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协议书样本

婚前协议书样本

男方: ,身份证号:
女方: ,身份证号:

双方因相识恋爱至今,感情真挚,现准备登记结婚,为妥善处理双方的财产问题,避免影响婚后夫妻感情或将来可能出现的争议,特就有关婚前和婚后的情况约定如下:
婚前债权债务约定
第一条 男方婚前有债权 元,债务 元;女方有债权 元,债务 元。双方确认以上债权债务属于个人的债权债务,结婚后,上述权利和义务各自享有和承担。
第二条 婚后,如果一方出现经济困难,另一方可以自愿代替偿还债务。
婚前财产约定
第三条 婚前,男方有以下财产,属于男方个人所有:
1、房产 处:房产证号
2、汽车 辆:车辆行使证号
3、股权:
4、其他:

第四条 婚前,女方有以下财产,属于女方个人所有:
1、房产 处:房产证号
2、汽车 辆:车辆行使证号
3、股权:
4、其他:

第五条 双方确认,婚前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不因双方结婚变为夫妻共同财产。
第六条 对于在男女双方各自名下的房屋贷款,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处理:
1、各自偿还;
2、共同偿还,婚后还贷部分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第七条 男女双方上述财产在婚后的收益,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处理:
1、归各自所有
2、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结婚财产
第八条 为筹办双方婚礼和以后生活的需要,双方以及双方的亲友为男女双方购买以下财产:

双方确认,上述财产由夫妻二人共同使用,共同所有。
婚后生活
第九条 双方结婚后均负有忠诚义务,应当尊重对方,理解对方,照顾对方。
第十条 双方在婚后共同生活中,对于家庭事务有平等的决定权,任何一方不得瞒着对方作出对家庭生活有重大影响的决定。
第十一条 鉴于女方和男方生理上的差异,男方应当负责家庭中的体力活,承担起照顾女方的责任。
第十二条 家务活由双方共同承担,一方因工作、身体等原因不能从事家务活时,另一方应当理解。
第十三条 任何一方不得干涉另一方的工作和生活,如出现工作调动等原因,一方需要离开家庭所在地时,应当提前与另一方协商,另一方应当给予谅解。
婚后财产
第十四条 结婚后,双方的所有没有在此协议中约定的收入都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男女双方拥有平等的处置权,一方在处置夫妻共同财产超过 万元时,应当事先同另一方协商。如另一方不同意,由此产生的债务由作出决定方承担,离婚时,此项债务作为作出决定方的个人债务,不得用夫妻共同财产清偿。
第十五条 婚后,按照法律规定属于夫妻一方个人的财产,由个人享有,但另一方如果经济困难,应当给予帮助。
第十六条 婚后,属于夫妻共同生活的支出,由双方共同承担,在夫妻共同财产不足时,双方均有义务从各自财产中支付,但事后有权从夫妻共同财产中补回。
子女抚养、老人赡养
第十七条 子女有权利向任何一方要求给予经济帮助,双方均不得拒绝。
第十八条 双方均负有照顾和教育子女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九条 双方均负有照顾自己和对方父母的义务,不得虐待、遗弃、侮辱对方父母。
第二十条 照顾双方父母及亲友礼品馈赠,优先从夫妻共同财产中支付。
第二十一条 双方应当平等的对待双方的父母,任何一方不得搞差别性待遇。
离婚
第二十二条 在双方感情确实破裂时,可以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
第二十三条 因一方身体原因,导致双方不能过正常夫妻生活时,另一方主有权提出离婚。此种情况下离婚,双方均视为无过错方。
第二十四条 一方在患有重大疾病期间,另一方不得提出离婚。
第二十五条 一方的父母患有重大病病期间,另一方不得提出离婚。若提出离婚,一方也同意,提出方仍然应当承担一方父母治病所需费用的一半,一方有权通过协商或诉讼的途径主张。
第二十六条 离婚后,无论基于何种原因,任何一方均不得发表对另一方带有侮辱性、诽谤性的言论,更不得做出影响另一方工作生活的行为。
第二十七条 一方患有久治不逾的疾病且无过错,若另一方坚持提出离婚,应当给予患病方充分的补偿,以保证患病方日后得到妥善的治疗。若日后补偿费用不足,提出离婚方仍然应当承担另一方治病费用的30%。提出方不履行时,患病方有权通过诉讼维护自己的权利。
离婚时财产处理及补偿
第二十八条 因一方过错导致男女双方离婚时,过错方不得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只能拿回属于自己的婚前财产。
第二十九条 过错方承诺,在离婚时另外给另一方一次性补偿
元人民币。
离婚时子女归属
第三十一条 离婚时,对于子女的归属,应当优先征求子女的意见,若子女决定跟随一方时,被跟随方不得拒绝,另一方不得干涉。
第三十二条 若子女年龄小于十周岁,过错方应当优先听从另一方对子女的安排,不得提出异议。无过错方在作出安排时,应当适当考虑子女的意见。
第三十三条 若子女决定跟随无过错方,过错方应当每月支付抚养费为月收入的 %,但每月不得低于 元人民币,直至子女满十八周岁。
第三十四条 若子女决定跟随过错方,无过错方也同意,无过错方每月支付抚养费为月收入的 %,但每月不得低于 元人民币,直至子女满十八周岁。
第三十五条 子女在男女双方离婚后,患上重大疾病或因上学等原因而需要较大费用时,由男女双方平均负担。若一方没有经济能力,另一方应当及时支付,但事后另一方应当偿还,并出具书面凭证。
第三十六条 无论女子跟随哪一方,另一方都有探视的权利,但不得影响孩子的学习和被跟随方的正常生活。
其他约定
第三十七条 本协议中未约定的事项,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视为双方享有平等权利和义务,但一方能证明另一方有过错的除外。
第三十八条 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纠纷,双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 (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九条 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两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男方: 女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二篇:婚前协议书怎么写

