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易劳务分包合同范本

劳务分包合同

甲方: (以下简称为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为乙方)

为确保 基础质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及范围:

3、分包内容:

4、分包方式及价款: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以 包干。

(1)

(2)

(3)

(4)

4.1 工程量以实际完成的数量为依据。

4.2 本合同附件所列单价中,不包含税金。

4.3 除包含了完成分包内容而发生的全部费用外(包含人工费、材料费、工器具等一切费用),还包含了施工队伍调遣、机械设备进退场、工程一切险、第三方责任险、分包人装备险及职工的(人身)事故险等为了本工程的顺利实施而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

5、计量及支付:

结算方式:进度款和结算款以 结算。

5.1、当工程量完成 %,甲方应支付乙方 %的工程款作为进度款。

5.2、全部工程完成后,经甲方验收合格,依据甲方单位与乙方现场签认的合格汇总数量确认单经甲方总工最后签认的工程汇总数量对乙方进行计量,一次支付剩余价款 %,缺陷责任期满付剩余价款至 %(扣除预付款及 %的质量保证金)。

5.3、工程验收合格后 日内,凭经甲方有关部门审核签字的结算单和合同书进行末次债务债权清理,工程余款根据甲方资金的实际情况一次支付,不计息。

6、乙方进场施工日期为: 年 月 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7、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工期延误,双方互不追究违约责任;

8、工程质量:

8.1、甲方相信乙方是有经验的施工队伍,无论何种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缺陷,均不免除乙方的责任。

8.2、乙方对未达到上款约定的质量等级的工程和有缺陷的工程进行无偿返工或修补,并承担因此而发生的全部费用。如返工或修补后仍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等级,乙方应按工程的实际损失进行赔偿;甲方有权自行或委托他人对不合格工程和有缺陷的工程进行返工或修补,其返工或修补费用由乙方承担。

9、施工安全、职业健康、环境保护:

9.1、乙方必须对全体施工人员的安全负责,开工前必须进行岗前培训和安全教育,特殊工种必须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持证上岗。乙方必须将岗前培训、安全教育记录以及特殊工种操作证复印件报甲方备案。

9.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安全规定及操作规程组织施工,教育、督促全体施工人员认真落实各项安全制度、措施和要求,特别是要遵守针对本工程施工特点的施工安全规定。

9.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制定出严密的安全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消除事故隐患,杜绝各种事故;加强对人员驻地、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及各项措施和设施落实。确保人员、设备、物资、工程的安全,费用自理。承担因管理不善、防护设施不全以及违章操作等原因造成进入现场的施工人员、非施工人员伤亡事故责任及费用。

9.4、乙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部门的法规、法令、政策、职业健康及环保条例,按施工操作规程,文明施工;制定合理的环境保护措施,做好现场的管理及布置,生活、建筑垃圾和废弃物要妥善处理,集中堆放,不得随

意堆放。如果发生各种环境污染、人身伤亡、机械设备及其他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处理并承担费用,甲方可以协助但不承担任何费用及连带责任。

10、双方权利与义务:

10.1、甲方

10.1.1、全面负责与设计单位、业主、监理的联系和协调工作。

10.1.2、负责该工程项目控制试验工作,及时提供施工方案及有关资料,负责施工、安全技术交底书,协助解决施工中出现的技术难题。

10.1.4、向乙方派出工地管理代表,代表甲方履行本合同。

10.1.5、向乙方派出质量监督员,监督乙方施工质量、现场管理、原材料使用。对不符合技术规范及质量要求的行为,有权要求乙方停工整顿或依据甲方的管理规定进行罚款。甲方质量监督员受甲方工地代表领导。

10.1.7、负责按本合同约定办理结算、决算、支付。

10.2 乙方

10.2.1、复核甲方提供的设计图纸、技术交底等有关技术文件和资料,并对甲方提供的设计图纸、技术交底等有关技术文件和资料提出改进意见(但实施前必须经甲方同意)。严格执行甲方的施工计划和现场安排。

10.2.2、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当地政府规定与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乙方的作息时间、作业方式与甲方同步。

