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装装修合同范本20xx

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

二零一三年十月

发 包 方: 承 包 方: 委托代理人: 营业执照号:

身份证号: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特点,双方在

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发包方的室内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地点:

1.2 工程内容及做法

1.3 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 种承包方式。

(1)承包方包工、包料;

(2)承包方包工、部分包料(承包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表),发包方提供部分材料(发包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

表);

(3)承包方包工、发包方包料(发包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1.4 工程期限 个工作日,开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1.5 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元,小写:______________元(室

内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

第二条 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发包方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

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承包方。

第三条 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_种方式提供:

(1)发包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方、承包方各一份(详见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2)发包方委托承包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方、承包方各一份(详见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设计费(大写)__ __元,由发包方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第四条 发包方义务

4.1 开工前___三__天,为承包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

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4.2 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4.3 指派________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办

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负责协调施工队与周边邻居之间的关系和其他事宜;

4.4 不拆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

续;

4.5 施工期间发包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4.6 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

第五条 承包方义务

5.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办理施

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示、等手续。

5.2、指派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5.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

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纪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5.4、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

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消纳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拢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5.5、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5.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5.7、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第六条 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定书面变更协议(或变更项目预算表),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

第七条 工期延误

8.1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发包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发包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8.2 因发包方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返工费用由发包方承担,工期顺延。

8.3 发包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工期相应顺延。

8.4 因承包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 因承包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

存在问题的,在三日内由甲方或甲方代表提出具体整改方案的,返工费用由承包方承担,工期协商顺延, 同一质量问题第二次整改工期不顺延。

第八条 质量标准:

9.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73-91)、《建筑安

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88)等国家制定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9.2、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合同约定的国家质量良好标准。

9.3、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

程验收,在征得甲方同意后,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也予顺延。

9.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九条 工程验收和保修

10.1 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水电施工改造完工, 开关插座定位验收; 防水层经48小时试水不漏;

(2)木制品完工;

(3)油漆工程完工;

(4)全部工程完工。 承包方应提前两天通知发包方进行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室内

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

10.2 工程竣工后,承包方应通知发包方验收,发包方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

收单(室内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

10.3 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12个月,12个月后收费保修。保修内容为本公司施工过

的项目,因外力引起的损坏和其它单位提供的设备,工程项目收费维修。

第十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11.1 双方约定按以下____方式支付工程款:

(1)合同签定后,发包方按约定直接向承包方支付工程款的50%预付款,即_________元; 全部工程完工后一天内支付余款50%,即_________元.变更追加款随验收签名时同期付清,即每次支付5-20%工程款+变更项目差额。

(2)签定合同后首付工程款的40%,即________ 元;水电改造完工后支付35%进度款,木工程完工后付第三次款20%,即______ __元;全部完工后三天付余款5%。

( 3 )其他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2 工程验收合格后,承包方应向发包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发包方。发包方接到资料后三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验收单(室内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并签字,发包方应在签字后三天内向承包方结清每期工程进度款。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2.1 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

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2.2 未办理验收手续,发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发包方负责。

12.3 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

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12.4 发包方未按期支付每次工程进度款的(验收签字三日内),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发包价2‰元,

七天后乙方可中止合约。

12.5 由于承包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发包价10‰元。

第十二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山东省装饰协会或 工程地址所管辖区的劳动仲裁委 仲裁;

(二)依法向工程地址所在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几项具体规定

14.1 工程施工中产生的垃圾,由承包方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指定的地点,发包方负责

支付垃圾清运费用(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有关单位向发包方收取的

各项收费和押金由发包方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14.2 施工期间,承包方每天的工作时间为:上午________点______分至______点______分;下午______

点______分至______点______分。

第十四条 其他约定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 附则

16.1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16.2 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6.3 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份。

16.4 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一:甲方提施工图;

附件二:工程项目变更单

承 包 方(签字、盖章): 发 包 方(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二篇:工装装修合同范本20xx(低版本) 2

