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书--返利

               协 议 书

甲方:成都快乐玛丽贸易有限公司

乙方:               身份证:                   电话:     

    甲方为保障乙方既得利益,本着精诚合作、互惠共赢的目的签订本补充协议,本协议为甲乙双方加盟合同附件,不做单独使用。

1.在合同存续期内,甲方为扶持乙方开店计划,保证乙方更大利润空间,将针对乙方现有及未来新开店铺的数量和年度出货业绩达成给予年度出货总金额1 %(1.5%)的返点。

2.甲方给予乙方年度返点将在年度出货审核完成后,根据乙方出货业绩达成标准核定,年度出货量100万以下不返点;年度出货量100-120万以内按照实际出货量的1%进行返点,年度出货量120万以上按照实际出货量的1.5%返点。返点金额计入乙方预付货款中或抵扣未到账货款。

3.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之初衷为刺激乙方做出更佳业绩量,协议内容仅限甲乙双方知晓,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透露本协议内容,否则协议内容将自动终止。

4.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有效期为甲乙双方加盟经营合同存续期内有效,在主体合同终止后,协议自动作废。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成都快乐玛丽贸易有限公司            乙方:

签署日期:             日             签署日期:           

 

第二篇:终端网点销售返利协议书

终端网点销售返利协议书

甲方(经销商):

乙方(终端网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甲方产品进入乙方销售事宜,达成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进场产品及陈列位置

1、乙方同意甲方所代理的___________牌系列产品,共_______支单品进入超市销售。

2、甲方产品陈列位于乙方超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位置,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改变。

二、返利标准

1、月销售返利采用累计月返利制度,具体返利比例参照下表:

月进货额 返利比例 元以下 甲方不给返利 元以上 % 元以上 % 元以上 %

2. 其他约定:

三、返利结算方式

1、由乙方以月为单位(即每月1日—31日)为一个结算周期。

2、甲方需将本月给乙方的返利金额以现金方式垫付,于次月3日前从银行直接汇入乙方指定帐号中,决不允许以其它形式结算。

3、乙方需提供 银行帐号;帐号开户名:(乙方指定银行开户帐号的姓名需与签约人姓名一致;乙方银行帐号若有变更,需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销售人员)。

四、相关责任

1、协议生效起,乙方应遵照甲方的统一零售价进行产品的销售不得把返利用于市场价格竞争;若有违反,甲方有权随时无条件取消违规返利费用,情节严重将给予终止合作。

2、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因保存不当,使甲方产品被损坏而遭受的损失,均由乙方自己承担。 3 4复甲方查证。 5、若乙方在次月10日前未收到返利费用,请及时致电甲方。

五、协议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后经补充相关条款方可生效执行。

七、甲、乙双方在履行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达成不一致时,任何一方可直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方可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经 办 人: 经 办 人:

电 话: 电 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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