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设计合同补充协议

设计合同补充协议书

本合同书由 与 于 日签署。 设计人按先前签订的合同要求完成了 工程的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并配合完成了相关专题论证和第三方审查工作。现因建设地点附近拟建 ,对本工程影响较大,属于重大设计变更, 需易地重新设计,为此,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原合同形成补充协议如下:

一、鉴于工作量和成本变化较大,经双方协商决定在原合同基础上,增加设计费人民币 。

二、本费用包干重新设计和变更设计的全部费用,包括上级各级主管部门要求报送的全部设计文件编制、出版费用,咨询审查费用,以及为满足审批要求而完成的设计工作费用。

三、付款方式:本协议书的总金额是完成协议书所规定义务的一切费用。由设计人包干使用,业主将按进度分期支付。

1

1、在签订协议书后3天内业主预付总费用的20%作为预付款;

2、设计人完成施工图设计文件,并提交业主后3天内业主支付总费用的40%;

3、施工图设计文件通过业主和上级主管部门审查、修改批准后支付总费用的40%;

4、本协议书费用为补充费用,不重复留质量保证金,原合同约定的质量保证金不变。

四、本协议书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五、本协议书经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即产生法律效力,本协议书作为原合同的补充件,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效用。

六、本协议书一式六份,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业主: 设计人:

2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代理人: 或其授权代理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日期:20xx年7月5日

电话: 日期:20xx年7月5日3

 

第二篇:建设工程设计合同补充协议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补充协议

甲方:

乙方: 天津天元建筑设计事务所

甲、乙双方就辽宁路商务快捷酒店改造项目设计工作签订了《建筑工程设计合同》,针对设计取费及设计周期等相关问题作为该合同的补充条款,经双方协商签订本补充协议,本协议与已经签订了的2008-XX《建筑工程设计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 设计取费

设计取费采用分期性取费,双方商定为人民币20万元,乙方自行承担相应税费及招投标费用。在不限于以下几方面设计约定此价款不得更改:

1、甲方在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增加或减少总建筑面积。

2、修改设计、变更设计、补充设计。

3、在乙方执行设计任务期间,如有非重大设计修改、变更设计。

4、如有重大设计修改、设计变更,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调整设计周期和设计费。

二、设计费支付阶段及比例

1、 第一次付款:签订该合同15日内,甲方支付乙方总设计费得30%,即人民

币6万元。

2、 第二次付款:乙方完成全部施工图并提交甲方后并顺利组织施工交底后,

甲方支付乙方设计费的40%,即人民币8万元。

3、 第三次付款:乙方完成各阶段设计服务,甲方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后10日内,

甲方支付乙方设计费余款,即人民币6万元。

4、 甲方分期付款时,乙方提供甲方相应数额的正式#5@p。

二、 设计周期与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辽宁路商务快捷酒店改造项目的方案设计和施工图工作.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后5日内提交建筑平面图由甲方审定,15日内提交建筑立面图两个不同方案的效果图。

方案经甲方确认后,乙方进入施工图设计阶段并在15日内提交消防审批图

纸,25日内提交完成施工图设计工作

三、 设计配合及服务

1、 该项目统一由乙方组织,统一协调进度,控制质量,遇有专业性较强的专

项工程,甲方可另行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设计,乙方负责审核,并进行设计配合。

2、 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参加图纸会审、设计交底、验槽、基础及主体验收、竣

工验收等各阶段工作,保证项目顺利实施。

3、 项目施工中出现的设计问题,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到现场,属

于设计问题或一般性设计变更应当时解决,若是重大设计修改应在一周内完成,并尽量缩短出图时间。

4、 乙方应做好内部质量控制,减少错、漏、碰、缺等图纸问题,若发现问题

应及时采取措施解决。

四、 本协议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

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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