应标明失效期,过期或潮湿时应重新消毒。

(五)开包后未用完的换药碗、盘、钳、镊、敷料等每日消毒一次,放持物钳(镊)的无菌瓶、敷料罐、剪刀盘以及浸泡液每周消毒灭菌1-2次,启封的外用无菌溶液(生理盐水、呋喃西林溶液)仅限当日使用。

(六)室内每天湿式清扫及通风,物体表面及空气每天消毒,每月进行空气细菌培养,报告单留存备查。

检验科工作制度

(一)检验科应积极配合医疗、科研,开展新检验项目和技术革新,为临床服务。

(二)检验单由医生逐项填写,要求字迹清楚,目的明确。急诊检验单上注明“急”。

(三)收集标本严格执行查对制度。标本不符合要求应重新采集。对不能立即检验的标本、要妥善保管。普通检验,一般应于当天下班前发出报告。急诊检验标本随时做完随时发出报告。

(四)要认真核对检验结果,填写检验报告单,做好登记,签名后发出报告。检验结果与临床不符合或可疑时,土动与临床科室,重新检查。发现检验目的以外的阳性结果应主动报告。

(五)特殊标本发出报告后保留24小时,一般标本和用过的检验器具应立即清洗消毒。被污染的器皿应高压灭菌后方可洗涤,对可疑病原微生物的标本应于指定地点焚烧,防止交叉感染。

(六)保证检验质量,定期检查试剂和校对仪器的灵敏度,确保无误方可使用。定期抽查检验质量。

(七)严格技术操作规程,建立室内质量控制制度,积极参加市,院级质量控制管理,保证检验质量。

(八)菌株、毒种、剧毒试剂、易燃、易爆、强酸及贵重仪器应指定专人特殊保管,定期检查。

放射科工作制度

(一)各项X线检查,须由临床医生详细填写申请单。急诊者应在申请单上注明“急”字样,并随到随查。各种特殊造影检查,应事先预约。

(二)重要摄片,由医师和技术员共同确定投影技术。特殊摄片和重要摄片,待观察X片合格后方嘱病人离开。

(三)重危或做特殊造影的病人,必要时应由医师携带急救药品陪同检查,对不宜搬动的病人应到床旁检查。

(四)X线诊断要密切结合临床。X线是医疗工作的原始记录,对医疗、教学、科研都有重要作用。全部X线照片都应由放射科登记、归档、统一保管。

(五)借阅照片要严格手续,由借片医师签名负责。院外借片应由医务科批准,并履行手续,以保证归还。

(六)严格查对制度,认真核对申请单,防止差错事故的发生。

(七)每天集体阅片,研究诊断和投照技术,解决疑难问题,分析技术缺陷,不断提高工作质量。

(八)X线诊断报告一般于次日发出,急重症者当日尽快发出,X线报告力求文字简练、通顺、准确。

(九)认真做好X线防护,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工作人员要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十)注意用电安全,X线机应专人管理、保养,定期进行检修并做好记录。

超声检查工作制度

(一)需做检查的病员,由医师填写检查申请单,送超声波室登记、预约,检查前1天,通知有关科室做好准备。

(二)危重病员检查,应有医护人员陪同或到床旁检查,出现阳性结果应当反复核查,病变图象应拍照记录,疑难病例应会同有关医师检诊。

(三)超声波室诊断报告由医师或技师书写并签名,必要时须经上级医师审签。

(四)超声图像照片一律由超声诊室统一保管。临床科借用办理借用手续。

(五)住院病员超声检查出现阳性结果或可疑的阳性所见时,应与临床科取得联系,坚持追踪随访,对误诊、漏诊的病例应组织全科讨论,总结经验教训,提高诊断质量。

(六)对各种仪器、设备指定专人管理,操作人员应遵守操作规程,定期维护和保养,并做好使用、维修记录,注意用电安全。

(七)检查室应保持整洁,定期清扫、消毒。冬季应注意保暖,室内禁止吸烟。

心电图检查工作制度

(一)需做检查的病员,由医师填写检查申请单,须做床旁检查者应注明,申请做急诊心电图者,应及时安排检查。

(二)常规心电图报告于检查当日发出,急诊心电图检查完毕发初步报告,当天发正式报告,遇有疑难病例,应组织集体讨论或与临床医师共同研究及书写报告,必要时随时复查,书写报告时,应做到对图形分析认真,剪贴规范。

(三)对申请做运动试验的病员,应当严格掌握适应症,检查时须有医师在场,密切观察病情,并做好应急处置准备。

(四)遵守操作规程,要求图像基线稳定,图形完整,遇有特殊病例须增加导联检查。

(五)各种检查资料须归档统一保管,室内仪器、设备指定专人管理,每月对心电图进行一次检查调试,并做好使用、维修记录。

(六)心电图室应保持整洁,定期清扫、消毒和更换卫生被服,室内禁止吸烟,传染病员应专人负责险查,并做好消毒隔离工作。

调剂室工作制度

1、收到处方后应对处方内容、病员姓名、年龄、药品名称、剂量、剂型、服用方法、禁忌等详加审查后方能调配。

2、配方时有关处方事项,应遵照“处方制度”的规定执行。

3、遇有药品用量用法不妥或有禁忌处方等错误时,由配方人员与医师联系更正后再行调配。

4、配方时应细心谨慎,遵守调配技术常规和药剂科所规定的操作规程,称量准确,不得估计取药,调配西药处方时,禁止用手直接接触药物。

5、含有毒药、限剧药及麻醉药的处方调配按“毒、限剧药管理制度”及国家有关管理麻醉药品的规定办理。

6、配方时必须使用符合药用规定的原料及辅料,遇有发生变质现象或标签模糊的药品,需询问清楚或鉴定合格后方可调配。

7、处方调剂应严格核对后方可发出。处方调配人及核对检查人、均须在处方上签字。

8、发出的方剂,应将服用方法详细写在瓶签或药袋上。凡乳剂、混悬剂及产生沉淀的液体方剂,必须注明“服前摇匀”。外用药注明“用前摇匀”及“不可内服”.等字样。

9、发药前耐心向病员说明,服用方法及注意事项,防止发生意外。

10、急诊处方必须随到随配,其余按先后顺序配发。 1l、调剂室应保持整洁、肃静,禁止吸烟,工作时衣帽整齐,其他人员非公不得进入调剂室。

药品供应保管制度

1、药品的供应计划,应根据我院业务情况,各科室请购计划,季节发病情况,储备定额为基础,由药剂科编定初步计划,经药剂科主任及主管业务院长批准后执行。

2、计划批准后复写二份。一份送医药公司,作为合同供应计划,一份存药剂科备查。

3、购入、调进或入库的药品,应由采购经手人,根据原始单据填入库单,如药库人员兼采购人员,则由药剂科指定适当药剂人员负责验收。

4、验收时如发现实物与原始单据所记载数量、规格、质量等不同,应根据情况查明更正或退换。

5、验收入对药品规格及质量性能负责检查,必要时,进行分析化验或检验。

6、购回之药品应及时(最多不超过三日)办理验收入库手续。

7、药品保管:

①药库应按照药品性质分类保管,注意温度、湿度、通风、光线等条件,防止药品过期失效、虫蚀、霉坏、变质。 ②按性质分类的药品应分别保管,编号管理,并设立账卡,随时登记,保证帐物相符。