10.2.3按照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自行制定劳务人员的工资待遇,并定期将发放的工资表上报甲方。

10.2.4、自主解决劳务人员居住和生活设施。为劳务人员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或费用。按照国家或当地政府的规定为劳务人员提供保险。 10.2.12、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不得以甲方名义从事任何活动。

10.2.13、遵照甲方各项管理办法的要求及规定,安排组织施工管理并上报资料。若对各项管理办法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上报甲方,双方协商解决。否则必须无条件执行。

11、索赔:在合同实施过程中,不论因何种因素影响,甲方均不接受乙方提出的任何调价索赔申请。因不可抗力因素引起损失的,互不赔偿责任。但乙方应在事件发生后12小时内书面告知甲方,必须在事件发生之日起5天内上

报有关资料。

12、履约及违约:

12.1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乙方严重违约,除没收乙方履约保证金外,甲方可以采取相应的措施,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12.1.1、工期严重滞后,连续两个月不能完成甲方施工计划,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12.1.2、工程质量达不到第8.1条的约定。

12.1.3、乙方承诺和按现场施工实际需要进场的人员、设备,若乙方不能按时组织到位,则甲方有权根据施工的整体需要,另行安排施工队伍和机械设备进入本合同所列工程范围内加快施工进度。

12.1.4、乙方不服从甲方工地代表的调度指挥或不执行甲方的管理规定。 12.1.5、乙方出现严重的偷工减料行为,屡教不改者,甲方有权将乙方驱逐出场。

12.1.6、乙方施工管理混乱,施工中出现严重的安全事故、质量事故、进度严重滞后受到业主的黄牌警告、通报或红牌,合同自动终止,乙方无条件自行撤出现场。

12.1.7、乙方将其分包的全部或部分工程分包、转包给他人,则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13、工程保修:

13.1、本工程自工程正式验交业主始,保修期为 年,缺陷责任期为半年,缺陷责任期满,保修期开始。保修金为工程结算总价的 %,保修金待保修期满款到甲方帐户后结算支付。

13.2、如保修期间发生保修事件,乙方应按甲方通知的时间及时维修。若乙方不及时到场维修,甲方有权自行维修或委托他人维修。甲方自行或委托他人维修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14、合同解除

14.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14.2、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可以解除合同;

14.3、乙方将其分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将其分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分包的名义转包给他人;或假劳务之名,行分包之实,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4.4、本合同其他条款约定的合同解除条款。

14.5、一方要求解除合同应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合同解除后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15、争议的解决:

15.1、在合同执行期间如发生争议,由双方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自愿约定:任何一方只能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16、其他:

16.1、无论何种原因造成乙方人员、机械设备停窝工,所发生的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16.2、一旦甲方有指令(基于乙方有违约事件发生的前提),乙方应按要求的时间和方式暂时停止本工程或部分工程的施工,在暂时停工期间,乙方应妥善保护本工程或其部分工程的施工,并保障其安全无损。因此而发生的工期延误和费用损失,乙方无权要求甲方予以赔偿。

16.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订补充协议。

16.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工程价款结算完毕,除保修条款外,其余条款自动终止。保修条款待保修期满后自动终止。

16.5、本合同一式 份,其中甲方 份,乙方 份。

甲 方: 乙 方:(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经办人:

二○一 年 月 日 二○一 年 月 日

 

第二篇:劳务分包合同(三稿范本)

南山壹号一期土建工程劳务承包合同

发包方:

承包方:

甲方因生产需要,经与乙方友好协商,甲方将南山壹号一期项目土建工程劳务发包给乙方。根据施工现场的现有条件,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并充分考虑了各种因素,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小区工程施工劳务承包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执

1

目 录

一、工程概况 ...................................................................................................................................... 3

二、承包方式: .................................................................................................................................. 3

三、合同工期: .................................................................................................................................. 3

四、质量标准: .................................................................................................................................. 3

五、承包范围和内容: ...................................................................................................................... 3

六、合同单价: .................................................................................................................................. 5

七、合同价款调整 .............................................................................................................................. 7

