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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公司
驾驶员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规范驾驶员的管理,明确管理责任,根据《XXX电网公司交通安全管理规定》、《XXX电网公司XXX供电局交通安全管理标准》、《XXX公司兼职驾驶员管理办法》等制度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各部门对驾驶员的管理责任
(一)车辆使用部门负责对驾驶员的行车安全及车辆维护保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对本部门所使用车辆及驾驶员的日常调派;对本部门的交通安全负直接管理责任。
(二)办公室是全公司驾驶员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制定驾驶员管理考核制度,并建立驾驶员档案;定期组织全公司驾驶员进行集中学习、培训及综合考试考评;负责对全公司驾驶员的行车安全及车辆维护保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全公司交通安全负管理责任。
(三)安全监察部是交通安全监督部门,负责组织对驾驶员进行公司级安全教育,对驾驶员的行车安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全公司的交通安全负监督管理责任。
(四)车辆运行维护受托管理单位是驾驶员劳动关系的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办理全公司驾驶员的招聘、调配、辞退手续,建立驾驶员人事档案。
第三条 驾驶员的招聘
(一)驾驶员的招聘由办公室根据全公司车辆及驾驶员
配臵情况以及使用部门的需求情况,向车辆运行维护受托管理单位提出驾驶员招聘要求,由车辆运行维护受托管理单位组织招聘。
(二)驾驶员的招聘条件
招聘驾驶员时,要审查其所持证照为有效驾证且无违章肇事记录,驾龄在三年以上,年龄在40周岁以下,出具县级以上医院体检报告证明身体健康,出具户口所在地证明材料证明无违法记录。
第四条 驾驶员的职责
(一)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文明驾驶机动车辆,对本岗位的安全负直接责任。
(二)工作积极主动,服从调度指挥,做到令行禁止。
(三)积极参加各种交通安全教育培训和活动,不断增强交通安全意识。
(四)认真落实“三检”、“四勤”的安全检查制度,即:出车前检查、行驶中检查、收车后检查,勤紧固、勤润滑、勤检查、勤清洁,保证所驾车辆车况良好,严禁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者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等存在安全隐患的机动车。
(五)驾驶员必须按时参加每周车辆例保检查,按规定定期对所驾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和检修,做好相关记录,并反馈《XXX公司车辆日常检查项目记录表》至车辆管理专责处,每月到指定修理厂进行月度例检,由修理厂出具例检情况报告。
(六)严格执行公司交通安全禁令,杜绝酒后驾车、公
车私用、私拉乱跑、违章载客、超速行驶、疲劳驾驶、强超抢会以及擅自将车辆交由他人代开等违章违规行为。
(七)驾驶员必须严格执行派车制度,坚决杜绝无派车令出车,除指定部门使用车辆外,所有车辆派车权在办公室。
(八)牢固树立安全行车意识,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服从交通民警和交通执法人员的指挥、检查和纠正,做遵守交通安全的模范。
(九)加强职业道德修养,端正驾驶作风,爱岗敬业、文明行车,尊重每一个交通参与者。
(十)树立良好的服务意识,积极与用车人员搞好协作,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十一)乘车人遗忘在车上的物品,应在收车的当天告知乘车人(公司领导遗忘物品的,应电话报告领导按照要求办理,原则上要求及时送达)。
(十二)外出工作车辆返回后,在规定时间19︰30分以内的,必须清洗车辆,保证车辆的干净整洁。
(十三)保管好配发到个人或者车辆需求的物品(如:车辆CD.DVD碟片及导航仪等),不准转借他人或者非本单位人员使用,因转借他人使用发生丢失或者损坏的,由驾驶员本人承担赔偿责任。
(十四)驾驶员外出离开XXX需往返的超过规定时间19:30分,必须向车辆管理专责汇报,部门领导应该掌握具体情况。车辆23:30分以后返至XXX,车辆可由驾驶员自行
安排停放,但必须保证车辆安全。
第五条 对驾驶员的纪律要求
(一)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司及所在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安排。