⑧各种收支凭证,应分类按月保存备查。

④药库门窗应注意关锁,设消防设施,严禁吸烟,防止火灾。

⑤有关毒、限剧药的保管,按“毒、限剧药管理制度”执行;

8、领发

①各科室向药库领取药品、除特殊情况外,一律应定期领取。

②各科(中心)应填写正式领物单,方可领取,药剂科要在业务上加以指导,并经常检查药品质量和使用、保管情况。

③领物单应填一式二份,一份作药库登记凭单,一份由领用单位存查。发出药品应及时登录帐卡。

④有关毒、限剧药的领发,应按“毒,限剧药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

9、统计报销

①药品统计报销表应做到正确、及时、按期报送规定的部门。药剂科一般做药品原、进、销、存的数量品种的统计,报表中有关金额核算应由财会部门负责协助。

②药品统计范围,药剂科直接或间接掌握的麻醉药品、毒、限剧药及贵重药品,药剂科应在月终进行一次盘点,以处方实际消耗量为该月消耗量。毒药、限剧药的统计报销,按“毒、限剧药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③有关麻醉药品的统计报销,应按国家有关管理麻醉药品的规定执行。

④负责物资保管责任的药工人员、在调动工作时必须办理交接手续。

中药房工作制度

1、中药房收到处方后,对处方中各项内容审查无误后方可调配,调配后经过复核方可煎药或发出。

2、调配中药处方必须准确称量,不得估计抓药,方中药物如有缺少或代用,应在征得处方医师同意并签名后方可配方。

3、方剂中如有需先煎、后下、另煎、、溶化、冲服等药材,必须单包并注明,需临时炮制的药材,应按处方要求进行加工,煎药时切实按要求煎煮,以保证药效。

4、中药处方的限量一般不超过1周,毒性中药每次处方剂量不得超过2日极量。

5、加工炮制毒性中药,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或有关中药炮制的规定进行,药材符合要求后方可供配方或配制制剂,处方中凡未注明“生用”的毒性中药,应给炮制品。

6、配制中药制剂,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的要求执行。

7、中药库应建立帐、卡,毒性中药和贵重中药材应设专柜、专帐,由专人保管,对库存药材应定期检查,及时做好出、入帐,有计划地补充。

8、对库存药材应当按不同性质和功能分别妥善保管,除需要密闭保存的品种外,应定期通风晾晒,库内应有防潮、防虫、防鼠等措施,变质霉坏药材不得供药用。

煎药室工作制度

1、煎药人员收到药剂,应详细核对病人姓名、性别、年龄、科别、床号、服药时间、剂数及煎法,经核对无误后,在服药本上签收。如有疑问,应及时与医生、调剂人员联系。

2、煎药时应认真执行煎药操作规程,做到一剂一煎,保证煎药质量。对先煎、后下、冲服、烊化、包煎等需特殊处理的药物必须按规定特殊处理。

3、药剂用具、容器应清洁干净,每煎完一剂后,应清洗容器,内服、外用药容器应严格区分。

4、药剂煎好后,必须检查药壶和装药瓶签姓名是否相符,无误者方可由护士或病员领取并签名,药渣应保存24小时备查。

5、煎药室要注意安全,保持清洁卫生,非工作需要不得进入煎药室。

6、对门诊病人、新入院病人或急重病人的药剂,应即领、即煎、即送(取)。

7、煎药室应有收、发药记录、煎药记录以及差错事故记录。

医疗器械设备管理制度

(一)医疗、教学、科研所需的仪器设备均由医院药械部在院长主持下,统一负责采购、调配、供应、管理。

(二)根据各科请购计划和需要,编制采购计划,交医院设备管理委员会评议论证,报院长批准后执行。

(二)凡购入的器械、卫生材料等必须履行严格的出入库手续。购入贵重仪器,应由院领导和有关人员参加验收,然后入库上帐立卡,建立仪器设备档案,有关使用科室应制定使用和管理制度。

(四)器械库要按器械的性质分类保管、要求帐物相符。要注意通风防潮,保持整洁,防止损坏丢失。

(五)各种医疗器械的请领和保管,须由专人负责,贵重仪器应指定专人使用,定期维护保养。

(六)失去效能的各种器械,要按规定办理报废手续。贵重仪器报废、报损、变价、调拨由科室填写申请,经院领导批准方可执行。

(七)医疗设备定期保养,确保正常使用。

1、日常保养:由仪器设备使用人负责,主要有:表面清洁,紧固易松的螺丝和零件、检查运转是否止常、零部件是否完整。

2、一级保养:由仪器使用人按计划进行,主要为内部清洁,检查有无异常情况,局部检查和调整。

3、二级保养:是一种预防性修理,由仪器设备使用人和维修专职人员共同进行、检查设备主体部件及其运转情况,发现问题,及

时解决。

(八)贵重精密仪器设备的维修保养应请示领导,并请专门人员保养维修,同时要填写维修登记表。

麻醉药品、毒性药品与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一)麻醉药品的品种,系指《中华人民共和国麻醉药品管理条例》所规定的品种,如鸦片类、吗啡类、可卡因类等和卫生部所核定的其他易成瘾癖的毒性药品及其制剂。毒性药品与精神药品的品种,系指中国药典附录及卫生部和其它有关规定的品种,均应列入。

(二)麻醉药品、毒性药品与精神药品,必须遵照国家公布的《麻醉药品管理暂行条例》及其施行细则和《医疗性毒性药品管理办法》、《精神药品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管理。

(三)药剂科必须严格监督各医疗科(室)合理使用麻醉药品,如发现滥用情况有权拒发,并应直接向院长和医务科报告,以便及时检查、处理。

(四)药剂科和各医疗科(室),均必须建立健全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及精神药品的管理制度,设置加锁专柜、具有明显标志的专用瓶签,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五)药剂科对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和精神药品,应定期清查。取用麻醉药品后应按处方随时登记注销(设置专用帐卡)。每日对用量与存量核对一次,统计人员应定期查核。

(六)处方中的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和精神药品名称不得简化。调配人员接方后须严格认真审查,配方后须经另一人核对(夜班例外)方准发出。

(七)大专院校毕业有二年以上临床经验、中专毕业有五年以上临床经验或相当于同水平的医师,经卫生局审核,院长批准,将医师名单送药剂科备查,方可有麻醉药品处方权。

(八)麻醉药品、医疗性毒性药品与精神药品处方,一次剂量一般不超过常用量,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一次处方总量不得超过一日极量,毒性中药不得超过二日极量。超过常用量时,必须由医师另行签字;超过极量时需经医师所在科(室)的科主任批准,外用药不在此限。

(九)医师所书写的麻醉药品注射剂,一律限在本院使用。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带回使用时,应由医师在处方上注明,并经医务科审查批准,办理麻醉药品应用卡,调剂室方可配发。只限一次用量。

