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协议书---模板

就业协议书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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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就业协议签章流程

一、 毕业生按要求填写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各项均不得留空白。其中就业推荐表填好后需以班级为单位到校本部就业指导中心办公室盖校就业部门推荐意见。

二、 毕业生与用人单位达成签约合意后,将就业协议书交单位人事部门签章

三、 用人单位签章后,毕业生持就业协议书到所在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由就业负责人签章并完成毕业生就业数据录入备案工作。

四、 用人单位及学院签章后,持就业协议书到校本部就业指导中心办公室签署校就业部门意见,并留存一份作为毕业生就业计划编制和报到证打印依据。

五、 一式三份的就业协议书经毕业生本人签字、用人单位盖章、学院盖章、校就业指导中心盖章后,由校就业指导中心办公室存一份、毕业生本人存一份、用人单位存一份。毕业生需复印一份内外面完全版交所在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存档备案。

六、 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未签章或学院未签章的就业协议书不得到就业指导中心来签章。

七、 签章完成但就业协议书未在就业指导中心存档原件一份的,影响毕业生报到证等重要文书的责任由毕业生本人承担。

 

第二篇:就业协议模板1

为维护国家毕业生就业方案的严肃性,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经协商,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签定如下协议:
    一、就业协议书是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在正式确立劳动人事关系前,经双向选择,在规定期限内就确立就业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而达成的书面协议;是用人单位确认毕业生相关信息真实可靠以及接收毕业生的重要凭据;是高校进行毕业生就业管理、编制就业方案以及毕业生办理就业落户手续等有关事项的重要依据。
    二、毕业生应按国家规定就业,向用人单位如实介绍自己的情况,了解单位的使用意图,表明自己的就业意见,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若遇到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须征得用人单位同意。
    三、用人单位要如实介绍本单位情况,明确对毕业生的基本要求及工种岗位安排,做好各项接收工作。凡取得毕业资格的毕业生,用人单位不得以学习成绩为由提出违约;未取得毕业资格的,本协议无效。
    四、学校要如实向用人单位介绍毕业生情况,做好推荐工作,用人单位同意录用后,学校审核列入建议就业方案,报黑龙江省教育厅审查批准,学校负责办理就业报到证签发手续。
    五、学校应在学生毕业前安排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办理就业报到证签发手续,本协议自行取消,由学校通知用人单位。如用人单位对毕业生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原则上应在签定协议前进行体检,否则,以学校体检为准。
    六、毕业生、用人单位两方如有其他约定,应在“其他约定事项”栏中逐条明确。约定的有关内容可包括:工作地点及工作岗位、违约责任、协议自动失效条款、协议终止条款、双方约定的其他事宜等,经毕业生、用人单位签字、盖章后视为本协议书的一部分。约定事项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得损害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的合法权益。本协议未明确的其他事项,按有关规定执行或双方协商解决。
    七、本协议经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三方都应严格履行本协议,若有一方提出变更协议,须征得另两方同意,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八、本协议的使用范围:国家计划内统一招生的毕业生(含高职高专毕业生、本科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定向生、委培生按定向委培协议就业,不使用本就业协议书(解除定向或委托协议的除外)。
    九、本协议一式四份,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各执一份,复印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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