八、工程总包方(甲方)义务 ................................................................................................................ 7

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 9

十、安全施工与检查 ........................................................................................................................ 13

十一、安全防护 ................................................................................................................................ 13

十二、事故处理 ................................................................................................................................ 13

十三、保险 ........................................................................................................................................ 14

十四、材料、设备供应 .................................................................................................................... 14

十五、劳务支付方式 ........................................................................................................................ 15

十六、安全履约保证金 .................................................................................................................... 15

十七、施工机具、周转材料供应 .................................................................................................... 16

十八、施工变更 ................................................................................................................................ 16

十九、施工验收 ................................................................................................................................ 17

二十、施工配合 ................................................................................................................................ 17

二十一、违约责任 ............................................................................................................................ 17

二十二、索赔 .................................................................................................................................... 18

二十三、争议 .................................................................................................................................... 19

二十四、禁止转包 ............................................................................................................................ 20

二十五、不可抗力 ............................................................................................................................ 20

二十六、合同解除 ............................................................................................................................ 21

二十七、合同终止 ............................................................................................................................ 21

二十八、合同份数 ............................................................................................................................ 21

二十九、合同生效 ............................................................................................................................ 21 2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南山壹号一期

2、工程地址:重庆市大足县

3、建筑面积:约 万平方米(以实际图纸为准)

4、结构类型:框架及剪力墙结构

5、现场条件:参照工程总承包人(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及建设方场地移交条件和要求。

二、承包方式:

承包人工、耗材、辅材、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工期,满足规范或甲方的要求,工程实体质量标准为综合验收合格。

三、合同工期:

以本工程建设单位审定的开工报告批准的开工日期开始至工程有效综合验收时间为止,计算总日历天数为合同工期。总日历工作天数为:210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按总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本工程质量定为 合格 等级。

五、承包范围和内容:

1、承包范围:南山壹号一期

2、承包内容:

1、基础工程:地梁的钢筋制作安装,模板制作安装及拆除,现浇砼等; ○

3

2、钢筋工程:包括钢筋的翻样、断料加工、制作、吊运、钢筋绑扎、焊○

接、钢筋机械连接(不含连接机械和套筒费用)、配合钢材试件取样送检(不含试验费),钢材下车及场内转运等;

3、模板工程:木模板、架料、架料搭拆,模板安拆、嵌缝等; ○

4、脚手架工程:采用满搭双层外脚手架,实行全封闭施工;包括脚手架○

的运输支护及拆除,内防护和水平防护以及安全防护设施的支护及拆除,卸料平台及槽钢架的制作安装等;

5、砼工程:包括混凝土的浇捣、养护、剔打浮浆、楼面清理;土建图纸○

上的预留预埋,砼墙及短肢砼墙模板支护,配合砼试件取样送检(不含试验费)等;

6、砌体工程:本工程所有的各种砖体砌筑,构造柱的墙筋包括砖砌体砌○

筑时拉墙筋(植筋胶由甲方承担,人工由乙方承担);

7、楼地面工程:包括施工设计图纸所有楼地面的清理、打耙、找平、面○

层施工,散水工程等;

8、装饰工程:包括所有内外墙及天棚的抹灰、刮腻子、涂料(室内)○、等室内外土建和装饰工程施工,内墙挂钢丝网、楼梯间、装饰脚手架的搭拆等;

9、屋面工程:包括垫层、找坡层、找平层、保护层、保温层等的施工; ○

10、整个工程室内外地面、墙面清洁,土建工程建筑垃圾的清理、外运上○

车等,由乙方自行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11、与其他专业工程配合范围内的预留、预埋、管洞及门窗周边一次性补○

烂、抹灰等;

12、所有进场土建材料的上、下车费,二次搬运费; ○

13、抽地下自然渗水和地面雨水由乙方负责; ○

14、 安全及文明施工用料和用工。 ○

4

3、乙方承包内包括的施工设备、机具、材料:

1、钢筋加工机械和材料:加工设备分别包括弯曲机、切断机、对焊机、○

电焊机、手提焊机、切割机等;材料包括:扎丝、焊条、电渣、焊剂、元丝、元钉、垫块的制作、安装等。

2、泥工机械和材料:设备包括手推车、振动棒、电动机等;材料包括:○

铝合金尺枋、广线、灰板、抹灰用铁板、砌砖用砖刀、塑料桶、铁铲等。

3、木工机械和材料:手提据、圆盘锯、刨木机、小型手提电据等;材料○

包括:元丝、元钉等。

4、混凝土机械和材料:双面胶、脱模剂、振动棒、振动器、止水螺杆等。○ 5、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材料和用器具:雨衣、手套、安全带、安全帽、○

灭火器等;

6、其他材料:施工用水、用电的二级施工配电箱后的三级配电箱、电线、○

电缆、灯管、PVC管、据片、水管、电钻、电锤、角向磨光机、走帕等。

4、乙方不包括的材料和施工内容:

1、整个工程的柔性防水工程,电梯、门窗、消防、水和强、弱电、安装、○

道路、环境绿化工程。

2、栏杆制作安装; ○

3、二次精装修的内容; ○

4、外墙面油漆及外墙保温(但外墙石材、外墙砖粘贴的人工费包含在单○

价内)。

六、合同单价:

1、本工程采用固定单价合同方式确定。

承包人应被认为己完理解并确认了合同单价的正确性和充分性。合同单价 5

中包括了承包人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即为:除本合同每五条第4款约定外,按本合同承包范围内工程施工图和工程变更完成并修补任何施工缺陷所必须的全部费用,同时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为完成本合同承包范围内工程和工作有关的用工和费用支出,结算时不作任何调整。

单价已综合考虑以下费用:

1、临时设施人工费; ○

2、各种工资、补贴、节假日和双休日加班工资; ○

3、夜班费、赶工费; ○

4、自备工具、用具费,劳动保护费; ○

5、管理费; ○

6、各类技术措施费; ○

7、工程超高费; ○

8、冬雨季施工措施费; ○

9、酷热天气施工措施费; ○

10、各类保险费; ○

11、安全防护及文明施工措施费; ○

12、配合费; ○

13、成品、半成品保护费; ○

14、不可避免的技术问题间隙停工、窝工费; ○

15、现场整理、清洁以及为完成本合同承包范围内工作相关的各项用工; ○

16、劳务公司的管理费及税金。 ○

17、宣传费; ○

18、按国家《劳动合同法》和其它相关法规规定的乙方人员应享有的各项○

权盖和待遇的支出;

6

2、合同单价中包括的风险范围:包括除不可抗力以及本合同中另有约定以外的全部风险。同时包括由于不可抗力以外的自然灾害所造成的损失和预防自然灾害,所采取的措施费用。

3、合同承包单位:

1、 本工程采用整体综合费在基础分界线以上的(从地梁下口包括地梁垫层,不含地梁沟槽土石方),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综合单价包干 元/㎡(大写: )。

2、零星签证计工单价(含管理费、安全、劳保费):

1、杂工每人每工 元。 ○

2、技术工每人每天 元。 ○

3、塔吊操作工、指挥工工资单独核算,乙方支付后报甲方报销。

4、独立柱基,条形基础钢筋制作、绑扎 元/吨。

七、合同价款调整

1、本项目乙方承包之内的工程设计变更的,因设计变更数增减工程量时,若变更增减工程量所产生增减人工和辅材费用达壹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应相应增减,增则甲方支付给乙方,减则甲方在支付乙方工程款时扣除相应款额,未超出壹万元的双方不计。

2、 施工过程中在乙方承包范围内不额外计算工时。除乙方承包范围外的工程,甲方需要用工或者约定包干给乙方的。应另行协商合同,经甲乙双方负责人签字有效;需临时计时用工时,甲方向乙方安排计时工以每人每天8小时工作时为一个工作日另行签证计时支付给乙方。

八、工程总包方(甲方)义务

1、 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总包合同,组织实施施工 7

管理的各项工作,对工程的工期和质量向发包方负责;

2、 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甲方完成乙方施工前期的下列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1在进场前向乙方交付具备本合同劳务作业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 ○