(十)医院临床确诊的晚期癌症患者,确需连续使用麻醉药品时,须凭医院医师诊断书,经医务科审查批准,办理麻醉药品应用卡。

(十一)哮喘、神经官能症、精神病及其他慢性病等特殊需要的患者,需连续使用或超量使用医疗性毒性药品、精神药品时,要由医师在处方上签署意见,可做特殊处理。

(十二)调剂室的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实行定额管理。在交接班时,应严格履行交接手续。保管人员工作调出时,要履行交接手续,药剂科负责人监交。 (十二)对少数破损、短少等麻醉药品的处理,可按季汇总列表,说明理由,经科主任批准,报主管院长备案。医疗科(室)剩余麻醉药品,应按退药手续随时交药剂科,不得积存。

(十四)药剂科应定期到各医疗科(室)检查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与精神药品的使用和保管情况,并将检查结果报告院长。

(十五)药剂人员应做好宣传工作,广泛宣传麻醉药品管理的有关规定,发动群众共同管好,保证麻醉药品合理使用,杜绝流弊。

(十六)麻醉药品的处方应单独装订成册,保管三年备查。医疗性毒性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处方应保存两年备查。普通处方保存一年。

供应室工作制度

(一)及时供应各科医疗器材、敷料,并保证绝对无菌,供应器材的范围由护理部制定。

(二)在供应器材类别以内的物品,由供应室按月造预算,向医疗器械科或有关科室清领。凡需要新添或改装医疗器材时,必须经院长或主管业务副院长批准。

(三)供应手续:

1、在供应器材范围以内的用品,除不便携带者以外,一律由门诊和临床科室做好需用计划(基数),由供应室每日定时送各科室,采取收旧补新的方法主动供应。

2、凡不在供应器材范围以内,临时或急诊用物,则由科室自借和归还。

3、各科室如需特殊器材,应预先通知供应室以便准备。

4、供应物品如有错误或损坏,应立即通知供应室,纠正和补换。

5、凡沾有脓血的器材,须由科室立即洗涤清洁,以免凝固损坏。传染病人用过的物品,由各科室先行消毒后方可退还。

6、凡无菌日期超过一周或封口己拆开的,一律不得再用。

(四)对准备器材,敷料的要求:

l、所有包布,治疗,巾及孔巾必须清洁无损,做到每次用后一律换洗。

2、金属器械,每次清洗后擦油,以免生锈损坏。

3、各种针头应做到清洁、通畅、锐利,斜面的大小、针梗长度要符合要求。

4、玻璃器皿应按规定冲洗清洁,严格灭菌。

5、刀剪等锐利器械应与一般器械分开,单独保管。

6、橡皮用品应保存于阴凉地方,冬天避免受冻,防止变形折叠。手套应定期检查上粉,凡质量变软或有粘连时,一律不得再用。

7、所有物品,必须挂牌标明品名、数量、成人或小儿使用,并注明灭菌日期、编号,以便检查。

8、敷料需轻松、柔软、平滑而易于吸水。所有毛边应折在里面,无异物,大小适宜,使用前必须严格灭菌。

(五)消毒灭菌工作

1、根据物品性质采用适当的灭菌方法,严格掌握无菌程序和时间。

2、采用高压蒸气灭菌方法时,灭菌前需检查包布是否双层并无破损,物品是否清洁,包扎是否严密。放置玻璃器材时不得挤压。消毒员不得擅自离开,应严格掌握压力和时间,以保证灭菌效果。灭菌完毕后,必须等气压表的指针下降至“0”处,方可打开锅门,以免发生危险。定期鉴定高

压锅的灭菌效能,注意高压灭菌器的保养工作,每次(日)使用前要刷洗一次。

3、拿到无菌物品前,必须洗净双手,戴口罩、帽子、穿工作服。

4、已灭菌物品和未灭菌的物品,应严格放置以免混淆。

5、凡不能用高压灭菌的物品,则用煮沸法,如玻璃、搪瓷类,应先放入水中,待水煮沸后煮10分钟,橡胶类则须待水温后放入煮10分钟。

6、不适用以上方法者可用化学药品消毒,如刀、剪、膀胱镜、肠线等,浸泡前必须洗刷清洁,所用消毒溶液应定期更换(容器消毒)。

财务科长职责

(一)在院长领导下,在有关部门的业务指导下,做好医院的财务管理工作。

(二)负责财务督促和管理,努力使财务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管理的轨道。

(三)根据医院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年度和季度的业务收支预算,并认真组织实施。

(四)根据医疗收费标准,积极合理地组织业务收入,做到不漏收、不多收,对收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

(五)按照《会计法》的有关规定,认真贯彻有关财经政策、法规、制度,维护财经纪律,组织财会人员的业务学习,不断提高业务素质。认真贯彻新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制度,及时修订科内人员职责考核制度。

(六)督促按时清理债权债务,防止拖欠,严格控制呆账,加强对财务报表的审查,做到及时、准确、全面,并按时报送有关部门。

(七)协助本院财物管理,建立健全各项管理核算制度,对医院财产物资管理进行经常监督、检查和指导,防止浪费和积压。

(八)经常向财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库存现金等进行检查,防止意外情况发生。

总务科科长职责

(一)在副院长领导下,负责全院的后勤工作,教育职工树立后勤工作为医疗第一线服务的思想,坚持下送、下收、下修,不断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

(二)负责组织领导物资供应、后勤设备维修、水电、暖供应、房屋修缮、院容整顿等工作,保证医疗、教育预防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经常深入科室了解医疗及有关部门的需要,根据人力、物力和财力的可能,制定工作计划,检查督促执行情况,研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改进工作总结经验。

(四)定期组织后勤人员学习专业知识,提高业务水平。

(五)定期检查后勤人员的工作情况。

门诊部主任职责

(一)在院长领导下,负责门诊部的医疗、护理、预防教学及行政管理工作。

(二)负责组织本科室的业务技术建设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医疗护理质量监测控制方案的制定、实施、检查和总结。

(三)负责组织并参与病员的门诊、疑难病例的会诊、转诊住院、重危病员的抢救。接收大批创伤、中毒和传染病人时应按规定及时上报,并采取相应措施。

(四)掌握全院病员流动情况和各科床位使用情况,对需住院的病员,及时组织办理入院手续。

(五)督促所属人员履行职责,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经常进行安全教育,严防事故、差错,定期检查医疗文书、资料的保管和登记、统计工作。

(六)负责组织门诊工作人员做好卫生宣传教育,清洁卫生、消毒隔离、疫情报告工作,保持门诊清洁卫生,传染病除及时上报外,要及时消毒,防止院内感染。

门诊部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职责

(一)在门诊部主任领导下,负责指导并参加门诊部医疗、预防、教学和科研工作。

(二)帮助下级医师提高专业理论、技术操作水平和解决复杂、疑难技术问题的能力。

(三)参加重危、疑难伤病员的门诊、会诊和抢救,解决本专业疑难技术问题。

(四)掌握国内外本专业技术发展动态,开展新业务、新技术,开展中西医结合,总结经验、撰写学术论文。

门诊部主治医师职责

(一)在门诊部主任领导和正(副)主任医师指导下,分担门诊医疗、预防、教学等工作。

(二)负责门诊、会诊、出诊和重危伤病员抢救、解决较复杂疑难诊疗技术问题,执行首诊负责制,确定病员门诊或住院治疗,发现传染病,按规定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三)指导住院医师解决较复杂、疑难的技术问题,并负责技术考核。

