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论赛立论模板

谢谢主席,大家好。面对文化领域创新能力不强、创新意识薄弱的现状,站在宏观的角度把握文化创新的方向才是长久之计。文化创新指的是具有创新意义的文化成果。政府力量指的是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行政手段的总和。民间力量指的是除政府外的社会组织和团体以及个人。我方认为,文化创新应由政府力量主导。理由如下:

首先,政府力量为主导能够为文化创新提供基础和前提。文化创新不是一个孤立的过程,从文化创新的两大主要途径来看,需要文化的交流和传承。而政府力量通过强大的行政强制力能够发现和保护濒危的文化遗产,随着“国家、省、市、县”四级文化遗产名录体系的逐步形成,20xx年我国就已经开展了大规模的文化资源普查行动,建立遗产项目,设立代表性传承人,建立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设立文化遗产日等政策措施有效的保障了文化创新的来源,发挥着不可替代的巨大功效。同时,加强教育培养文化创新人才是创新的重要来源保证。而民间力量在保护和发现文化资源方面能力有限,无法起到主导的作用。

其次,政府力量能够为文化创新营造良好的国内外环境,发挥着民间力量所无法达到的指引和统筹功能。一方面,我国政府站在为人民服务的角度,根据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需求并结合其拥有的行政权力,在文化发展方向发生偏差的时候能够发挥及时的纠错功能。文化的选择权在于民间,但据此产生的方向把控却只有政府才能站在宏观的角度进行统筹。另一方面,对于文化体制的改革和文化产业的布局以及合适的政策支持也是政府应该成为主导的重要原因。另外,政府还可

以通过加强执法、行政监管、建立良好的知识产权秩序和国际合作等措施营造良好的文化创新环境。而这些,恰恰是目前文化创新走出能力和意识双重薄弱的困境,鼓励激发创新精神的切实需要。

最后,政府力量对创新成果的保护和推广能够保证其持久的惠及人民群众。政府力量通过打击盗版等行政行为使得文化创新的成果能够真正为更多的人所享用,维护文化市场的良好秩序。同时,政府力量能够通过对外的交流与合作将创新成果推向国际市场,(梁祝的例子找一下)并且在国家宏观把握方向和主旋律的情况下,避免外来文化渗透,保持民族文化的独立性,创造出为人民大众所喜闻乐见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

因此,针对文化创新的现实需要和政府的实际功能,我方认为,文化创新应由政府力量为主导。

文化创新的途径 文化交流和文化传承

文化创新缺少的东西 + 政府能够做到什么 = 应该由你主导

长远 和 宏观的创新过程

政府的作用其实是细化和蔓延到整个创新过程中

你是察觉不到的

 

第二篇:辩论赛之开篇立论

主席,评委观众,对方辩友大家晚上好。

我方的观点是明星加入外国国籍是个人问题不是社会问题。

近年来,随着国际交往的增多,加入外籍已经成为一种潮流。改变国籍也是各个国家公民的自由,每个人都有权作出自认为最符合自身利益的选择。

据报道内地明星已加入外籍的有:李连杰(新加坡)、 斯琴高娃(瑞士籍)、张铁林(英国籍)等。 一时间,明星加入外籍的问题引出了众人争议。

但是,改变国籍完全是个人问题。用斯琴高娃的话说,那是她自己的生活。

1、从法律上说,公民选择国籍完全是自治,这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对外交往多,演员与外界接触也多,公民的迁徙自由权应得到保障,从这个角度来说,这也是国家改革开放的成果。

2、从人性化角度出发,俗话说的好:人不为己,天诛地灭。选择一个或许更适合自己及家人成长和生活环境,也应该受到尊重。明星也是普通的人,不要给他们压上过多的社会压力。所以要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引导国人对明星移民正确理解。

3、在个人的发展和权利保护上,选择出国可能是想得到更多的保障。一方面拥有外籍是一种身份的象征,另一方面在税收上可以避税。这些都是外国身份给他们带来的好处。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选择自己的生活道路和事业发展轨迹,是个人的权利,不必要硬套上社会问题的大帽子。

最后,我想给对方辩友陈述一下个人问题与社会问题,

个人问题:(跟你自己息息相关,有直接联系,)能直接损害或影响到你个人的,而不影响其他人的算个人问题。

(社会,是人类生存的大环境,包括了民生、法律、和一个国家的发展方向。)社会问题:是与大家都有关系、一旦触动会影响到生活在这个环境里的所有人的叫社会问题。

所以我再次重申一下我方观点:明星加入外国国籍是个人问题不是社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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