2在开工前完成水、电、等施工管线和施工道路,并满足完成本合同劳务作○

业所需时间和质量要求;

3在进场前向乙方提供相应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 ○

4在进场前完成办理相关工作手续(包括各种证件、批件、规费,但涉及乙○

方自身的手续除外);

5在进场前向乙方提供相应的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位置。 ○

6在进场前向乙方提供修建生产、生活临时设施的场地。 ○

7甲方应提供总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供劳务乙方查阅。乙○

方应全面了解总包合同的各项规定(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

8甲方应在劳务分包工作开工7天前,○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1套。乙方另有需要自费翻印。

3、 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组织编制年、季、月施工计划、物资需用量计划表,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检测、试验化验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4、负责工程测量定位、沉降观测、技术交底,组织图纸会审,统一安排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及交工验收;

5、统筹安排、协调解决非乙方独立使用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用水、用电及施工场地;

6、 按时提供图纸,及时交付应供材料、设备,保证施工需要;

8

7、 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

8、 负责与建设单位、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① 对本合同乙方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安全向甲方负责,并承担因自身原因造成的隐患,事故承担全部责任。

2、乙方人员须严格遵守国家和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关于建筑行业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条例,并按规定办理齐全所需各种证件,进场前将证件原件交给甲方验证并将复印件交给甲方留底,费用含在合同价款内,任何因为乙方违反上述条例造成案件、事故、事件等的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的甲方及建设方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3、乙方应遵守甲方相关管理的所有制度、规定,乙方人员进场时必须填写进场登记表,交身份证复印件,审身份证原件相符后,身份证复印件随登记表交甲方存档,乙方必须对登记表内所记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否则承担全部责任(登记表由甲方发放)。

4、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的要求,每月22日前提交下月施工计划,有阶段性工期要求。提交阶段性施工计划,同时随报相应的劳动力、机具、料具保障措施计划,并安甲方批准的计划和甲方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质量目标、安全文明目标以及甲方依据合同发出的临时指令,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完成所有项目,履行分包合中规定的其它所有权利及义务,对施工中涉及甲方先进工艺和技术负责保密。

5、配备足够的专门的机操工、电工、电焊工、等特殊专业(工种)人员,项目管理专业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项目管理班子和特殊专业人员(工种)。 9

未经甲方批准,施工中不得随意更换。如乙方未经甲方批准私自调整更换人员,视为乙方违约,并对乙方处以1000元/次的罚款。

6、乙方应提供足够的机具、设备、工器具和材料,并按规定办理财产保险费用己含在合同价款中。

7、按照甲方要求搭设现场各种安全文明施工设施,并维持、维护,自备自身人员需用的劳保用品、工作服、安全帽、安全带等,负责进出场地车辆的冲洗,其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中。

8、在施工场地内,乙方负责本分包工程承包范围内所用的及甲方提供的材料、半成品、成品搬运、钢筋卸车工作,其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中,不得进行调整。

9、乙方负责自身施工现场内外相关区域的文明施工。负责现场容貌清洁的配合用工、道路平整用工、环卫清理用工、现场形象用工、实体检测用工、现场安全保卫配合用工、临水、临电等临时设施维护用工,包括对机电设备检修的配合用工及责任,以及与其他专业分包单位的配合用工(含门窗工程后塞口,栏杆等钢结构工程的后塞口,安装工程各工艺管、线、盒、箱的后塞口修补,如造成二次用工由甲方负责),费用已含在合同价中。

10、乙方承诺保证施工现场及周围清洁符合重庆市甲方有关文明施工的规定要求,按甲方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甲方标准化工地的要求设置标牌,以及悬挂安全、质量等宣传标志、标牌(宣传牌由甲方提供),完成甲方关于企业形象宣传要求有关工作,其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中,任何情况均不得进行调整,在工程完工验收前,做到工完场清。

