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申请书

工伤赔偿申请书

申请人:尹卯文,男、汉族、干部,19xx年1月27日出生,在五寨县地税局三岔税务所工作,现住五寨县地税局家属楼2栋东单元401室。

请求事项:

1、恳请给予受害人尹卯文在工作和生活上大力的帮助和多方的照顾。

2、赔偿受害人尹卯文医药费、住院期间生活费、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等共66136.51元。

事实和理由:

在20xx年9月28日下午3时30分左右,刘文兵所长驾驶晋 HW6699轿车带领尹卯文、徐世峰去新寨乡新寨村清查漏管户,途中由于长时间堵车,当走到殷家湾大桥大约5时30分左右,不幸被韩文军驾驶的拉煤大车发生车祸,造成刘文兵死亡;尹卯文、徐世峰受重伤。事故发生后,经五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认定,韩文军负事故的全部责任。申请人尹卯文受伤后立即送往县人民医院急诊科抢救治疗。次日入住山西省人民医院骨科治疗。诊断为:

1、左肩部、胸部软组织损伤。

2、口唇部、左手背部皮肤裂伤。

3、右侧胸腔积液。

4、脑外伤综合症。

于同年10月14日出院。

受伤给本人带来了莫大的伤害,导致本人身体和心里受到严重摧残,致使本人一直未能正常生活和工作。出院后本人常常伴有头晕脑闷,精神不振,记忆力急剧下降,心烦意乱,时常还有失控现象,后又经多方医院检查,医生嘱托还需继续休养治疗,直到恢复正常为止。现经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xx年12月8日作出(2011)第0012号WZ忻人社工认字《工伤认定决定书》,申请人受伤系工伤。

综上所述,恳请给予申请人尹卯文在工作和生活上大力的帮助和多方的照顾。赔偿尹卯文医药费15366.81元;陪侍费1800元;住院期间生活费、营养费2500元;交通费2670元;一次工伤性医疗补助金278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16000元,共合计66136.51元。

此致

申请人:尹卯文

20xx年12月25日

 

第二篇:部分性谈断工伤赔偿协议申请书

部分性谈断工伤赔偿协议申请书

甲方:

乙方:

乙方 年 月 日到甲方工作,乙方与 年 月 日在甲方处工作时不慎受伤,后经医院诊断为伤残。现因需要长期治疗(可能需4到6年或更久),避免甲乙双方在此期间相互损失,故申请部分性谈断工伤赔偿。

本着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就乙方主动要求与同甲方一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及广东省的有关法规、规章双方协商达成协议内容如下:

第一、 双方完全理解和认知本协议存在的风险,乙方在甲方不合理待遇下保留继续追究甲方相关责任的权利,本协议为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特此声明;

第二、甲乙双方继续保持劳动关系并按要求不作一次性解决赔偿事宜;

第三、甲方给付乙方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期间工资、伙食补助、医疗费、经济补偿金、各项金等各项费用共计人民币 元;于 年 月 日给付;

第四、本协议生效后,乙方在延长期治疗内甲方不得无故辞退乙方,或在工作中故意制造阻碍不支持乙方工作,或不给升职加薪机会等刁难乙方迫使乙方不得不离开;无论是乙方主动还是甲方迫使情况,乙方若要离开甲方终止劳动关系,甲方须按正规伤残等级补给甲方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后续延期治疗费、手术费、经济补偿金、各项金等合计费用: 人民币 元,于离职当月结清; 第五、本协议生效后,甲乙方自愿放弃追究赔偿差额权利;

第六、乙方自愿放弃基于双方劳动关系发生及解除所产生的各项权利;

第七、乙方自愿放弃就双方解除劳动关系后所享有仲裁、诉讼的权利;

第八、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第九、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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