(四)学习和运用国内外先进诊疗技术,开展新业务、新技术和中西医结合工作,做好资料积累、总结经验、撰写学术论文。

门诊部医师职责

(一)在门诊部主任领导下和上级医师的指导下进行工作。

(二)参加门诊、会诊、出诊和重危伤病员的抢救工作,执行首诊负责制,确定病人门诊治疗或住院治疗,认真书写门诊病历和各种检查单、治疗单,及时做好医疗、预防等各种登记。

(三)对需入院的病员及时收治,发现传染病,按规定报告,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四)学习和运用国内外先进诊疗技术,开展新业务、新技术,总结经验,撰写学术论文。

门诊部护士长职责

(一)在门诊部主任的领导下和护理部主任的指导下,负责本科室的护理和护理管理工作。

(二)负责本单位护理工作年度计划和护理质量监测控制方案的制定、实施、检查和总结,负责护理人员的排班。

(三)负责检杳各诊室开诊前的准备工作,深入各诊室检查护理重点,进行业务指导,解决护理技术操作难题。

(四)负责各诊室的管理,督促保洁员按时清扫,保持诊室的清洁、整齐,负责检查消毒、隔离工作,预防院内感染。

(五)负责组织药品器材的请领、报销和各种登记、统计工作。

(六)负责组织本单位护理技术训练和考核,组织开展新业务、新技术和护理科研,不断总结经验,撰写学术论文。

(七)督促检查护理人员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进行安全教育、预防事故和差错。

门诊部护师(士)职责

(一)在门诊部主任、护士长领导下进行护理工作。

(二)完成护士长安排的各班、各项护理工作,协助医师进行检诊,正确执行医嘱。

(三)负责器械的消毒和开诊前的准备工作,按照分工,负责药品器材和卫生被服的请领、保管和各种登记、统计工作。

(四)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和三查七对制度,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

(五)定时更换无菌器械和敷料,保持室内整齐、清洁,定期对治疗室、换药室进行消毒和空气细菌培养。

导诊人员工作职责

(一)在门诊部主任和护士长的领导下,负责简单分诊、指导病人就诊,热情耐心解答病员提出的问题。

(二)维持门诊大厅秩序,劝阻病员不要随地吐痰,不要乱扔果皮纸屑,不在门诊内吸烟。

(三)扶患携幼,帮助行动不便的病员挂号看病,如遇到危重病员,应与有关科室联系,给予及时诊治和抢救。

(四)随时为病员提供方便服务,接受病人的咨询。

(五)宣传普及卫生保健知识,介绍院内各专科业务技术情况,督促保洁人员搞好室内外卫生。

门诊挂号工作人员职责

(一)在门诊部主任领导下,负责挂号室的管理工作。

(二)负责门诊病案的管理,保持病案存放整齐有序,并定期核对,及时纠正归档中差错,提高工作效率。

(三)负责门诊病案的保管和发放,并做好挂号现金和票据的兑换及保管工作。

(四)负责每日工作量的统计和上报。

(五)坚守工作岗位,保持工作室的整齐干净。热情为病人提供咨询服务。指导病员选择就诊科室,协助初诊病员填写门诊病案首页的项目,并主动介绍挂号和就诊的注意事项。

临床科主任职责

(一)在院长领导下,负责本科医疗、护理、预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

(二)负责组织本科业务技术建设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医疗护理质量监测控制方案的制定、实施、检查和总结。

(三)领导本科人员开展医疗护理工作,完成医疗护理任务。

(四)按时查房,对新入院伤病员应重点检查,随时巡视,重危疑难和大手术前后的病员,把好诊断、治疗关,审查大手术、审签特殊检查,麻醉药品和出(转)院病历等医疗文书,安排医师值班、门诊、会诊、轮换和出诊。

(五)参加门诊、会诊、抢救和手术,解决复杂、疑难技术问题。

(六)组织本科业务训练和技术考核,组织学习和运用国内外先进医学科学技术,开展新业务、新技术,总结经验,撰写学术论文。

(七)督促检查本科人员履行职责,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进行安全教育,预防事故、差错和院内感染。

临床科主任(副主任)医师职责

(一)在科主任领导下,指导并参与全科医疗、预防、教学和科研工作。

(二)负责相应的临床工作,定期查房、参加门诊、会诊、出诊、检诊和手术,参加并指导重危、疑难病例的抢救和治疗,解决本科复杂、疑难技术问题,审签特殊检查及麻醉药品处方。

(三)指导下级医师的业务技术工作,帮助下级医师提高专业理论和技术操作水平。督促下级医师认真执行各项医疗规章制度和医疗技术操作规程。

(四)定期参加门诊工作,运用国内外先进的医学科学理论和诊疗技术,掌握本专业动态,开展并指导下级医师开展新业务、新技术,总结经验,撰写学术论文。

临床科主治医师职责

(一)在科主任的领导下和正(副)主任医师指导下,负责一定范围的医疗、预防、教学和科研工作。

(二)按时查房,指导住院医师进行诊疗和技术操作,经常检查本组(病区)的医疗护理质量。

(三)掌握本组(病区)病员的病情变化,对重危、急症和疑难伤病员,及时检诊和处理,并报告科主任和上级医师。

(四)修改住院医师书写的医疗文书,安排并审签手术和特殊检查,审签麻醉药品处方和出(转)院小结。

(五)参加门诊、会诊、出诊、手术和本科值班。

四、临床科住院医师职责

(一)在科主任领导和上级医师的指导下,分管病床,具体负责病员的诊断、治疗和抢救工作,执行24小时负责制。

(二)及时完成检诊、查房、抢救、手术、病历书写和出院准备工作,参加值班、门诊、会诊和出诊工作。

(三)遇重危、疑难伤病员及时向上级医师报告,下班前向值班医师交班。

(四)上级医师查房时,报告病员的病情和诊断、治疗情况,及时准确记录上级医师对病员的病情分析和诊断意见。

(五)参加科研,开展新业务、新技术和中西医结合工作,总结经验,撰写学术论文。

临床科护士长职责

(一)在科主任领导和护理部主任指导下,负责本科护理、护理教学及护理管理工作。

(二)根据护理部对全院护理工作质量做的要求和工作计划,结合本科情况制定护理工作计划,护理质量监控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督促检查本科护理人员认真执行医嘱和各项规章制度,遵守护理技术操作常规,预防事故、差错和医院感染。

(四)随同科主任查房,以便了解护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解决问题,并加强医护联系。