11、除主控线外的所有放线工作均由乙方承担并对其准确性负责,乙方须配合甲方为其他分包单位的放线提供参考点,并对其准确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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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负责本工程提供所有的脚手架、卸料平台,外架及安全网及其安全防护(包括临边、洞口、楼梯、电梯井、通道等)搭设和维护以及拆除,所需材料由甲方提供。

13、乙方承诺为满足工期、质量要求,随时按工程需要工或甲方指令合理追加现场使用的设备、机具、材料、安全设施及人员投入,以达到甲方的要求为止;为达到上述要求,乙方采取各种措施的费用已包含于合同价中,不再增加任何费用;施工中由于发生临时停水、停电、甲方应配合乙方采取补救措施保证按计划完成施工;费用已含在合同价中。

14、负责本分包工程范围内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以及已完工程的半成品,成品保护,工作若发生损坏,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和各种罚款。直到竣工验收后(含分户验收)并全部移交建设单位委托的物业公司管理为止,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中。

15、乙方负责现场临建、建筑物周边临水及临电等公用设施及其承包范围内的临时用水和临时用电等临时设施的安装、保管、维护工作,甲方提供的临时设施如有损坏或丢失,乙方应及时修复或照价赔偿,费用已含在合同价中。

16、乙方承诺本工程项目经理在施工期间必须每天在施工现场与全体人员同吃、同住,全过程管理施工现场,乙方负责人必须每天坚持到施工现场了解现场情况,及时解决相关问题。

17、乙方承诺为自有人员办理医疗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及养老险等社保。费用已包含在综合单价中

18、乙方承诺天棚结构质量达到不抹灰的标准,费用已包含在综合单价中。

19、乙方所有进场人员在需要时须提供婚育证明,自觉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计划生育方面的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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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乙方现场负责人必须按规定在各类技术交底、工作联系单、检查考核表、登记表、处罚单等应由乙方签字认可的文件上签字,拒不签字时以甲方审定为准。

21、甲方每周按计划安排的工作,乙方必须无条件的完成,若乙方不能按期完成,向甲方支付500元/次的罚款(特殊情况除外),累计计算并在乙方当期应收款中扣除。

22、甲方每月综合考评时,因乙方原因造成当月进度未能按期完成的,制定赶工措施,确保在下月补齐,除承担相应的赶工费外,并要向甲方支付10000元/月的罚款。由于乙方原因连续3次达不到工期要求,除执行上款外,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24、乙方必须保证在农忙及节假日期间有足够作业人员在现场作业,满足工程施工的需要。相应人员农忙及节假日放假必须得甲方批准同意方可。

25、乙方必须随时维护自有的施工机具,设备和设施,保证能正常工作。

26、乙方须随时做好雨、雪天施工的准备,配备雨、雪天施工所用的雨衣、雨鞋等劳动保护用品(所有费用包含在包干单价中,甲方不另支付费用)。

27、乙方现场电工、保卫在甲方有需要时需配合甲方工作,且不得索取任何费用。

28、乙方必须备齐与承包工程范围内的工作相关的施工及验收标准、规范、规程、图集等技术文件,费用已含在合同价中。

29、施工过程中,如无甲方指令,或由于甲方资金不到位,乙方不得擅自停工,如发生,乙方须赔偿甲方一切损失,甲方另向乙方索赔款1000—50000元/次,乙方在本合同履行中或乙方撤场后;乙方或乙方员工、雇员(在职的和不在职的)不得因任何理由,以任何方式阻挠甲方或建设方的日常经营活动,更不得聚集人员以任何种理由向政府各职能部门群访等影响政府职能部门正常的工作,如乙方发生上述行为,则应无条件的按5000元/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2

30、由甲方负者提供的钢管、扣件、U型扣等材料,由甲乙双方派人一起去租赁并交予乙方保管及使用,钢管、扣件、U型扣归还时乙方也必须派人参加,钢管、扣件、U型扣扣除2%的损耗后的差量由乙方负责赔偿。

十、安全施工与检查

① 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② 甲方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的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十一、安全防护

① 乙方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甲方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甲方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甲方承担。

② 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工作(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乙方应在施工前1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甲方认可后实施,由甲方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十二、事故处理

