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形测量合同范本

测绘合同

项目名称:XXXXXXXXXXXXXXX                    

合同编号: XXXXXXXXXXXXXX               

国  家  测  绘  局

监制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合同编号; XXX-20##-103102         

委托方(甲方):                   

承揽方(乙方):                       

签订地点:鹤庆

承揽人测绘资质: 甲级                               

签订时间: 2011.XX.XX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测绘范围

鹤庆县第三中学约 135 亩 。(参照甲方给定测量范围)

第二条     测绘内容(包括测绘项目和工作量)

1、控制测量完善(联测、升级、补点)

2、四等水准测量(引测、联网)

3、相应等级导线测量

4、1/500数字化地形测量 135

5、每个建筑物单体的占地面积。

第三条    执行技术标准

其他技术要求:相关技术要求。

第四条    测绘工程收费

1、依据:按照国家测绘局颁布的《测绘工程产品价格》有关条款的收款标准。

2、包干测绘价款:

第五条    甲方义务

1、自测绘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向乙方提交有关资料。

2、自接到乙方编制的技术设计书之日起  / 日内完成技术设计书的审定工 

作,并提出书面意见。  

3、应当保证乙方的测绘队伍顺利进入现场工作,并对乙方进场人员的工作、

   提供必要的条件。

4、甲方保证工程款按时到位,以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

5、允许乙方内部使用执行本合同所产生的测绘成果。

  

第六条    乙方义务

1、        收到甲方的有关资料之日起   2   日内,根据甲方的有关资料和本合同的技术要求,完成技术设计书的编制,并交甲方审定。

2、        自收到甲方对技术设计书同意实施的审定意见之日起   1 日内组织测绘队伍进场作业。

3、        乙方应根据技术设计书要求确保测绘项目如期完成。 

4、        允许甲方内部使用乙方为执行本合同所提供的属乙方所有的测绘成果。

5、        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将本合同标的全部或部分转包给第三方。

第七条    测绘项目完成工期

      全部测绘工作须于   2011      11  月   8  日前完成,并提交成果。

第八条   乙方应当于工程完工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当自接到完工通知之日起    10  日内,组织有关专家,依据本合同约定使用的技术标准和技术要求,对乙方所完工的测绘工程完成验收,并出据测绘成果验收报告书,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

        对乙方所提供的测绘成果的质量有争议的,由测区所在地的省级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裁决,其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第九条   对乙方测绘成果的所有权,使用权和著作权的约定:

1、所有权,使用权归甲方所有。

2、著作权归乙方所有。

    第十条     测绘工程费用支付日期和方式

        1、提交成果后  15  日内甲方应一次性向乙方全部结清工程价款付100%。

    第十一条

1、  自测绘工程费全部结清之日起  / 日内,乙方根据技术设计书的要求向甲方交付全部测绘成果。(见下表)

     

第十二条     甲方违约责任

 1、合同签订后,乙方未进入现场工作前,由于甲方工程停止而终止合同的,甲方无权请求返还定金。双方没有约定定金的,偿付乙方工程费的   /  %,人民币  /   

元;乙方已进入现场工作,甲方应按完成的实际工作量支付工程价款,并按预算工程费的   /   %(元)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2、乙方进场后,甲方未给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而造成停窝工时,甲方应支付乙方停窝工费,停窝工费按合同约定的平均工日产值( /   元/日),同时工期顺延。

     3、甲方未按要求支付乙方工程费,应按顺延天数和当时银行贷款利息,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影响工程进度的,甲方应承担顺延工期的责任,并根据本条第二项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停窝工费。

     4、对乙方提供的图纸等资料以及属于甲方的测绘成果,乙方有义务保密,不得向第三人提供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

      第十三条     乙方违约责任

      1、合同签订后 ,如乙方擅自中途停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双倍返还预付款定金。双方没有约定定金的,乙方向甲方赔偿已付工程价款的  /    %,并归还甲方预付的全部工程款。

      2、在甲方提供了必要的工作、生和条件,并且保证了工程款按时到位,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日期提交测绘成果时,应向甲方赔偿拖期损失费,每天的托期损失费按合同约定的预算工程总价的  /  %计算。因天气、交通、政府行为,甲方提供的资料不准确等客观原因造成的工程拖期,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提供的测绘成果质量不合格的,乙方应负责无偿予以重测或采取补救措施,以达质量要求。因测绘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而又非甲方提供的图纸原因所致)造成后果时,乙方应对因此造成的直接损失负责赔偿责任,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由于甲方提供的图纸资料原因产生的责任有甲方自己负责)。返工周期为   /  天,到