(五)负责或指定专人负责各类仪器、设备和药品、器材的管理,以及卫生被服的请领、报销和各种登记、统计工作。

(六)组织本科护理人员认真学习护理业务技术,注意护士的素质培养,了解本科护理人员的思想、业务能力和工作表现,进行定期考核,提出奖惩意见。

(七)了解本科病人的病情、思想和生活情况,开展心理护理、宣传卫生知识和住院规则,征求病人意见、改进护理工作。

(八)负责本科护士的排班、轮换和临时调配。

临床科护师(士)职责

(一)在本科主任、护士长领导下进行护理工作。

(二)负责完成各班、各项护理工作,正确执行医嘱和技术操作规程,严格查对制度和消毒、隔离制度,预防事故、差错和院内感染。

(三)严密观察病员的病情变化,做好重危伤病员的护理,协助医师进行各种诊疗工作,负责采集各种标本。

(四)参加护理查房,在上级护师的指导下,制定护理计划,书写护理病历。

(五)做好病房管理,办理伤病员出院、入院、转科、转院手续,按照分工,负责药品器材、卫生被服、办公用品等的请领、保管和各种登记统计工作。

(六)宣传卫生知识,介绍住院规则,了解伤病员的心态,开展心理护理。

麻醉科医师职责

(一)在科主任领导下,负责日常麻醉、教学、科研的具体工作。

(二)麻醉前到临床科检查手术病员,做好思想工作,必要时参与手术前讨论,与手术医师共同研究确定麻醉方法和麻醉前用药,做好麻醉前的药品、器材准备。

(三)麻醉中经常检查输血、输液及用药情况,密切观察病情,认真填写麻醉记录单,遇复杂、异常情况及时告知手术医师,共同研究,妥善处理。

(四)手术后,护送病员回病房,并向临床科值班医护人员交代病情及注意事项。

(五)进行术后随访,将有关情况记入麻醉记录单,如有并发症发生,协助临床医师处理。

(六)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严防差错事故,一旦发生差错事故,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应及时上报。

手术室护士长职责

(一)在科主任领导和护理部主任的指导下,负责手术室业务、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并负责手术安排。

(二)根据手术室任务和护理人员情况,进行科学分工,密切配合医生完成手术,必要时亲自参加。

(三)督促、检查进入手术室人员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严格无菌技术和查对制度,预防事故、差错。

(四)督促所属人员做好消毒工作,按规定进行空气和手的细菌培养、鉴定消毒效果。

(五)负责手术室的药品、器材、敷料、卫生设备等物品的请领、报销工作,并随时检查急诊手术用品的准备情况,检查毒、麻、限剧药及贵重器械的管理情况,帐物相符。

(六)认真执行查对和交接班制度,督促手术标本的保留和及时送检。

(七)组织业务学习和技术考核,掌握本科护理人员的思想、业务能力和工作表现,提出奖惩意见。

手术室护师(士)职责

(一)在护士长领导下,担任器械、巡回护士等工作,并负责手术前的准备和手术后的整理工作。

(二)负责手术后伤病员的包扎、保暖、护送和手术标本的保管和送检。

(三)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督促检查参加手术人员的无菌操作,注意病人安全,严防差错、事故。

(四)按分工、负责器械、敷料的打包消毒,药品、器材、卫生被服的请领、保管和报销,以及各种登记、统计工作。

(五)参加卫生清扫,保持手术室清洁、肃静,调节和保持室内适宜的温度。

检验科主任职责

(一)在院长或分管院长的领导下,负责本科的检验、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

(二)负责制订本科业务技术建设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检验质量监测控制方案,并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总结。

(三)督促本科各级人员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做好登记、统计和消毒隔离工作,正确使用菌种毒株、毒剧药品和器材。审签药品器材的请领、报销、经常检查安全措施,严防差错事故发生。

(四)参加部分检验工作,解决本科复杂疑难的检查,必要时参加临床会诊、抢救和疑难病例的诊断、审签重要的诊断报告。

(五)确定本科人员的值班和轮换,负责本科人员的业务训练和技术考核,提出奖惩意见。

检验科技师(士)工作职责

(一)在科主任领导下进行工作。

(二)按照科主任的安排,参加检验工作,检查检验质量,核对检验结果,负责特殊检验的技术操作和特殊试剂的配制、鉴定、检查、定期校正检验试剂、仪器、防止差错事故的发生。

(三)负责菌种毒株、剧毒药品、贵重仪器的管理和检验器材的请领和报销等工作。

(四)注意检查室的安全、卫生清洁工作及各种器材物品的保管和使用。

(五)加强业务学习,改进操作方法,提高检验质量,密切配合临床,参加危重病人的抢救工作。

放射科医师的职责

(一)在科主任的领导下进行工作。

(二)负责X线诊断和投照工作,按时完成诊断报告,遇有疑难问题,及时请示上级。

(三)负责本科机器的维护、保养和管理,遵守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规则,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

(四)负责本科医疗器材、物品的请领、保管和登记。

(五)加强与临床科室的联系,参加临床危重病人的会诊,不断提高诊断的符合率。

(六)保持室内卫生,注意用电管理,保证用电安全。

功能科技师(医师)职责

(一)在科主任的领导下,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努力完成本室的工作任务。

(二)认真施行各项业务诊断技术,书写诊断报告。

(三)做好各类资料的积累、登记、统计和保管。

(四)与临床科室保持密切联系,参加科室的会诊讨论和危重病人的抢救工作。

(五)定期保养维护检查设备,保证仪器设备的正常运行。

药剂科主任职责

(一)在院长或分管副院长领导下,负责药剂科的业务、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工作。

(二)负责制定本科业务建设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质量管理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检查和总结。

(三)组织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它药政管理法规,依法管药。组织拟定本院《基本用药目录》和药品请领、采购计划,经药事委员会论证后,由院领导批准实施。

(四)组织领导药品调配与制剂工作,指导或亲自参加复杂的药剂调配和制剂,保证配发的药品质量合格。

(五)督促和检查毒、麻、限剧、贵重药品的使用、管理以及药品检验鉴定工作,领导所属人员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确保安全,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

(六)经常深入科室,了解需要、征求意见、主动供应,有危重病人抢救时,应组织人员积极参加、主动配合。

药剂师(中西药)职责

(一)在科主任领导下进行工作。

(二)参加药品调剂、制剂,负责药品的请领、采购、保管供应、报销及登记、统计工作,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及技术操作常规,预防事故、差错。

(三)负责药品制剂的检验和药检器材的调试、保养。

(四)负责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医疗用毒性药品的使用、管理,严格执行各项规定,做到帐物相符

(五)深入科室,征求意见,介绍新药,改进药品供应工作,检查科室的药品使用和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必要时向上级报告,协助临床搞好合理用药。

(六)参加药学科研和开展新业务、新技术、总结经验、撰写学术论文。

消毒供应室护士长职责

(一)在护理部主任的指导下,负责消毒供应业务、教学和管理工作。

(二)负责本室年度工作计划和质量监测控制方案的制定、实施、检查和总结工作,负责本室护理人员的排班。

(三)负责组织医疗器材的再生和敷料的制备、消毒、灭菌、供应及保管工作,定期检查高压灭菌器的效能和各种消毒液的浓度,并检查消毒、灭菌效果,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四)负责医疗器材、敷料、洗涤消毒药品的请领、报销工作。负责一次性医疗器具的验收、发放、回收和销毁,确保使用安全和处理无害化。

(五)组织本室人员深入临床科室,实行下收下送、检查新供应器材、敷料的使用情况,征求意见,改进工作。

(六)督促检查本室人员认真执行消毒、灭菌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严防医院感染和事故差错。

(七)负责组织业务学习和技术考核,掌握本室人员思想、业务能力和工作表现,提出奖惩意见。

消毒供应室护士职责

(一)在消毒供应室护士长领导下进行工作。

(二)负责医疗器材、敷料的清洗、包装、消毒、保管、登记以及下送、下收工作。

(三)经常检查医疗器材,遇有损坏,应及时补充,并向护士长报告。

(四)按照分工负责敷料、药品、器材、卫生被服的请领、保管和报销工作。

(五)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积极开展技术革新,不断提高消毒工作质量,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