1、 发生重大伤亡及其它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报告甲方,同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事故进行处理。

2、乙方和甲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相关规定处理。

13

3、凡不属乙方负全部责任的事故和工伤费用单次在伍千元以内(含伍千元),由乙方承担,工伤费用单次在伍千元以上(超出伍千元部分)由甲方承担50%,乙方承担50%,安全事故伤亡指标由乙方承担。凡属乙方责任的事故和工伤费用由乙方承担。

4、凡发生安全事故,乙方不主动积极处理或不主动积极配合处理,甲方自行直接处理,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由甲方在应付乙方的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十三、保险

① 乙方施工开始前,甲方应获得发包方为施工场地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人人员生命财产办理的保险,且不需乙方支付保险费用。

② 运至施工场地用于劳务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由甲方获得保险,且不需乙方支付保险费用。

③ 乙方必须为乙方自备的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 ④ 乙方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⑤ 保险事故发生时,乙方和甲方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

十四、材料、设备供应

① 乙方应在接到图纸后7天内,向甲方提交材料、设备、构配件供应计划;经确认后,甲方应按供应计划要求的质量、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和供应时间等组织货源并及时交付;如质量、品种、规格、型号不符合要求,乙方应在验收时提出,甲方负责处理。

② 乙方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供应的材料、设备。因保管不善发生丢失、 14

损坏,乙方应赔偿,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等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十五、劳务支付方式

(1) 其中支付

甲方按乙方每月完成工程量的70%支付进度款,每月30日乙方将本月完成工程量报甲方审核,甲方在7天内审核完毕并将结果通知乙方,并于7天内将工程款支付给乙方。在工程完工前暂按下列单价作为进度款计算依据。 主体按 元/m2 , 砌体按 元/m2 , 抹灰按 元/m2

地坪按 元/m2 ,外架按 元/m2 安全文明施工按 元

/m2 , 内外墙涂料按 元/m2

(2) 最终支付(以主合同为准)

本项目乙方承包范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备案通过15天内,工程款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90%,审计完成后30天内在扣留百分之二(2%)的保留金后,甲方支付乙方的余下款项。百分之二的保修金在保修期满后7日之内甲方一次性付给乙方,甲方和乙方对劳务报酬结算价款有争议时,按本合同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十六、安全履约保证金

① 合同签订后乙方在进场后7日内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

300000.00元(大写:叁拾万元整)。

② 履约保证金返还:主体结构完成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返还乙方100000.00元(大写:)(每幢楼约 元)。工程全部完工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返还乙方保证金70000.00元,(每幢楼约 元)。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内,甲方返还乙方 15

保证金130000.00元。(每幢楼约 元)。

十七、施工机具、周转材料供应

① 乙方提供给劳务作业使用的机具、设备,性能应满足施工的要求,及时运入场地,安装调试完毕,运行良好后交付使用。周转材料、低值易耗材料(由甲方依据本合同委托采购的除外)应按时运入现场,保证施工需要。

② 乙方应提供施工使用的机具。

③ 乙方应提供的周转材料、低值易耗材。

十八、施工变更

① 施工中如发生对原工作内容进行变更,甲方项目经理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并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乙方按照甲方(项目经理)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 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 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 改变有关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 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② 因变更导致劳务报酬的增加及造成的乙方损失在壹万元以上,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因变更减少工程量在壹万元以上,劳务报酬应相应减少,工期相应调整。

③ 施工中乙方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乙方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甲方的直接损失,由乙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④ 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乙方无权要求追加劳务报酬。 16

十九、施工验收

① 乙方应确保所完成施工的质量,应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施工完毕,应向甲方提交完工报告,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当在收到乙方的上述报告后7天内对乙方施工成果进行验收,验收合格或者甲方在上述期限内未组织验收的,视为乙方已经完成了本合同约定工作。但甲方与发包人间的隐蔽工程验收结果或工程竣工验收结果表明乙方施工质量不合格时,乙方应负责无偿修复,不延长工期,并承担由此导致的甲方的相关损失。

