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方格式(规范)

处方格式(规范)

处方格式由三部分组成,即前记(包括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名称,处方编号,费别,患者姓名、性别、年龄,门诊或住院病历号,科别或病室和床位号,临床诊断,开具日期等,并可添列专科要求的项目)、正文(以Rp或R标示,分列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用法用量)、后记(医师签名或加盖专用签章,药品金额以及审核、调配、核对、发药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签名)。

规则:处方记载的患者一般项目应清晰、完整,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每张处方只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处方字迹应当清楚,不得涂改。如有修改,必须在修改处签名及注明修改日期;处方一律用规范的中文或英文名称书写。

处方一般项目如科别、姓名、性别、年龄、日期等,必须填写完整,字迹整洁、工整。处方诊断不要太笼统和简单,比如外伤。地址要写到单位、住宅小区、村或街道,不能只写到乡镇、城市、省份。不写地址可写电话号码(手机)。药品名称、药物剂型、规格、剂量和用法,必须书写正确、清楚,可使用通用代码、代号或缩写,但不得使用自创代码、代号或缩写。剧毒药写全名,普通药可用缩写,不得使用未经批准的药品别名。用法应写明口服、皮下注射、肌肉注射、静脉注射、静脉滴注或外用,以及每次剂量和每日用药次数,不能写按医嘱。特殊情况处方须经主管部门批准。

在医疗之中医师不得为自己开写处方。特殊药品的专用处方应加上疾病诊断。麻醉药品应依照麻醉药品管理法规,只限有麻醉处方权的医师开写,并使用专用处方;精神药品应依照麻醉药品管理法规,并使用专用处方。医师、药剂调配员必须签全名,签名要工整规范。

门诊处方三日有效 。按照规定,药剂调配员不得擅自修改处方,如处方有错误应通知医师更改后方能配药。凡不符合规定的处方,药剂调配员有权拒绝调配。有关毒、麻、限、剧药处方,应遵照“毒、限、剧药管理制度”及国家有关麻醉药品的管理规定办理。门诊处方以3日量为限,对于某些慢性病或特殊情况可酌情适当延长。急诊处方当日有效、门诊处方三日有效,超过期限医师应更改日期,重新签名方可有效。一般处方保存一年。收费金额与收费凭章应清晰可辨。

格式:

1.标准处方格式

Rp:药品名(剂型) 单位剂量*总量

Sig. 单位剂量 用法 每日次数

例:Rp:Inj.Penicilini 80万U*6支

Sig. 80万U i.m. B.i.d (皮试)

2.简易处方格式

Rp:药品名(剂型) 单位剂量 用法 每日次数*天数

例:Rp:Inj.Penicilini 80万U i.m. B.i.d*3(皮试)

类型

1.麻醉处方

要求a.诊断(麻醉用药适应症)

b.使用标准处方格式

例:诊断:肾结石、急性肾绞痛

Rp:Inj.Dolantin 50mg * 1

Sig.25mg i.m. st.

2.普通处方 (除特殊要求之外,不须注明诊断)

例:Rp: Mist Brown 200ml * 1

Sig. 10ml p.o.T.i.d

Tab.ABOB 0.1*30

Sig.0.2 p.o. T.i.d

西文处方

例:Rp:Tab.ABOB 0.1*30

Sig.0.2 p.o. T.i.d

也可为:Rp:Tab.ABOB 0.2 p.o. T.i.d * 5

中文处方

a. 西医处方

Rp:美普清片 25ug * 1 盒(20片)

Sig. 25ug p.o.B.i.d

5% 葡萄糖注射液 500ml * 1瓶

青霉素注射剂 400万U * 2

Sig. 5% 葡萄糖注射液 500ml i.v. drip

青霉素注射剂 400万U 40 gtt/min

b. 中医处方:

Rp: 清热解毒口服液 10ml * 20 支

用法: 20m 口服 一日三次

速效伤风胶囊 10粒 * 1 盒

Sig. 1粒 p.o.B.i.d

c. 中草药处方:

Rp:川贝 10g 炒杏仁 15g 百部 10g 甘草 6g

桔梗 10g 金银花(后下) 15g 生石膏(先煎)30g

朱砂(冲服)0.5g

10味 * 3 付

用法 水煎服 每日一付

中西文混合处方

a. Rp. 复方甘草合剂 200ml * 1 瓶

Sig. 10ml p.o. T.i.d

Inj.Penicilini 80万U*6支

Sig. 80万U i.m. B.i.d (皮试)

Tab.ABOB 0.1*30

Sig.0.2 p.o. T.i.d

维生素B1片 20mg p.o. T.i.d * 7

b. Rp:Inj.5%Glucose 500ml

Inj.10%sod. chloride 15ml

Inj.10%pot. Chloride 10ml i.v. drip

Inj. ATP 40mg 40 gtt/min

辅酶A注射剂 100U Q.d.* 3天

(一)处方记载的患者一般项目应清晰、完整,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

(二)每张处方只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

(三)处方字迹应当清楚,不得涂改。如有修改,必须在修改处签名及注明修改日期。

(四)处方一律用规范的中文或英文名称书写。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或医师、药师不得自行编制药品缩写名或用代号。书写药品名称、剂量、规格、用法、用量要准确规范,不得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