  /     /    /   日完成,并向甲方提供测绘成果。

4、对于甲方提供图纸和技术资料以及属于甲方的测绘成果,乙方有保密义务,

不得向第三人转让,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本合同工程总价款的20%赔偿损失。

5、乙方擅自转包本合同标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要求乙方偿付预算工程

费30%(人民币)的违约金。

第十四条     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十五条      其他约定: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或订《补充协议》

第十六条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的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友好协商的态度加以解决。双方协商一致的,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由双方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双方同意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未在合同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      附   则

1、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即生效。全部成果交接完毕和测绘工程费结算完成后,本合同终止。

2、本合同一式   2   份,甲方    1   份,乙方    1    份。

 甲方 :XXXXXXXXXXXXXXXX                     乙方:XXXXXXXXXXX

委托方住所:XXXXXXXXXXXXXXXX               承揽方住所:XXXXXXXXXXXXXXXXX

邮政编码:XXXXXX                           邮政编码:XXXXXX

联系人: XXX                               联系人:XXX

电  话: XXXXXXXXXXXX                     电话: XXXXXXXXXXXXXXXX

传真:0XXXXXXXXXXXXX                      传真: 0XXXXXXXX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XXXXXXXXXXXXXXXXX

户   名:                                  户   名:XXXXXX

账   号:                                    账   号:XXXX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第二篇:合同范本2

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

编 号:( ) 第 号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发 包 人:

单位地址:

承 包 人:

单位地址:

1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编号:( )第 号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地址: 联系电话: 手机号: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注册地址:

联系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1 工程地点工程地点:_________小区_______单元______室

_____室____厅____厨____卫____阳台

1.2 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 种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包料;

(2)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

1.3 工程工期为 30 天;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1.4 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 元;

金额 (大写) 元

(详见附表一:装饰装修工程预算表)。

第二条 施工图纸

2.1 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见附表二: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第三条 甲方工作

3.1 开工前 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办理相关施工手续; 2

清理现场杂物、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3.2 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及其费用,承担物业押金及其相关费用;

3.3 不拆改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3.4 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工程竣工验收。

3.5 按合同约定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甲方应在乙方施工前负责将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并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同时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供所供材料的检验报告及设备清单;

第四条 乙方工作

4.1 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4.2 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4.3 保证上、下楼层水管道的畅通;

4.4 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第五条 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或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见附表三: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

第六条 工期延误

6.1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因停水、停电、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八小时以上(一

周内累计计算);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6.2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6.3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6.4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七条 质量安全标准

质量标准:符合《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定》

3

安全标装:符合《国家安全施工规范》 第八条 工程验收和保修

8.1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隐蔽工程; 2.中间工程; 3.竣工验收。

乙方应提前二天通知甲方参加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表四:工程验收单);

8.2 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也予顺延。

8.3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表四: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见附表五:工程结算单);

8.4 甲方在规定验收之日未能按时参加工程验收,乙方可视为验收合格。若甲方要求另定验收日期,须及时通知乙方,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及相关费用。

8.5 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一年。验收合格签字后,填写工程保修单(见附表六:工程保修单)。 第九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9.1双方约定按下列第 种方式支付工程款:

合同范本2

4

9.2 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

方。甲方接到资料后 日内审查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见附表五:工程结算单)并签字,甲方应在签字时向乙方结清工程尾款。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0.1 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的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

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0.2 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

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 元。甲方不按合同的约定付款,每拖期一天,按付款额的 %支付滞纳金,同时工期顺延;

10.3 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 元违约

金。甲方要求提前竣工,则必须向乙方支付赶工措施费;

10.3 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的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10.4 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即视为验收合格,并同时支付剩余工程款;

10.5 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

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10.6 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

第十一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时,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几项具体规定

12.1 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本小区指定的垃圾堆放地点,甲方负责支付垃圾清运费;

12.2 施工期间,甲方将外屋门钥匙 把,交给乙方施工队负责人 负责保管。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负责提供新锁 把,由乙方当场负责安装交付使用。

第十三条 附则

13.1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5

13.2 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3.3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13.4 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

13.5 本合同实行当事人自愿鉴证原则,可将合同文本提交所在区的工商行

政管理分局进行合同鉴证,以保护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合同附件:

附件一:装饰装修工程预算表

附件二: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附件三: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

附件四:工程验收单

附件五:工程结算单

附件六:工程保修单

第十四条 其它约定条款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签名): (签名):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名): (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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