婚前协议书怎么写

  一、总则

  1、本协议以双方自愿组建家庭,并以婚后家庭和睦,生活幸福为最高准则。

  2、本协议经双方(我和未婚妻)签字盖章后方可生效。

  3、本协议的修改程序:双方任何一方可提出异议,双方协商通过后进行修改,并报公正机构备案。

  4、本协议的最终解释权归夫妻双方。

  二、权利

  1、夫妻双方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所赋予的基本权利。

  2、夫妻双方有保留各自的朋友圈子和必要的私人空间的权利。

  3、夫妻双方有了解对方工作生活和心理状况的权利,有了解对方收入和花销情况的权利,双方应主动交流沟通,任何一方不得故意隐瞒和欺骗。

  4、夫妻双方有提出无理由离婚的权利,任何一方提出离婚,对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同时提出方应赔偿对方精神损失费用人民币200000.00元(大写:贰拾万圆整)。

  5、女方在怀孕、哺乳期间有拒绝离婚的权利,男方不得提出异议。

  6、夫妻双方在离婚后有探视子女的权利,在子女未满18岁之前,任何一方不得单独替子女作出重大决定,比如更改姓名、考学、工作等需要双方协商解决。

  三、义务

  1、夫妻双方负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所规定的基本义务。

  2、夫妻双方有义务关心、爱护对方。外出参加吃饭聚会等活动必须提前汇报,未争得对方允许,不得夜不归宿(因工作出差、调动等情况除外)。

  3、夫妻双方有义务尊重对方的老人,不得打骂老人,不得虐待老人,不得嫌弃老人。

  4、婚后夫妻双方有赡养各自父母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阻碍对方孝敬父母且有义务协助对方孝敬父母。

  5、夫妻双方负有生育子女的义务,不得以非医学理由拒绝生育。

  6、夫妻双方有抚养教育子女的义务,离婚后有给予抚养费的义务。

  7、夫妻一方意外亡故,另一方有赡养对方老人的义务。

  四、经济

  1、以夫妻双方经济独立为基本原则。

  2、双方当事人必须勤俭持家,不得乱花钱,夫妻财产共同保管。

  3、建立家庭开销公共帐户,夫妻双方按照实际收入的70%比例按月交纳公共开支,公共账户银行卡由妻子保管,其密码由双方同时创建,各自记住一半(即,只有双方同时输入前后一半密码时方能使用)。建立开支结算制度,公共开支用于家庭共用物品如房子、家具、伙食、送礼、子女教育等,夫妻间送对方礼物请对方吃饭等不在此列,大笔开支需双方商议决定。家庭帐户只负担日常开销,不用于投资等。

  4、除家庭开销帐户之外,双方剩余的收入各自保管支配,但不得用于赌博、包养情人等不合理行为,大笔开支需要向对方通报。

  5、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各自父母需独立赡养,各自有独立的遗产继承权,对方不得侵占。

  6、其它财产问题都严格遵守中国婚姻法。

  五、家庭关系

  1、小家庭单独居住。双方不得向对方父母要求结婚启动资金,不得向对方父母要求住房、嫁妆等。小家庭有能力就买大房子住,没能力就住得简陋点,不得埋怨他人。

  2、双方父母、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等直系亲属可以来家中小住(以不超过一个月为宜)。其他兄弟姐妹七大姑八大姨亲戚朋友等不得在自己家中过夜(可安排去周边酒店入住)。

  3、双方自己的钱财可以借给或者赠予自己的亲戚朋友,需要向对方通报,借款金额低于人民币5000.00元以下对方不得干预,超过人民币5000.00元则须经对方同意方可外借。

  4、过年过节有义务参与应当参加对方父母、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等直系亲属的生日宴会等必须的活动。

  5、夫妻双方承诺婚后互负贞操、忠诚义务,不得有婚外情婚外性等行为,如有一方违反者,应给付他方精神上损害人民币100000.00元(大写:拾万圆整)。如果想和别的男人或者女人好,必须先提出离婚。(离婚条件参考第四条第4点)