(五)年龄必须写实足年龄,婴幼儿写日、月龄。必要时,婴幼儿要注明体重。西药、中成药、中药饮片要分别开具处方。

(六)西药、中成药处方,每一种药品须另起一行。每张处方不得超过五种药品。

(七)中药饮片处方的书写,可按君、臣、佐、使的顺序排列;药物调剂、煎煮的特殊要求注明在药品之后上方,并加括号,如布包、先煎、后下等;对药物的产地、炮制有特殊要求,应在药名之前写出。

(八)用量。一般应按照药品说明书的常用剂量使用,特殊情况需超剂量使用时,应注明原因并再次签名。

(九)为便于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审核处方,医师开具处方时,除特殊情况外必须注明临床诊断。

(十)开具处方后的空白处应划一斜线,以示处方完毕。

(十一)处方医师的签名式样和专用签章必须与在药学部门留样备查的式样相一致,不得任意改动,否则应重新登记留样备案。

 

第二篇:完整规范的处方书写格式

完整规范的处方书写格式

一,处方内容应包括以下几项:

1,一般项目:医院全称,门诊或住院号,处方编号,年、月、日,科别,病员姓名、性别、年龄,疾病诊断;

(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处方、急诊处方在右上角需有专用标记;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处方需有病人身份证号码,或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急诊处方需有“急”字);

2,处方正文需有“R”标记;

药品名称,剂型、规格及数量,用药方法,医师签字;

3,配方人、发药、核对人签字;

二,处方书写规范:

1,字迹清楚、涂改必须在涂改处医师签字;皮试标记必须醒目;

2,一般用拉丁文或中文书写;

3,中西药品不能混用一张处方;单张处方不得超过5种药品。

4,一般处方以三日量为限,慢性病可酌量延长。

5,处方当日有效,超过期限须医师更改日期;

6,医师不得为本人及家属开处方。

三,处方书写格式:

1,药品排列以先注射剂(静脉、肌肉)、后口服药、再外用药为顺序;

2,处方格式以每药“两行全量书写法”为准,即第一行为药品名称、剂型、规格(含量、浓度)、数量(容量)、总量;第二行为用法,包括剂量、给药途径(口服者一般可免写)、给药时间及次数、特别嘱咐(如皮内试验)等。

3,药品应书写全称正名或通用的商品名。

4,药品含量、剂量及数量一律用阿拉伯字码书写;药品用法定计量单位,以克(g)、毫克(mg)、毫升(ml)、国际单位计算(IU);片剂、丸剂、胶囊剂以片、丸、粒为单位注射剂以支、瓶为单位,并注明含量。

各种常用检查申请单、报告单书写及粘贴要求

各种检查申请单、报告单是医疗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求书写整洁、字迹清楚、术语确切、不得涂改,书写及粘贴要求如下:

1.申请单

(1)申请单由经治医师按规定逐项填写,眉栏项目不得遗漏,字迹清楚,术语规范,严禁涂改,内容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床号、门诊号、住院号;送检标本名称、检验目的,医师签全名或盖印章,如为实习、进修人员开单,则必须由经治医师签全名或盖印章。

(2)相关检查申请单应简明扼要书写病情摘要,包括重要体征及治疗史和过去相关检查结果等,以及临床初步诊断。

(3)紧急检查应在申请单右上角标明“急诊”字样或盖相应的印章,同时应注明取样时间和取样人或通知时间及取样者和被通知人。

(4)申请项目,可用“√”在项目的序号上表示;若院内联网时,申请单所用的名称应与网络中所用的名称一致,以便于收费与统计。

(5)送检标本上所贴号码应与申请单上号码一致。

2.报告单

(1)报告单应由检查医师或技师按规定逐项填写,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床号、住院号和检查号。

(2)报告单填写务必字迹清楚,内容科学完整,术语规范,严禁涂改;特殊检验报告应作出相应诊断或提出相关意见。

(3)检测项目应注明检测的方法,定量检测结果采用法定计量单位;定性检测结果采用“阴性”、“阳性”和“可疑”表示,或者用“阴性(-)”和“阳性(+)”表示,不得单独用符号“+”、“-”、“+/-”表示。

(4)生命紧急值应及时通知临床医师,并在报告单上注明通知时间及被通知人。

(5)检验者及审核者应签全名或盖印章;重要异常报告或特殊标本的报告须经专业主管复核、签名或盖印章;实习、进修人员操作检验的报告由带教者签名或盖印章。

3.粘贴要求:检验报告单,依报告日期先后叠瓦式横贴在“检验报告粘贴单”上,每单退下0.5~1cm,注意上下列齐,后一张盖前一张,露出“××医院检验报告单”字样,并在左上角注明检查日期及项目,正常报告用蓝黑墨水笔,异常报告用红墨水笔书写。

心电图、X线、脑电图、超声波等检查报告单,应贴在“特殊检查报告粘贴单”上,贴法同检验报告单。其他与病历纸等大的检查报告单,依报告日期置于“特殊检查报告粘贴单”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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