会计工作职责

(一)在财务科长领导下,负责本院的财务会计工作。

(二)掌握并正确贯彻执行有关的财经方针、政策和财务会计法规、制度,坚守岗位,做好本职工作。

(三)负责草拟财务制度、规定、办法,研究应用现代化的管理方法和计算技术。

(四)分析检查财务收支和预决算的执行情况,针对本单位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向领导提出意见和建议,维护财经纪律,抵制不正之风。

(五)负责具体审核和办理财务收支、编制记帐凭证,登记会计帐薄,编制会计报表和办理其它会计事务,并做到及时、准确。

(六)根据职工实有人数、工资标准、审核工资计算表、办理代扣款项,计算实发工资。

出纳员职责

(一)在财务科长的领导下,做好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的收付工作,及时记帐,并于每日终了提交银行存款及库存现金日报表,每月做出银行对帐调节表,清理未达账户款项。

(二)对收入付项要逐笔核对,随时核对库存现金及银行存款余额,并随时接受检查,如发现问题,应及时查明原因,落实处理,不能办理的要及时报告。

(三)严格报销手续,原始凭证要审核签章,一切开支都要先审查其是否合理、合法、真实,再看有无经手人、验收人、审批人签字,经审查无误方可办理。

(四)在己结算完的凭证上盖“收讫”、“付讫”、“转讫”章,并粘贴整理记帐后交记帐会计。

(五)严格按现金管理制度做好现金管理,应该用转帐支票付款者,不得用现金支付,严格遵守银行的现金管理规定。

(六)注意保护国家资金的安全,妥善保管各种有价证券和支票,对支票要严格办理领用、登记手续,不得签发空头支票、空白支票。

(七)做好各种收据的保管;使用、领用、收回登记工作。

门诊收费员职责

(一)在财务科长的领导下,应用微机做好门诊收费、结算及报表工作,要熟悉微机性能,爱护微机,严格操作规程。

(二)按规定价格和收费标准进行收费。

(三)收付现金时做到唱收唱对,当面点清,留有存根,做到日清日结,及时将日报表和款项交汇会计登记,使用收据要按顺号领用。

(四)严格交接班手续,当班的问题由当班人员负责解决。

(五)做好防盗工作,每日按规定时间将支票和现金一并送交银行,留存少量零款项。收据和收费专章,不得转借他人和非收费业务使用。

(六)如发现长款短款现象,不得自行以长补短,应将长短款情况分别登记,报领导批准处理。

住院处会计职责

(一)在财务科长领导下,应用微机做好出入院病人费用登记、结算及报表工作。

(二)对住院病人要先收预交押金或记账信件,并做到根据病情妥善安排。

(三)凡病区、科室送来的收费通知单,须及时输入微机记帐,不得错分或丢失。

(四)实行住院病人费用通知单制度,住院病人,其住院费用每日结算并向病人公布,及时打印催款通知单,通知病区负责人及病人家属交款。

(五)对住院病人费用要严格按收费标准结算,不得随意提高收费标准,严禁多收、少收或漏收。

(六)对出院病人费用的结算时间要抓紧,费用要准确,在结清费用后可出据出院证明。

(七)按时做出日报、旬报、月报表,并分别经制表人、复核人、负责人签章后,报送财务科。

(八)及时记好各种记帐薄,每日与财务科核对发生款、余款,做到帐目相符。

保管员职责

(一)在总务科长领导下,负责全院办公用品、医疗表格、劳动、生活、水暖、电气、在建维修材料等物资的保管工作。

(二)对库存物资要定期盘点,做到帐物相符。入库物资要验收入帐,细心保管,防止积压浪费、霉烂、损坏、变质、被盗。

(三)做好防火、防爆工作,严禁库内吸烟。

(四)经常深入科室,了解物资需求及使用情况,实行送货上门,并做到计划供应,满足需要。

(五)勤俭节约,修旧利废,物尽其用。

(六)各种物品存放合理,整齐美观,便于记数、发放、盘点,实行分区分类、立牌立卡、严格管理。

(七)对入库物资的数量和质量,做好认真准确的验收和记录,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物品,提出退换意见。

电工职责

(一)在总务科长领导下,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认真做好全院电器设备及线路的维修、保养工作。

(三)严格执行电工操作规程,保证安全生产和工作质量。

(四)宣传安全用电和节约用电知识,做好修旧利废,节约材料。

(五)遵守《电工工作制度》,主动到科室巡回检查,发现问题立即解决。

职工食堂炊事员职责

(一)在总务科长领导下,认真完成本职工作。

(二)刻苦学习业务,提高烹调技术,按食谱配制食品,把握色、香、味及营养,保质保量。

(三)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加强个人及环境卫生,严防食物中毒。

(四)节约用粮、燃气、水、电,爱护公物,管好物资,同时做好防火、防盗、防毒、防漏工作。

(五)听取职工意见,不断改进工作,使职工满意。

汽车司机职责

(一)坚守岗位,,做好开车前的一切准备,任务下达后迅速出车。

(二)定期做好车辆检修、保养工作,保持车况良好,节约汽油、安全行驶、详细记录车辆运行情况。

(三)遵守交通规则,任务完成立即返回,不私自出车。

(四)爱护公物,管好材料和工具,并做好防火工作。

(五)凡应收费用车,由财务科按规定标准收费后,司机根据收费单据方能出车。

门卫保安人员职责

(一)在总务科长领导下,做好医院治安防范工作。

(二)负责院内治安巡逻工作,检查各科安全防范情况,对不安全因素提出整改意见,盘查可疑分子,清理院内闲散人员。

(三)及时处理发生的治安案件,对一般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院规的人员,经调查取证后,予以批评教育或送交公安部门处理。

(四)具体负责院区的车辆管理,对进入医院的自行车、机动车,不符合规定的不准入内,走廊内骑车人进行劝阻和处罚。

(五)按时上岗,坚守岗位,遵守纪律,按章办事,礼貌待人,严格交接班手续,做好文字记录工作。

(六)认真学习,掌握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的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发生问题及时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务人员医德规范

(一)救死扶伤、实行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时刻为病人着想,千方百计为病人解除病痛。

(二)尊重病人的人格与权力、对待病人,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地位、财产状况、都应一视同仁。

(三)文明礼貌服务,举止端庄、语言文明、态度和蔼,同情、关心和体贴病人。

(四)廉洁奉公,自觉遵纪守法、不以医谋私。

(五)为病人保守医密、实行保护性医疗,不泄露病人隐私和秘密。

(六)互学互尊,团结协作。正确处理同行同事间的关系。

(七)严谨求实、奋发进取、钻研医术、精益求精。不断更新知识,提高技术水平。

医院内感染监控护士职责

一、 在护理部领导下,在医院感染管理科的指导下,做好本科室院内感染管理制度的落实工作。

二、 负责医院内感染的日常监测,消毒灭菌方法的改进,对医务人员进行有关控制感染的消毒、灭菌、隔离、无菌技术操作等教育 工作。

三、 对患者中发生的医院感染及医院工作人员中发生的感染和传染病,及时向医院内感染管理科报告,并协助他们进行调查,留取标本,采取控制措施等。

四、 积极向护理部、医院感染管理科提出关于消毒、灭菌、控制院内感染的合理化建议,并进行有关方面的科研工作。

五、 督促检查本科室工作人员认真执行消毒、灭菌、无菌操作和隔离技术等规章制度的落实。

六、 周测试一次本科室所使用的各种消毒液配制浓度(酒精、含氯制剂)。

每月对治疗室、抢救室进行空气培养。

每季对工作人员手的带菌情况采样检查一次;(按10%抽样) 对病室物体表面进行一次细菌培养;(三个采样点)

