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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 编号:
3.本协议如遇政策性调整,双方应与县就业办共同续订、变更、终止和解除。
八、其他事项
1.乙方如达法定退休条件(包括劳动部门批准的提前退休),续提前一个月向 就 业 协 议 书 甲方说明,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
2.乙方患病或非因公伤、亡的,按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3.乙方上岗前或试用期内恶意隐瞒 不符合岗位要求的病史,由此
造成自身身体伤害的,由乙方自行负责。
4.此协议一式三份,一经签订即按此协议履行,协议期内甲方不得因人事
变动而变更。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鉴证机关:(盖章) 鉴证人:(盖章)
年 月 日
(公益性岗位专用) 甲方:(施援单位)名称: 地址: 性质: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乙方(受援者)姓名: 性别: 居民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监 督 方:慈 利 县 就 业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办 公 室
为切实做好就业援助对象(按湘政办发[2009]34号文件规定认定)的 超过1小时;甲方因延长乙方工作时间的,应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 就业援助工作,帮助有就业愿望、有就业能力 且无就业途径的就业困难人 一月之内未能补休的按本人月工资计时支付超时工资。
员尽快实现就业。依据国家、省、市就业优惠政策,结合我县就业援助工 乙方在协议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休息、休假的权利。 作实际,经县政府批准,同意在各企业、事业 单位及各类社团组织中开发 五、劳动保护与职业培训
公益性岗位,对就业困难人员实施援助就业。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共 甲方根据国家规定,为乙方提供必需的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保 同遵守、第三方(县就业办)监督的原则,双方同意订立本就业援助协议。
一、 就业援助协议订立性质与原则
政府投资开发公益性岗位的目的是帮助就业困难对象实现短时就业,
其性质具有临时性和援助性。此协议为我县开展就业援助工作的施援单
位与就业困难人员专用,县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为监督单位。
鉴于本就业援助协议签订各方的特殊性,本协议有明文条款约定的则
按条款约定内容执行,劳动报酬、社会保险部分按慈再就办[2010]1号
《关于调整县援助就业工作的实施方案》规定实行。
二、合同类型与期限
甲、乙双方选择不超过三年期限的时限为本协议最长期
限(政策另有规定除外),协议期限自20xx年01月01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
止,其中试用期15天(上岗之日起计),试用期内双方解聘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受援方工资按实际上岗天计。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根据甲方岗位需要,乙方同意从事 岗位(工种)
工作。乙方的工作地点 。经甲方与乙方协商 1.
同意,甲方在协议期内可以变更乙方工作岗位和工作地点。 2.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乙方所在岗位实行8小时工作制。甲方因工作或岗位需要,经与
乙方协商后可将日工作时间予以调整或延长,每日延长工作时间不得
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 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安全生产的教育和培 训,乙方应严格遵守 安全操作规程。 六、援助就业报酬与社会保险 1.协议期间,甲方必须用货币形式按月向乙方支付工资 , 并按月为上岗对象缴纳社会保险费,个人负担部分受援方本人承担,由甲方 代扣代缴。 2.有单位依托的下岗人员上岗后保持原有关系和身份,原单位已缴纳的 各项社会保险不再重复缴纳,甲方仅为其缴纳未参加的社会保险。 3.甲方要求乙方加班加点或因奖励机制发生的奖励费用,由甲方向乙方另行支付。甲方因援助就业协议报酬发生变化或乙方工作岗位,发生变动,双方可按新商议的工资标准确定,但不得低于全市最低工资标准。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条件 本协议履行期满即各方权利与义务自行终止。 双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①协议期内乙方主动要求解除协议的,乙方应提前三天用书面形 式告知甲方,乙方可不承担违约责任。 ②乙方被其他用人单位聘用或自谋职业完全自我就业的; ③ 有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④
编号:
公益性岗位就业协议书 (适用能够提供公益性岗位的单位)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就业人员)
人 员 类 型 □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
签 约 须 知
1、本协议甲方,提供的就业岗位须是由政府出资开发,以满足社区及居民公共利益为目的的管理和服务类型的公益性岗位。乙方必须是就业困难人员(符合唐劳[2009]6号文件中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范围的)或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甲方安排乙方就业属援助就业行为。
2、本协议甲乙双方必须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
3、甲乙双方应保证向对方提供的与履行协议有关的各项信息真实、有效。
4、协议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协议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协议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协议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我市20xx年7月1日起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900元)。
6、除提供专项培训费用约定服务期和竞业限制的人员两种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的违约金。
甲方(用人单位):
名 称: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联系电话:
乙方(就业人员):
姓 名: 性别
户籍所在地:
现居住地址:
身份证号码:
就业失业登记证号 (就业困难人员填写) 毕业院校 专业 毕业证号 (就业困
难的高校毕业生填写)联系电话: 为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和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一、协议期限
第一条 本协议为以下第 种。
(一)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无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到法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
止,其中,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 甲方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安排乙方从事 岗位
(工种) 工作,工作地点为 。甲乙双方可以签订岗位协议书,约定岗位具体职责和要求。
第三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内容及要求,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时
完成工作任务,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
甲方因生产和工作需要,需调整乙方工作岗位及其工作的,经甲乙双方协
商一致,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四条 双方同意,乙方平均每天工作 小时,平均每月工作 天。
四、劳动报酬
第五条 乙方按天计酬,平均工资为 元/月。
乙方的工资标准不得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20xx年7月1日起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900元)
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标准为 元/月。
第六条 甲方于每月 日前以货币或银行转账形式足额支付乙方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应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甲方应书面记录支付乙方工资情况,包括支付的时间、数额、工作天数、签字等情况,并向乙方提供工资清单。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七条 甲乙双方必须按照国家和我市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依法缴纳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等四项社会保险费。其中,乙方负担的部分由甲方负责代扣代缴。
第八条 乙方在协议期限内,患病或负伤、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死亡等待遇,按国务院《工作保险条例》、《河北省工资支付规定》、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贯彻实施<河北省工资支付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九条 甲方建立健全安全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危害防护制度,并对乙方进行必要的培训。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各项制度规范和操作规程。
第十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劳动工具及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第十一条 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当向乙方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预防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发生,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二条 乙方有权拒绝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为,有权要求改正并向有关部门检举和控告。
七、协议的履行、变更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按照本协议的约定,依法、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第十四条 甲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本协议的履行。
第十五条 甲方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本协议继续有效,由承继甲方权利和义务的单位继续履行。
第十六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协议约定的内容,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八、协议的解除、终止
第十七条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本协议,应当按照《劳动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第四十四条的规定进行。
第十八条 乙方要求解除协议,在甲方没有《劳动法》第三十八条所列情形时,要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十九条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本协议,符合《劳动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情形的,甲方应依法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
乙方违法解除协议,或者违反协议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条 解除、终止本协议时,甲方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出具解除、终止协议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九、其他事项
第二十一条 甲方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制定规章制度,并根据《协议法》履行法律程序,告知乙方;乙方应自觉遵守,服从管理,积极做好工作。
第二十二条 甲方有权对乙方履行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考核和奖惩。 第二十三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双方可以订立专项协议,约定服务期。
乙方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 乙方负有保密义务的,双方可以订立专项协议,约定竞业限制
条款。
乙方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乙方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五条 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 第二十六条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到迁安市劳动仲裁委员会依法申请仲裁或到迁安市人民法院依法提起诉讼。申请仲裁应自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申请。
第二十七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本协议条款如与国家、省、市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及政策相抵触的,按国家、省、市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及政策执行。
第二十八条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市就业服务局备案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
(或主要责任人):
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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