  6、绝对不发生家庭暴力,如有一方违反,经济处罚人民币10000.00元/次,存入夫妻公共账户,有意造成对方刑罚规定轻伤以上时,应给付他方精神上损害人民币100000.00元(大写:拾万圆整)。情节严重交于当地公安机关刑法处理。

  六、夫妻个人守则

  1、夫妻间不得说谎(无论善意的还是故意的)。夫妻间不得有任何隐瞒,所讲的必需是事实之部份或全部。

  2、不得出入色情场所。(包括合法或非法之色情场所)

  3、不可沉迷赌博。(包括合法或非法之赌博)

  4、不可服食违禁药物。

  5、不可经常性摄取过量酒精。

  6、夫妻间不可作出伤害彼此的行为。包括心理上、生理上,伤害之定义以双方的感觉为依据(相应处罚可参照第五条第5、6点)。

  7、不可触犯任何法律。(主要指国家和社会制度)

  8、夫妻间在任何时刻,均不能子失去联络。任何藉口,例如没有带电话、电话没电…之类原因,皆不被接纳。

  9、夫妻间不能企图或意图影响各自的观点意见、以及对事物的看法。若夫妻间对事物持有不同意见,以共同协商的意见为最后依据。

  10、夫妻间不可沉迷工作,忽略家庭生活,一切需以家庭为重。

  12、夫妻间需互相关心爱护,夫妻间有责任了解双方之喜好,并应尽其所能满足要求。

  12、夫妻间应彼此尊重,不可勉强对方做任何非自愿去做的事。

  13、不可在家发脾气,更不能在老人和孩子面前发生争执。

  七、其他条款

  双方正式结婚前(以办理登记手续为准)若因其中一方违反以下条约,另一方有权提出终止本协议。若有未尽事宜,可另行签订补充异议,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一式三份,未婚夫妻双方、政府公正部门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起生效。

  协议人签字盖章(未婚夫):年月日

  协议人签字盖章(未婚妻):年月日

  公正机关备案专用章:年月日

  关于婚前协议

  在西方,婚前签订关涉财产、离异后子女抚养权等问题的婚前协议已非常普遍,毕竟,谁都不希望大家在分开时为诸事闹得剑拔弩张,最后成为冤家。当然,签署这么一份协议,自然不是什么浪漫事儿。更多的恋人在结婚前,压根就不会想到这档子事,认为太伤感情。也许是观念差异,由律师们起草的标准婚前协议在国内就像当初的夫妻间AA制一样,很难受到准新人们的广泛认同。相反,一些模仿婚前协议格式,但内容却更为温情浪漫的别样“协议”却受到年轻人的热捧。

  全社会离婚率属上升态势,如果能事先就财产的处分达成一致,显然可以简化程序和节省各方人力、物力、财力。婚前财产约定在西方国家十分普遍,但和中国传统婚姻观有一定冲突,很多人在山盟海誓的鼓舞下,对未来无限向往,对婚姻危机没有一个前瞻性的认识,而签订婚前财产协议这种未雨绸缪的做法,是一种社会进步的表现。

  财产的界定主要通过相关财产凭证,例如存折、有价证券的交割记录、房产证等等,举证原则主要还是民法上的“谁主张,谁举证”原则。也就是说,主张财产属于自己的一方,不但要证明财产存在还要证明财产属于自己,最后还要证明财产在什么地方。法院对民事纠纷所能够采取的措施是受到限制的,因此财产的所在需要由当事人自己提供详尽资料和证明。

  婚前财产范围比较广,既可以是房屋、车辆、工资、奖金,也包括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股票、股权等。而婚后共同财产主要看财产取得的日期是在结婚日前还是结婚日后。如果财产取得的时间是在结婚证颁发的日期之后,就是共同财产。这一部分财产的分割原则同样可以在财产协议中予以明确,比如双方各占多少比例,甚至具体的某一个特定财产权益属于谁,都是可以在财产协议中言明。应当注意的是如果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则下列财产仍然归一方所有: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婚前协议内容

  协议的组成结构相对简单,主要包括时间、地点、缔约双方、约定财产范围,财产归属或分割方式。但其中最重要的是财产归属约定,按照中国法律规定,双方可以约定结婚以前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属,例如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女性手里协议的原件应该妥善保管,另外证明财产存在的财产凭证也应保管好,例如房产证、车辆行驶证、存折等。同时建议就该协议办理公证或是见证,以此进一步确认该协议的真实性和效力。首先是婚前财产的罗列,也就是明确“婚前财产包括什么”和“什么属于谁”的问题。其次是婚后财产的共有方式,双方约定对婚后财产的共有各占多大比例。第三是某些特定权益的归属,很多特定的权益如果发生转移,是当事人很难接受的。还有婚姻关系解体的原因,因为什么造成婚姻解体才适用婚前财产协议、或者适用其中的某些条款,这里面隐含着一个过错方界定的问题,比较复杂。每个人的情况不同,以上内容并不是死板的,有些条款可以省略或者灵活变化。人人都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来订立婚前财产协议,有律师的指导当然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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