每半年对科内紫外线灯进行一次强度测定(感染科共同做),做好登记记录。

院领导深入科室制度

一、院领导要经常深入科室调查研究,直接掌握情况,抓好典型,协助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二、深入科室检查、医疗、护理、教学、科研、及后勤保证、职工思想工作、服务质量、病人生活等工作,听取病员和医务人员的意见,表扬好人好事,改进工作。

三、院领导查房每周一次,带领有关干部深入科室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四、院领导要参加业务实践,如查房、重大手术、疑难病例的会诊、危重病员的抢救及其他有关业务活动等。

岗前教育制度

一、医院要对每年新分到岗的职工实行岗前教育。岗前集中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一周。

二、岗前职业教育主要内容:

(一)政治思想教育。

(二)医疗卫生事业的方针政策教育。

(三)医德规范教育。

(四)医院工作制度、操作常规、医疗安全措施及各类人员岗位职责。

(五)当地医疗卫生工作概况及本院情况。

(六)现代医院管理和发展的有关内容。

三、岗前教育要由院方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

四、未参加集中教育的新上岗职工,要依照本制度进行自学和考核。

五、岗前教育集中培训应与试用期教育结合起来。新上岗的医务人员在试用期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外,仍须坚持岗位教育培训,并在转正前作出评价。

医疗纠纷的防范措施和制度

1、 加强门诊管理:坚持“以人为本”,想病人所想,急病

人所急,一切从门诊病人的利益出发,配备数量适当,技术良好,认真负责的医生参加门诊,建立良好的门诊秩序,创造良好的就医环境。保证门诊诊疗工作的顺利进行,为早期正确诊断,及时治疗创造必要的条件。

2、 加强医德、医风的教育,建立良好的医患关系。医疗活

动中热情关怀,高度负责。热情地回答患者的询问,主动的为诊前患者指导,周到地为诊后患者服务。作风热严谨,准确无误。即使常见病也应认真询问病史,仔细分析研究,决不放过任何一个微小的可疑情节。诊疗时注意隔离,定期消毒,并防止院内感染。

3、 做好急诊工作:紧急抢救,争分夺秒;指挥正确,果胆

决断;精心医护,一丝不苟;团结一致,紧急抢救。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

4、 住院部规范化医疗服务:尊重病人的需要,重视心理因

素的治疗。因病因人制宜,一切从病人的利益出发,选择适合病人需要的治疗方法。防止医疗纠纷的发生。

医疗事故的防范措施和制度

为了加强医院的管理,根据卫生部《医院管理评价指南》的原则要求,全面贯彻四川省卫生厅有关评价考核标准,不断规范科室诊疗行为、提高医疗质量,切实控制医疗事故的发生,进一步实现患者的安全目标,特制定本措施。

一、 指导思想: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宗旨和医德理

念,切实保障就诊病员的医疗安全,构建并促进和谐的医患关系,保障各科室正常执业活动并促进医院建设的可持续发展。

二、 工作目标与任务:建立医疗事故风险预警机制与程序,

制定关键环节和重点项目的预警管理制度。制定医疗服务信息反馈收集,落实及时分析、处理和改进的制度措施,监测对医疗事故风险的反应能力和处理能力。

三、 医疗事故风险信息的收集、分析、处理和报告机制:各

科室针对临床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每期查房活动发现的医疗隐患及与医疗质量有关的缺陷通报、来自临床和病员日常投诉中确认的医疗差错、医疗服务满意度民意调查和社会监督反应的各种医疗缺陷纪录,要在本科室及时调查、分析、开会检讨并制定整改意见,并要及时报告医务科或/和分管院长。

四、 建立医疗事故风险预警制度:科主任和专业组长根据本

科医疗人员在日常医疗服务活动中出现的各种不完全因素、不规范行为和病人不满意投诉环节质量,加以调查研究和分析,针对存在问题及时向当事人员和医疗行为提出风险预警,促使降低风险程度和减少风险机会,从而有效控制医疗事故损害事件降低至最低程度。

五、 建立关键环节和重点项目的预警管理制度:科室要加强

对医疗活动关键环节和重点项目的安全管理,制定本科室服务与临床各科、急诊、手术及ICU之间的响应规程。要定期对执行人员加强操作规范督查、培训、考核,评价其对质量安全管理目标、与措施掌握程度和个人的主动控制风险能力。

六、 医疗事故风险预警程序:当科室医疗质量安全管理组织

得知不良信息后,要立即作出相应反应,及时组织人员进行协查,确认不良信息事实根据和产生的原因,分析并制订有效措施:按医疗缺陷纪录登记追究模式、专题检讨会议形式或约谈当事人形式提出预警,并要求整改及教育全科人员。

儿童保健工作制度

(一) 儿童保健系统管理:

1. 为本地段内7岁以内儿童建立健康检查记录表,并录入生育电子监测系统,按系统管理要求进行管理。

2. 根据儿童年龄特点进行定期体检(1岁内每3个月1次,1至3岁每半年1次,3岁以上每年1次),做好健康咨询和喂养指导和智能测查,儿童体格发育水平超均值者达55%以上。

(二) 做好常见病、多发病的防治工作,加强体弱儿管理,对佝偻病、缺铁性贫血要早防早治,降低儿童常见病发病率和儿童死亡率。

(三) 指导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督促检查落实《江苏省托幼机构卫生保健标准》。

(四) 开展儿童保健宣传教育工作,加强儿童营养、母乳喂养和防病知识的宣传,提高广大家长科学育儿水平。

(五)开展新生儿疾病查及儿童五官保健。

(六)与防疫部门配合做好预防接种及传染病管理工作,控制传染病续发,杜绝爆发。

(七)加强对乡村医生及托幼机构保教人员的培训。

(八)掌握本地区儿童保健相关指标,做好本豁区资料的统计、分析、上报工作。

妇女保健工作制度

1. 设专人负责辖区内妇女保健相关信息收集与管理、孕前与孕产期保健管理与指导、妇女多发病防治与管理、避孕节育咨询与指导等妇女保健工作。

2. 掌握辖区内人口、已婚妇女、育龄妇女、孕产妇、人口出生、孕产妇死亡、围产儿死亡等基本情况,定期与相关部门进行核实。

3. 负责辖区内妇女常见疾病的筛查工作,对筛查情况进行登记,对筛查出的高危妇女进行随访治疗或转诊。

4. 开展预防常见妇科肿瘤和生殖道感染性疾病的健康教育。

5. 负责为辖区内妇女提供妇女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开展妇女病防治工作。

医疗安全管理制度

1. 围绕持续改进医疗质量,建立健全医疗质量管理组织,制定医

疗风险防范预案。

2. 建立定期专题研究提高医疗质量和保证医疗安全工作的例会

制度。

3. 按照质量控制标准,定期监控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工作,对

监控结果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改正。

4. 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诊疗护理技术规范和操作常规。加

强“三基三严”和岗位技能培训。

5. 制定医患纠纷管理规定,完善接待程序,发生纠纷,即时上

报,妥善解决。

6. 对医患纠纷进行统计分析,定期通报,制定整改措施,并对

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1. 建立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设专兼职人员负责管理。