GF—2013—0209

建设工程设计装修合同

(宏 昱 装 饰)

工 程 名 称 :顺驰城

工 程 地 点 :洛阳市涧西区南昌路顺驰城 建 筑 面 积 :227.9m2

发 包 人:潘武伟

承 包 人:洛阳市宏昱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签 定 日 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监制

发 包 方:潘武伟 承 包 方:洛阳市宏昱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南昌路顺驰城24号楼704室 地 址:古城路中和花园

委托代理人: 营业执照号:410305010005946 身份证号:41xxxxxxxxxxxx 委托代理人:张振彬

电话:139xxxxxxxx 电话:158xxxxxxxx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特点,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发包方的室内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地点: 南昌路顺驰城24号楼704室 。

1.2 工程内容及做法(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预算表)。

1.3 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承包方包工、包料。

1.4 工程期限个工作日,开工日期月 月 日。

1.5 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大写): 壹佰伍拾万玖仟捌佰陆拾圆整 元,小写: 1509860.00 元。

第二条 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发包方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承包方。

第三条 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1___种方式提供:

(1)发包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发包方、承包方各一份。

(2)发包方委托承包方设计施工图纸,发包方、承包方各一份。

第四条 发包方义务

4.1 开工前 7 天,为承包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

4.2 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4.3 负责协调施工队与周边邻居之间的关系;

4.4 不拆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4.5 施工期间发包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4.6 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

第五条 承包方义务

5.1 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5.2 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5.3 保护好原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5.4 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第六条 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定书面变更协议(或变更项目预算表),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

第七条 材料的提供

7.1 由发包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发包方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承包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7.2 由承包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承包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表),承包方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发包方,并接受发包方检验。

第八条 工期延误

8.1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发包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发包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8.2 因发包方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 因发包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发包方承担,工期顺延。

8.3 发包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工期相应顺延。

8.4 因承包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 因承包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在三日内由甲方或甲方代表提出具体整改方案的,返工费用由承包方承担,工期协商顺延, 同一质量问题第二次整改工期不顺延。

第九条 质量标准:

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210-2001>,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由河南省装饰协会主管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经认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承包方承担;经认证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第十条 工程验收和保修

10.1 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水电施工改造完工, 开关插座定位验收; 防水层经48小时试水不漏;

(2)泥工粉砌新墙完毕, 墙、地砖铺贴完工

(3)全部工程完工。 承包方应提前两天通知发包方进行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室内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

10.2 工程竣工后,承包方应通知发包方验收,发包方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室内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

10.3 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12个月,12个月后收费保修。保修内容为本公司施工过的项目,因外力引起的损坏和其它单位提供的设备,工程项目收费维修。 第十一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11.1 双方约定按以下方式支付工程款:

1.合同签定后,发包方与承包方协商前期工程款由承包商预支付,在工程完工后发包方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把工程款全部支付给承包方。

11.2 工程验收合格后,承包方应向发包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发包方。发包方接到资料后三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验收单(室内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并签字,发包方应在签字后三天内向承包方结清工程款。

11.3 工程款全部结清后,承包方应向发包方开具正式统一#5@p(税金另计)。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2.1 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2.2 未办理验收手续,发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发包方负责。

12.3 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12.4 发包方未按期支付工程度款的(验收签字三日内),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发包价2‰元,七天后承包商可中止合约。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河南省装饰协会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

(二)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几项具体规定

14.1 工程施工中产生的垃圾,由承包方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指定的地点,发包方负责支付垃圾清运费用(大写) 贰仟 元(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有关单位向发包方收取的各项收费和押金由发包方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第十五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六条 附则

16.1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16.2 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6.3 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份。

16.4 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一: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预算表;

承 包 方(签字、盖章): 发 包 方(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系方式:

E-mail:

年 月 日 身份证号:联系方式: E-mail: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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