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合作协议书范本

招商合作协议书范本

甲方:

地址:

邮政编码:

英文简称:

乙方:

地址:

邮政编码:

英文缩写:

协议背景:

______会已召开过两届,其影响力越来越大。但______会会期短、参展单位、参与洽谈的机构有限;加之今年受非典的影响,已准备延期至明年3月举行。如果此刻及时地开辟______会网上会场,即网上“_____人才交流暨项目洽谈会”(以下简称网上______会),可以发挥网上洽谈时间长、不受场地限制、能进一步扩大______会知名度等优势,起到补充______会的作用。就网上______会的合作事宜,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惠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同意并授权乙方以网上“______人才交流暨项目洽谈会”的名义在(且仅在)______地区开展招商和推广工作。

甲方将负责向乙方提供招商所需的技术支持、甲方提供相关服务的内容及价格等。

甲方有权对乙方招商推广工作等方面进行监督。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乙方必须是______人才网()______的会员单位(要求已交纳维护费)。

乙方在实施招商推广计划中,保证尊重遵守此次活动的相关规定。

乙方负责将此次活动的宣传材料在______地区的主要一家主要媒体和相关专业媒体(如人才市场报等)刊登。

乙方承担在______地区的大会招商招展工作,招展对象为与当地有密切合作关系的海外国际人才交流机构,招商对象为有意赞助本次大会的企业、机构等。

乙方需按照甲方所提供的服务和收费标准向有意愿参加此次大会的机构进行说明和收费。

三、争议条款:

双方将本着友好平等的原则,协商解决本协议的未尽事宜。如经双方同意,可签署补充协议以对本协议的条款进行修改。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双方的争议,双方同意依照国家的有关法律要求进行仲裁。

四、协议的生效条款:

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协议有效期至______年______月。协议到期后,经双方同意后,可续约。

五、协议终止条款:

协议到期,或双方经过协商可以终止本协议。

如果乙方违反本协议的相关内容,甲方保留随时中断协议的权利,但甲方必须提前二十

(20)天通知乙方。

六、本协议包含若干附件,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协议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签字代表: 签字代表:

____年___月___日 ___年___月___日

 

第二篇:快递合作协议范本

中通快递合作协议书

发货人:

(以下简称“甲方”)

承运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利于双方业务的发展,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签订以下协议:

一、中通速递详情单:中通速递的运单是为发货人准备的,具有契约性质的,不可转让的运单。当发货人以物品所有人或代理人的名义项填写本运单,并签字署名后即表示接受和遵守本运单背书条款的各项填写本运单内容,并受法律保护。

注意事项: 1. 填写中通速递详情单前,务请认真阅读该单后面的“用户须知”。 2. 请完整并如实填写详情单内项目。

3. 为便于快件的迅速投递和联系,请务必提供收件人和领件人的手机号码、电话号码。

4. 快件内请勿夹寄现金、危险品及任何禁寄物品。

5. 邮政法规定的:书信、各类文件、各类单据、证件、各类通知、有价证券等,请勿交本公司寄递。

二、发运人和承运人的责任及承诺:

1、甲方及其委托的代理人保证所委托发运的物品是符合国家法律及运输部门能接受的、不违背承运人意愿的物品。

2、甲方对委托承运的物品应妥善包装,且必须符合物品安全运输的要求,对特殊性质的物品(如生要物品,易损坏的物品等),甲方应做好特殊包装,并向承运人作出特别声明,或实行实际保价措施。

3、甲方必须在《中通速递详情单》上用正楷汉字(国际件以英文)详细填写发运人及收货人的全称姓名、部门地址、联系电话等要件。

4、甲方承认中通速递有权放弃或拒绝不适宜速递方式运输的,有意或无意隐瞒物品真实品名及价值及国家法律明令禁止携带、邮寄、运输的物品,一旦违反,发运人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及经济赔偿责任。

5、甲方及其委托代理人保证接受和支付中通速递所公布的物品运价及其相关的包装,仓储和退运费用。

6、中通速递公司在原有收费标准基础上根据客户要求,需要保价则按申报实际价值加收3%保价费,寄件人默认中通速递公司为其保价最高限额500.00元(保价费15元)。

三、被承运物品的知情权:中通速递有权获知被承运物品的性质,品名数量及生量等,协助有关政府部门和运输部门对承运的物品进行检查或查处。

四、被承运物品的置留权:甲方及其委托代理人未按承运合同规定支付应付运费及相关费用,则承运人在没有取得有效担保之前,有权置留所承运的物品,并保留对发货人及其委托代理人的追偿权,且对由此而产生的任何损失不负赔偿责任。

五、负责条款:

1、中通速递对因不可抗力所造成的物品运送延误、遗失、毁灭或没收不负责任,如战 争、暴乱、恶劣天气、航班延误、坠机、火灾、水灾及自然或人为的严重灾害及无法控制的各种情况或由于发运人的原因造成的没收均不负任何责任。

2、中通速递对由于物品运送的延误或遗失所造成的间接损失或其它非主体性的损失不

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3、速递对由于下列原因所造成的物品运送延误,运送错误及损失不负任何责任: (1)由于发运人的原因,如地址填写错误或不全;收件人地址变更或无法送达的地域等。

(2)由于发运人所委托运送的物品本身违反了国家有关政策、法令所明令禁止的,如

易燃、易爆、易污染、易腐蚀、有毒的各类粉剂、水剂及其它违禁品。

(3)由于发运人未经声明及包装不当所引起的各种损失。

六、 赔偿限额:

1、对未经保价的物品均按每件邮资的3倍(最高不超过500元)赔偿。

2、对保价的物品按实际保价金额赔偿(最高保价额限人民币贰万元)。

3、特殊物品(不包含其商业价值),若国家有规定的按国家规定的赔偿,国家没有规定的,按物品的实际保价金额赔偿。

七、索赔:

1、任何索赔必须在交寄后30天内(以本单所填日期为准),由发运人提出,并以书面

形式通知承运人,同时必须出具此详情单第三联原始副本及支付的费用收据。索赔的要求只有在运费已支付的情况下方可被接受,超过规定期限将视为发运人已认可所委托运送的物品完成了全部程序而放弃追赔的权力。

2、人在提出索赔的同时,有义务继续承担并偿付所欠承运人的运费,发运人无权从中

扣除申请赔偿的款项。

八、适用范围:

1、以上所列条款适用于所有享有中通注册商标使用权及经营代理权的公司或其它的

指定代理人。

2、中通速递与发运人之间所签定的所有协议均应符合双方利益及国家的有关法律、

法规,并接收所在地区仲裁机构的裁决。

九、合作单价及结算方式:

1、合作单价按照乙方提供的附件《**速递价格表》计费,如甲方每月发件量大于200

件或总重量大于300公斤,乙方在此资费基础上按照首重0.5元、续重0.5元的标准降低单价;如甲方每月发件量大于300件或总重量大于500公斤,乙方在此资费基础上按照首重1元、续重1元的标准降低单价。上述单价均未含#5@p税费。

2、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快递费按月结算。每月3号前将上月的快递费全部结算给乙方。

十、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签字: 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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