2. 医疗废物的暂存场所要合理选址,有明显的警示标识和防鼠、防蚊蝇、防盗等安全措施,定期消毒,保持环境整洁。

3. 产生医疗废物的科室,要有专人负责登记、分类收集、暂存、密闭运送。

4. 医务人员出诊治疗后,应将医疗废物带回,不得留在出诊地点与生活垃圾混放。

5. 医疗废物按类别分置于专用的包装物或密闭的容器内,进行交接登记。登记内容包括来源、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时间、处置方法、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字等,登记资料至少保存三年。

6. 收集医疗废物的容器或收集袋要有统一标识,锐利废物和高度污染的医疗废物按规定分别放入密闭、防刺、防渗容器或收集袋内。

7. 使用专用运送工具,将分类分装的医疗废物按规定时间、路线,运送到指定的暂存场所,不得渗漏、遗撒、污染环境。医疗废物暂存时间不超过2天。

8. 医疗废物管理人员应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

老年保健工作制度

1. 设专(兼)职人员负责老年保健工作,建立网络,制定工作计划。

2. 对辖区内老年人的基本情况和健康状况,进行调查、登记、建立健康档案。

3. 对以社区居家养老形式为主的老年人进行服务需求评估,提供医疗护理、康复、保健服务及精神慰籍、舒缓治疗服务。

4. 对患有慢性病的老人进行管理, 进行饮食、运动、合理用药、合理就医指导。

5. 对于高危老人,进行健康指导、行为危险因素干预。

6. 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对老年人进行疾病的预防、自我保健、常见伤害预防、自救和他救等指导。

院内感染管理制度

一、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细则》及《消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医院成立院内感染控制委员会,全面领导院内感染管理工作。

二、建立健全院内感染监控网,以医院住院病人和工作人员为监测对象,统计住院病人感染率。

三、医务科定期或不定期深入各科病房及重点科室工作,做空气、物体表面、工作人员手的微生物学监测,督促检查预防院内感染工作。

四、定期或不定期进行院内感染漏报率的调查,督促病房如实登记院内感染病例,杜绝漏报。

五、分析评价监督资料,并及时向有关科室和人员反馈信息,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各种感染的危险因素,降低感染率,将院内感染率控制在<10%以内。

六、经常与检验科细菌室保持联系,了解微生物学的检验结果及抗生素耐药等情况,为采取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七、加强院内感染管理的宣传教育,宣传院内感染监测工作的意义和监测知识,提高医护人员的监控水平。

八、拟定全院各科室计划并组织具体实施。

九、协调全院各科室的院内感染监控工作,提供业务技术

指导和咨询,推广新的消毒方法和制剂。

十、对广大医务人员进行预防院内感染知识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做好有关消毒、隔离专业知识的技术指导工作。 

医院传染病疫情登记和报告制度

1. 认真按实记载门诊日志,门诊日志为发现、检索传染病的基础资料。15岁以下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必须记载家长姓名、学校年级及班级。

2. 检验科、放射科发现传染病的阳性结果时,要询问并登记病人的详细住址和电话号码,同时电话报告公共科卫生和临床首诊医师。

3. 临床首诊医生在接到检验科或放射科的报告后,应及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报告防保科。

4. 传染病疫情报告实行首诊负责制,任何责任疫情报告人在首次诊断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后,应立即填写新的传染病报告卡,卡上标记的星号必填,同时报告公共卫生科。对于疑似传染病病人,应在短期内填写传染病订正卡,并上报公共卫生科。

5.防保科根据传染病报告要求,立即进行网络直报或卡报区疾控中心,并认真填写传染病总登记簿和肺结核转诊登记簿,保存传染病报告卡3年。

6.对于15岁以下急性弛缓性麻痹 (AFP)疾病病人应立即电话报告防保科,同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要求询问患儿家长姓名、住址、电话号码。

7.报告时限:甲类和乙类甲管的传染病在2小时内,乙类

传染病在6小时内,丙类传染病在12小时内。

8.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于2小时内向医院医务科、卫生局报告。

9.住院部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应及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电话报告公共卫生科 。

10.日常诊治过程中发现传染病暴发苗头,应立即电话报告公共卫生科,公共卫生科核实后及时向区疾病中心报告。

质量管理、监督、考核与评价制度

1.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必须把工作质量放在第一位,把质量管理

纳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各项工作中。

2.要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即建立质量管理组织,配备专(兼)

职人员负责质量管理工作。

3.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质量管理组织要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和中心

医疗工作的实际,建立切实可行质量管理方案。

4.加强对全体人员进行质量管理教育,组织参加质量管理活动。

5.质量管理工作要有文字记录并由质量管理组织定期进行讲评及奖惩。

6.质量的检查结果应与评优奖励相结合并纳入科室管理评价。

7.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及工作常规、操作规程,杜绝差错事

故,保证医患权利。

手术安全核查制度

一、手术安全核查是由具有执业资质的手术医师、麻醉医师和手术室护士三方(以下简称三方),分别在麻醉实施前、手术开始前和患者离开手术室前,共同对患者身份和手术部位等内容进行核查的工作。

二、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手术,其他有创操作可参照执行。

三、手术患者均应配戴标示有患者身份识别信息的标识以便核查。

四、手术安全核查由手术医师或麻醉医师主持,三方共同执行并逐项填写《手术安全核查表》。

五、实施手术安全核查的内容及流程。

(一)麻醉实施前:三方按《手术安全核查表》依次核对患者身份(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手术方式、知情同意情况、手术部位与标识、麻醉安全检查、皮肤是否完整、术野皮肤准备、静脉通道建立情况、患者过敏史、抗菌药物皮试结果、术前备血情况、假体、体内植入物、影像学资料等内容。

(二)手术开始前:三方共同核查患者身份(姓名、性别、年龄)、手术方式、手术部位与标识,并确认风险预警等内容。手术物品准备情况的核查由手术室护士执行并向手术医师和麻醉医师报告。

(三)患者离开手术室前:三方共同核查患者身份(姓名、性别、年龄)、实际手术方式,术中用药、输血的核查,清点手术用物,确认手术标本,检查皮肤完整性、动静脉通路、引流管,确认患者去向等内容。

(四)三方确认后分别在《手术安全核查表》上签名。

六、手术安全核查必须按照上述步骤依次进行,每一步核查无误后方可进行下一步操作,不得提前填写表格。

七、术中用药、输血的核查:由麻醉医师或手术医师根据情况需要下达医嘱并做好相应记录,由手术室护士与麻醉医师共同核查。

八、住院患者《手术安全核查表》应归入病历中保管,非住院患者《手术安全核查表》由手术室负责保存一年。

九、手术科室、麻醉科与手术室的负责人是本科室实施手术安全核查制度的第一责任人。

十、相关职能部门应加强对手术安全核查制度实施情况的监督与管理,提出持续改进的措施并加以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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