② 全部工程竣工(包括乙方完成工作在内)一经发包人验收合格,乙方对其分包的劳务作业的施工质量不再承担责任,在质量保修期内的质量保修责任由甲方承担。

二十、施工配合

① 乙方应配合甲方对其工作进行的初步验收,以及甲方按发包人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进行的涉及乙方工作内容、施工场地的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甲方或施工场地内第三方的工作必须乙方配合时,乙方应按甲方的指令予以配合。

② 乙方按约定完成劳务作业,必须由甲方或施工场地内的第三方进行配合时,甲方应配合乙方工作或确保乙方获得该第三方的配合。

③ 乙方必须配合其它承包单位无条件为其它承包单位提供修补管线、电箱安装后的塞口补洞,但如造成二次用工由甲方负责。

二十一、违约责任

① 当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 乙方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的,每延误一日,应向甲方支付贰千元的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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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乙方施工质量验收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但能够达到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时且造成重大损失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叁拾万元的违约金。

3) 乙方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其他义务时,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贰万元,乙方尚应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延误的乙方工作时间不予顺延。

② 当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视为甲方违约:

1) 甲方不按时向乙方支付劳务报酬。如甲方拖欠乙方的工程款超过一个月的,所欠部分甲方按银行贷款利率支付乙方的利息(不计复利)。

2) 甲方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其他义务时,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贰万元,甲方尚应赔偿因其违约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并顺延乙方的工作时间。

③ 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二十二、索赔

① 甲方根据总包合同向发包人递交索赔意向通知或其它资料时,乙方应予以积极配合,保持并出示相应资料,以便甲方能遵守总包合同。

② 在劳务作业实施过程中,如乙方遇到不利外部条件等根据总包合同可以索赔的情形出现,则甲方应该采取一切合理步骤,向发包人主张追加付款或延长工期。当索赔成功后,工程甲方人应该将索赔所得的相应部分转乙方。

③ 当本合同的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应有正当的索赔理由,并有索赔事件发生时有效的相应证据。

④ 甲方未按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甲方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作时间延误和乙方的其他经济损失,乙方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甲方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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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索赔事件发生后7天内,向甲方项目经理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 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7天内,向甲方项目经理提出延长工作时间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 甲方项目经理在收到乙方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7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乙方分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 甲方项目经理在收到乙方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7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乙方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 当该项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乙方应当阶段性地向甲方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7天内,向甲方项目经理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3)、4)规定相同。

⑤ 乙方未按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可按上述程序和时限以书面形式向乙方索赔。

二十三、争议

① 甲方和乙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任何一方不愿和解或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采用下列第1)种方式解决争议。

1) 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重庆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 向直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② 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工作连续,保护好已完工作成果;

1) 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的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终止合同;

2) 调解要求停止合同工作,且为双方接受;

3) 仲裁机构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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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法院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二十四、禁止转包

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劳务作业转包给他人。否则乙方将依法承担责任。 二十五、不可抗力

① 本合同中不可抗力的定义与总包合同中的定义相同。

②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项目经理,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甲方应协助乙方采取措施。甲方项目经理认为乙方应当暂停工作,乙方应暂停工作。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乙方向甲方项目经理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乙方人应每隔3天向甲方项目经理通报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结束后7天内,乙方应向甲方项目经理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和有关资料。

③ 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和延误的工作时间由双方按以下办法分别承担:

1) 甲方和乙方的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2) 乙方自有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3) 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的机械设备损坏,由甲方承担,但停工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4) 停工期间,乙方应甲方项目经理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5) 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乙方承担。

④ 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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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六、合同解除

① 如在乙方没有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之前,总包合同或专业分包合同终止,甲方应通知乙方终止本合同。乙方接到通知后尽快撤离现场,甲方应支付劳务分包人已完工程的劳务报酬,并赔偿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② 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因一方违约或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和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③ 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撤出施工场地。甲方应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作劳务报酬。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二十七、合同终止

双方履行完合同全部义务,劳务报酬价款支付完毕,乙方向甲方交付劳务作业成果,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二十八、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贰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方和乙方各执壹份;本合同副本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

二十九、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住 所: 住 所:

21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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