(二)驾驶员工作时间无出车任务时,必须在办公室或工作地点待命,未经许可不得擅自离开。
(三)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无故缺勤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四)严禁利用公车私拉乱跑或搞营运,未经许可严禁搭乘非本单位人员或与工作无关的人员,并不得为其捎带任何物件。
(五)严格遵守保密规定,未经许可,不得擅自传播相关领导的讲话内容,如有违反造成影响者,应给予教育批评或相关处分。
(六)驾驶员下班或工作结束后,必须将车辆停放在规定地点,违者按私自动用公车论处;由此而造成车辆遭受损失(损坏)的,一切后果均由驾驶员自行承担,如车辆失窃,将根据车辆价值和影响对驾驶员进行考核或给予相关处分。
(七)驾驶员要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不得因饮酒、熬夜等原因造成身体疲劳而影响工作。
(八)驾驶员违反本公司管理规定经教育无效者,一律退回派遣单位。
第六条 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及培训
(一)驾驶员应主动加强对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公司各相关管理制度以及各类事故案例的学习,并做好学习记录。
(二)各有车部门应抓好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及时传达各级单位、部门和相关领导关于交通安全工作的安排和指示精神;组织学习安全文件和各类事故通报;结合工作情况,开展安全交底。
(三)办公室每月至少组织一次集中安全活动,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有针对性的驾驶技能培训和竞赛活动,不断增强驾驶员的安全意识,不断提高驾驶员的驾驶技能。
(四)办公室要对各部门驾驶员的安全学习和教育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每季度抽查率不少于30%,每半年要完成一次全面检查,对不按要求进行教育及学习的部门及驾驶员给予绩效考核。兼职驾驶员由部门组织学习,办公室做好抽检工作。
第七条 对驾驶员的奖惩规定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核实后报请公司绩效考核委员会给予绩效奖励:
1.在行驶中车辆出现重大故障,因措施得当避免发生事故者。
2.日常车辆维护保养工作搞得好,节约成本,车辆等级上升者。
3.维持交通秩序成绩突出者。
(二)驾驶员有下列情况的,经调查核实后给予绩效考核,情节严重者退回派遣单位:
1.车辆日常保养差造成成本浪费,车辆等级明显下降者。
2.行驶中车辆出现故障,因措施不当发生事故或险情者。
3.发现他人违章不进行劝导、纠正、说服教育或举报者。
4.在车辆维修保养、加油等方面弄虚作假,损害单位利益者。
5.无故不参加各种交通安全教育培训、车辆例保检查等活动者。
6.因违法、违章、违规发生交通事故者,按交通事故考核规定处理。
7.违章操作、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者,按公司相关制度处理。
8.其它违反我公司车辆及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办法者。
第八条 对部门的考核
(一)各有车部门不加强对驾驶员管理,致使驾驶员违反公司有关管理规定和劳动纪律的,考核1-2分,驾驶员本人按照公司有关管理规定给予相应考核。
(二)各有车部门不加强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培训,不把驾驶员一同纳入本部门安全教育学习的,考核1-2分。
(三)各有车部门不及时传达上级领导、单位、部门有关交通安全要求和不及时组织学习有关安全文件,事故通报的,考核考核1-2分。
(四)办公室不按要求检查各有车部门对驾驶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或者月度及季度检查率达不到要求的,考核1
-2分。
第九条 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调配管理的车辆,驾驶员要坚决服从办公室车辆管理负责人的调配和工作安排,同时也必须按时参加所有安全学习等活动。
第十条 本办法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执行。
1.培训目的
1.1目的:为了提高公司的管理水平、专业技术水平和人员的整体素质,保证公司的目标和方针的实施,以提高员工岗位技能、员工服务意识和员工管理能力为重点,对全体员工进行培训;保证培训工作与公司发展和员工职业生涯规划相一致,有组织、有目的、有计划的优化各层人员的知识结构,为企业的持续稳定发展奠定人力资本基础。
2. 培训原则:瞄准市场,以客户为中心,找出差距,需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急用先学。
3. 培训目标:
3.1 建立内部培训教材库和内部培训案例库,为后续培训工作提供充足的资源;
3.2 培养高级、中级、初级及新入职员工,保证所有人员全部合格上岗;
3.3 重点推进一线员工的岗位技能、质量意识及生产效率培训,为保证公司产品质量提供人力资源。
4.培训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XXX有限公司所有培训活动的规划、审批、实施、效果评估等相关事宜。公司所有员工必须按公司的培训要求接受相关培训,未按要求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不准上岗。
5.培训方式
公司进行培训活动时,提倡并采取现场即时性教学、案例教学等方法,以使接受培训的人员增强过程的责任感,从而使他们为确保成功而能承担更多的职责。
6.培训计划的编制与实施。
6.1各部门每年12月前应将年度培训计划及实施方案上报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审核后,统一编制出公司次年《员工培训计划》并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其他临时性及针对性培训计划由各部门编制,报人力资源部审核,由人力资源部统一负责实施、考核。
6.2各部门每月25日前需将下月培训需求交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统一编制每月员工培训计划,并下发各部门实施。
6.3各部门的培训必须配合人力资源部做好培训和考核记录,并将记录交人力资源部存档。
7.培训实施:
公司提供的培训一共分为以下6大类:
7.1入职培训
7.1.1新员工进入公司在报到时,人力资源部首先组织实施进行新员工入职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个小时,因特殊情况入职培训和试用期岗位培训可同时进行。
7.1.2培训内容:
a.企业文化培训;
b.公司规章制度培训;
c.公司产品及工艺的基础知识培训;
d.5S及安全教育知识培训;
e.公司的质量管理体系培训;
f. 员工职业素养培训;
7.1.3入职培训须进行闭卷考试,考试不合格者须则不予录用。
7.1.4分配上岗的职工必须是入职培训合格的员工。
7.2新员工岗位培训
7.2.1新员工上岗后,用人部门必须进行试用期岗位培训,并指派专人指导,一般为1—3个月,具体细则见《新进及转岗员工培训管理办法》及《岗位技能管理办法》。7.2.2培训内容:
a.必备专业技术理论培训;
b.实际岗位技能的培训;
c.工作纪律、工作流程;
d.5S及安全教育;
7.2.3人力资源部负责收集、整理、保存新员工入厂教育的考核资料,试用期岗位培训考试资料纳入员工个人档案。
7.3定期岗位培训
7.3.1各部门必须定期对本部门人员进行岗位培训,每月不得少于一次,每月累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二个小时,具体细则见《岗位技能管理办法》。
7.3.2培训内容:
a.专业技术理论培训;
b.实际岗位技能的培训;
c. 5S及安全教育;
d. 管理能力及相关业务能力提升的培训;
e. 其他培训内容由各部门根据具体工种/岗位或实际情况需要制定;
7.3.3各部门应做好定期培训记录及考核资料,接受人力资源部的检查。
7.4员工转岗培训
7.4.1员工转到新岗位上岗前,由所在部门对其进行岗位技能和知识培训,并指派专人指导,具体细则见《新进及转岗员工培训管理办法》及《岗位技能管理办法》。
7.4.2员工转岗到新岗位的熟练期由所在岗位部门视其岗位职责而定。
7.4.3转岗熟练期满后由本部门及人力资源部对其进行考核或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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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特殊岗位培训
特殊岗位的员工(如驾驶员、焊工、电工、叉车工等)必须持有国家颁发的上岗证和资格证才能上岗。
7.6 外部培训
7.6.1安排员工参加外部培训必须由部门主管级人员以书面形式说明原因,并经总经理核准后,报人力资源部统一安排;
7.6.2安排员工参加外部培训之前,部门主管须对该员工的个人情况做出详细的了解,以确保培训效果,避免各种不良后果的产生;
7.6.3由公司出资送外培训的员工,必须由人力资源部代表公司与其签订书面的送外培训协议,具体细则见《员工送外培训管理办法》然后由人力资源部凭送外培训协议申请相应的资金,并凭外训机构出具的合法收据进行后期报销作业;
7.6.4外训获得的资质证书、证明材料等,必须在取得后上交人力资源部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私自留存;
7.6.5非正式员工不得送外培训(特殊个案由部门主管以书面形式申请,并呈送总经理批准)。
8、培训效果评价与培训考核
8.1评估与考核目的:促使员工在学习中遵守纪律、认真学习;评价本次培训的效果以便于改善培训工作;督促员工应用培训所学的知识和技能。
8.2培训效果评估内容:
?考试、心得报告、工作笔记、案例分析
?岗位技能等级
?日常工作运用(有记录或成果)
?工作改善计划或方案,并组织实施
?分享、授课或主持研讨会
?工作业绩
8.3公司组织的各类培训必须进行培训效果评估,并由人力资源部归档管理,部门及员工的年度培训考核记录将纳入年终考核范畴。
8.3.1由员工填写《培训评估表》,征询受训人员对本次培训课程的安排、培训师进行评估,以利培训的持续改进。
8.3.2由培训讲师或部门主管填写《培训跟踪评估表》,根据员工参与培训后的岗位技能及综合能力进行评估,以促进员工参加培训后的持续改进。
9.内部培训讲师的管理
9.1内部培训讲师候选人资格:
9.1.1内部培训讲师必须是本公司在职人员;
9.1.2主管级及以上管理人员:主管级及以上管理人员皆担负有培养员工的责任,是内部兼职讲师的主要承担者;
9.1.3业务骨干或技术骨干:各职能部门的业务骨干,技术部门的技术骨干将是员工岗位技能培训及“导师带徒制”的主要讲师来源;
9.1.4 各单位就开展本部门工作或配合某项公司管理活动,而内部指定的宣导性人员,不在此列;
9.2内部培训讲师的职责:
9.2.1 内部培训讲师必须填写《培训实施计划表》并参与课程的前期培训需求调研、开发设计课程有关的资料,如培训标准教材、辅助材料、案例、授课PPT演示文档、试卷及标准答案等,并定期改进以上资料;内部培训讲师组织的教材、教案归公司有所,公司有权在企业内部公开发布或复印传送,供员工学习;
9.2.2 内部培训讲师必须参与培训后期的答疑、效果评估反馈、跟进等工作,协助课程组织工作;对其他讲师的授课技巧、方法、案例、课程内容等提出改进建议;协助人力资源部完善岗位培训课程体系;
9.2.3 内部培训讲师有义务辅助学员制定培训后的行动改进计划;
9.3内部培训讲师资源的运用与考核:
9.3.1人力资源部将根据公司培训工作的实际需要,参考培训讲师的日常工作情况,安排讲师参与授课,并根据课时给予一定补助;同时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内部培训讲师的授课情况进行抽查、评估与跟踪;
9.3.2各部门可在培训需求计划中向人力资源部申请,但不得直接指定讲师,非经人力资源部授权不得自行安排讲师授课(本部门讲师除外);
9.3.3人力资源部须对内部培训教师的培训教材进行统一管理,必要时可要求讲师修正之;所有书面教材必须经人力资源部备案,并根据需要复印分发给受训员工或通过邮件下传给员工进行学习,员工要保护培训资料的知识产权,未经培训讲师和人力资源部的许可,不得随意将培训资料泄漏给他人。
9. 4内部培训师的待遇:
9.4.1 内部培训师的授课可享受授课费,按20元/小时标准付费,发放授课费的课程必须为人力资源部统一安排并经考核合格的课程,发放时间为每季度末由人力资源部相关工作负责人根据培训考核记录统一申报和支付。
9.4.2以下情况不属于发放授课费的范畴:
a.各类公司、部门会议及活动;
b.管理层、各部门负责对本公司/部门人员开展的例行的经验及知识分享、交流、指导; c.试讲、经验交流、其他非正式授课;
d.由各用人部门为提高员工技能,组织开展的现场指导等多种方式的在岗培训; e.工作职责要求的授课;
f.授课时数不足1小时的课程;
9.4.3 公司定期举行优秀培训讲师和优秀学员的评比活动,给予表现优秀的培训讲师或学员送外培训的机会及相应的奖励。
10.培训纪律的管理
10.1考勤纪律:在培训通知签字确认单上签字的参与人员必须准时按照培训时间表参加培训,并在培训签到表上按时签到,如有迟到、早退、无故缺席者将参照《公司考勤休假管理办法》中对迟到、早退、旷工半天的处罚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罚。在培训完毕后人力资源部将向公司及部门领导邮件通报培训考勤情况,参训者确认名单后无故缺席超过3次者,本年度将不再给予任何培训机会。
10.2课堂纪律:除了休息、用餐或其他紧急处理事件外,不允许在培训期间随意离开培训教室。如有书面考核的培训,全程参与时间必须达到80%以上,考核成绩才能算合格。为了尊重培训讲师,培训时不能使用手机,在培训期间把手机调到震动或静音状态,并到培训教室外接听电话,同时也不允许在培训期间使用邮件;如要提问请举手示意,不要随意打断培训讲师的讲课。
11、培训费用
11.1在制定年度培训计划时,由人力资源部确定各项培训所需具体费用,并汇总为年度培训预算。
11.2培训预算经人力资源部报总经理批准后,将培训计划和预算报财务部备案。 11.3计划内的培训费用,由总经理批准开支,财务部担负审核责任。
11.4内部有能力培训的课程,由内部培训师培训,以减少费用支出。
11.5费用分配原则:专业技术知识、岗位技能培训是重点;业务部门的培训优先于职能管理部门;关键岗位员工培训重于一般员工培训;上年度关键绩效领域发生重大不良事件且有能力不足因素的,应当首先满足该项目的培训。
附:《岗位技能管理办法》
《员工送外培训管理办法》
《新进及转岗员工培训管理办法》
《年度培训计划表》
《新员工入厂培训表》
《培训实施计划表》 《培训签到表》 《培训评估表》 《员工培训评估表》 《培训跟踪评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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